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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我国合同法中的交易习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习惯自古就是法律的主要社会渊源。在现代社会 ,习惯虽然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 ,但它在法律的适用和法制的发展中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习惯是一种补充法源 ,我国《合同法》明确承认了交易习惯的规范效力并将其纳入合同规则体系 ,不但可以扩大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还可以增强合同法的灵活性和适应力 ,使合同法的适用效果更加妥当。习惯还是意思表示解释的重要依据之一 ,交易习惯得以解释合同 ,其根本理论依据在于合同自由论和合同诚信论 ,其直接理论依据是合同解释之客观化、诚信化理论。交易习惯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在我国合同法中 ,它也是一般意义上的习惯 ,并不概指习惯法或事实上的习惯  相似文献   

2.
包容性实证主义者对法律效力判准的最终规则——承认规则的法律效力持一种"习惯论"观点,认为承认规则自身没有法律效力问题。作为一种社会事实,承认规则以该社会法律实践中人们的实际接受为基础。"习惯论"包括"弱习惯论"和"强习惯论"两类:"弱习惯论"将作为法律效力判准的承认规则解释为"习惯"这样一种社会事实,该观点进一步补充了哈特的社会事实论;"强习惯论"将承认规则解释为一种施加义务的规则,这种"习惯"使得承认规则自身具有了"约束力"。  相似文献   

3.
《1901年枢密院威海卫法令》第九、十九条规定民事案件可以依照中国的法律和习惯来处理,中国的法律和习惯适用于诉讼双方都是中国人的民事案件,明确地表明英租威海卫确实存在着二元化的法律体系;中国法律及习惯的范围包括《大清律例》、习惯和习惯法、情理等,形成了一种多元化的法律传统。  相似文献   

4.
关于思维和存在同一论和唯意志论的实质是不是一样的?本文提出以下粗浅看法,请同志们批评指教。 (一)思维和存在同一性是唯心主义的命题,不能用它来概括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个方面。列宁曾经指出:“……当拉波波特硬说马克思认为‘存在着观念和实在的同一性的时候’,他是错误的。首先,我们从来也不使用这样的形而上学用语。”(《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1971年版198页)这里就涉及一个实质性的问题,究竟黑格尔的‘思维和存在同一论’的命题有没有‘合理的内核’?对于这个问题,意见分歧很大。问题首先发生在对《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第二章一段话的理解上,恩格斯当讲到哲学基本问题第二方面,在提出‘我们的思维能不能认识现实世界?’等问题之后,曾接着说过:“用哲学的语言说,这个问题叫作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绝大多数哲学家对这个问题都作了肯定的回答。”有人抓住这句话,认为恩格斯肯定了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这全然是一种误解。这里讲的“哲学的语言”,显然是指黑格尔的语言。恩格斯只是指出:如同唯物主义者认为世界  相似文献   

5.
《时间与存在》是海德格尔后期在时间问题上最重要的一篇著作,在这篇著作中海德格尔对他的前期时间观进行了卓有成效的修正与创新。他对时间的论述方式已经远离生存论,不再提及此在对于存在之澄明的作用。而是从存在的在场意义上来讲出时间,从过去、现在、未来"相互通达"的"四维时间"以及时-空概念来讲时间,这是一种比前期时间观更具原始意义的时间观。  相似文献   

6.
列奥·施特劳斯在《论僭政》一书中与科耶夫有一涉及政治哲学许多重要问题的深入论辩。我们可以通过分析这一论辩,尤其是其中有关“承认”的历史之维与道德之维的讨论,而反省其中的问题意识及其与福山“历史终结论”的关联。  相似文献   

7.
“立身之道与文章异”①,这一论点是钱钟书先生在《谈艺录》和《管谁编》中多次论述过的。《谈艺录》出版的时间是一九四八年六月。书中阐述的这个观点距今已四十六年了,可是当我们接受这个观点时,仍感到那么新奇,那么震惊,还有那么一点点余悸。“文如其人”②这是一个传统的观点。多少年来人们习惯于以文观其为人,这似乎成了一条定理。钱先生以他那明睿的学识,严密的思辨能力,捐介绝招的德性,纠正了文学史上的偏向。立身与立言,论人与论文,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书面语言是一种工具,立言者如何使用这种工具,受制于的往往不…  相似文献   

8.
用词习惯与《红楼梦》作者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作者从事文学创作时,一般会有他的用词习惯,因而有时也可从用词习惯来考察认定作品的作者。但在特殊情况下,则不能用这种方式,例如时间的先后;是不是经过另一人的修或改写。《红楼梦》的成书过程复杂,一百二十回不是在同一时间里一气完成,因而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在文字的使用上也有其特殊性,我们不能因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文字使用有差异,从而认定不是出于同一作者之手。即使在前八十回,不同的回次,在用词习惯上也有差别,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的用词有差别也就更不能为据。  相似文献   

9.
语言的“主体性”是本维尼斯特构建“诠释系统”和“被诠释系统”二元等级论的哲学背景,而这一思想形态是以笛卡尔之“我思固我在”论断为源头的———本维尼斯特只是把“人类理性”的“主体性”转移到“语言”上。然而,无论是《周易》中“言象意”传统,还是古希腊诗人或《圣经》意义传释方式都呈现出一个以意义先行,并把语言“工具化”的“颠倒的等级”。无论是经典传释过程还是本维尼斯特的等级秩序,其共性在于都是要把语言内化于意义中。但是,本维尼斯特希望通过否定语言的工具性而直接达到意义层面,实际上是把这一过程简单化了。因为在意义传递过程中,语言的中介性与意义具有差异,但又是内在于意义中的。  相似文献   

10.
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中存在论与神学之间的关系问题始终是学界争论的焦点。20世纪以来,以帕奇克-弗雷德为代表的核心意义解释提供了处理该问题的经典方案,该方案中特殊实体与一般实体之间的原因论关系需要得到进一步说明。作为《形而上学》中计划性的一卷的B卷,对此提供了关键思路:作为一门探究本原和原因的科学,形而上学处理的是本原如何普遍地作为存在物的原因,本原的必要条件是作为实体。从而,形而上学就可以同时处理与存在和实体相关的讨论,以及实体作为本原如何是其他存在者的原因这两个问题,将亚里士多德的探究统一在同一门科学之中。  相似文献   

11.
民间法研究     
主持人手记: 本期所刊载的三篇稿件分别是格雷的《格雷论习惯》、龙大轩的《羌族诉讼习惯法的历史考察》和纪建文的《微服私访———作为一种社会控制的官方民间法》。约翰·格雷(John Chipman Gray,1839-1915),美国分析法学派最早的代表人物之一,尽管其一生著述不多,但对英美法学和法学家的影响却不容小视。在《格雷论习惯》这篇仅有万字左右的论文中,他用极富论战性的笔调,对习惯和习惯法的诸多问题、学说做出了总结,并掷地有声地发表了自己的意见。鄙人以为,其中最应引起我们关注者有:第一,习惯是法律渊源,并且仅仅是法律渊源。他反对…  相似文献   

12.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对初中的作文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养成修改自己作文的习惯”,“重视引导学生在自我修改和相互修改的过程中提高写作能力’。这告诉我们,养成学生自改作文的习惯是作文教学的重要目标,也是提高学生作文水平的重要途径,并非可有可无。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从分形论的角度考察了道论“有生于无”的含义。指出维数是“有”与“无”的判据。只有观测尺度的维数与、被观测客体的维数相同时,观测的结果才是有限和有结构的,这就是“有”。当观测尺度的维数大于被观测客体的维数时,得到的结果就是“无”。这里的“无”也是一种“有”,因而有可能从一种维数形式转化成另一种维数形式,进入人们可观测区,此即“有生于无”。  相似文献   

14.
论作为事实性的习惯权利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习惯权利是一种事实性权利,它的事实性在于以行为事实为存在载体,通过人们不断重复的行为事实来阐释.一是习惯权利以行为事实为其载体;二是习惯权利在社会层面上对特定群体成员产生着事实上的有效性;三是习惯权利通过行为事实所产生的惯性约束力而具有事实规范力;四是习惯权利的事实性价值就是在生活上它对于特定群体的有用性与满足.另外,习惯权利的事实性具有方法论意义与法治意义.  相似文献   

15.
海德格尔看来,无的问题之所以在传统哲学或形而上学中无法得到回答,是因为传统形而上学忽视了存在者的存在与存在者之间的存在论区分,并且从存在者的角度将“无”看成是存在者(或“有”)的某种缺失。海德格尔对于“无”的具体论述主要集中于《存在与时间》《形而上学是什么?》和《谢林:论人类自由的本质》这三部作品。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从生存论的角度出发把“无”理解为世界的无意义和此在的“向死而存在”;在《形而上学是什么?》中,海德格尔把“无”看成是世界作为存在者整体的“跌落”或“沉没”以及相应的“无之无化”;在《谢林:论人类自由的本质》中,海德格尔的思想发生了转向,并且放弃了他之前的生存论思路。他借鉴了谢林关于“实存”和“根据”的区分,把“无”和“无根据”联系起来,认为“无”既意味着“无根据”,又是“无根据”中建立根据,也就是“建基”。在此之后,海德格尔很少讨论“无”的问题,这也意味着,在海德格尔后期哲学中,无的问题消融在更具普遍性的存在问题之中。  相似文献   

16.
习惯是法的渊源之一。某些习惯权利作为一种自发权利先于法定权利存在,后经国家立法程序确认与吸收而成为法定权利。习惯权利不只可以纳入民事立法,也可以成为宪法权利的前身。即使没有被纳入宪法和法律,一般也应受到法律保护或不予干预。这也是衡量宪法的民主性的一个标尺,是对公民权利保障的广度的体现。  相似文献   

17.
也论《新唐书·艺文志》张固也《新唐书·艺文志》是北宋欧阳修等编撰的一部很有特色的史志目录。现代学者王重民认为:“《新志》各类的‘著录’和‘不著录’,实际上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东西,已经开始了清代补史艺文志的作法和意义,这在我国目录学史的发展上是值得注意的...  相似文献   

18.
20世纪的国际法学界在定义“特别国际法”与“一般国际法”的概念时,存在着一种通说,认为条约就是特别国际法,而习惯国际法则是一般国际法。这种认识实际上并不准确,因为一般国际法与习惯国际法之间存在着诸多差别,不能等同视之。导致这种通说长期流行的原因,除了语词上的混淆以外,更重要的是对《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1款存在着理解上的误区。面对新的时代情势,我们需要提出一种比传统理论更加明确而合理的方式,作为认定一般国际法的标准,以期更好地回应当代国际社会的现实要求。在此意义上,对“裁判规范”与“行为规范”的区分以及对“认识根据”的界定,都有助于厘清当代国际法学中“一般国际法”的本质及其建构依据。  相似文献   

19.
在认定《文心雕龙》的性质为何,也即《文心雕龙》究竟是一部什么书方面,主要有两种说法,一种是传统说法,该说认为,《文心雕龙》是一部关于“文学”的书,是一部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专著。这一说法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但近些年来也有少部分人对此持有异议。他们认为,该书所论并不局限于文学作品,其中不少篇幅谈的是学术文章与应用文的写作,故而提出另一种说法:《文心雕龙》是一部讨论文章学理论的著作。对后者的说法,笔者不敢苟同。笔者认为,在刘勰所处的时代,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对文学这一概念的界定,所谓的文学作品和一般应用性文章的分野…  相似文献   

20.
《马氏文通》论顿节给出了顿的一个定义,指出了“顿”的几个特征,为我们弄清“顿”是什么提供了重要的线索。论顿节还分析了若干顿的结构,给出了顿的一些下位类型,但都不很全面系统。论顿节提出的对同一个句子作两种分析“亦可”的看法,以及对同一类现象作两种完全不同的分析的做法,都是不妥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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