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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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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苗族习惯法虽不是法律,但具有一定强制效力,是规范苗族成员日常行为的准则,在苗族社会里具有强制约束力,是苗族长期以来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反映.在苗族群众的日常生活中,习惯法的作用是巨大的,文章通过对苗族习惯法产生影响的分析及司法实践中对苗族习惯法的运用,得出解决毕节市苗族集居区经济文化落后的另一途径.  相似文献   

2.
黔东南地区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并存交融之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黔东南地区苗族习惯法是该地区苗族社会民间维护社会秩序进行社会管理的强制性准法律规范。承认苗族习惯法在黔东南地区苗族社会的存在,说明我国在思想多元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是并存与交融的。因此,正确对待黔东南地区苗族习惯法的精华和存在问题,力图寻找苗族习惯法传统与现代法治进程的结合点,从立法、司法、执法等方面处理好国家制定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关系。是我国现代法治建设中应引起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在现今依法治国大背景下,苗族地区遗留、演变下来的部分习惯法由于贴近人们的生产、生活实际而在发挥良性作用,成为国家法的有益补充。文章主要从苗族的“理词”、“议榔词”、“议榔规约”等习惯法内容,“埋岩”、议榔等活动,“捞汤”等神明裁判,石刻碑文,继承和吸收习惯法内容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等方面,进行了梳理和论述。  相似文献   

4.
苗族在传统的诉讼文化中,探索了一套独特的诉讼习惯法规范,并通过理词来解决苗族内部的刑事诉讼案件,理词是苗族习惯法中的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理词作为理师调处苗族婚姻纠纷的重要手段,为维持和谐的民间社会秩序提供了保证,成为苗族社会秩序中真实的法律样式。本文通过对解放前苗族内部发生的强奸、故意杀人、偷盗等案件的分析,探索苗族...  相似文献   

5.
经济因素对雷山地区苗族习惯法文化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雷山地区的农村经济主要是自然经济为主的经济模式,商品经济不发达,苗族习惯法主要是在村寨发挥作用,地方经济的发展因素不会对习惯法文化形成大的冲击,习惯法文化还会长期存在下去,国家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必然会影响到苗族习惯法的变迁进程。  相似文献   

6.
黔东南雷山地区国家法与苗族习惯法关系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家法和苗族习惯法一直处于一种互相磨合的状态中,有国家法对苗族习惯法让步的情况,也有苗族习惯法补充国家法的不足并不断向国家法靠近的情况。不能将苗族习惯法看作法治的对立面,必欲遏制或以现代法取代之。从社会秩序形成的角度而言,苗族习惯法是对国家法的补充。在内容上与国家法有冲突的习惯法是在国家法能够容忍的限度内存在的,同时这种习惯法符合地方性的文化价值观,当地人认为其存在是合理的。  相似文献   

7.
以黔东南苗族习俗禁忌、乡规民约、榔规榔约等习惯法文本为基础,分析论述其中关爱动物、爱树护林、热爱人居环境的生态伦理思想.黔东南苗族习惯法中蕴含的生态伦理思想,与其对人与自然界关系的认识有着密切联系.融合和渗透着生态伦理思想的黔东南苗族习惯法,有效地维护了地方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8.
在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领域,苗族习惯法以其“埋岩”、理词、契约、乡约、告示、寨老制等独特的形式和丰富的内容占据着特殊的地位而受到学界的关注和重视;黔东南是苗族人口最多、最集中的聚居地,是苗族传统文化最为浓厚、风俗习惯与习惯法保存最为完整的地区,因而,以黔东南苗族  相似文献   

9.
古歌——黔东南苗族习惯法的一种口头传承形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苗族古歌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从习惯法研究的视角可分为神话类古歌、历史类古歌、诉讼类古歌和婚嫁类古歌四种.苗族古歌反映本民族传统法意识、独特的"议榔"制度、婚姻制度变迁及继承制度和所有权制度,真实记述了一些诉讼案件的过程,传递着丰富的习惯法文化信息,古歌与苗族其它口传作品在习惯法的传承中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相似文献   

10.
贵州苗族习惯法的历史、现状及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少数民族习惯法是如何产生、发展的,其特征、作用怎样?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历史及现实状况怎样?少数民族法文化价值如何?如何消融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统一法制的冲突?如何利用少数民族习惯法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带着这一系列问题,贵州民族学院民族法学研究所、青年法学会联合开展了1999苗族习惯法田野调研活动。 一、调研活动的主题与范围 本次调研活动,我们选择以贵州省纳雍县、修文县及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部份苗族的习惯法的历史和现实状况为中心展开,这样做的原因有三:其一,对三个少数民族构成分布情况及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不同的地方进行调查,以便能更全面、多层次、多角度地认识少数民族习惯法;其二,通过对三个不同区域内部份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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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国家在清水江流域雷公山地区苗族聚居地方的司法政策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不认可苗族习惯法的法律地位。直接进行控制的法律措施主要有完善地方行政建制、实行民族同化、直接受理民事和刑事案件、禁止栽种鸦片和开始征收赋税等。国家也重视利用当地的习惯法资源。  相似文献   

12.
国家制定的环境与资源法体系由于移植制定法的缺陷、立法与实践脱节、环境保护的地域性等诸多原因,实践中存在若干困境。通过对四川省宜宾市四个苗族乡环境与资源习惯法的实证研究及其与国家法的对照,可以看出习惯法是对国家法的有益补充。在分析习惯法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提出了借鉴汲取精华、下放民族地区立法权、人员和财政支持等若干建议,以构建一个习惯法与国家法良性互动的可能路径,以期为苗族地区环境与资源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的参照。  相似文献   

13.
苗族“古老话”是研究苗族习惯法的一部“百科全书”,它记载了苗族习惯法的法律主体对公平正义的运用,从内容到形式、从意识到效果都体现了一个古老民族对法律文化的创造。它不仅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导性价值取向一致,而且创造了亦歌亦法的法律文化自觉的民间方法,传播了一种法律生态化的信息。苗族“古老话”对于中华法文化的价值和贡献在于:首先,在原生态的法律文化价值创造方面,它是我国武陵山区苗族古代习惯法的传承手段和文本载体;其次,在法社会学科学思想的弘扬方面,它是苗族社会土地制度、婚姻制度和解决内部纠纷的最权威的法律依据和裁决标准;再次,从法哲学科学思想的弘扬方面看,它是朴素哲学思想的表露,它反映苗族“事物生成共源根”的生存哲学智慧,是完整而独立的苗族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4.
政治的变革、经济的不断进步和文化教育的发展对苗族习惯法提出了各种新的要求,为习惯法向村规民约的演变提供了必要的社会条件。因为习惯法向成文法发展是一种客观的必然趋势,国家制定法调整的范围有限,亟需具备一定效力的村规民约加以弥补,村规民约与当地文化语言相通可解决制定法的语言表达晦涩难懂的问题,国家司法机关能力有限又希望通过村规民约发挥补充作用。村规民约具有规范、补充和自治的特殊功能。  相似文献   

15.
民间习惯法作为苗族传统文化事象产生历史久远,表现形式多样,根植于苗族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苗族民间习惯法在现代社会一方面与国家法同时并存,矛盾和冲突不可避免;另一方面,与国家法产生一定程度上的良性互动,两者在"国家-地方"、"官方-民间"、"大传统-小传统"等一系列二元对立结构的博弈中实现互惠。  相似文献   

16.
贵州省黔东南地区历史上就是苗族、侗族聚居区,长期以来由于该地处于相对封闭状态,民族习惯法保存比较好。同时因长期历史演变中小地域范围内的文化交流,两个民族习惯法的形式和内容上有很多相近和相似之处,但因两个民族的族源不同,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各异,习惯法的产生、发展、表现形式及其社会调整功能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相似文献   

17.
黔东南的雷公山地区是中国最集中的苗族聚居地方,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历史背景,较好地保留了原始苗族习惯法文化。在雷公山地区的很多地方,历史上传承下来习惯法制度仍然发挥着重要的社会控制作用。反排寨当代的神判制度形式完备。这一制度之所以能够传承至今是因为其具有现代国家法律制度不能代替的解决民间纠纷的功能。  相似文献   

18.
<正> 在苗族诸种形式的习惯法中,神判法以其奇异的形式和神秘的功能而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这种包含有浓厚的原始宗教色彩和巫术成份的原始习惯法直至解放前以致解放初还在一些民族地区保存着.研究它是全面认识和研究苗族文化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就苗族神判法方面的资料而言,同我国其他少数民族相比较,具有这样一些特点: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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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苗族习惯法的历史地位及其作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历史文献和苗族的“理歌理词中”中,对苗族习惯法的形成和发展有所涉及,文献多者为清代,理歌理词较典型者以凯里、丹寨和台江有代表性。  一、苗族习惯法的渊源  对苗族的“法”,汉文文献称“苗例”,苗语自称“理录”(LilLuL)“理诰”(LilGhot)即古理古法。或称“商叙商叙构”(SangsXitsangsXitGheud)即“历代议规约”,又称“括叙构录”(GhabSeidGheudLul),即“故法典”或“法理”、“法典”,也有“谜底”、“掌故”之意。这与“议榔”(GhoudHLangb)的词意有所区别,议榔规约一般系一个地区或某个事件的临时…  相似文献   

20.
阿昌族习惯法的传承与社会功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根据云南大学跨世纪民族调查——阿昌族社会调查资料,探讨了阿昌族习惯法的传承形式,分析了阿昌族习惯法的现实社会功能及其存在并产生作用的根源。文章指出,正确处理处于现代社会转型期的阿昌族社会秩序问题,一是要正确认识和对待阿昌族习惯法,二是要正确处理国家制定法与阿昌族习惯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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