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孟子吸收正统儒家子思与道家老子等的思想,提出了人性本善的理论,以此为基点进一步完善了其心性说。孟子的心性说强调人心本善,人心具有向善的本性,人性本善;强调后天的道德修养即存心养性的重要性。孟子把"诚"作为其心性说的核心范畴和逻辑归宿,达到了天人合一的人生自由境界,孟子的心性说所蕴涵的思想对后世儒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2.
情范畴是正确理解孟子性善论的关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传统心性思想的主流是"性善"论,对孟子"性善"论,前贤多从先验、天赋的维度来理解。但此类论证有一致命缺陷,是"一种推论"而非实际内容。随着中国哲学研究的深入,先秦儒家心性思想的另一重要范畴"情"受到关注。"情"是中国哲学、先秦儒家重要范畴之一,理解孟子"性善"论的"性"就必须把"情"作为基点。孟子是从情感的维度来看待人之本然,作为人之本然的"情"为善,率"情"而发,扩而充之,则"性"为善。"性善"之"性"由"情"所构,由"情"所生,这正是理解孟子"性善"论的关键之处。  相似文献   

3.
潘澈 《东方论坛》2021,(5):58-70
荀子的人性论,不是性本恶论,而是性向恶论.这与孟子的性向善论正相对应.孟子荀子的人性论都是基于孔子的人性论的展开.而孔子的性相近说强调的是性的非善非恶,性的善恶则是就后天的积习修为上说.孟子荀子的或狂或狷的人格特征制约着向善向恶的人性判断的不同选择.而人性无论向善还是向恶都不妨碍可以通过后天的存养或矫饰使人性得以完善.《荀子·性恶》篇的具体论述表明其所谓性恶是性向恶而非性本恶.荀子的性恶伪善说与韩非自利自为的性本恶论不同,荀子的性向恶论并未得出人性不可改变的消极结论.  相似文献   

4.
董仲舒事实上与荀子一样都是性朴论的代表。以性恶论说荀子的历史惯性,已受到多种质疑。以性有善有恶论或性善情恶论或综合孟荀论来说董仲舒也是大有问题的。王充对董子人性论的概括难以在他本人的著作中得到可靠的支持。性朴论肯定初生人性包括着向善发展的潜质,但不肯定其中有现成的善。初生人性不够完美,但不能说成为恶。正如玉出于璞,璞中含玉质一样,善出于性,性中含善质。董仲舒批评孟子的性善论而完全没有提到所谓荀子的性恶论,这是意味深长的一件事。   相似文献   

5.
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关于"仁"的思想,并赋予了"仁"更多的心性基础,从而提出了仁政思想。孟子的仁政思想,无论在儒家政治思想发展史上,还是在整个中国政治思想发展史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对后世的政治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试图从孟子的"四端说"与性善论入手,通过对孟子"民贵君轻"思想的以民为本、重德治,"以善养人"、提高君主的自身修养以及注重民众教化几个方面来阐释孟子的仁政思想。  相似文献   

6.
孟子与道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孟子是正统儒家之徒,但他游学稷下,深受诸子尤其是道家的影响,使他深化和发展了孔子学说。孟子深入探讨了道德规范、道德理想的本然根据,揭示了人性之本然与自然的一致性,努力把仁义礼智化为人的内在本性的组成部分。孟子的心性学说为儒家道德学说尊定了理论基石。孟子的四端说、“诚者天之道“说”、人性自然说、本心说、不动心、存心、养心说,均得益于道家的道论、心性论以及心气论  相似文献   

7.
柏拉图的理念论具有极致状态、圆满状态和向善性质的显著特征,以此显示具体事物的不够极致、不够圆满和不够向善的性质.由此我们可以断定:事物既有物理性质的知识一面,又有向善性质的价值一面,因而是知识和价值的合一;在我们看待事物时,就既要探寻它可能存在的物理性质,又要衡量它于人是否有益的善的性质.  相似文献   

8.
论王安石“善恶由习”人性论的理论渊源及其内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人性论是王安石人性论形成的理论来源。传统伦理思想史上的人性论主要有孟子的性善论、告子的性无善无恶论、荀子的性恶论、世硕的性有善有恶论、董仲舒的性三品论、扬雄的性善恶混论和韩愈的性情三品说。王安石批判地吸收了前人的人性论成果,形成了他的"善恶由习"的人性论。他的人性论给传统人性论注入了新的内涵,开拓了新的境界,因而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相似文献   

9.
柏拉图与孟子共同关注善的问题,不同的是柏拉图引导西方哲学走向知识论,孟子引导中国哲学走向功夫论。论证实质是柏拉图从真理情结出发走向了求善之路,并把求善问题转化成为真理认识论问题,他的求善之路可以表达为:认识真正的善,真正的善即真理。作为对比,孟子从善的定义出发走向体善之路。孟子把体善问题转化为功夫论问题,这种体善之路可以表达为:通过定义"仁义礼"来完成至善。他们的共同结论是:生存即善。  相似文献   

10.
孟子教育思想的哲学基础就是其"心性论"。孟子的教育理想、教育内容、教育作用、教育方法以及其他教育观点都是以"心性论"为哲学基础。孟子之"心"可视之为正、正是、正心、正道。孟子教育思想的核心是求其放心和复其本性。这可称之为"正是"。孟子的教育过程也是一个"正是"的过程。  相似文献   

11.
"仁政"理论是孟子政治思想的核心内容,是地主阶级专政的特殊理论形态.本文全面地分析了孟子"仁政"理论的内涵,揭示了其理论体系的实质.  相似文献   

12.
孟子、荀子间的性善论与性恶论之争源自天人观上的分歧。孟子之天人合一乃个体的人与义理之天的合一。荀子之天人相分为群体的人与自然之天的分离。孟子以心善言性善,认为性在心中;荀子以欲望为人性,认为性在身。在孟子,天人因道德而合一;在荀子,天人因道德而相分。  相似文献   

13.
通过对《孟子》的深入解读,发现孟子的德育思想主要包括"性善论""决定论"和"修养论"三个方面的内容。分析指出"性善论"是孟子德育思想的逻辑起点,"决定论"是孟子"性善论"与"修养论"之间的关键环节,"修养论"是孟子德育思想的核心和价值所在。认为从性善到行善,孟子的德育思想体现出极其严密的逻辑,只有把三者联系起来,各自的意义和价值才得以彰显并得到充分合理的诠释。  相似文献   

14.
中西人性论的冲突:近代来华传教士与孟子性善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代来华传教士以基督教教义为评判尺度,对儒学人性论尤其是孟子的性善论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他们认为,性善论主张人只能依靠自身进行道德完善,这种典型的人文主义思想不仅排斥宗教信仰,而且容易导致对道德真理采取实用理性的态度。传教士们的批评意见既表现了一种宗教偏见,也展示了中西思想在此问题上的实质性的歧异与冲突。  相似文献   

15.
表演者权体系随着科技发展而日臻完善。表演者权性质经历了民法上的私权、著作权法中的邻接权、社会法中的独立综合权的转变。表演者权体系伴随表演者权内涵的丰富而越加完善,其内容可以被划分为人格权、身份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受益权。在演出产业全球化进程中,构建表演者权体系是提升国际文化竞争力、保护民族文化安全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6.
对于孟子良知良能说,宋明儒在涵养、省察、推扩的理解主脉以外,还带出一种微妙乃至警觉的意味:良知良能不仅在爱亲敬长意义上作单一途径的表现,也可以表现为好好恶恶、饥食渴饮,实际存在着一个良知良能的"表现区间";随着这一区间意识的发生,良知良能说却也面临了一种新的危险,即,良知良能表现区间的内部断裂,也即饥食渴饮与爱亲敬长的两橛化,进而,无论是饥食渴饮还是爱亲敬长,它们作为良知良能之表现的地位呈现出更大的不确定性.  相似文献   

17.
民间美术作为中华民族历史的沉淀及智慧的创造,具有深远的含意。现代艺术源于西方,并在20世纪迅速转化成为今天的艺术主流,融入我们的生活当中。浅释不同文化背景下产生的具有相同人性特征的艺术属性,能反思迷惘的中国现代艺术。民间美术和现代艺术产生的碰撞,对在多元文化背景下的艺术实践具有深刻的启示。  相似文献   

18.
孟子所说的心是指人生来就有的、与非人相区别的、以"不忍人之心"为核心、沿着"四端"向"四德"不断充扩的向善之心。孟子的不动心是指尽心知性以知天、存心养性以事天的向度不可动摇。此心虽然生而具有,但并非圆满自足,须通过意识自由和行为自觉缓慢培养,令其渐次成长,连续不断,由小到大,以止于至善。心之所向叫志,坚持此志不变,叫"持志","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二者互为制约,须"持其志,勿暴其气",所以孟子主张养气。告子的不动心是指接受了某种外在律令,将心托付于此,从而信念坚定,不再改变。这种外在律令缺少人性基础,往往以"言"的形式出现,是非曲直难辨,所以孟子提倡知言。知言以持志为依据,养气以至善为目标,持志为心之所向,至善为心之所成,如此,则心、言、气之关系明矣。  相似文献   

19.
为了探讨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通过采用文献分析和比较分析方法,立足中国现有国情,认真借鉴历史经验,指出应从孟子"恒产论"经济思想出发,发挥土地的恒产效用,协调农村土地的产权关系,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补偿问题,从而确保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扎实和有效推进。  相似文献   

20.
法条竞合的本质是实质一罪、假性竞合,这一点区别于想象竞合之实质数罪、真正竞合的本质。明确界定法
条竞合的内涵和本质、厘清法条竞合的类型是正确适用处断原则的前提。法条竞合的类型应当从传统的纷繁复杂的
划分方法中寻找新的突破口,实现类型简明化。法条竞合属于法条关系论,而不是犯罪形态论,法条竞合的本质是构
成要件之间的竞合,据此可将法条竞合划分为三种类型:独立竞合、依附竞合、交叉竞合。其中独立竞合即传统上的特
别关系法条竞合,应当采用“特别法排斥普通法”的适用原则,摒弃“重法优于轻法”的补充原则。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