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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传统经济法理论是以经济为出发点和核心,其经济法的存在价值是通过经济法授予政府干预经济的权力对市场经济缺陷进行弥补,以实现社会经济在国家干预下的发展。但是,这一学说的经济法受经济役使,被定位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下的经济领域,经济发展成为经济法的导向。实际上,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是法学界之经济法,并非以经济为其要旨。法学界之经济法有着独特的调整主体、调整工具、调整对象、调整目标和调整价值,是通过市场调节机制和国家协调机制从社会经济关系各主体间利益和需要的经济法权要求入手来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法。  相似文献   

2.
经济法产生的直接原因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非政府失灵,严格说来,政府失灵问题决非经济法所能解决,否则会更加桎梏经济法的发展、完善进程,而不是相反。经济法确实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准则,但也不能笼统地把经济法定性为“干预政府之法”。看清经济法的性质,乃是构建完善经济法治建设事半功倍之良策。  相似文献   

3.
长期以来,经济法作为现代法,基于其产生的背景,具有协调社会经济总体利益,实现实质公平正义的理念。这与目前构建和谐社会,在以人为本、社会本位、平衡协调、发展经济以及公平正义等方面都有契合之处。为了实现经济法理念,充分发挥经济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应加强立法,提高主体守法自觉性,完善司法,改革管理体制以实现和谐执法。  相似文献   

4.
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2005年年会暨第七次研讨会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加强经济和社会统筹法制建设的主题,就“WTO、国际调节与中国经济法的立法与实践、中国反垄断法立法与实施理论问题研究、宏观调控及其金融体制改革法律问题研究等经济法热点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  相似文献   

5.
"需要国家干预说"之经济法认为,市场经济固有市场失灵之弊病,经济的稳定和发展需要国家权力进行经济干预,因此经济法出现以供给国家干预权力。但此学说存在着基本的缺陷:"国家干预"一词存在歧义,导致理解和使用混乱;以"国家干预"定经济法之名,弱化了市场自组织的价值;"需要国家干预"之经济法的目标与调整社会经济关系之经济法的目标不符;"需要国家干预"之经济法被赋予了太多经济期望,经济工具性色彩过浓。  相似文献   

6.
经济法对法制领域的完善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它从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两方面对和谐社会的目标进行调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途径和有效保障,两者存在内在统一的辩证关系。分析经济法价值与和谐社会内涵的关系,并探讨如何完善经济法以保障和谐社会的构建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7.
改善民生是当前国家和人民最关切的问题,经济法为促进民生改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一致提供程序上和规范上的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从经济法的特点、基本原则和社会定位角度出发,通过对经济法特有功能的对比分析,进而深化经济法的功能性研究,得出结论表明,经济法致力于协调和平衡社会各主体利益之间的矛盾冲突,发挥其在社会资源合理分配中的平衡协调功能、稳定经济风险功能、提升经济效率功能来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以实现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8.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行业停摆,供求关系失衡,致使市场失灵。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经济干预措施,维护了社会稳定、保护了人民群众的个人利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体现了经济法的秩序、效率、公平和正义的价值目标。但是有的政策措施却事与愿违,与经济法的价值目标背道而驰。为此,建构利益表达整合机制和有限政府主导下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提出促进利益表达、规范政府行为、转变社会治理模式三方面的实践路径,为国家干预能更好地实现经济法的价值目标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论经济法的行政性特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经济法是国家公权 (行政权 )进入社会经济关系 ,干预、补救、矫正“市场失灵”所形成的经济法律规范。经济法规范的准任意性和准强制性使其与民法和行政法相区分 ,区分因子即为经济法的行政性。  相似文献   

10.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必须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和市场的变化而变化,此即经济法的动态性.经济法的动态性不同于不确定性、模糊性.经济法的动态性具有变动性、扩张性与回复性、相对稳定性的特点.经济法的动态性与民商法、行政法的动态性特性又有明显的区别.之所以有区别,既有经济法自身品格方面的原因,又与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等外部条件有关.以动态眼光来看经济立法的意义在于不应一味追求经济法典的制定,而应致力于建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经济法律体系;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意义在于经济法理论研究必须立足于本国国情,积极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法理论.  相似文献   

11.
从法要达到的目的看,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应随其所要达到的立法目的和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变化。“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经济法价值取向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但在强调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应及时地调整为“公平为主、兼顾效率”。经济法价值取向的变动对于实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体现国家渗透市场理念的经济法基于市场失灵与政府缺陷的二元结构,确立了自己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逻辑基点和路径选择,以市场与政府的互动结构作为自身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通常机制。而就业歧视问题也体现了市场调节失灵和政府管制缺陷的两难境地,其形成机理与经济法的基本机理具有相通之处。因此,运用经济法这一解决机制来解决就业歧视问题无疑是一个理想的选择。  相似文献   

13.
从价值意义的视角看待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两者是互为价值形态的。其中,政治文明是和谐社会的价值核心构成,和谐社会在政治文明建设中起着政治定位与定向作用。注重政治文明建设,落脚于民生、民权与和谐社会构建,是政治文明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中独有的价值表现形式。坚持政治文明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统一,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法治,坚持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目标。  相似文献   

14.
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2005年年会暨第七次研讨会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加强经济和社会统筹法制建设的主题,就“WTO、国际调节与中国经济法的立法与实践、中国反垄断法立法与实施理论问题研究、宏观调控及其金融体制改革法律问题研究等经济法热点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  相似文献   

15.
中国经济法定义和调整范围新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经济法是国家为保障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实现经济协调发展而规制经济运行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渗透到经济关系的各个方面。哪里涉及到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哪里存在市场经济的缺陷和"失灵",哪里就需要国家干预,经济法就在那里发生作用。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限定在经济关系的这一部分或那一部分,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也违背了经济法的基本属性。  相似文献   

16.
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本质和发展理念等都与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相契合,可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其他部门法无法实现或难以实现的作用。同时,必须以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完善经济法具体制度,才能确保其作用的有效发挥。  相似文献   

17.
随着国家的出现产生了国家干预经济的行为,其法律表现形式便是经济法。把握经济法的起源及定义以便于厘清经济法与国家干预的关系。在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经济法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得到了各界的认同。通过对经济关系中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市场秩序和社会分配四要素进行调节,经济法弥补了市场和政府的内在缺陷,在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国家干预市场的法治化发展,并且为国家干预的法治化进程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8.
以发展观作为研究视角,揭示了经济法的公平、正义和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内核,论证了经济法的价值与和谐社会的内涵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并指出经济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法律保障机制,经济法的价值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19.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我国的发展意义重大。经济法作为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何能够正确处理好构建和谐社会与经济法之间的关系,理清经济法制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作用,对促进、引导和指导经济法制度的完善和加快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论经济法的独立性——基于对市场失灵最佳克服的视角   总被引:10,自引:2,他引:8  
市场失灵的本质在于市场的内在缺陷以及经济人的利益失衡,市场失灵是市场非效率的缘由,因此必须对其进行最佳程度的克服。行政法克服市场失灵存在着价值困境、法域归属困境、行政性偏好困境以及执行机构困境;民法克服市场失灵存在着限权的困境、有限性困境以及作为私法的困境。而经济法对市场失灵的克服则具有直接限制市场主体私权、直接改变市场主体的利益结构以及公共利益和远视等诸多特有优势。因此,行政法和民法都不可能代替经济法的功能,经济法具有自身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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