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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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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人类辅助生殖科技的飞速发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给饱受不孕之苦的夫妇带来了福音.与此同时,因这项技术而产生纠纷的案件也随之增多.但是,我国现有法律并未明确体外胚胎的法律属性,从而造成法官在判决过程中缺少合理的支撑.因此,明确体外胚胎的所有权、处置权和继承权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目前,理论学界对体外胚胎的法律属性主要分为主体说、客体说和中介说.中介说看似避免了主体说和客体说的不足,实际上并未对体外胚胎作出清晰具体的解释.体外胚胎是具有基因唯一性、应受到特殊尊重与保护的伦理物.为了社会资源分配公平,建议我国对体外胚胎的保存期限定为婚姻存续期间且女性生育年龄内.  相似文献   

2.
"无锡冷冻胚胎权属纠纷案"是全国首例进入司法程序的冷冻胚胎权属纠纷案。这种疑难案件中的价值评判、利益权衡和法律解释等问题,仅从部门法角度讨论尚嫌不足,同时还应置于宪法的指引之下进行理论分析。关于体外胚胎的法律属性,法学界主要有三种代表性学说:主体说、客体说和中间说。法院终审判决与中间说最为接近。但是,法院终审判决并未真正解决冷冻胚胎权属问题后隐藏着的国家权力与公民自由的冲突。而从宪法学角度看,与冷冻胚胎及辅助生殖技术相关的人身权益,完全可以纳入宪法规范保护范围中,其后再依照比例原则,划定在辅助生殖技术领域中政府管制的适当界限,并在将不同代孕形式归入不同生活领域后,分别设定与之相对应的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3.
"体外胚胎"处于胚胎形成前期,尚不属于"胚胎",对其法律属性的讨论应建立在生物学基础之上。主体说、客体说、中间过渡说均不能很好地解释体外胚胎的法律属性,宜将其作为一种"独立存在"给予特别的尊重与保护。美国处理体外胚胎将近三十年的司法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多种裁判思路,如评价原始协议模式、探寻最新合意模式、利益权衡模式以及混合模式。借鉴现有裁判的同时,应从法解释学理论出发建立体外胚胎处理更具一般性的规则。形式上,作为手术知情同意书一部分的体外胚胎处理协议,不宜直接认定其效力;内容上,对处理协议的解释,应符合法的规律、社会道德与生命伦理。对于新类型案件的处理,应重视利益衡量的作用;体外胚胎的处理中,女方未来成为生物母亲的可能性应作为其中最重要的衡量因素。  相似文献   

4.
冷冻胚胎是在现代辅助生殖技术飞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它是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应用的产物。在司 法实践中,法律对冷冻胚胎的法律性质、权利归属以及继承权缺乏相关的规定,由此导致了一系列的纠纷,亟需法律对 其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冷冻胚胎尽管具有孕育成生命的潜质,但因还未出生,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其在法律 属性上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因此只能是“物”。但是,冷冻胚胎不是一般的“物”,因 其具有孕育成生命的潜质,也就具有部分人格尊严的属性,应为具有人格权属性的特定伦理物。意欲成为父母而通过 手术产生冷冻胚胎的夫妻是冷冻胚胎的权利人,在权利人死亡后,其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人所继承。但是,基于冷冻 胚胎具有孕育生命的潜质属性,其继承人享有的是受限制的管理和处分权。  相似文献   

5.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其各种衍生技术的成功与进步,在向世人显示现代医学技术伟大成果的同时,也带来了这一技术所特有的问题,尤其是体外受精胚胎的法律属性问题。主流的三大学说中,主体说模糊了体外受精胚胎的特殊性,虽然其属于人格利益,但是却不是人格生命;客体说会造成利益分配不均,忽视了体外胚胎发育成完整生命的潜在可能性;折中说既能维护人的生命伦理尊严,也能够平衡后代、妇女权益和科学发展三者的管理。现阶段我国关于体外受精胚胎的法律属性的立法位阶低,规定不明确,立法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6.
进城落户农民“三权”问题是关乎当今中国新型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成败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将“三权”问题置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逻辑结构和城乡二元结构的历史变化中进行研究,发现进城落户农民“三权”问题是在剥削型城乡二元结构向保护型城乡二元结构转变的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成员权是其原因、本质,而“三权”则是成员权的结果、形式。在中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上,在成员权之得失与“三权”之变动的关系上应坚持缓和有因性主义。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不同战略阶段,“三权”问题所蕴含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及政策取向将不断演变。由于“三权”中各项权利的诸多方面存在差异,进城落户农民有序适时退出“三权”的路线图呈现复杂的时空差序格局。  相似文献   

7.
“当腾腾”是里耶秦简、睡虎地秦简中的一个公文习语,李学勤、胡平生等众多学者的释读皆存疑问。考诸古音通假及秦代避讳之实,“腾”当通“朕”,可训为“封”,“当腾腾”意即“该封,封”。“天子自称曰朕”始于嬴正廿六年,秦汉讳“朕”,有《说文》为证,但古今学人均未尝言及。  相似文献   

8.
体外胚胎区别于人,又无法等同于物,已成为对传统人、物二分格局的最大挑战。对体外胚胎之法律属性,我国立法并未涉及,国内学界众说纷纭,在个案审理中法院之观点也各有不同,由此折射出其定性之困。面对用途各异之体外胚胎和日益多元化之个案情形,单一的法律属性无法全面覆盖,无论是主体说、客体说,抑或中介说均有所缺憾。对此,可以类型化分析为视角,以人、物转化说与分离目的说为基础,区分胚胎存放之目的以及胚胎供体是否存活,对体外胚胎之法律属性予以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9.
传统中国抒情诗一向被称为“乐诗”,古典诗学解释学也素有“以声解诗”的传统,然而由于口语白话诗的兴起、西洋诗的渗入及重义轻读等因素的影响,这一传统在五四新文学运动的冲击之下遭遇了“断裂”的命运,因此,如何重建新诗的声音解释学成为摆在新诗面前的重要理论课题。现代诗论家的探索告诉我们,借助于传统诗学资源,至少可以从“以声观志”、“因声寻义”、“同调同感”、“缘声入神”以及新诗解释的戏剧化等若干层面,重构现代诗学的“声解”体系。  相似文献   

10.
以商标性使用为注册商标侵权(包括混淆侵权和淡化侵权)的先决条件会不适当地限制注册商标权。“商标性使用”的法律概念片面地关注“被诉标志”是否侵犯“注册商标”,而忽视真正的法律问题应是“被诉标识行为”是否侵犯“注册商标权”。而商标正当使用应该着重考察行为的正当性,而不应纠缠是否属于商标性使用。判断混淆或淡化侵权是否成立时,应从被诉标识行为整体(即被诉标志使用的整个具体商业情景)出发,而不应以“商标性使用”作为先决条件,不合理地限制注册商标权。  相似文献   

11.
“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指明了方向。梳理对外直接投资主要理论和国内学者对“一带一路”战略下对外直接投资的相关研究及成果。研究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现状,采用SWOT分析法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优势、劣势以及机遇与挑战进行分析,并据此提出相关策略建议。  相似文献   

12.
汉字是根据什么法则拟造的?这个问题早在先秦就提出了造字法则的“六书”理论。对“六书”理论历代都有所研究。对历代学者关于“六书”理论研究加以归纳总结,可知汉字造字法则实际上只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种。  相似文献   

13.
中国的长远发展目标是,到2050年力求“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其内涵,自然包括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创新国家”。这一艰巨的历史任务严峻地摆在每一个中国人的面前。中国欲建成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和21世纪国内面临的两大挑战--以劳动力为代表的要素供给格局的改变和资源环境约束增强的挑战,要求必须转变传统发展战略。同时,全球新技术革命、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全球化和注重人的自身发展的三大潮流,也要求必须实施创新立国战略。“创新立国战略”,包括“企业层面创新”,但不限于“企业层面创新”;还包括“产业层面创新”,但不限于“产业层面创新”;更包括“国家层面创新”,但也不限于“国家层面创新”。这是一个涵盖国家、产业、企业三个层面在内的创新体系。更重要的是,其不仅涉及“技术自主创新”,更涉及“制度创新”问题,包括创新型人才体制、创新型教育体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及相关配套的经济体制等。基于上述分析,可提出包括“一个顶层”、“三架横梁”和“四根立柱”在内的完整的创新立国战略体系。  相似文献   

14.
从“诗缘情”理论产生的历史必然, 历史作用, 古今诗人、诗论家对这一理论的继承与发展等方面, 论述了“缘情”说诗论在中国古今诗歌发展中的深远意义,阐明了“诗缘情”理论不仅对我国诗歌发展起了良好的作用, 同时对我国文学艺术民族特征的形成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相关公众”作为商标法多项规定涉及的重要概念,其内涵诠释与范围界定是相关司法实践的必解之题。“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商品服务有关联的消费者,以及与商标所标识的商品服务有密切联系的经营者。“相关公众”的本质为法律拟制主体,亦可看作商标法中的“理性人”。“相关公众”构成主体主要为消费者和经营者。个案裁判中,可通过构建“相关公众”分析模型,以特定时间、商品服务覆盖范围、商品服务性质特征为主要考量因素,对各要素进行量化分析,进而结合数学集合思想,确定商标法“相关公众”的具体范围。  相似文献   

16.
敦煌本陆修静《灵宝经目》所著录的“古灵宝经”分为“元始旧经”和“新经”两部分。中外学术界一般都认为“新经”的出世要比“元始旧经”晚。近年有学者对此提出了一系列质疑,并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对“元始旧经”和“新经”出世先后的判定,是国际学术界进行古灵宝经研究的基本出发点,它既关系到对古灵宝经文本的解读和基本教义思想的把握,亦关系到对中古道教史上一系列重大问题的不同阐释。通过考察两部“新经”,并从道教文献学和道教教义思想的传承等方面,对“新经”与“元始旧经”的出世先后及其相互关系进行更加具体的考察,从而进一步揭示了这批在中古道教史上有重大影响的古灵宝经“新经”创作并披露于世的过程。  相似文献   

17.
“实践存在论”是近年出现在美学、文艺学研究领域的一种本体观。它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与海德格尔存在主义的存在论组合起来,并伴随“实践美学”与“后实践美学”之间的争论一同展开。“实践存在论”的前身是建立在“实践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实践本体论”。考察经典作家的文本,可以发现“实践唯物主义”实际上是一个并不存在的概念,而美学和文艺学上的“实践本体论”,看似以上述“实践唯物主义”为依据,走在唯物主义轨道上,但事实上,它的理论解释却完全落到了所谓的“实践”上面,确切地说,是落在了所谓“实践”的“能动性”上面。当“实践”的能动作用被人为地无限发挥,而对现实的物质基础却置若罔闻的时候,这种“实践”就有可能走向主体性的“精神实践”的危险。所以,“实践本体论”的说法也不能成立。因之,“实践存在论”能否存在就成了问题。从理论构成上看,“实践”与“存在”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及其理论上共生共融的可能性,是该理论阐释的内在需要。作为美学、文艺学的本体观,它需要适合于理论上的逻辑生成法则。马克思所讲的“实践”是指人的物质劳动和革命实践,既包括最初的本源意义上物质活动和物质交往的含义,也包括在现实基础上社会活动和革命实践的含义。这里的“实践”不能理解为包容一切的活动和行为,也不能理解为是亚里士多德和康德意义上的形而上学的“道德实践”。并且“实践”是“现实的人”的物质实践与革命实践,是社会的、历史的活动,不是神秘的玄想或抽象的思辨,也不是动物式的类存在物的活动。在海德格尔那里,他的“存在”是个体的人的“存在”,并不涉及马克思意义上的“实践”问题。他的“存在”只是一种“领悟”和所谓“存在之澄明”,并不是指“现实的人”的“实践”。而这种“领悟”或“澄明”,不过是一种主体心性的大彻大悟,是非人力所能为的。如果与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通过人类劳动和实践而通达的“自由王国”相比较,那么海德格尔的“存在之澄明”则是彼岸性的,是此岸性的彼岸向往。因此,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与海德格尔存在论在理论内涵和具体指向上的不同,是“实践存在论”阐释遇到的最大困难。科学的本体论只能是辩证唯物主义一元论及其历史观。“实践存在论”美学、文艺学的具体做法是:先对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进行扭曲化、狭隘化,然后将“实践”观念加以泛化,接着同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加以比对、结合,最后,生造出所谓的“实践存在论”体系来。到了这个地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的内容就已基本看不见踪影了。“实践存在论”美学、文艺学有着严重的理论上的失误。  相似文献   

18.
两宋时期的理学以“理”为万事万物的本源。“理”又称为天理,由此天人相依、天人相与,“理”是天人一体的基础,主导着当时的经世思潮,强调“文以载道”。与此同时,既基于“仁者,人也”的思想,同时受张载、朱熹等所提出的“大心”与“合内外之心”说的影响,“理学诗派”诗人的审美诉求一方面推崇自得自然,任心随意,强调自出机杼,同时,另一方面又突出地呈现一种对自然审美意识的诉求。  相似文献   

19.
“网络诽谤解释”以实质解释论为立场,扩张了诽谤、寻衅滋事等罪的成立范围。特别是“网络诽谤解释”借助“累积犯”理论解释诽谤罪的“严重情节”,本质上创制了一种新型的刑事责任承担方式。而网络诽谤公诉情形的增加为公权力介入言论自由打开了缺口。形式解释论以法律条文为中心,禁止司法机关的入罪解释,但不排斥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坚持形式解释论可防止传统犯罪网络入罪的异化,平衡名誉权与言论自由权保护之间的关系,彰显罪刑法定原则的人权保障精神。  相似文献   

20.
重新梳理、评价周秦两汉儒学的流变是民国学界超越经今古文之争、重建中国文化的题中要义,儒道抉择与孟荀分野,今文学方士化与改制学说成为各家判定秦汉新儒学“变质”抑或“发展”的关键。胡适认为秦汉新儒家是儒、墨、方士的糁合物,逐步宗教化,郭沫若视之为完全变质;钱穆着眼于宇宙论与人生论,认定秦汉新儒家是中国学术思想史的重要枢纽,董仲舒改制学说却误入歧途;顾颉刚认为董仲舒沿袭阴阳家系统理论提倡公羊改制,旨在彰显汉朝功业;蒙文通融会秦汉新儒学的革命精神与制度设计,以实践中华文明的现代转化。考察民国各方学人阐释“秦汉新儒学”的分合,揭示民国学术的多元流变与各派学人的学术旨趣,当可展现沟通中西新旧的多种取径,或能在现代知识与学科体系中建构中国文化义理、制度与历史事实的有机系统,实现“能尊而有立”的文明复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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