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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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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改革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闫宝龙 《东岳论丛》2004,25(5):169-173
法院系统自身的监督存在着漏洞和问题 ,这是不容回避的现实 ,因此对法院的审判加强外来的监督就势在必行。人民陪审制度是已有的一项司法制度 ,虽实践中形同虚设 ,但作为一种代表独立、公正和社会民意的理想制度 ,我们不应完全弃而不用。人民陪审制度最初的设立主要是从司法民主的角度考虑的 ,但随着司法腐败的增多 ,民众对司法公正更为期望。我们在对人民陪审制进行改革时 ,对其作用的定位应随形势的发展而作相应的变化 ,使其转变成为一种主要对法院的审判进行外来监督的制度。因此 ,应对现有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陪审员资格条件、人数、陪审案件的范围、陪审费用、陪审员产生的方法和参与审判的过程等方面进行调整和改革 ,以真正发挥其作用  相似文献   

2.
《理论界》2016,(12)
司法实践运行中呈现出的陪审员选任的"精英化"、陪审员管理的"半职业化"、陪审员知识的"专业化"以及陪审员审判的"陪衬化"等问题,已然阻碍了我国人民陪审制度实际效用的正常发挥。人民陪审制度的内在本质是实现裁判规范证成中合法和合理矛盾动态平衡化的一种中介装置,是促进裁判规范理性证成之理性法律论辩外部视角的制度化。因此,我国当前人民陪审制度的改革试点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促进裁判规范的理性证成这一内在本质,亦即从扩大可以参与陪审的社会公众的范围和保障陪审员在实际审判中意见表达的相对独立性这两个方面来具体展开。  相似文献   

3.
民事陪审制度在今天仍有其积极作用,不能轻言废除.但目前陪审制度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人们对之也有不切实际的要求,应该端正认识,正确评价陪审制的价值与功能,在克服其缺陷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改革.具体改革措施包括尽快制定统一的陪审条例或细则,完善陪审制度;缩小民事陪审制度的适用范围,只在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部分案件中实行陪审制度;规定陪审员的选任资格,实行专家陪审,实行陪审员与法官分工负责制,陪审员主要负责认定、评议案件事实,由法官负责主持、引导庭审和法律适用;改革现行陪审员的产生方式,在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基础上由法院特邀陪审员;赋予当事人对是否实行陪审以及确定陪审员的选择权等等.  相似文献   

4.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管理的具体体现 ,是人民法院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但是 ,这一制度在近年来未能得到全面有效的落实 ,在许多地方法院的审判工作中已是形同虚设 ,然而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进行 ,在社会方方面面要求保证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败的呼声日益强烈的情况下 ,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再次被提到审判工作的重要位置。陪审制度就其概念而言 ,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吸收非职业法官或非职业审判员为陪审官或陪审员参加审判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制度。它起源于奴隶制国家雅典和罗马 ,为中…  相似文献   

5.
公元前5世纪雅典人为解决纠纷发明了一套由陪审员审判的司法系统,它是曾经存在过的最为民主的制度之一.这就是雅典民主时代的陪审制和陪审法庭.陪审法庭由通过抽签选出来的普通公民组成,陪审制认为一定数量的公民具有代表意义,共同体的一部分代表着整体.雅典的这一发明乃人类所取得的最伟大的成就之一,据说陪审制避免了腐败和专断行为,通过审判的公开性和辩护制确保了司法的正义.所以,它成为雅典民主制的象征.然而,雅典陪审制并非横空出世,它是从其之前就已经存在着的审判方式发展出来,并接受滋养.因而,要充分理解雅典陪审制度的历史意义,就必须追根溯源,阐明其演变历程.民主的陪审制度乃由古老的君主制和贵族制的审判样式演变而来,而这正是现代民主国家司法陪审制度的原型.  相似文献   

6.
张新宇 《江淮论坛》2014,(5):127-131
媒体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司法案件进行报道,既可以满足一般公民的知情权,也可以起到舆论监督司法的作用。“舆论审判”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正审判。法律需要对言论自由与公正审判进行平衡。鉴于我国特殊的司法体制和司法环境,同时伴随着博客、微博等自媒体的不断发展,通过对舆论进行限制的方式来保护公民公正审判权的难度大幅提升。可以通过对特殊主体限制与保证审判独立的方式来对“舆论审判”进行因应。  相似文献   

7.
在《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4条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规定指引下,法院在选拔陪审员时普遍强调陪审员的“高学历”、“高素质”,即男性、国家单位工作人员、高学历者占据了陪审队伍的大半名额。社会“精英”群体占据过多的陪审员名额势必造成其他社会群体在陪审员队伍中的代表不足,这与民主政治所强调的“无歧视、无差别的参政机会”之基本要义相悖;所谓“精英化”的陪审员是否就能更好履职也同样存疑。若丧失了“人民性”,陪审制度也将与党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让陪审制成为“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之定位渐行渐远。  相似文献   

8.
人民陪审制是一颇具历史性和政治性的审判制度.但在目前,它不仅与我国行政诉讼结构存在冲突,而且也与行政诉讼客体的审查要求不相适应.为了完善这一制度,首先应设立陪审员名册,由人民法院从各行各业有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人士中聘任陪审员.其次,专家陪审应主要选用于那些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行政案件.第三,行政诉讼应转变职权主义的庭审方式,采取庭审当事人主义原则.  相似文献   

9.
陪审团就是被召集起来,在审理证据的基础上,通过对有争议的事实问题做出裁定来协助法庭审理的一群非法律专业人员。陪审团审判分为大、小陪审团制。简单地说,小陪审团的职能是在特定案件中确定事实和运用法律。大陪审团则是某种更大的公民群体,其职责是决定检方有无足够的证据对某个人提起正式的刑事指控,即可否制作大陪审团起诉书;或者,在某些案件里,决定应否签发大陪审团起诉书,即使检察官不情愿提起指控。现代意义上的陪审团审判起源于英国,但它的充分发展却并非在英国。当今世界公认的陪审团审判运作比较成功的国家是美国。在那里,陪审…  相似文献   

10.
在领导苏俄法制建设的实践中,为了实现人民主权和司法民主的理想,列宁阐发了人民陪审的思想理论,并将其理论应用于苏维埃司法制度的建设实践。列宁主张,人民参与审判是民主的体现,也是实现人民主权的要求。列宁的人民陪审思想不仅影响前苏联人民陪审制度的建构,而且对新中国和我国当下的人民陪审制度的建设和实践也起到理论引导的作用。列宁的人民陪审思想经过移植借鉴和发展演进,在当下已经具有中国自己的特色。  相似文献   

11.
本文比较了中美两国陪审制对民主、公正、自由、人道这四种基本价值的体现,在肯定了我国参审制的意义的同时,提出我国陪审员应当在基数更加广泛的人群里随机抽取;我国审判员在合议庭中人员比例可以很小,而陪审员的比例应当更大;我国还应当改变现在简单多数进行裁决的做法,在立法中对重大案件引入一致裁决制度以保障少数人的自由;在没有废除死刑的情况下,死刑案件应当率先由只有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作出一致裁决才可以决定适用死刑,进行死刑复核的合议庭应当有陪审员参加,以保障死刑在公正与人道之间的慎重选择.我国和大陆法系国家一样,目前由于不具备实行陪审团制的条件,只能实行参审制,但它具有过渡性,应当创造条件,最终实行陪审团制.  相似文献   

12.
审判阶段程序分流方式的多样化是各国限制进入正式审判程序的案件数量、保障诉讼公正和提高诉讼效率的必要手段。我国的审判阶段程序分流方式单一、诉讼效率较低。我国宜根据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具体情况,并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完善审判阶段程序分流。  相似文献   

13.
在越来越多的涉及专业技术和专业知识的案件中,专家介入诉讼不可避免,如何实现专家参与诉讼的公正性,专家陪审制度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渠道.针对中国陪审制度的实践困境,可以通过完善专家陪审员挑选机制、保证专家陪审员裁判权行使,以实现对专业性案件审理的程序和实质公正.  相似文献   

14.
加拿大的陪审制度属于英美陪审团制,但它在价值趋向上追求新闻自由与审判公正之间的平衡,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套相应的制度,如对新闻自由实行限制,防止新闻宣传造成陪审团的偏见、对审前偏见提供救济以及对审判过程的其它环节中陪审团的权限加以限制等.加拿大的经验对于我们改革和完善人民陪审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5.
成小爱 《天府新论》2022,(4):125-137
作为互联网时代司法回应社会的产物,远程刑事审判已逐步得到社会与法律的双重认可,新冠肺炎疫情则加速推动了远程刑事审判的落地。作为全新的审理形式,远程刑事审判不仅打破了传统审判物理空间上的有形性与固定性,也对传统审判的理念与原则提出了挑战。这当中最为突出的是对被告人权利克减甚至限制的问题,尤其是对质证权的减损,已成为当前远程刑事审判最大的困局。后疫情时代,应当在保证不削弱被告人基本权利及保证程序公正的前提下,高效推进远程刑事审判。应当严格限制远程刑事审判的适用条件、保证被告人的程序救济权、充分发挥值班律师的作用以及确保终端设备的硬件支撑,保障底线正义。  相似文献   

16.
2009年5月,日本颁布《裁判员法》,正式恢复了陪审制,即混合陪审制(参审制)。本文对日本司法制度的历史沿革作了细致梳理,介绍了达马斯卡的分级设想与协调设想,并在此基础上阐发了陪审制改革的缘起、陪审员参与审判的法律基础和新陪审制的功能,进而剖析了日本公民社会和民众心理。新陪审制的出台是陪审员代表的民众力量和职业法官代表的精英群体相互博弈的结果。  相似文献   

17.
论儒家“仁爱”思想对宋代司法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儒家传统仁爱思想对宋代司法审判实践有很深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尽力减少官府对民众的压迫;二是建立公正合理的审判机制保障民众权益;三是尽量减少民众的讼累;四是限制刑讯并减少限制民众人身自由的措施。儒家仁爱思想是中国宋代司法的重要指导思想,对于宋代社会的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8.
审前报道对美国刑事审判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美国,公开刑事审判是强制性的。刑事被告有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而媒体和新闻有自由发表他们言论的权利。美国宪法中两个条款之间的冲突:保证刑事被告人能够获得不偏不倚的陪审团的公正审判,保证自由言论。我们对立法和美国最高法院对这一冲突如何平衡的规定进行了评论,并提出对提高美国刑事审判公正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当今社会科技的大力发展,导致运用于司法领域的专门知识逐渐增多。而法官作为案件事实的最终裁判者,本应仔细审核鉴定意见的可靠与真伪,然而现实的困境是,作为外行的法官往往无法对其有效质疑,故产生了法官裁判事实的认知悖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邀请专家陪审员参与审判。然而,专家陪审员的引入固然可以弥补法官科技知识的不足,但仍然带来诸多难题。因此,法律很有必要对专家陪审员制度进行合理的规范,使其良性发展,从而实现科技知识与法律知识的跨学科整合。  相似文献   

20.
《理论界》2016,(8)
以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司法活动十分关注,其论著中蕴含着非常丰富的司法理论。经典作家认为法官是法律的真正解释者,审判独立是司法活动的本质属性,"同类人审判"是司法民主的有效方式,司法应当追求实质公正。但是,经典作家的司法观在当代中国遇到了一些实践难题,例如如何正确处理法官释法与司法审查、审判独立与宪法规定、"同类人审判"与司法专门化、实质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扩大法官的司法审查权,建立保障法官独立的体制机制,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和引导国民树立程序公正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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