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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尹冀东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0(5):62-65
承运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签发提单,承运人不如实签发提单的行为,如倒签提单、预借提单或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无疑构成对收货人/提单持有人的一种欺诈,并应当对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得享受中国《海商法》规定的赔偿责任限制。对此,承运人应当从严把握签单,对保函的接受亦应当慎重。 相似文献
2.
结合案例 ,重点分析了租船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并入提单的有效条件、提单仲裁条款对第三人的约束力 ,以及在伪造、倒签、预借提单和无单放货等特殊情况下提单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3.
在论述信用证特点的基础上,分析了信用证项下买卖双方面临的几种常见提单风险:倒签提单,预借提单;以保函换取清洁提单;空头提单;提单直寄开证申请人;出口采用FOB的提单风险.并提出了可行的防范措施:审慎选择交易伙伴、做好资信调查;选择适当的贸易术语,力争己方对承运人的选择权;谨慎订立买卖合同,严格审核信用证,防范信用证软条款;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业务素质. 相似文献
4.
5.
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目前存在违约责任论、侵权责任论、责任竞合论、缔约过失责任论以及多重责任论五种学说。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非常复杂,任何一种学说均无法单独给予全面正确的解释,因此,对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进行探讨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6.
陈向军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0(3):82-84,113
在国际贸易中,托运人为了掩盖自己的违约事实,往往与想要顺利拿到运费的承运人一起共同欺骗收货人,按照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的日期签发提单,实施倒签提单行为。该种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侵犯了非违约方的合法权利,也阻碍了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倒签提单行为的性质,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 相似文献
7.
唐颖侠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9(3):63-67
提单欺诈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海事欺诈,在国际贸易中,尤其是涉及货物运输、保险的贸易中,单证交易已经越来越占据主要地位。利用单证进行欺诈也就日益成为一种主要的海事欺诈手段。海事欺诈使提单信誉大大受损并影响到整个国际贸易体系,日益成为航运界比较重要的危害,我国成为海事欺诈的主要对象。对提单制度的完善正是其发展的新契机。 相似文献
8.
国际贸易中的电子提单应用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新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7(2):80-81
提单是国际贸易中的最重要的物权凭证.电子提单是将电子数据交换与提单相结合的一种形式,它有着不同于传统书面提单的特点和优越性.在电子商务日益发展的今天,电子提单在很多发达国家都已开始使用.本文通过阐述电子提单的特点、优越性、运作方式及讨论其在运用中的相关问题和安全性来研究电子提单的应用. 相似文献
9.
国际海运中无单放货法律性质再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海运中,承运人无单放货是一种常见的法律问题,解决该问题的关键在于确认无单放货这一法律事实的法律性质。关于无单放货的种种学说都是将提单作为一个静态的定型的法律关系并以此分析其性质,或在定性上存在偏差,或在论证的理由上不能自立。实际上,提单本身并不能决定其表彰的法律关系的性质,也不会引发法律关系的发生与变动。承运人与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因签发提单与转让提单而发生:因提单的签发,原运输合同关系物化到提单之上,提单得以表彰债权请求权;因提单的转让,提单得以表彰占有权。因而,承运人无单放货违反了提单之债下的凭单放货的义务,继而侵犯了提单持有人的占有权,属于违约性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10.
蔡瑛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7(3):13-15
提单遗失后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到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处重签提单,但船公司往往要求提供押金。探究当前提单遗失重签的押金的法律性质和效力,对该押金的公平性质进行分析,并对实务中的具体做法提出合理性建议。 相似文献
11.
刘秀慧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1):35-37,59
随着国际贸易与航运的发展,记名提单无单放货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有关记名提单是否要凭单交货在中国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法院基于不同观点作出不同判决。基于具体案例对记名提单无单放货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作者的观点。 相似文献
12.
虞汪日 《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0(2):73-76
文章重点对流传最广的提单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观点进行了评析,提出提单的物权性是提单的主要特征之一,正是由于提单具有物权效力,使提单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独特的角色.在分析提单物权性的基础上,试图得出提单代表的物权是指提单持有人对提单项下货物的占有权的结论. 相似文献
13.
张继红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1(3):267-273
托运人向承运人开具清洁提单保函、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清洁提单的做法在当前国际货物海运中极为普遍。国际公约、国际组织规则、各国法律以及司法实践对清洁提单保函的性质、效力等仍存在诸多争议。在国际货物海运中,因清洁提单保函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尝试厘清清洁提单保函的性质和效力,探讨清洁提单保函无效的法律后果及其对交易安全的影响,提出针对性的保护方式,旨为应对清洁提单保函带来的问题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何海军 《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9(1):40-43
提单自问世以来,在国际货运和国际贸易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随着航海技术的进步等原因,传统的提单流转过程不能适应这种快捷的变化。无单放货频频发生,给理论和实践带来难题。从无单放货的表现形式入手,分析了“无单放货”行为违约和侵权的性质,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希望为实践问题提供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15.
海运提单中仲裁条款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介绍海运提单中仲裁条款的法律地位和效力,通过对班轮条件下提单仲裁条款和租约下提单中的仲裁比较和中国对临时仲裁的效力认可以及影响仲裁条款的情形探讨,对当前的海运提单仲裁条款的适用和效力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6.
徐明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8(1):6-9
提单是重要的航运单证。实践中经常出现托运人为了结汇需要,在出具保函的条件下,要求承运人按其要求填写记载事项,此时就会出现提单的记载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矛盾而引起争议。对提单记载事项的文义性与要式性、证据效力、提单正面记载事项与背面条款冲突时效力的认定以及与舱单记载的关系等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7.
提单与票据法律性质之比较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陈芳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2):11-17
提单和票据是人们将无形的财产性权利记载于证券纸面之上,使之成为一个特殊的“物”,通过证券这个“物”的占有变动来实现“物”所表彰的权利转移。这种“权利证券化”的设计,简化了流通程序,促进了交易的发展。提单、票据经济性功能得以发挥的本源在于其证券性的法律性质。故提单、票据与证券在法律性质上存在若干相通、相似之处。本文拟从证券角度对提单、票据法律性质进行辨析、研究。 相似文献
18.
周洪政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56-59
财产权利的证券化是财产权利去人格化和注重价值流通的结果。提单不仅是国际海上运输和国际货物贸易的产物,还是物权证券化的典型体现。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持有它即代表对运输之下货物的间接占有。静态的提单表彰了提单持有人对货物所有权的权属状态,提单动态的转让实现了运输之下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提单是提单持有人向承运人提取货物的依据,还是动产物权特殊的公示方式。提单的出现加速了动产物权价值的流动。 相似文献
19.
海运提单项下的提货权与承运人无单放货责任的认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胡正良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2):4-8,27
通过对我国《海商法》相关规定的分析 ,引申出海运提单项下的提货权的概念 ,提出持有提单是主张提货权的必要条件 ,提单持有人可以凭提单而请求提取货物是主张提货权的充分条件 ,指示提单只有通过有效的背书才能成为提货权的凭证 ,承运人无单放货行为侵犯的客体是提单项下的提货权 ,提货权是索赔人以承运人无单放货为由向承运人提出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