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审判实践中争议较多的热点问题。针对夫妻工同债务,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在坚持"债务目的论"的同时,确立了否认共同债务的推定规则。推定规则的法理基础是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而非家事代理。《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所确立的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不能脱离《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加以适用,其在制度设计和价值取向上具有合理性。法官在适用该推定规则时应正确理解其适用前提,合理分配当事人的证明责任,同时应完善夫妻间的追偿制度和共同债务清偿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2.
现行《婚姻法》夫妻债务制度存在以下立法缺陷: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现状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的不合理;没有对夫妻共同债务制度给予规范的定位;不符合司法实践。应完善立法结构,将夫妻债务制度统一规定于夫妻财产关系之中,并将夫妻共同债务制度作为一个独立部分与夫妻其他债务相区别;对现行《婚姻法》第41条中"夫妻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原则加以修改;修改《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之规定,废除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增补日常家事代理权;建立夫妻债务认可制度,完善夫妻财产登记和公示制度;建立夫妻分居债务制度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以下简称司解三)的颁布引发了社会的讨论热潮。本文重点对司解三第七条进行了法理剖析,并指出该解释进一步瓦解了家庭共同财产,缩小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这体现了解释制定者极端的个人财产理念思维,是以市场化解决家庭问题的思维定势的结果。  相似文献   

4.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对隐匿、转移、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这本来有利于保护受损方的合法权益,但实施起来却有不少困惑,主要问题是离婚"时"究竟指何时并不明确,别有用心的一方可借此为自己在离婚前隐匿、转移、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进行狡辩.按照立法者的原意,《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不应该只局限于"离婚时",那么,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匿、转移、侵占夫妻共同财产都应受到处罚.由此可见,《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时间状语"离婚时"是一疏漏,应作适当的修改.  相似文献   

5.
现行《婚姻法》夫妻债务制度存在以下立法缺陷: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现状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的不合理;没有对夫妻共同债务制度给予规范的定位;不符合司法实践。应完善立法结构,将夫妻债务制度统一规定于夫妻财产关系之中,并将夫妻共同债务制度作为一个独立部分与夫妻其他债务相区别;对现行《婚姻法》第41条中"夫妻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原则加以修改;修改《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之规定,废除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增补日常家事代理权;建立夫妻债务认可制度,完善夫妻财产登记和公示制度;建立夫妻分居债务制度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随着《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出台,这部司法解释创新性地对父母为已婚子女出资购房的性质进行了认定,这一改变将对我国亲属法产生深远影响,进而影响社会主流价值观和婚恋观。本文以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为切入点,对婚后由父母所购房屋权属的规定加以解析,研究了这一规定对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带来的冲突与发展,并就此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产生的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7.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是否合宪必须考察其与《宪法》第12条第1款的规定是否相抵触。对《宪法》第12条第1款进行文义解释,辅之于体系解释,并以法意解释加以佐证,可知在物权法中对国家、集体和私人享有的物权进行平等保护,既正确表达了民法的基本价值观念,又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时代要求,并不违宪。  相似文献   

8.
夫妻财产关系,对稳定我国婚姻家庭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度,为夫妻共同财产制。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制,即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问所得财产(包括一方或双方所得),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一财产制度是符合我国现阶段婚姻家庭状况的,是切实可行的夫妻财产制度。一、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婚姻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男女双方履行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了夫妻关系。那么  相似文献   

9.
从《婚姻法》第十条关于未到法定婚龄婚 ① 绝对无效的规定 ,到《司法解释》第八条关于无效婚姻在法定阻却事由消失后转变为有效婚姻的规定 ,反映了我国对无效婚姻的态度从侧重于法律的制裁性和严肃性 ,到侧重于法律的现实性和对当事人利益保护的转变。作者在肯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合理性的同时 ,指出其不足之处 ,以期进一步完善无效婚姻制度。  相似文献   

10.
《民法总则》规定对修订分则物权编三个重大问题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定原则是《民法总则》和《物权法》确定的原则,由于没有规定物权法定缓和规则而使其过于刚性,而《民法总则》第十条规定了习惯作为民法法源,因而使其与刚性的物权法定原则发生一定程度的冲突,需要进行协调,承认物权法定缓和原则。中央关于"建立公民财产长久受法律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的指导思想,已经体现在《民法总则》第113条之中,对于解决《物权法》第49条规定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规定的不确定性,确立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次取得、永久使用的核心价值,应当在物权编中得到具体落实。《民法总则》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对于农村土地权属制度改革,实现农村经济体制深化改革,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合同法解释(二)>第14条是对<合同法>第52条第5项"强制性规定"的限缩解释,但强制性规定中的非效力性规定向<合同法>第52条第4项的"逃逸"可能架空该限制的意义.<合同法>第52条第5项是立法者就认定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的事项对司法者的概括授权.<合同法解释(二)>第14条是对该概括授权的行使路径的说明,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修复了<合同法>第52条第5项因欠缺但书规定而导致的功能减损.  相似文献   

12.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于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以自己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股权分割,适用公司法有关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然而,该司法解释机械照搬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忽视了夫妻以共同财产出资的不可分割性,混淆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股东转让股权的本质区别,是对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以自己名义出资实乃夫妻共同出资行为的否认,严重侵害了未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对此,公司法与婚姻法应当科学设计自然人股东离婚的股权分割制度,实现二者在立法上的有机衔接,以保障未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判决"不准离婚"制度是在三次婚姻立法中均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形成于长期的法律解释和司法实践中。本文主要围绕现行《婚姻法》第32条第2款关于离婚之规定分析指出,在当代中国,应从社会与国家的二元分离视角重新认识和反思婚姻的本质及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明确立法、行政和司法在离婚中仅具有消极功能。基于此,才能正确阐释立法之真实涵义和精神,进而揭示出原有理解的错误性和法律解释、司法实践的违法性。必然地,建基其上的判决"不准离婚"制度也是非法的和错误的。  相似文献   

14.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债权人指的是申请代位权债权人.该款立法规定优点是便于操作,有利于调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积极性,同时与民诉法《意见》第300条规定相协调;缺点是不符合"入库规则",不符合"债的相对性原理",会导致法律不公.因而需对该款进行修改废除民诉《意见》第300条,建立债权人申报制度,给申请代位权人适当劳务报酬.  相似文献   

15.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独立补偿已成为土地征收补偿中的焦点问题之一,但征收实务中并未充分关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独立地位。依《物权法》第121条、第132条的文义解释,《物权法》规定的征收制度的体系性解释以及《物权法》与《土地管理法》之间的体系性解释,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基于其用益物权请求征地补偿,且该请求权独立于土地所有权人的征地补偿请求权。在具体操作上,不应将承包经营权的补偿纳入土地所有权的征地补偿费中,而应参照土地所有权的补偿标准予以确定。  相似文献   

16.
《侵权责任法》第60条规定了医方不承担责任的三种特殊法定免责事由,即患方过错、紧急医疗救治和医疗水平限制;医疗损害责任作为一种侵权责任,同样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三章规定的一般免责事由,包括患者故意、第三人过错、不可抗力等;但医方签订的事先免责条款无效.  相似文献   

17.
《民法典》第1064条第2款规定夫妻一方举债用于"共同生产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因"共同生产经营"概念模糊与不确定,经营型夫妻共债的认定标准莫衷一是,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同案异判现象.通过法律解释和类型化分析,经营型夫妻共债应以共同参与为认定标准,共同参与包含夫妻共同投资、一方投资而另一方参与经营两种情形.存在经营实体时,夫妻需对经营实体发展有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经营实体时,共同参与的认定以一方投资而另一方参与经营为主.此外,《 民法典》 第1064条第2款与第56条第1款并不存在关于举证责任分配规定的冲突,两条款互为补充,符合潘德克顿体系下《民法典》总则与分则之间统辖遵从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专利申请权的期限较长,在此期间,申请专利的夫妻婚姻破裂时就会遇到专利申请权的分割分配问题。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仅对夫妻双方离婚时已获得专利权的收益进行了规定,而对正在审批过程中的专利申请权是否应该分割以及如何分割的规定不明确。专利申请权具有自身价值,并可取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在离婚案件中,其财产权利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相似文献   

19.
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解雇事由模式,虽承继于国际主流的"正当事由说",但本质为"法定事由"。从解释论的角度而言,现行解雇事由模式无法克服解雇体系内在的冲突与矛盾。未来的解雇事由模式应是概括式与列举式的结合,进一步弱化立法的刚性特质,适度增加灵活性,以实现立法与司法之间的合理衔接。  相似文献   

20.
继承权丧失是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强制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广义上的继承权丧失包括继承缺格和继承人废除,但现代绝大多数国家只规定继承缺格制度。继承权丧失事由是继承权丧失制度的核心问题,我国现行《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权丧失事由有值得商榷之处,如列举不够全面,并且相对丧失的适用范围过窄,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