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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民法典》采用直接取得模式规范第三人权利取得,是否授予第三人权利应区分是否存在平等债权关系和合同目的。第三人作出受益意思或合理期限经过后,当事人变更或撤销合同需经第三人同意,否则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但存在例外。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权无需经第三人同意。第三人可主张与履行利益有关的赔偿性违约金,不能主张惩罚性违约金;第三人不享有违约解除权,但可通过放弃权利脱身;第三人能起诉确认合同无效,但不享有合同撤销权。  相似文献   

2.
违约方在不具备合同约定和法定解除条件,也未能与守约方达成解除合同协议时,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权,在学界及实务 界均颇有争议。基于合同主体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正义原则、合同效率价值以及节约社会资源要求,可赋予违约方 以合同解除权。然基于契约严守原则,违约方解除合同应受到严格限制,缘于自由相对性及鼓励交易原则,如合同标的不可替 代或者替代标的不具备现实性以及损失难以计算等,则不应赋予违约方合同解除权。一旦赋予违约方合同解除权,则须赔偿 守约方的履行利益,包括合同约定价格与合同替代履行价格差额和合同替代履行费用等。  相似文献   

3.
发包人是否依法享有任意解除权以及能否约定任意解除权是建设工程合同领域持续已久的重要话题。从我国的立法体例上看,建设工程合同是独立于承揽合同的有名合同,但其仍属于承揽合同范畴,工程活动的特殊性及其他理由都不足以区分对待发包人与定作人,故发包人应享有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这也是比较法上的主流做法。因此,即便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发包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也仅是对法定权利的描述,无法否定,亦无需援引意思自治原则。发包人的任意解除权可被当事人的约定排除,但不应承认对任意解除权的默示放弃。  相似文献   

4.
第三人利益合同成立须符合基础合同有效成立、受诺人与允诺人须有使第三人受益的意图、受诺人与允诺人须使第三人直接取得权利、第三人必须特定等要件。其变动规则是:合同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撤销利益第三人约款。经第三人同意当事人可约定解除第三人利益合同。在法定解除情形,合同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无须第三人同意。  相似文献   

5.
抵押合同应不以书面形式为限 ,一般从合同成立时起生效 ,当事人可以约定抵押期限 ,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合同无效责任、后合同责任在抵押合同中皆有适用的可能 ,抵押合同可因抵押权设定或合同解除而终止 ,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惟不可抗力一种  相似文献   

6.
行政契约缔结后,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予以解除,也可在符合双方当事人约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由契约之一方解除。此外,行政契约还存在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以解除契约的情况,这既包括私法契约规则中的法定解除权,也包括行政契约特有的法定解除权。但多数情形下,行政契约由于其公法属性而存在特殊规则。  相似文献   

7.
政府作为购买主体利用财政资金,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向购买对象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该行政行为属于行政合同。这种行政合同具有合意性、双务性和非权力性特征,由此决定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合同的缔结、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应适用《政府采购法》,在《政府采购法》没有相应规定时应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缔结合同,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应受限制;当事人履行合同,须本人履行,并不得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购买主体享有指导、监督管理权;当事人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必须是出现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但遭遇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在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须购买主体的认可。  相似文献   

8.
情势变更制度的构建需要在判例中进一步实现本土化。情势变更、不可抗力和商业风险三者不能完全割裂开来,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情形下可以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予以变更合同;合同对价关系障碍中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不能客观规则化,而需要保证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政府行为一般情形下不能被认定为不可抗力。另外,在坚持情势变更条款适用须经审查程序的同时,要注意防范情势变更条款的隐性适用。法院在适用情势变更条款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并注意平衡当事人的损失。  相似文献   

9.
我国《民法典》第580条关于当事人范围及违约方合同解除条件的规定争议较大,存在司法适用困境。基于比较法的视野,明确履行费用过高的判定标准及合理期限的设置,确定当事人主体范围,实现《民法典》第563条与第580条的联动解释,为违约方行使司法解除权提供理论证成。同时,在违约方未提出合同解除请求的情形下,明确法官在民事诉讼程序上的释明义务与法律问题指出义务,从而破解合同僵局。  相似文献   

10.
一方当事人依据《合同法》第93、94、96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和程序向对方行使解除权时,如发生争议,可诉请法院确认解除。实务中当事人未按《合同法》第93、94、96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和程序行使解除权,而是直接诉请法院解除合同;抑或当事人未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但因合同内容具有违法性时,法院司法判决合同解除的情形已屡见不鲜。由此亟需在理论上对法院司法解除合同的类型化问题进行探究。  相似文献   

11.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给社会各领域都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文章拟从疫情的不可抗力性角度展开,认定疫情作为不可抗力需具备特定的地域范围和合同履行受阻与疫情之间需具有因果关系这两个识别因素。作为不可抗力,疫情会引起债务人违约责任的全部免除、部分免除、推迟履行以及合同的解除和变更等法律效果;因各种类型的合同的属性不同,在具体适用不可抗力规则时会有所差异。在分析了疫情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效果的基础上,拟从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司法裁判的规范、合同条款的设置、人与自然的关系等几个方面对疫情的防控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2.
辞职,是劳动者撤销自己的缔约行为的行为,是单方免除自己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义务的行为。无论有无理由,理由为何,均不影响其辞职行为的效力。而用人单位之所以要承担经济补偿,是因其不履行义务而产生了法定违约责任,与劳动者的辞职理由毫不相干。法定解除权与无因解除权的根本区别,不在于辞职书上是否写有法定事由,而在于用人单位是否发生了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第15条第2款值得商榷;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与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在表述上也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合同法中合同违反法定形式之法律效果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合同违反法定形式的法律效果问题可以被分解为下列三个子问题分别加以研究 :合同违反法定形式的直接法律效果、合同违反法定形式的附带法律效果以及违反法定形式之合同能否因履行而治愈。合同违反法定形式的直接法律后果就是合同无效 ,附带法律效果则包括善意相对人的缔约过失责任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及在特别情形下因对方当事人主张合同违反法定形式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排除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合同法第36条属于法律为维护交易安全对违反法定形式而无效的合同采取的一种治愈方法  相似文献   

14.
合同解除是合同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在实践中将直接影响到已经合法成立的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对其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论合同法上的情事变更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上对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规定了严格的条件,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变更合同、解除合同两个方面,而且情事变更与不可抗力、商业风险存在着明显的差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及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决定了情事变更原则应当成为我国合同法上最重要的法律原则之一,它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合同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6.
股东优先购买权体现出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与资合性之间的冲突。中国对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范存在缺陷,其根本原因在于缺乏一套体系性的股东优先购买权理论。股东优先购买权本质上是系列性权利组合,而非单一的权利,具体包括资格维持请求权、告知请求权、强制缔约权和优先受领权。股东于其取得股东身份时取得优先购买权,并于此时得以行使。至于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则不宜做过多理论上的探讨,而应当交由立法者根据本国国情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17.
通过两个关于消费者安全保障权的典型案例,解释了消费者安全保障权的基本概念、内容和作用,分析了经营者对消费者安全保障权应履行的义务,认为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不得通过合同方式给予取消,即在消费过程中第三人侵害了消费者安全权以及消费者自身有过错时,经营者应尽到法定义务、约定义务及附随义务,在消费者安全保障权受到损害时,经营者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应减轻或免除。  相似文献   

18.
英美合同法上的虚假陈述分类与大陆法系分类上存在些许不同,这直接导致了两大法系合同法当中关于合同无效的认定依据产生了不同的认知,一般认为,英美法系的分类较为详细,对于合同效力的判定仍然较为重视程序正义的实现,而在大陆法系当中,由于立法模式的限制,仍然将焦点关注在事实正义方面。理解英美法上的虚假陈述分类将有利于两大法系关于认定合同无效因素的衔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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