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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我国刑法学界的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的学派之争虽然没有德日刑法学那么广,但是影响巨大。在实质解释论占据多数"阵地"的情况下,倡导形式理性的形式解释论需要的是坚守。现代法治是形式法治,且罪刑法定原则也是倡导形式理性优先于实质理性,因而在司法领域,形式解释论具有合理性。中国具有实质主义法学传统且当代中国已陷入法律实质主义的泥潭和守法危机,因此现实的中国更需要的是形式解释论的坚守。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立法解释立场的实证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刑法解释的立场上,存在着形式的解释论与实质的解释论之争。对我国当前九个刑法立法解释进行实证考察后发现,我国刑法立法解释均采取了实质的解释立场。这一立场具有两个积极功能 :合理入罪,促进刑法的规范正义;适当出罪,实质地保障人权。这一实质的解释立场值得继续坚持与维护。  相似文献   

3.
“网络诽谤解释”以实质解释论为立场,扩张了诽谤、寻衅滋事等罪的成立范围。特别是“网络诽谤解释”借助“累积犯”理论解释诽谤罪的“严重情节”,本质上创制了一种新型的刑事责任承担方式。而网络诽谤公诉情形的增加为公权力介入言论自由打开了缺口。形式解释论以法律条文为中心,禁止司法机关的入罪解释,但不排斥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坚持形式解释论可防止传统犯罪网络入罪的异化,平衡名誉权与言论自由权保护之间的关系,彰显罪刑法定原则的人权保障精神。  相似文献   

4.
法律的生命在于解释,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法律本身具有滞后性、法律语言具有抽象性以及法律规则具有有限性。法律解释的方法和排序难以解决法律适用中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固有矛盾。以许霆案为例,如果说一审判决对法律的刚性解释冲撞了民意的共识,那么重审过程中各种聚讼纷纭的解释立场、方法和结论则暴露了解释的随意性。为更有效地解决各种法律解释分歧,法官应通过视域融合与协商对话形式实现判决的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通过法经济学成本与产出的比较分析实现社会收益最大化,从而尽力平衡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冲突,以求得合法合情的解释结论。  相似文献   

5.
《公共图书馆法》中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条款对实现公平正义的立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立法论和解释论是两种不同的法律研究与法律思维方法。利用立法论和解释论对《公共图书馆法》进行专项评析并提出法律修订和正确执行的建议,有助于对相关条款的正确理解和准确实施,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稳定,为法律补充完善提供帮助。要慎用立法论,善用解释论。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解释论目前还有若干争议问题没有得到圆满解决,应当紧紧围绕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深入研究。刑事政策可以为司法实践导入价值理念和规范标准,填补法律漏洞和明确规范意义。刑事指导性案例有助于明确裁判尺度,但要科学评价其效力和内容。习惯不能单独作为构成要件事实,只能作为某一构成要件的判断资料,或与其他构成要件一起,从某一方面表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司法机关应以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价值并重,根据主观的客观说明确罪刑规范的保护目的。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不是关于刑法解释理念(立场)的对立,而是关于刑法解释方法(技术)的对称。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与刑法解释方法的位阶之争是表里关系,为了获取最让人接受的结论,需要遵守特定的解释规则并灵活运用各种解释方法。  相似文献   

7.
法律的滞后性与社会的多变性决定了刑法客观解释论是我国应对网络犯罪理论与实践做出的双重选择。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网络时代刑法客观解释论存在明显的扩张化趋势,并不断冲击着罪刑法定原则的底线。“主观的客观解释论”名义上是以主观性来纠偏过度的客观性,但实则为主观解释论的翻版,并不可取。从恪守罪刑法定原则、克服刑法滞后性的角度来看,在坚持刑法客观解释论的前提下,为刑法客观解释的扩张化设定刑法用语的可能含义、刑法体系解释规则及罪名规范保护目的三大约束要素,从而将其限定在罪刑法定原则的框架下是更为妥当的选择。  相似文献   

8.
《周易》由《易经》与《易传》组成,从解释学意义上说,它代表了周易解释的两面,体现了“经传合流”的价值所在,但是,在周易解释的哲学化与民俗化过程中,易传与易经解释具有显著的对立倾向。重新理解经传合流的相互创造性,重新理解经传解释的相对独立性,以乾坤大德为基础,将正义论引入周易诠释学,无疑能够扩展周易解释的现代价值。  相似文献   

9.
法律的生命在于理解、解释和应用,法律的本身具有的开放性、概括性与案件的丰富个性产生的冲突,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的不断发展之间出现的矛盾等都需要运用法律解释来协调。正当性又是现代法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法律解释的正当性尤其重要。法律解释的正当性问题应当从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来考察。法律解释的形式正当性包含有权解释的主体和解释的程序两个方面,法律解释的实质正当性则是指法律经解释后所得到的解释内容的正当性问题。  相似文献   

10.
正义论贯穿于整个政治自由主义发展逻辑之中,随着政治自由主义的演变而不断发展。从自由主义的奠基者洛克的形式正义开始,经历了密尔的实质正义,发展到罗尔斯,正义论把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有机辩证地统一起来,达到了成熟阶段。政治自由主义中的正义论思想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尤其对政治体制和法律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文义解释是法律解释与法律方法的基础与核心。一般的文义解释是按照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和通常使用方式进行的解释,一般通过在立法与法学研究中对法律概念进行定义,对法律条文的语法与句法进行界定、解析完成。具体的文义解释是将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时,一般文义需与案件个体情况相结合,通过参照其他解释方法而确定法律文义的解释方法。  相似文献   

12.
法律解释由解释的任务、标的和主体三项要素构成,它与审判活动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逻辑联系。“司法解释”的概念,应是对这种紧密联系的回应和强调。法律解释的平意方法以及解释中避免混入价值判断,并非保证法律适用客观性的关键所在。确立法官的解释权主体地位,使司法解释显性化,既具有必然性又具有必要性,这才是推进司法独立的当务之急。以最大限度保全或最小程度丧失法律的确定性为标准,在配置法律解释权的多种方案中选择最优的来保障解释客观性,最终获选的是由法官进行法律解释。  相似文献   

13.
论法律解释方法中的社会学解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法律解释方法体系中,社会学解释是一种侧重于从预测社会效果的角度来阐释规范含义的方法。社会学解释在司法实践中的价值在于满足社会需要、限制自由裁量以及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社会学解释有着自身固有的局限,例如难以准确预测社会效果,适用范围狭窄,牺牲个案正义以及危及法律规范含义的稳定性等。我们应对社会学解释的价值和局限有充分的认识,使之在司法实践中发挥最优作用。  相似文献   

14.
关键术语的法律解释对林业法实施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环境法实施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基于自身立场对环境法做出的解释,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环境公平与正义的实现。林业法的关键术语的法律解释,在林业法的实施过程中也同样具有重要影响。林业法的关键术语具有十分明显的技术性、行业性和综合性特征,因此,对林业法的关键术语做出符合林业技术规范和行业管理特点的法律解释,以及通过林业法的解释这一桥梁实现不同部门法之间的沟通,对林业法的正确实施无疑起着决定性作用。  相似文献   

15.
类推解释不是推理方法在法律解释中的纯粹逻辑运用,而应视作为一种狭义的法律解释方法。明确类推解释的概念和系属问题,将更有助于狭义法律解释方法的系统科学性的建设。他们的准确适用有利于把握法律条文语义内涵、法律意蕴和社会意义,推动法律适用的有效性与公平性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6.
教育公平是和谐社会的美好追求.罗尔斯正义理论的价值在于提出了"复数"型的正义概念,并通过正义两大优先原则的梳理,将自由原则、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差别对待原则、效率原则进行了"词典式排序",为教育公平概念的现代阐释提供了理论指导.我国基础教育实践的主要问题,是狭隘发展观和传统教育体制的束缚下,学生自主发展权利的缺失;以及市场经济的功利主义导向下,差别对待原则遭到普遍的误解.只有立足于尊重个体差异的前提下,正确理解自由权优先和差别对待的两项正义原则,才能在多元文化共存的现实迷惘中,重新确立基础教育的核心价值,寻找制度创新的伦理基础.  相似文献   

17.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二元一级司法解释体制,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对法院审判工作中和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规的问题具有解释权。本文从司法资源、司法效益及公正、法制统一及检察机关职能等角度出发,认为应取消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权,并提出建立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一元二级司法解释体制的设想。  相似文献   

18.
基于概念隐喻理论,对政府记者招待会平行语料库中的隐喻进行识别和归类。同时,基于认知翻译学,对语料中的隐喻口译策略进行归纳,并统计每一种口译策略的使用频率,揭示隐喻口译的特点以及译者口译策略选择的原因。研究发现语料中概念隐喻使用丰富,直译隐喻法是使用频率最高的策略。译者通常根据隐喻的语篇功能、中英文政治文本隐喻类别的相似程度、隐喻的语境和搭配原则等进行隐喻口译策略的选择。  相似文献   

19.
“以意逆志”是孟子提出的一个有关文学释义的纲领性理论命题。围绕这个纲领性的理论命题 ,中国古代的文论家和批评家对文学解释活动中释义者与释义对象之间的关系以及文学释义的具体途径进行了深入而辩证的探讨 :既充分尊重接受者和释义者的主体意识———“意” ,又强调文学解释活动最终不能背离对作者和作品原意———“志”的理解和把握 ,同时还把文学解释活动看成是释义者之“意”与释义对象之“志”通过“逆”的方式相互交融而形成新的意义的过程。“以意逆志”的文学释义方式比较好地解决了西方释义学理论无法解决的某些理论难题 ,其中所蕴涵的文学解释学思想在今天仍然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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