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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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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纪律处分原本属于高校内部日常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但对于学位授予纠纷中的纪律处分,人民法院无法完全避开对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裁判文书的分析表明,有的案件径自对纪律处分进行了事实上的审查;有的案件则借“证据”的名义对纪律处分进行了审查。对学位纠纷中纪律处分的司法审查,人民法院重点关注的问题主要有:是否保证了最低限度的程序正义;是否与学位授予不当联结;是否合乎比例原则;是否穷尽了校内外申诉程序。对学位纠纷中纪律处分的司法审查,难以回避的疑难问题包括:纪律处分本身的可诉性;被忽略的权利救济时效。  相似文献   

2.
主持人语     
纪律处分原本属于高校内部日常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但对于学位授予纠纷中的纪律处分,人民法院无法完全避开对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裁判文书的分析表明,有的案件径自对纪律处分进行了事实上的审查;有的案件则借“证据”的名义对纪律处分进行了审查。对学位纠纷中纪律处分的司法审查,人民法院重点关注的问题主要有:是否保证了最低限度的程序正义;是否与学位授予不当联结;是否合乎比例原则;是否穷尽了校内外申诉程序。对学位纠纷中纪律处分的司法审查,难以回避的疑难问题包括:纪律处分本身的可诉性;被忽略的权利救济时效。  相似文献   

3.
中国的现代行政法与中国古代法律传统没有多大的延续性。相比较而言,英国行政法有着其引以为荣的绵延数世纪的历史,其重心在于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中国行政法的结构与英国行政法的结构截然不同。在中国的行政诉讼制度中,就司法审查的范围而言:首先,抽象行政行为不受司法审查;其次,内部行政行为不受司法审查;再者,《行政诉讼法》只授权对某些类型的具体行政行为案件进行司法审查。就行政行为的审查理由或标准而言,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要比英国或香港的较为有限。但就一方面而言,中国法律提供的审查空间和力度似乎比英国或香港更为宽泛,这便是对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的审查。  相似文献   

4.
我国行政诉讼司法审查强度在2015年《行政诉讼法》修订后,在审查的范围、深度和目的方面均出现了较大的变化。由于现行法律缺乏对行政诉讼司法审查强度的具体规定,目前存在对行政管理行为的过度审查、对行政裁决行为局限于形式审查,以及缺乏对新类型行政诉讼案件的科学审查标准等问题。因此,应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对公民权利进行救济和尊重行政权威等原则的指引下,针对具体行政行为构建同类型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具体规则,即对行政管理行为实行谨慎形式审查、对行政裁决实行深入严格的实质审查和对新类型案件确保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标准,以有效发挥行政诉讼司法审查对依法行政的保障价值。  相似文献   

5.
论行政自由裁量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自由裁量权应当受到有效的法律控制,而这种法律控制机制最好莫过于司法审查机制。但是,仅限于笼统地讲行政自由裁量应当受司法审查,而不对此进行深入细致的的分析,无助于对滥用以及超越自由裁量权之行为的控制,因而无法保证行使裁量权之结果的公正和准确。本文在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特征及其逻辑结构剖析的基础上,指出行政自由裁量应仅限于法律后果;相反,司法审查不仅对法律要件享有完全的审查之权,而且对法律后果也可以有条件有限度地进行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6.
论学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学校与学生之间具有双重法律关系,既存在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也存在不平等主体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即行政法律关系。学校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学校对学生给予纪律处分、颁发学业证、学位证等教育管理权,属于教育行政管理权的范畴。把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权界定为教育行政管理权,将学校与学生之间因纪律处分、颁发学历证、学位证等纠纷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有利于在对学校管理权进行有效司法审查的同时,充分尊重学校管理自治权。  相似文献   

7.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时,只能进行合法性审查,而行政裁量权的行使不仅仅涉及合法性的问题,还涉及到合理性的问题.因此,在我国的现行法律框架下,能否对行政裁量权进行司法审查还存在着争议.本文对行政裁量权能够纳入现行司法审查的范围进行了论证,并对司法审查的标准提出了设想.  相似文献   

8.
入世后的中国,在对外贸易政策、其他国内政策和法律的制定以及政府的行为运作方面都要受到WTO规则的影响,即必须与WTO规则体系保持一致。司法审查在WTO法律框架中又居于重要地位。而中国现有的司法审查制度仍存在司法审查范围有限、司法审查标准内涵太窄等与WTO协议不相适应的地方。对此应采取建立完善司法审查依据、继续扩大司法审查范围、改革司法审查标准、加强审判专业化等措施,以确立与WTO协议相适应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9.
通过分析WTO有关协议和比较中国有关法律,从总体上讲,虽然中国司法审查制度在立法和受案范围等方面还有待完善,但是在司法审查的主体,对象和程序以及司法审查的独立性等方面与WTO的要求是一致的。在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问题上,应强调发展中国家的法律概念,允许中国有一个过渡期;同时,从长计议,建议尽早从立法上填补和完善司法审查的程序和范围,尤其是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到法院的司法审查之列。  相似文献   

10.
中国加入WTO及其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通过分析WTO有关协议和比较中国有关法律,从总体上讲,虽然中国司法审查制度在立法和受案范围等方面还有待完善,但是在司法审查的主体、对象和程序以及司法审查的独立性等方面与WTO的要求是一致的。在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问题上,应强调发展中国家的法律概念,允许中国有一个过渡期;同时,从长计议,建议尽早从立法上填补和完善司法审查的程序和范围,尤其是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到法院的司法审查之列。  相似文献   

11.
中国司法实践面临着生物多样性相关立法分散、规制目标不明确的现实困境。法院在审查生物多样性行政不作为案件时,对生物多样性损害的审查欠缺针对性;在对行政不作为是否违法的判断中,法院的司法审查内容不全面、审查强度不一致,通常倾向于采用结果标准,以生态环境损害的实然结果作为判断行政不作为是否违法的标准,这种高强度审查方式客观上违背了职权法定原则。因此,对于生物多样性行政不作为司法审查的完善,应将生物多样性指标纳入司法证据,以保证全面且有针对性地审查生物多样性损害;应采取过程性审查方法,对行政不作为中的裁量行为进行全面检视来判断行政不作为是否违法;同时以司法尊重原则为导向合理调整司法审查的强度。  相似文献   

12.
生纪律处分权是高校自治权的重要内容之一.当前司法实践中,高校与学生因纪律处分纠纷而引发的案件时有发生,在依法治校理念的主导下,厘清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高校行使纪律处分权的正当程序,以及赋予学生对纪律处分的救济权利,是目前高校教育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重要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3.
我国行政法体系的构建颇受德日行政法的影响,对于高校与学生之关系,一般采取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故德国对特别权力关系所进行的修正,自然也应当彰显于我国行政法理论与实务之中。在维持行政功能与保障公民权利的博弈的过程中,特别权力关系的适用范围经历了从早期的特别权力关系---基础关系与经营关系二分法---重要性理论的变化。借鉴重要性理论,除却更改报考志愿、开除学籍、不予录取、拒绝颁发毕业证或学位证等涉及身份关系的行为之外,高校惩戒行为、奖学金之发放或取消、对学生基本权利产生重要影响的考试评分或强制措施等行为也应当被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之类。  相似文献   

14.
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作为一种新兴的风险规制手段应接受司法监督。食品安全风险警示行为的可诉性与食品安全风险警示行为的司法审查并不是同一概念。"权力错置""司法偏好""不确定性"等因素大大消解了司法机关对食品安全风险警示行为的监督能力。为了克服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司法监督的现实困境,必须引入预防性行政诉讼、提高行政法原则适用频率以及构造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侵权的"三阶审查模式"。  相似文献   

15.
英美法系国家或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官惩戒事由主要包括司法内不当行为和司法外不当行为两个部分,而我国司法实践中,法官惩戒事由除上述两个方面的内容外,还包括"错案追究"和"业绩考核"。为完善我国法官惩戒制度,未来应当在逐渐扩大司法外不当行为的范围、为法官惩戒设置禁区、消除业绩考核和错案追究制度给法官带来的消极影响等几个方面努力,使法官惩戒逐渐从"行为、结果混合主义"转向"行为主义"。  相似文献   

16.
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标准的确立应当充分考虑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特点,以及反倾销案件的特殊规律。结合我国司法实际,反倾销司法审查的标准可确立如下:第一,据以做出行政决定的案卷记录的证据是否充分,评价是否公正、合理;第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是否正确;第三,是否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第四,是否超越职权;第五,行政裁量是否明显不当;第六,是否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相似文献   

17.
退学处理既非终止契约之行为也非内部行政行为,而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随着人权保护以及以法治国理念的兴起,特别是公民司法受益权的保障,应当将退学处理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轨道.为了达致学术自治权与国家司法监督权之间的平衡,在基于学业原因的退学处理行为司法审查中,教育申诉是启动司法审查的前置程序,同时,法院应当尊重大学内部退学规则的效力,仅在考试评分中作有限之审查,亦即仅在学生考试的作答是否正确的专业性方面,才有完全的审查权.  相似文献   

18.
依据诉讼法原理,民庭对涉案行政行为只享有程序性审查权,并不享有实体性审查权。应当类型化处理民事诉讼过程中的行政行为,划分案件类型的依据应当是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之间的诉讼系属关系而不应是实体法规则。尤其要分别处理行政行为作为先决问题的案件、需要考虑主管权限划分的案件以及仅需要协调判决效力的案件。要求得民事诉讼程序中行政行为的妥善处理,也应当通过完善相关诉讼程序制度来完成。  相似文献   

19.
虚假民事诉讼是法律制度正向建构、不断完善与虚假诉讼行为人反向利用、挑战秩序两者之间博弈与冲突的表现,虚假诉讼的诉权承载了行为人侵害他人权益和司法秩序的恶意,诉权的扭曲导向审判权和审判程序的功能异化。司法机关应及时通过构建虚假诉讼的释明承诺机制、发现识别机制、审查判断机制和制裁威慑机制防范和规制虚假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20.
授权理论作为人民法院判断高等学校管理行为的司法审查范围的理论依据,忽视了高等学校管理行为的司法审查范围问题的极端复杂性和特殊性,致使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和明确性。人民法院应当以公共职能为理论依据,辅以限制标准和说明理由的方式来确立判断高等学校管理行为的司法审查范围的综合性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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