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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随着《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将在医疗损害责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基于医疗的专业性、复杂性和技术性,医疗损害的鉴定不是一般法医能胜任的鉴定工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仍是一项可利用的制度资源。当前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应警惕形式意义上的鉴定公正带来实质意义上的鉴定不公正;警惕法律对患者保护的同时带来医疗对患者的伤害。提议采取单一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建议优先采取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特别许可制度;同时,也还可以考虑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进行改革,使之成为一种替补选择。  相似文献   

2.
任何法律制度都包含违背其规定义务的责任制度,为保障受损害一方能有效追偿,法律确立了损害赔偿制度。中国国内民法规定有损害事实且该事实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国际法上确立国际责任制度,提出不论是国际不法行为还是国际法上不加禁止的行为皆应通过恢复原状、赔偿或补偿等方式来承担损害赔偿国际责任;空间法上损害赔偿主要见于《外空条约》的原则性规定和《责任公约》具体规定中。现有的空间活动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着条约规定分散、术语定义模糊、缺少对外空活动私营化立法、条约间选择适用不明确等不足。因此,完善空间活动损害赔偿机制,应从统一外空条约方面入手,通过定期修订外空立法,进一步明晰对损害、发射国、空间物体的定义,增加外空活动私营化立法规定,使得损害赔偿条约间的选择适用更加明确。  相似文献   

3.
:医疗事故处理中精神赔偿责任的构成包括 4个方面 :医疗事故的成立、精神损害事实的存在、二者的因果关系、医务人员的过错 ;并对建立医疗事故处理的精神赔偿机制提出了思考 :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和功能、适用对象、赔偿金的确立原则  相似文献   

4.
认定医疗事故,应当具备主体、主观过错、过失行为和危害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等条件。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在性质上是一种有选择性的侵权责任,即选择侵权责任。在解决医疗损害赔偿问题时,应注意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平衡医患双方的利益,公平地处理纠纷。  相似文献   

5.
《侵权责任法》尽管以法律单章形式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跳出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桎梏,不再以构成医疗事故作为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堪称侵权责任立法的一大亮点,不仅为规范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依法行医,患者及其家属依法维权,有关机关解决医患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而且体现了对医患关系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关注,是我国医疗侵权立法的一大进步。  相似文献   

6.
文章意图通过对我国现行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制度的分析和思考,展开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两种方式的优劣对比研究,论证保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必要性和对其进行改革的思路,为我国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制度的完善提出合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随着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转基因生物引起的国际损害责任问题已经成为热点问题。《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作为解决国际转基因生物引起的损害责任和赔偿问题的法律文书,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为此召开了三次缔约方会议,成立了损害和赔偿责任法律技术专家组。转基因生物损害的活动、范围、损害的范畴、责任者的确定、财务保证机制和法律文书是国际损害责任中最主要的问题。损害的活动包括转基因生物体的运输、越境、处理或使用,损害的范围包括对生物多样性的损害、环境损害、传统损害和采取防止措施所需的费用。在财务保证方面,建立转基因生物国际损害赔偿基金。在法律文件方面,可以先制定一个无法律约束性的责任制度,然后再制定具有法律约束性的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8.
医疗事故所致损害具有侵权民事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双重属性,属责任竞合.当病人以侵犯生命权或健康权为由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可以要求医疗单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由于医疗行为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行为,故应采取限额赔偿的方法.在司法实践中,应严格掌握罚责相当、区别对待、过错相抵、不妨碍医学科学进步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原则.  相似文献   

9.
医疗侵权损害赔偿中的证明责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全面认识和了解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适用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是切实保护医疗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关键。我国法律对医疗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应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适用有限制的证明责任倒置、高度盖然性、妨碍证明理论等不同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从而保证医疗损害案件裁决的客观与公正。  相似文献   

10.
船舶污染这种海上侵权行为具有很多特殊性,其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损害赔偿的范围、损害赔偿责任的原则等与一般民事赔偿责任有很大区别.通过国际立法实践,船舶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理论得到进一步发展.在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各类船舶污染国际条约中,船舶油污、船舶运输有害有毒物质污染和船舶燃油污染分别建立了不同的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机制,为各国船舶污染损害责任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有益的帮助.我国船舶污染立法相对比较落后,随着越来越多的船舶污染事件的发生,我国船舶污染法律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1.
论医疗损害责任的竞合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医患之间存在医疗契约时,对于医疗损害产生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侵权责任说认为,医疗失败不能评价为契约违反,侵权责任在诉讼时效、损害赔偿范围及免责条款等问题上有利于受害人。违约责任说认为,医师对患者负有高度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医师违反此义务,就是违约,契约上的纠纷应以契约上的方法处理。本文认为,其实二者在归责原则、举证责任、免责条款、时效、责任范围等方面并没有本质的不同,受害人可以选择适用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12.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一章根据医疗损害责任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归责原则,构建了一个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特殊情形下的过错推定以及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补充的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体系,找到了综合受害患者、医疗机构和全体患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的最佳平衡点,科学地处理了不同的利益关系.但是《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体系并不严谨,在规范设计和语言表述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缺乏应有的逻辑性和严谨性,可能会影响《侵权责任法》的准确解释和正确适用,所以还需要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颁布实施以来,对保障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它是以"低水平"、"广覆盖"为原则建立起来的,只能提供基本医疗,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同收入状况和不同健康状况的人群对医疗保障的需求是有差别的,且人们的医疗需求是不断增长的、无限的。这样,在基本医疗的有限责任和医疗保障的无限需求之间便产生了矛盾,这一矛盾的解决仅仅依靠基本医疗保险这种单一的保障层次是难以实现的。因此,以多层次城镇医疗保险填补基本医疗保险的责任空缺,是完善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必要手段和有效措施,也是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现实要求和必然取向。  相似文献   

14.
我国机场噪音损害赔偿立法对责任主体制度的建构存在严重缺漏,法规体系多重“防治”而疏忽“补偿”。机场噪音损害责任主体是机场噪音损害赔偿制度体系建构的核心问题。从机场噪音产生的原因上探讨相关主体的赔偿责任是较为现实可行之道。航空公司应依据“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赔偿责任,责任承担方式可通过其向机场缴纳的起降费中增加噪音防治费予以落实。机场应基于“过错推定原则”承担噪音损害赔偿责任,但因目前机场权属与管理的多样复杂性,具体的责任承担可具体分析。作为机场和周边建筑的规划方、建设方、环评方和审批方等相关部门单位,应依据“过错推定原则”对机场噪音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5.
《侵权责任法》改革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成功与不足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责任制度进行了成功的改革,主要表现在统一适用医疗损害责任的案由、对医疗损害责任进行科学分类、确定适合国情的归责原则体系、统一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等方面,正确地处理了受害患者、医疗机构和全体患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改革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没有规定举证责任缓和原则,没有规定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制度等,应当通过司法解释等方法予以补充完善,以协调好受害患者、医疗机构和全体患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护好各方利益。  相似文献   

16.
随着核电事业的快速发展,核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制度显得日益重要。在核损害责任国际公约框架下,建立健全国内核事故损害责任制度,将有利于保护公众的利益,促进核工业的健康发展以及核能领域的国际合作。核事故损害民事责任制度须遵循严格责任和绝对责任、唯一责任或责任集中、责任限制、强制性责任保险或财务保证、单一管辖法院管辖、国家介入、不歧视等基本原则。中国现行核事故损害责任制度存在重大缺陷,即原子能法和核事故损害赔偿法阙如、国务院《批复》无法有效适应现实需要。中国应该考虑到发生核事故与核事故损害赔偿的可能性,尽早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17.
对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社会化”趋势问题进行了研究,指出环境侵权作为现代社会新型侵权行为主一,往往属于严重的社会性权益侵害对象。传统侵权行为损害赔偿理论囿于过失责任、个人责任的窠臼,难以合理、有效地填补环境侵权所发生的损害。于是,现代环境侵权救济制度的一般发展趋势为损害赔偿责任的社会化,其主要表现为无过失责任原则的兴起、损害填补保障制度的建立等。结合国外的情况对以上原则和制度进行了分析比较,并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提出了些许建议。  相似文献   

18.
在海上责任保险领域中.国内立法还没有明确完整地赋予海上责任保险第三人对保险人的保险金直接请求权.这不仅导致第三人受损权益无法得到及时充分的救济,同时也影响了海事司法实践的统一。因此.首先要在保险法或其他相关法规中完善我国的责任保险法律制度;其次在《海商法》中应明确规定海上责任保险第三人对保险人享有直接请求权。并进一步系统构建自愿海上责任保险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与强制海上责任保险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这两种不同的权利制度体系;此外,还应把保赔保险纳入海上责任保险立法的调整范围,同样赋予保赔保险中第三人以直接请求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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