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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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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郑夏 《兰州学刊》2012,(8):175-180
诈害诉讼的频繁出现,使对第三人的权利保障变得越来越重要。文章首先从2008司法解释入手,分析我国目前的立法现状。然后比较再审之诉和第三人撤销之诉,得出它们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为保护第三人权利提供更好的途径选择。最后,借鉴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域外规定,提出我国构建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具体建议,建立完整的第三人权利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2.
关于婚姻无效之诉的程序问题,因我国法无明文规定,实践中困惑多多。婚姻无效之诉从其本质上看,解释为形成之诉更为妥当;对婚姻无效之诉的具体程序和规则,宜借鉴国外立法制定专门的人事或家事诉讼程序;婚姻无效之诉的诉讼标的,则可援用新诉讼标的理论中“诉的声明说”予以解释;关于婚姻无效之诉的当事人资格问题,鉴于婚姻无效事由多是损害公益的事项,故而可对申请人范围予以适度扩张,除当事人外,相关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起。  相似文献   

3.
第三人异议之诉的性质关系诉讼标的的识别以及既判力问题,意义重大.学术界先后有形成之诉说、确认之诉说、给付之诉说、命令诉讼说、救济诉讼说以及新形成之诉说等众多学说,但均有一定的局限性.纠纷的双重性与诉讼目的的双重性,决定了第三人异议之诉非传统单一诉讼类型所能解释,其兼有确认之诉与形成之诉之双重性质,应为兼有之诉.  相似文献   

4.
知识产权不侵权之诉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不侵权之诉是我国知识产权民事诉讼领域出现的新型案件。随着民事诉讼理论与实践的发展,知识产权义务人为排除权利人滥用权利所造成的不正当干扰,在权利人发出侵权警告而不依法定程序解决纠纷的条件下,具有诉的利益,是适格的当事人,享有作为原告提起知识产权不侵权之诉的诉权。在提起知识产权不侵权之诉时,应当准确把握起诉条件,合理选择管辖法院,恰当地提出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5.
李先伟 《兰州学刊》2011,(2):120-124
2007年修正后《民诉法》确立了案外人异议之诉,但没有规定异议之诉的事由。2008年最高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将异议之诉的事由规定为所有权和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学界一般认为,异议之诉的事由为所有权和他物权。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异议之诉的事由还包括了债权。异议之诉事由的规范化,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6.
我国民事诉讼法上虽有多种救济被执行人实体权益的制度,却无法应对"解除原执行依据执行力"的问题,也不能解决被执行人的相关实体争议。以执行异议制度处理实体争议,会偏离该制度救济程序性权利的功能,违反"审执分离"原理;再审之诉作为纠正错误裁判的补救程序,无法解决非因裁判引发的实体问题;另行起诉的根本缺陷在于无法排除执行依据的执行力。我国有必要引入大陆法系国家专门为救济被执行人实体权益而设立的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以更加有效、周全地保障被执行人的实体权益。作为一种因执行阶段出现实体争议而设置的审判程序,债务人异议之诉要适度、合理地发挥作用,需要特别而精致的程序构造。  相似文献   

7.
李彤 《北方论丛》2007,(4):150-152
违约损害赔偿之诉是英国契约法领域内出现时间相对较晚的令状形式,但其产生后发展速度较快,逐步成为主导性的契约令状。不同法院组织之间就管辖权问题展开的争夺是促使该令状不断发展的强劲动力。突出的优点使其获得了凌驾于其他令状之上的优势地位。该令状的出现,在英国契约法的整个发展进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民事执行异议之诉是保障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实体权利在执行程序中不受侵害的重要制度,可分为债务人异议之诉和第三人异议之诉,其目的在于全部或部分排除执行依据的执行力或排除对特定标的物的执行。我国现有的异议之诉的立法缺陷在提出异议之诉的主体、异议之诉的审查程序、审理结果、对异议之诉的救济和监督等方面均有体现。在对执行救济制度的程序价值全面认识之后,应科学合理地构建我国的民事执行异议之诉制度,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实体权利给予全面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王嘎利 《学术论坛》2005,(9):102-105
诉的主观预备合并是共同诉讼的一种特殊形态,确立这种诉讼既是实体法上的必要,也有利于诉讼经济的原则,防止裁判的相互矛盾。文章围绕对此制度的争论,通过对若干理论问题的探讨,提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确立主观预备合并之诉。  相似文献   

10.
李彤 《理论界》2007,(6):72-74
英国契约法的发展滥觞于违约损害赔偿之诉的出现,它是从侵害令状中分离出来的一种诉讼形式。从14世纪开始。违约损害赔偿之诉逐渐产生并不断扩大其适用范围,从中逐步发展出了一些现代契约法中的理念和原则。  相似文献   

11.
杨志祥  龙龙  钟慧英 《学术论坛》2012,35(1):180-184
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之诉在性质上属于确认之诉。知识产权权利人已向原告及其利害关系人发出了侵权警告并且怠于行使权利,进而造成原告损失或者有损失之虞是法院受理这类案件的必备要件。确认不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有其特殊性。完善这一制度要从确立知识产权不侵权之诉证据规则、明确滥用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确认知识产权不侵权之诉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关系这三方面予以保障。  相似文献   

12.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法律为第三人享有对抗他诉生效裁判扩张侵害其权益提供的事后救济途径,提起事由关乎撤销之诉适用的范围,防止第三人滥诉和制约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应根据撤销之诉的立法目的设立不同于再审事由的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事由,即提起事由必须基于某种实体权利;必须基于受他诉裁判权力扩张带来不利益;事由是以排除他诉裁判效力带来的不利益;基于他诉裁判生效之前已存在的实体权利.  相似文献   

13.
张晓光 《理论界》2008,(2):88-89
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受到侵害,基于其与经营者订立的消费者合同,消费者选择合同之诉来维权,应当优先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有合同法性质,从法理上讲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部门法。  相似文献   

14.
夏志刚 《贵州社会科学》2007,212(8):139-144
除名是北朝各政权普遍采用的处罚罪吏的重要制度,它主要适用于中央和地方高级官员的严重犯罪,是强化皇权和整饬吏治的重要手段.在操作过程中,此制度具有一定的随意性.  相似文献   

15.
诉的合并提出和合并审理在实践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与困惑,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对于诉的合并没有系统的立法规定,尤其是合并审理的相关程序性规则几乎完全缺失,因而从程序规则的角度对诉的合并制度进行完善尤显重要。为此,我国立法应当从诉的合并的形成规则、诉的合并在审理上的特殊规则、诉的合并在裁判上的特殊规则等三方面去完善诉的合并制度。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规则将案外人异议之诉的异议事由规定为主张所有权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但并非凡主张所有权的情形下均成立异议事由,而其他实体权利则包括占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以及债权请求权,且在某些具体情形下需作特殊考虑。  相似文献   

17.
北魏除名制度特点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除名制度是北魏政权广泛采用的处罚罪吏的重要措施;它主要适用于中央和地方高级官员的严重犯罪,是强化皇权和整饬吏治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18.
19.
辽朝除名法是吸收和借鉴唐律的一种惩罚犯重罪官员的附加刑."除名"即削夺罪官的官、爵,在辽朝史籍中,其同义术语尚有"废""削爵为民""降为庶人""放归田里"等8种.除名法至晚出现于景宗朝,其适用范围广泛,主要针对威胁皇权、破坏政权、连坐得罪、职务犯罪、军事获罪的高级官员,虽然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暴露出随意性较强的弊端,但客观上起到了强化皇权、整肃官风、维护礼法等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20.
案外人再审之诉制度的建立,旨在摆脱民事执行异议和异议之诉,常常难以有效处理侵犯案外人合法权益的生效法律文书上错误的尴尬并破除我国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原启动主体和监督范围太窄的局限。但其作为一种崭新的民事执行制度和审判监督制度,在申请主体范围、诉讼地位、提起条件、审理程序和审理法院、再审申请期限、结案方式均无先例可循,亟待科学探索,其司法适用对解决类似问题也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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