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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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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辩诉交易是美国刑事司法中一项具有特色的制度,在美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文章介绍了辩诉交易制度的渊源、发展以及检察官、辩护律师、法官在辩诉交易中的作用,探讨了辩诉交易制度的合理性和缺陷,提出我国若引进辩诉交易制度应限定适用辩诉交易的案件范围;法官的正式审查并确认辩诉协议的效力;辩护律师和被害人应参与辩诉交易的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2.
刑事领域中的错案追究制不符合司法的客观规律和职业特点,容易影响法官和检察官的心理,继而对司法行为产生影响。应废止错案追究制,吸收责任归因理论的研究成果,以可控性为原则,以行为和程序为标准规范检察行为和审判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相似文献   

3.
当前法官职务犯罪中存在着集体串案和内外勾结犯罪突出、滥用行政管理权和滥用司法裁判权相互交织、在刑事审判中成为其他犯罪的保护伞等特点。为此应提高法官待遇,实行高薪养廉;完善监督机制,堵塞体制漏洞;强化法官准入制度,提高法官整体素质。  相似文献   

4.
法官在刑事司法领域里的自由裁量权,是一个涉及刑事司法活动主体的重要理论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对于提高我国的刑事司法水平,构建公正的刑事司法制度,均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法官的刑事自由裁量权是法律所赋予的,是法官所特有的权力,是法官主观能动性的表现,而法官的刑事自由裁量权本身,又恰似一柄双刃剑,游离于正义与非正义之间,因此又不可避免地使刑事自由裁量权行使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负面作用。为此,应对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现实必然性、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具体表现、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原因、以及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规制加以剖析,以规范法官的刑事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5.
众所周知,案件事实一旦发生便不可重现。由于司法资源的有限性及调查手段的限制,最终能进行刑事程序并据以定案的证据与案件事实不可避免地存在出入,且关于被告人品格等人身危险性的评估又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规范法官量刑裁量权,确保量刑的公正,检察官量刑建议制度无疑是方式之一。但由于历史传统、法律文化和刑事司法理念的不同,量刑建议制度在各国所具有的功能、价值取向不尽相同。因此,对这些差异、共性进行分析,将会大大完善我国检察官量刑建议制度。  相似文献   

6.
刑事和解体现正义、秩序、效率等法律的基本价值追求,是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创造性的司法活动,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刑事司法政策目标.在法律空白的情况下如何解决刑事和解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发挥刑事和解的积极作用,对检察官的专业素质、对现实社会的洞察力、对刑事司法政策与刑事法律的关系的认知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相似文献   

7.
国内对恢复性司法制度及其理念,尚存有各种不同观点。同时,我国学者目前对该项制度的理解本身存在着认为恢复性司法是个人权利对国家公权的挑战、恢复性司法的目的仅在于将社会秩序恢复到犯罪行为发生以前的状态、强调恢复性司法就意味着排斥刑事司法裁判权等误区。出于对刑事被害人利益保护、对犯罪人有利改造以及节省有限的司法资源之考虑,我国迫切需要引入恢复性司法制度,以解决传统刑事司法的弊端与无奈。恢复性司法以犯罪人和被害人为中心,以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为目的,其制度应与现行刑事司法制度并行,亦应通过立法予以规范。  相似文献   

8.
因其特殊性及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检察裁量权成为美国刑事诉讼领域当前研究的热门话题.美国检察裁量权从渊源上承继了英国早期检长"撤回起诉"制度,在20世纪下半叶司法判例中正式确立并得到蓬勃发展.美国检察裁量权不仅有检察权独立理论的形而上支撑,还有执法资源衡平、立法过罪化规避、刑事个别化正义之追求等形而下的正当化实践基础.美国检察裁量权也并非完全没有制约,其不仅有来自于美国宪法相关条款的限制,还有《联邦检察官手册》等非正式法律规范的制约.但实践和理论上对于检察裁量权的批评一直不曾间断,要真正回应实践与理论的双重批评,需要基于美国司法体制特殊性重新系统化考量检察裁量权的基础.  相似文献   

9.
日本的检察审查会制度是为防止检察官滥用不起诉权而建立的。检察审查会制度发挥了制约检察官的公诉权行使、救济被害人的作用。进入21世纪以后,日本司法进一步扩大民众参与的范围,检察审查会制度的改革就是其中一环。在检察审查会中设立审查辅助员,赋予检察审查会决议以法律强制力,这使检察审查会制度更趋合理。  相似文献   

10.
刑事辩护制度是现代刑事诉讼对诉讼正义追求的结果。文章探讨了刑事辩护制度对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保障功能,认为刑事辩护制度的运作,保障了被指控人的主体参与者地位和对等的诉讼权利,有助于法官中立和程序自治,从而促成程序正义的实现。同时,刑事辩护制度的展开,完善了控辩对抗机制,通过对抗揭发案件真相,并提供多样化的法律选择,从而最终保证实体正义的实现。  相似文献   

11.
刑事诉讼权力配置的均衡不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三者权力的等量性,而是指三种权力的相互制约关系,足以使其对权利的不合法、不合理侵害降低到最低的一种状态。以此为标准检视我国刑事诉讼权力配置制度之不足,我们认为应当建立和完善如下制度:建立健全检察监督与检察控制机制,促进侦查、检察权力的均衡;完善控诉、审判互控机制,促进控诉、审判权力的均衡;建立司法审查制度,将司法权引入侦查阶段,实现侦查、审判权力的均衡。  相似文献   

12.
域外检察官自诞生之日起,便处于不被社会信任的尴尬境地。200余年来,检察官为争取社会的信任进行了不懈的努力,通过恪守中立原则、推行阳光检务、加强伦理建设、完善考核机制等措施,以"公正""公开""公德""功绩"提升执法公信力。我国检察机关要提升执法公信力,需要进一步解决检察官的角色定位、检察权的独立性与检察一体化的关系、检察官的权能及考核考评机制等问题。  相似文献   

13.
“上命下从”是检察一体化的应有之义, 意味着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检察长对检察官享有指令权, 能以命令的形式要求检察机关或检察官实施一定行为。而在客观义务面前, “法律的守护人”是检察官角色的集中体现, 客观公正应成为检察官的不懈追求。当“上命下从”遭遇检察官的客观义务之时, 应受到如下的限制:“上命下从”不仅应以检察官的客观义务为边界, 不能抹杀下级检察官的相对独立性, 而且还应该避免检察官行政人化。  相似文献   

14.
刑事管辖权应当再划分出刑事立法管辖权和刑事司法管辖权。刑法空间效力范围是与刑事立法管辖权相同的概念,属于刑事管辖权的下位概念。目前我国论著中使用的刑事管辖权,有时实际指的是刑事立法管辖权(即刑法空间效力范围),有时实际指的是刑事司法管辖权。国际刑事管辖权是国际刑事立法规定的对国际犯罪的刑事立法管辖权。它是国内刑法确立对国际犯罪行使刑事管辖权的依据。  相似文献   

15.
检察自由裁量权在各国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本文通过分析辩诉交易、暂缓起诉等典型的检察自由裁量权制度,认为只要对检察自由裁量权给予适当的规范,便可以有效地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相似文献   

16.
我国检察权理论长期处于“习惯式”、“肤浅式”的重复诠释之中,并带来了刑事司法改革停滞不前的局面。因此,有必要突破传统的检察权理论,通过对检察权在多维视角下定位与角色转换的学理分析,提出在刑事诉讼审判前程序与审判程序中检察权不同的法律定位与职能形式、合理的角色转换以及法律监督存在的空间。  相似文献   

17.
检察权作为检察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行使的与诉讼活动有关的国家公权力,实际是一种行政权.我国现行检察权的构成必须排除法律监督权而使检察机关仅承担控诉职能.检察权的行使必须纳入控、辩、审的正三角结构中,接受司法权的监督才符合刑事法治和形式理性的要求.  相似文献   

18.
二战以来,国际社会一直想建立一个常设性的国际刑事法院。经过长期而曲折的努力,具有国际刑法发展史里程碑意义的国际刑事法院终于在2002年7月1日成立了。这是国际法发展的历史性突破。然而,它的出现将会涉及一系列的国际法理论和实践问题。设立国际刑事法院,可使那些犯有严重国际罪行的个人最终难逃法网;而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行使却经常与国家主权发生冲突,这就决定了它的管辖前提是对国家法院的补充;它的检察官、法官在任职资格及权力的行使方面也应保持其司法独立性;由于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机制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其作用势必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19.
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求刑权的一种表达形式。量刑建议可以区分为认罪认罚案件中的量刑建议和不认罪认罚案件中的量刑建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量刑规范化司法改革”是量刑建议价值与定位实现“质的飞跃”的关键因素。自从《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后,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案件中,量刑建议呈现出提出义务化、内容精准化以及法院应当采纳原则化等特征。由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并实现精准化,是对检察官的检察业务能力和刑罚裁量理论功底的考验。量刑建议的规范适用,首先在宏观价值层面上需要检察机关从刑罚裁量的基本原理出发,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司法改革的理念内涵,厘清量刑建议在认罪认罚案件与非认罪认罚案件中的不同价值定位;其次在顶层设计层面上需要对现行涉及量刑建议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体系性的补充与完善,为量刑建议的提出提供行之有效的宏观指导;最后在司法实践层面上,需要检察机关与其他刑事诉讼主体进行充分地沟通与协商,发挥人工智能司法系统的辅助作用,完善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的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20.
检察机关应通过不断提高检察工作质量来回应人民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刑事申诉案件是刑事诉讼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同检察工作对接的重要端口。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某分院及其下辖区县检察院的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情况为基础,分析我国当前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机制,结果发现:检察机关受理刑事申诉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且分院办理案件数量明显大于区县人民检察院;同时,受理论支撑不足、法律依据不够清晰、文书说理能力有待提升等因素的影响,案件办理效果存在一定欠缺。当前,应探索建立“案”“人”双核心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机制,以突出刑事申诉案件的诉讼程序价值和彰显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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