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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环境损害是环境权利受到侵害的一种形态,环境侵权不能涵盖环境损害。通过私法和环境公益诉讼无法实现环境权利损害的充分救济。环境权利司法救济缺乏权利基础。在宪法和法律未对环境权利及其可诉性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权利主体缺乏可以直接寻求司法救济的可要求性。对环境权利的可诉性存在肯定与否定两种对立观点。应从权利本身出发研究环境权利的可诉性,从权利人的立场重新思考环境权利的可诉性问题,转变可诉性问题的思维模式,改变环境权利可诉性的研究视角,从环境权利可诉性的概念化争论转向环境权利如何裁判这一新任务。  相似文献   

2.
试论高校处分权及其司法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校处分权是中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的大学自治的重要内容之一。当前司法实践中高校处分权的法律监督虚设,高校处分权纠纷进入诉讼的案例急剧增多而学生受教育权被侵犯却难以得到法律救济。从对高校处分权司法审查的正当性和司法监督的可诉性的分析中得出,学校对违纪学生实施开除、取消学籍、勒令退学等处分行为,对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构成重大影响,应构成司法审查的对象。完善高校处分权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司法监督体制。  相似文献   

3.
我国环境权利可诉实现的现状表现为:环境权利纠纷解决诉讼渠道不畅、私权救济方式对环境权利损害救济不足。究其原因,既有因政治问题不可诉形成的政治难点,也有因环境权利立法缺失、宪法司法化不能、具体环境权利实现障碍所形成的法律难点。随着可诉性理论的成熟,将国家行为混同于政治问题的困境将逐渐化解,政治问题的司法化范围将随之扩大。破解环境权利可诉实现的法律难点需要立法理念的提升。在制度设计上,宪法诉讼是我国环境权利可诉实现的根本路径,应通过行政法路径积极推动环境权利的宪法诉讼,同时通过私法有限度的实现环境权利的可诉,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4.
随着大学生权利意识的日益增强,高校学生处分工作面临的法律风险也在增多。在实践中,关系学生身份权利义务变动的处分行为具有司法上的可诉性。依据最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相关理论和工作经验,可以发现,高校学生处分工作的薄弱环节集中在处分工作机制、处分依据等方面。高校学生处分的法律风险防控必须全面加强,并重视证据收集、处分决定送达、上报审批和学生申诉等环节。  相似文献   

5.
法律的可诉性包含两种含义,一是法律是否合宪的机制,即违宪审查机制;二是法律所具有的作为纠纷解决依据的可能性。在我国宪法的可诉性适宜通过违宪审查制度来实现。完善宪法、法律的可诉性包括加强宪法文本自身的可诉性,将宪法基本权利转化成法律和扩大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司法管辖权三个路径。  相似文献   

6.
经济法可诉性问题的再思考——以经济公益诉讼的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的可诉性是法的基本属性之一。经济法作为一个新法律部门出现于19世纪末社会化。经济法纠纷不同于以往纠纷,从而使经济法可诉性实现遇到了很多障碍。保障经济法的实施,需要从公益诉讼、经济法纠纷类型以及经济法的目的三方面来理清经济法可诉性的实现与经济公益诉讼之间的关系,并在当前诉讼模式下提出完善经济公益诉讼的相关制度建议。  相似文献   

7.
法律上所确认的权利能够得到司法上的实现,才更具有现实意义。宪法上的平等权在受教育领域具体化为受教育平等权。实践中,公民受教育平等权因法律适用不平等而受到严重侵害。目前出台司法解释的时机基本成熟,建议通过司法解释,将受教育权明确纳入司法审查范围,以此更好地解决受教育权法律适用不平等及受教育权可诉性之难题,使受教育权得到有力的司法保障。  相似文献   

8.
社会权作为基本权利,不仅具有主观权属性,也具有客观法属性,这为社会权可诉性的"司法与准司法"路径提供了宪法依据。宪法诉讼是社会权在宪法层面可诉性的本源路径,我国宪法诉讼应采用"最低限度主义",通过运用宪法明示性条款直接保护社会权、通过审判发现宪法中的默示性社会权等方式缓慢稳妥地促进社会权的司法保护。宪法解释是中国语境下社会权可诉性的路径,我国宪法解释宜采用"原旨主义"解释方式。在宪法层面,通过对宪法条文涵义与国家政策的宪法解释来保护社会权;在民法层面,通过对基本权利的第三人效力的解释来保护社会权;在行政诉讼法层面,通过肯定性行政救济手段与扩大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来保护社会权。  相似文献   

9.
美国环境公民诉讼管窥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美国环境公民诉讼作为一项公益诉讼制度,对美国环境法律的发展和实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就美国联邦环境法律中的公民诉讼条款而言,环境公民诉讼主要包括原告、被告、可诉范围等三个因素.环境公民诉讼的原告是指任何人,包括个人、组织和政府机构.被告一般被界定为违反环境法律的私人、企业和执法机关.可诉范围则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执法机关的行政不作为行为.这三个因素都具有极其广泛的范围,由此,可以看出美国环境公民诉讼的公益性质.  相似文献   

10.
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这是当今社会政治经济环境对公司的普遍性要求。实现公司社会责任的路径有很多,而在众多的途径之中,公司社会责任司法化无疑是决定公司社会责任能否落实的最终制约因素。所谓公司社会责任司法化就是将公司承担的社会责任转化为司法上的权利与义务,使法官可以依据公司社会责任条款裁判相关案件,即实现公司社会责任条款的直接或者间接可诉性。可诉性是任何一部法律所应有的品格,公司社会责任只有具有可诉性才能确保得到最终的落实。  相似文献   

11.
指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纠纷层出不穷,由于经济诉讼领域相关立法和司法的滞后,致使受害者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获得救济,本文试对经济公益诉讼制度作一研究探讨,以解决经济法的可诉性问题。  相似文献   

12.
法律原则适用的困境 --方法论视角的四个追问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根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如果我们省略其他的形式分类,则大体上可以把法律原则分为"非实定的法律原则"和"实定的法律原则".通常情况下,两者本身不存在矛盾,实定的法律原则是由非实定的法律原则转化而来的.但有时人们必须从方法论的角度考察"非实定的法律原则"和"实定的法律原则"效力的优先性,以及"非实定的法律原则"能否通过法律解释或论证纳入现行法律秩序的框架之内.法律原则是否具有可诉性,是通过个案来加以验证的,不能断言法律原则自始即无可诉性.相反,在对法律原则有否可诉性进行实证检验之前,预设其在性质上属于具有可诉性的法律规范,是符合逻辑的.  相似文献   

13.
法的可诉性是法所必备的基本属性。经济法的可诉性是保护经济法主体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但无论是宏观调控行为的可诉性,还是市场规制行为的可诉性,均不强。市场规制行为都是具体的执行行为,因此都应当是可诉的。然而宏观调控行为分为决策行为和执行行为,其中决策行为因为抽象性而天然不具有可诉性,但是具体的执行行为仍应当具备可诉性。要增强经济法的可诉性需要完善经济诉讼、经济法责任和经济公益诉讼这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14.
法的可诉性应是现代法治国家法的本质属性之一。但在我国现行法律中 ,存在着大量不可诉的法 ,这种法的可诉性缺陷 ,对我国的司法制度乃至法治建设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因此 ,建立具有可诉性的完备法律体系 ,是我国法制建设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我国经济法中不可诉现象的治理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济法的可诉性是经济法所必备的为了判断经济纠纷的是非而使诉讼主体可诉求于法律公设之判断主体的基本属性,它是经济冲突尖锐化的必然产物,也回应了经济法的独立性和经济权利司法救济的现实性和可能性。但是,经济诉权理论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致使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中不可诉现象大量存在,导致经济审判功能严重错位。因此,为顺应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应当突破传统三大诉讼的现有观念,创设一种新型的诉讼模型,即经济诉论,并赋予它区别于其他三大诉讼,尤其是区别于民事诉讼的根本标志。  相似文献   

16.
我国股东诉讼制度体系的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司法救济是权利得以实现的最后屏障,股东诉讼是股东权利的保障和损害回复机制。股东直接诉讼制度和代表诉讼制度是构成一个完整股东诉讼制度体系不可缺少的两个组成部分。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直接诉讼制度的规定存在缺陷,也没有规定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构建一个合乎国情的由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组成的制度体系,使股东权成为现实可诉的权利,是我国公司立法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7.
被追诉人权利保护体系由被追诉人诉讼权利的宪法保障、诉权保障和程序性辩护权保障这高、中、低三个位阶的内容组成。这三个位阶的保障措施和制度相互联系。其中,诉讼权利的宪法规定是法理依据,刑事诉权是权利依据,最终围绕程序性辩护展开。诉讼权利的宪法保障一方面要求基本权利入宪,另一方面要求基本权利具有可诉性。通过行使程序性诉权,被追诉人一方面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提起司法审查之诉,使程序性违法行为被宣告无效。而程序性辩护则通过显著加强辩护权在审前阶段的力量强化被追诉人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18.
我国经济法可诉性的薄弱已经阻碍了经济法的发展,加强对经济法可诉性实现模式的研究有助于我国经济法更好的发展和得到执行。学界现有的几种模式设想都有其自身的缺陷,要从更新经济法诉讼的理念的高度对其加以综合并创新,以利用现有诉讼机制和创设经济法特别诉讼机制相结合的模式来加强经济法的可诉性。  相似文献   

19.
宏观调控行为可诉性分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宏观调控行为的经济性强于政治性,它不是法律上的国家政治行为,而是一种政府经济行为;它不只是决策行为,也包括执行行为。法的可诉性是法所必备的基本属性,法理学上的可诉性理论对宏观调控领域中的纠纷寻求司法解决途径,产生了积极影响。包括宏观调控法在内的经济法具有现代法的基本特征,只有强调宏观调控行为具有可诉性,才能凸现经济法的可诉性。我们有必要强化宏观调控行为的可诉性。  相似文献   

20.
刑事申诉是刑事诉讼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程序,在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提出刑事申诉后,司法机关应当积极予以受理,但是我国现阶段对刑事申诉程序的重视还不够,刑事申诉案件提起主体混乱、刑事申诉案件管辖规定不明等。同时社会各主体的法律意识与法律信仰不够、司法不公开、舆论绑架司法、司法行政化色彩严重以及司法工作人员的释法析理能力不足等问题突出,极大降低了司法在社会中的公信力。因此,我国刑事申诉程序应当选择刑事申诉公开审查的模式,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信仰,保障司法公开与公正,正确引导媒体舆论,积极推进司法机关的去行政化,提升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对裁判释法说理的能力,积极树立刑事申诉中的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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