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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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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合理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主要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而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则仅限于行政处罚是否显示公正,合理性审查应成为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基本标准。合理性标准是行政行为的最高标准。行政裁量仅是合理性标准控制的焦点。  相似文献   

2.
2014年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增加了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审查标准,与原有的"滥用职权"共同构成了对行政裁量行为的合理性审查标准。在现行审查标准体系下,"滥用职权"主要适用于审查行政机关具有主观恶性的行政行为,而"明显不当"主要适用于审查未考虑相关因素或违反一般法律原则等的行政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明显不当"标准与其他审查标准混用、"明显不当"的具体判断标准难以法定化、客观化等问题。中国对行政裁量行为合理性审查制度的重构,应当在明确行政裁量行为范围的基础上,将"明显不当"的审查标准客观化、法定化,并将"滥用职权"和"明显不当"标准与其他审查标准区分开来。  相似文献   

3.
不同于常态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行政应急行为司法审查需在实定法的立法意图推断和法治的基本价值理念之中寻求合法性源流。在行政应急行为司法审查的实体性问题上,应当拓展现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发展合理性审查标准、明确应急管理规范的适用地位、规定复合型和多元化的证明责任及标准。在程序性问题上,应当明确行政应急行为的管辖法院和诉讼各方主体资格、构建公私利益兼顾的诉讼时间和时效、扩展"变更判决"的适用范围。从而在确保行政机关有效应对公共危机的基础上,充分保障应急过程中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法律条款对行政裁量行为的司法审查存在难以把握、不易操作的缺陷。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的精髓所在,是行政法规范的核心、灵魂,作为行政法基本原则之一的比例原则,在行政审判中可以直接作为判案依据。运用比例原则中的适当性、必要性、比例性三个子原则来对行政裁量行为进行司法审查较为直观、可行。  相似文献   

5.
对于行政协议的司法审查标准问题,理论与实务界仍存在比较大的争议。鉴于行政协议与民事协议所负载之功能以及人民法院内部在审判管辖上之分工,在行政协议的司法审查标准上,应当坚持合法性与合约性相结合,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再进行合约性审查的次序。  相似文献   

6.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时,只能进行合法性审查,而行政裁量权的行使不仅仅涉及合法性的问题,还涉及到合理性的问题.因此,在我国的现行法律框架下,能否对行政裁量权进行司法审查还存在着争议.本文对行政裁量权能够纳入现行司法审查的范围进行了论证,并对司法审查的标准提出了设想.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在修改《行政诉讼法》时,应当改变原有的排除对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规定,而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中。法院应当享有对部分行政法规及所有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原告和第三人既可以在起诉时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对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请求;法院在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应当奉行合法性审查原则、附带性审查原则和拒绝适用原则。  相似文献   

8.
行政命令是行政行为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峡两岸的行政法在各自发展的过程中,形成彼此联系又相异的特点。我国台湾地区行政命令体系比较完整,行政命令是与行政处分相对应的概念,属于抽象行政行为,大陆行政命令则学术界与实务相背离,在学术界往往理解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是行政命令法治化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对行政命令发布主体权限的审查、行政命令内容合法性审查以及行政命令发布程序合法性审查等方面。两岸有着不同的行政命令合法性审查模式,在法理上台湾地区行政、立法、司法、考试及监察机关均可以审查行政命令的合法性,大陆行政命令应首先统一认识,并纳入抽象行政行为范畴,通过行政、立法、司法予以监督。  相似文献   

9.
本文试图从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合法性审查的必要性入手,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探讨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机关、审查的方式、审查的内容以及审查后处理,目的在于阐明:人民法院进一步强化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合法性审查,加强规范化管理,以推动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有效的司法监督,进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相似文献   

10.
[提要]关联行为在行政诉讼中的性质定位影响行政判决的实效性和行政纠纷解决的彻底性。立法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实践中主要有“尊重型”“另案处理型”“证据附属问题型”和“一并审查型”等做法。将关联行为视为证据并进行证据审查忽视了行政诉讼的特殊性,它本身的不确定性又将可能使关联行政主体逃避司法审查,造成当事人权利保护漏洞,不值得提倡。对关联行为进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更符合权利保障的基本观念。从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和证据审查关系来看,将关联行为视为行政行为并进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可涵盖证据的审查。从行政判决形式来看,将关联行为视为证据并进行审查时,相关的判决方式较为局限,一般仅为撤销判决,从而作用亦较有限;而将关联行为视为行政行为并进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则可适用各种类型的行政判决形式,更有利于行政纠纷的实质解决及行政行为合法性的维护。故应将关联行为定性为行政行为并对其进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及丰富相关审查技术。  相似文献   

11.
行政立法裁量为自成一格之独立的特殊裁量类型,正是行政立法裁量不同于立法裁量和行政裁量的特殊性决定了对行政立法裁量及其司法审查标准的探讨的必要性.对行政立法的司法审查标准的德国模式和美国模式分别代表了个案衡量和类型化的倾向,这些都能为中国对行政立法的司法审查提供有益的借鉴.行政立法的裁量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对于不同种类的行政立法的裁量应适用宽严不同的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12.
目前,我国高校处分学生行为司法审查的研究和实践仍具有一定分散性,对统一行动的指导与 推动力不足。 以“开除学籍”处分为例,于案例和理论分析基础上,可提炼出高校处分学生行为司法审查 演进的整体印象与导向脉络,即在尊重高校“学术自由”的前提下,“裁量及其司法控制”被引入诸如开除 学籍等严重影响学生权利的处分中,并以对现代正当行政程序的精妙结构、科学技术的准确理解和应用 为指导,提炼出“判断过程审查法”作为司法审查域内形式主义法治与实质法治主义互动、融合的最佳方 案。 这种转型对充分保障受处分者权益、提升高校管理水平,指导和推进理论深入,统一司法内部秩序和 外部行动,推动司法审查自主、自觉地整体性变革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3.
比例原则是德国首创的行政法原则,有不少国家予以运用。它包括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相称性原则。该原则的价值在于从权利的基本性质和法治国的实质精神出发,对行政权进行有效控制,体现出法的正义。在我国行政诉讼中将其作为司法审查的标准,可以缩小法官自由裁量的空间,提高审判的可操作性和司法权威性,有助于我国行政法治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我国行政诉讼司法审查强度在2015年《行政诉讼法》修订后,在审查的范围、深度和目的方面均出现了较大的变化。由于现行法律缺乏对行政诉讼司法审查强度的具体规定,目前存在对行政管理行为的过度审查、对行政裁决行为局限于形式审查,以及缺乏对新类型行政诉讼案件的科学审查标准等问题。因此,应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对公民权利进行救济和尊重行政权威等原则的指引下,针对具体行政行为构建同类型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具体规则,即对行政管理行为实行谨慎形式审查、对行政裁决实行深入严格的实质审查和对新类型案件确保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标准,以有效发挥行政诉讼司法审查对依法行政的保障价值。  相似文献   

15.
行政立法具有立法性和行政性,但行政性更加突出;行政立法是行政权的行使方式,应当遵守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合法性和合理性应当是审查的内容。根据《宪法》《立法法》和相关法律,行政立法应当根据上位法制定,机关、组织和个人可以以行政立法"抵触"上位法为由对行政立法提起审查,有权机关对抵触上位法的行政法规和不适当的行政规章行使审查权、改撤权;而《立法法》第96条规定,超越权限、违反上位法、违反法定程序和规章不适当都是改变、撤销行政立法的理由,两类法条之间规定不一致。应对《立法法》相关条款进行解释,完善对行政立法不作为的审查,并且做到行政立法审查的权责统一。  相似文献   

16.
中国司法实践面临着生物多样性相关立法分散、规制目标不明确的现实困境。法院在审查生物多样性行政不作为案件时,对生物多样性损害的审查欠缺针对性;在对行政不作为是否违法的判断中,法院的司法审查内容不全面、审查强度不一致,通常倾向于采用结果标准,以生态环境损害的实然结果作为判断行政不作为是否违法的标准,这种高强度审查方式客观上违背了职权法定原则。因此,对于生物多样性行政不作为司法审查的完善,应将生物多样性指标纳入司法证据,以保证全面且有针对性地审查生物多样性损害;应采取过程性审查方法,对行政不作为中的裁量行为进行全面检视来判断行政不作为是否违法;同时以司法尊重原则为导向合理调整司法审查的强度。  相似文献   

17.
目前,学界对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已基本达成共识,却鲜有对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方式的专门探讨。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在这一问题上均采用了具体审查方式,同时对抽象审查方式的适用予以限制。我国宪政体制和司法实践现状将行政法规排除在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推行抽象审查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时机尚不成熟。未来应通过修改《行政诉讼法》以授权法院在个案中拒绝适用违法规章,宣告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无效。  相似文献   

18.
论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标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通过立法或法院判例确定了各具特色的对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标准,并体现出某些共同特点。我国《行政诉讼法》也确定了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标准,但还存在一定缺陷,应当借鉴国外司法审查的有益经验,并适应WTO规则的基本要求,对我国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标准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行政法原则在行政执法实践和司法审判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而行政判例中则蕴含着丰富的行政法原则.以梁宝富案关于合法性审查和保护诉权及赖恒安案关于成熟原则的行政判例为例来看,通过行政判例来运用、发展、创制行政法原则,对于推进我国行政法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论法院参照规章判案制度的合理性——兼论司法审查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现行《行政诉讼法》以及《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在对行政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时,可以参照规章或援引规范性文件。从法律逻辑、司法独立的要求以及权力本性的视角审视,“参照”机制存在一定问题,其实施效果也受到质疑。然而司法审查权的赋予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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