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0 毫秒
1.
论公司收购中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公司收购过程中,不论是收购方还是目标公司内部都存在控股股东和广大中小股东不同的利益诉求.相对于小股东来讲,大股东滥用其优势地位损害公司其他利益主体利益的机率较高.因此建立控股股东诚信义务规则与平衡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权益之间是息息相关的.控股股东诚信义务原则的确立,是对传统公司法理论中的资本多数原则、表决权自由行使原则和有限责任理论的扬弃和修正.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主要包括控股股东的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其基本要求是,当控股股东自身的利益和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控股股东应将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放在首位,不得实施对公司其他利益主体利益有害的行为.  相似文献   

2.
控制股东是对公司具有控制权的股东。第三人是指除控制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和债权人。控制股东极易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和第三人权益。为防止控制股东控制权之滥用,须对控制股东课以法律义务。控制股东对第三人的注意义务即为其处理公司事务时应尽善良管理人之谨慎义务。  相似文献   

3.
由于我国国有股东的特点,国有第一大股东的公司可能会出现另类股东控制.在另类股东控制下,公司主要代理问题是另类控股股东与控股股东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冲突,另类控股股东可能会掏空上市公司.文章依据海南航空的股权结构、董事会成员和高管构成确定其为另类股东控制,并以海航集团与海南航空系列关联交易为案例,研究海航集团如何掏空海南航空.海航集团通过一系列高评估增值甚至超高评估增值的股权转让给海南航空,从海南航空套取资金或转移利益,导致海南航空为过多持有货币资金而大量负债、大量支付利息,降低了其盈利能力,甚至直接损害了其他股东利益.研究结果引发了对关联方掏空上市公司监管、投资者保障机制设置、资产评估监管和国有资产改革等政策方面的探讨.本研究理论上拓展了公司控制权理论、公司代理问题和掏空理论等的研究内容,实践上可以为我国上市公司监管实践和国资改革提供重要指导.  相似文献   

4.
确立、强化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防止控制权之滥用是《公司法》上的课题。它关乎到广大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维护和大众对资本市场信心的维系。随着股改的深入,中国股市开始走向规范。“依法治市”、控股股东诚信义务法律化、加强市场监管与惩戒等已成为当今公司治理法律的基础和基本原则。藉此治愈中国资本市场多年的积弊,使中国股市得以健康地发展。  相似文献   

5.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封闭性的特点。在缺乏股权流动和交易的市场,中小股东中途退出公司殊为不易。但如果控股股东违反了忠实义务,中小股东的合理期待落空,那么小股东就有权退出公司。英美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股东退出和股份清购制度。我国新公司法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首次建立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退出制度,但在程序上以及权利的行使上仍有许多值得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6.
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所持有的闲散资金是证券市场重要的资金来源,加强对其利益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实践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滥用支配地位以及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导致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屡有发生,《公司法》可诉性条款存在的缺陷给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寻求救济带来障碍。基于此,文章从赋予控股股东诚信义务并强化董事忠实义务、完善投票表决机制和累积投票制等治理结构及完善决议瑕疵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等方面提出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思路,以期对丰富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研究相关理论及实践起到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7.
本文以中国上市公司2003-2005年3 270个观测值为样本,从公司政治关联视角出发,并考虑股权的内生性问题,对控股股东特征与公司价值关系进行了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结果显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价值显著高于民营控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价值之间呈U型关系。这表明,基于控股股东性质所形成的公司政治关联是导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价值高于民营控股上市公司的主要原因,控股股东持股比例通过控制权私利成本影响控股股东利益侵占抑或利益协同行为。  相似文献   

8.
控制股东是对公司具有控制权的股东。控制股东极易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和第三人权益。为防止控制股东控制权之滥用,须对控制股东课以法律义务。控制股东之注意义务即为其处理公司事务时应尽善良管理人之谨慎义务。控制股东违反注意义务,给公司和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负民事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9.
关联交易具有正负两方面效应,不公平、不公正条件下的关联交易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利益。面对关联交易对中小股东利益侵害的六种情形,我国应从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股东表决权排除、股东派生诉讼、独立董事、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等十个方面采取相应的法律对策,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相似文献   

10.
股东冲突有多种表现形态,在中国公司实务中经常会出现典型冲突形态有对赌协议、公司僵局和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之间对立。如何更加科学合理地规范此三类股东冲突,是中国理论界和实务界长期关注的问题。围绕此三类股东冲突,详细论述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和《股份法》中的股份自愿回收机制、强制回收机制和股东忠实义务机制,分析借用德国公司法中这些机制解决中国对赌协议、公司僵局、控股股东和小股东冲突问题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评析《公司法修订草案》的相关立法建议,并对中国现行《公司法》的修改提出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实际控制权是游离于公司权力法律配置之外客观存在的特殊经济现象。由于实际控制权涉及多维的法律关系以及复杂的运行机制,现行公司法的相关文本未能基于实际控制人控制权配置的动因、对公司法定权力控制形态的影响以及实际控制人滥用控制权的法律后果做清晰明确的厘清与规范。在未来公司法修改中,应在建构广义实际控制人概念、义务与责任内在统一的整体框架下,明确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以及实际控制人滥用控制权的责任实现机制,合理创设对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一体化规制的逻辑自洽的规范结构,以体现并提升公司法规定的体系效益。  相似文献   

12.
文章通过对控股股东与高层管理者的关联性描述,指出了控股股东与经营者的一体化趋势;然后从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和控制权收益三个角度对这种趋势进行原因分析;最后针对一体化带来的负面影响提出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13.
公司股权分散的代理成本产生于经理人和所有股东之间;在以股权相对集中或高度集中为主要特征的公司,控股股东掠夺少数股东的现象是非常严重的。尤其在没有法律或其他相关机制约束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对少数股东的侵害必然发生,控股股东会采取有损少数股东利益的各种形式来使自己的私利最大化。本文运用公司所有权结构理论、非合作博弈论和效用函数具体分析了控股股东和少数股东间的利益冲突。  相似文献   

14.
董事与公司间的利益相反交易规制是董事忠实义务制度的内容之一。董事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得将董事自身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董事应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利益相反交易中,公司利益与董事利益相互冲突,因而董事具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潜在危险性。确立利益相反交易的批准或许可制度,可将其危害性控制在最小程度。  相似文献   

15.
股东出资瑕疵是公司设立及运营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情况,这极有可能对公司、其他已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的债权人、公司高层经营管理者造成不同的损害,有效防范股东出资瑕疵的首要机制是对各相关利益主体设定明确的责任。  相似文献   

16.
股东控制权是私法上的权力,本质上属于不平等的纵向支配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股权结构集中型公司正负价值并存,既拥有自身存在的比较优势,同时也产生诸多的负面效应。控制股东行使控制权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权力边界、原则、方式和程序。控制股东控制权的合理配置要求做到权力制衡,形成有效的互相制约机制;控制股东必须保证公司的组织机关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履行其职责,正常地运转;其行使控制权的底线是不得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使多数股东与少数股东的利益冲突最小化。  相似文献   

17.
上市公司并购中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操纵定价,造成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损失,而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屡遭失败,暴露了我国并购监管中的实质监管路径错位和诚信义务制度供给缺失等问题。鉴此,我国上市公司并购中控股股东不当定价监管应遵循程序监管原则,保障并购各方利益平衡;通过建立独立的董事委员会制度、完善股东表决机制、引进估价权救济制度等公司治理措施来强化内部监管;通过合理配置政府监管、自律监管和司法监管三大监管资源,加大并购中的信息披露力度,加强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诚信责任和自我约束机制等监管措施来构建外部监管体系,从而形成公司内部治理基础之上内外兼治,实现对上市公司并购中控股股东不当定价的有效监管。  相似文献   

18.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中控股股东侵权行为及法律规范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公司治理结构问题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重大课题。在经济转轨时期,我国上市公司治理问题有其特殊性,基本的公司治理缺陷表现为控股股东的“一股独大”问题,形式上为控股股东对其他股东和公司的侵权行为(即权利滥用)。从制度根源分析,股权结构的不合理导致控股股东的人格缺失和行为异化。从法律规范角度看,首先要强化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尤其是注意义务。其次,对控股股东的投票表决权进行适当的约束,防止控股股东的权利滥用行为,可采用的投票表决机制有:完善股东投票代理制度,建立累积投票制度、类别股东表决制度和表决权排除(回避)制度等。最后,建立民事责任赔偿机制和加强对控股股东的监管也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9.
现代公司治理中,掌握经营权的董事可能借由其经营权追求自身利益枉顾公司利益,进而伤害股东权益。在董事与公司的自我交易中,为了规范董事滥用职权,维护公司特别是股东合法权益,在比较法的视野下,通过对比分析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规范董事自我交易的法律理论与司法实践,提出了按照利益回避原则建立股东会或董事会事前审查决议制度,加强注意义务与忠实义务的双重约束,强化董事自我交易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20.
在公司法、证券法修订中,针对公司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股东等滥用控制权,擅自侵占公司资金,通过关联交易侵蚀公司利益等,法律加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制裁,明确规定了其民事赔偿责任,最明显的是完善了股东直接诉讼制度和确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赋予投资者通过诉讼获得救济的权利。公司法、证券法的修订充分肯定了股东诉讼对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提高法律实施质量、改善公司治理水平的作用。对股东直接诉讼的类型化进行研究,为中小股东的权利保护提供指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