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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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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者”是一个法律身份,是指基于劳动契约,为获取劳动报酬,在雇主指示下提供具有人格从属性劳动的自然人。在“劳动者”的界定标准上,我国应采用人格从属性与经济从属性之复合标准。在劳动法律关系的判断上,应采取“默示契约说”。从在校大学生的主客观条件以及劳动法相关规定看,我国在校大学生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应属于劳动法保护对象。但对于具体从事勤工助学、打工、实习等实践活动的在校大学生是否具有“劳动者”身份以及他们与雇主之间究竟处于何种法律关系,则须依不同情况作具体判断。  相似文献   

2.
劳动关系“不法”是指劳动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时的法律后果和效力状态.超龄劳动关系虽不合法,但并未丧失“从属劳动”的实质特征.基于社会法的“扶权”理念,劳动法应当彰显其社会保障的法益功能,正确处理好超龄劳动关系的可受保障性问题.规制劳动关系“不法”的法律思路是:应当汲取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以及事实劳动关系的区分意义;劳动关系应当与社会保障关系“有限脱钩”;应采取“用工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用人单位”的逻辑顺序来认识劳动关系的主体;应当对劳动关系进行多层次、不同标准的保护.  相似文献   

3.
在算法技术与平台经济相得益彰共同推进数字经济向纵深方向发展的过程中,劳动关系日益呈现出微分化的演化趋势,使得以网约工为代表的新业态从业人员陷入了“身份不明确”的主体性危机与“权益保障难”的双重困境,不仅对传统的劳动从属基础性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而且也日益凸显现行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的现状。基于网约工群体经济从属性、人格从属性与组织从属性微分化趋势之系统理论分析,科学审视与证成微分化视阈下具有劳动从属性的网约工“第三类劳动者”之身份,并将“内在经济与人格从属程度的差距均以外在劳动量的差别为表现形式”这一从属性微分化之核心作为识别与判定标准,对具有不同强度从属性的“第三类劳动者”给予不同程度的劳动法倾斜保护,希冀能平衡平台经济有序发展与网约工劳动权益合法保障之间的关系,为健全和完善我国劳动法律制度体系提供符合数字经济内在运行规律的科学立法选择。  相似文献   

4.
在校大学生“劳动者”身份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者"是一个法律身份,是指基于劳动契约,为获取劳动报酬,在雇主指示下提供具有人格从属性劳动的自然人。在"劳动者"的界定标准上,我国应采用人格从属性与经济从属性之复合标准。在劳动法律关系的判断上,应采取"默示契约说"。从在校大学生的主客观条件以及劳动法相关规定看,我国在校大学生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应属于劳动法保护对象。但对于具体从事勤工助学、打工、实习等实践活动的在校大学生是否具有"劳动者"身份以及他们与雇主之间究竟处于何种法律关系,则须依不同情况作具体判断。  相似文献   

5.
劳动法律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和谐共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劳动合同法》在起草过程中出现了劳动法与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社会属性以及相互关系的争论.争论主要集中在是否能够用劳动法来否认人力资源管理的存在和是否应该将人力资源管理作为劳动法的指导思想两个焦点上.这场争论的实质是劳动法律是否应当给人力资源管理留下足够的空间.一些学者在保护劳动者的旗帜下,希望通过国家管制的方式,压缩社会空间,在劳动法律和人力资源管理之间,应当厘清三个关系,即道德责任与法律责任不应相互替代、公权干预与私权规范要有合理的界限、国家本位与社会本位不应混淆.劳动法律所要纠正的是一种由于从属关系而产生的"不正当的结果",而不是要去改变从属性本身,这是我国劳动立法应当把握的基本尺度.劳动立法不应堵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空间,而是应通过完善企业社会责任和加强工会力量,使两者产生良性竞争来规范这个空间的发展.劳动法律与人力资源管理和谐共存才是劳动关系和谐的基础.  相似文献   

6.
对提供劳动的一方来说,所处的用工关系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最有利于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已达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认定主要看劳动者是否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我国立法应当认可双重劳动关系的合法性。“互联网+”模式下企业与从业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认定除了“从属性”标准外,还应当确立更为细致的认定标准。在校大学生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以劳动者身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7.
近些年,以互联网专车为代表的"分享经济"在全球迅速发展。这一经济模式创造了从属性更加松散的就业模式,就业主体的工作独立性相对较高,也面临一定的就业风险。然而,传统的以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为界分的劳动法调整路径难以很好地平衡分享经济的发展与就业主体权益保障之间的关系。为此,现行劳动法有必要扩大传统的保护对象范围,在劳动者和劳务提供者之间增设具有经济依赖性的劳务提供者主体,并为其提供适当的类似劳动者的法律保护,从而为分享经济下的劳务提供者提供更为合理的保护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8.
本文论述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行为构成,认为本罪保护的法益是以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权和正常的劳动法律关系为主体的劳动法益;行为主体负有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义务的自然人和单位;“劳动者”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律法规应当得到的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以及应当由用人单位交纳的保险费等.本罪行为类型有两种,即逃避支付劳动报酬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前者是积极的不作为,是原因行为的实行化,后者是消极的不作为;前者是行为犯,后者是结果犯.  相似文献   

9.
劳动法以劳动关系为调整对象,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方主体间,劳动法选择了倾斜保护劳动者的视角并展开制度设计。从劳动关系产生的历史我们看到了劳动法诞生的历史使命,而对现代劳动关系的解析也使弱者理念成为劳动法必然的选择。在两种理念的互动、博弈中,劳动法既要贯彻倾斜保护弱者的理念,又要对劳动者弱者理念进行必要的反思,把握倾斜保护的尺度,达致劳动关系平衡协调的调整目的。  相似文献   

10.
[提要]我国劳动关系矛盾尖锐凸显,表明“以静态的法律强制替代动态的劳资内部协商”的劳动关系治理机制失灵。劳动关系治理思维应该实现从“静态”到“动态”的转向,在坚持国家适度干预原则下,通过劳资双方协商与合作使劳动关系在动态调整中实现平衡。劳动关系动态治理的首要目标是构建既自成一体又动态发展的劳动法律制度体系,为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创设制度空间。完善《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工会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实现劳动基准制度、个别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企业民主管理、集体协商、劳动争议处理等多重制度的有机结合,是实现劳动关系动态治理目标的方向。  相似文献   

11.
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法保护范围之内的一种关系.我国劳动法的实务中,大多数的劳动纠纷都是由劳动合同引起的.司法审判中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及适用也存在着比较混乱的情况.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还远远不够,另一方面更为主要的是,理论界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有关理论体系不是很清晰.事实劳动关系的界定、效力要与"视为"实施劳动关系的情况区分开来.  相似文献   

12.
雇佣关系的定位及其法律调整模式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劳动法》调整范围以外的雇佣关系不是完全私法意义上的民事关系,其在本质上应属于劳动关系范畴,故对雇佣关系的法律调整,不宜采用现阶段与劳动关系"分而治之"、由民法加以调整的模式,而应统一纳入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劳动法调整的对象体系,由劳动法予以全面规制.  相似文献   

13.
劳动者要求改变劳动从属性的诉求和行动是推动个别劳动关系向集体劳动关系转型的原动力,中国劳动关系的从属性并不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自然结果,而是我国特殊政治、经济制度的必然产物,劳工主体地位与主体意识的缺失决定了以"劳动三权"为核心的集体谈判很难成为我国劳资集体协商的制度安排。中国劳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构应当以全球正在实践和探索的"第三代"社会法为制度基础,充分发挥社会法的社会保护与社会促进的双重职能,坚持"工会代表制度"与"劳资双方制度性交流机制"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14.
我国《劳动法》调整范围以外的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应是同质的社会关系,雇佣关系为劳动关系的特殊形态。现阶段司法实践对两者的调整分别适用民法和《劳动法》的做法,只能是在雇佣关系目前尚未由专项法律予以明确规范情况下的暂时性应急措施,今后应建立由《劳动法》对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统一调整模式。  相似文献   

15.
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不同,在当代经济社会中,人类劳动领域大大拓宽了,劳动方式、劳动形态以及人们在劳动过程中的相互关系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然而,我国劳动法学界对劳动关系的认识仍然停留在早期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范畴,劳动法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必然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关系概念必须进行理论上的修正。  相似文献   

16.
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不同,在当代经济社会中,人类劳动领域大大拓宽了,劳动方式、劳动形态以及人们在劳动过程中的相互关系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然而,我国劳动法学界对劳动关系的认识仍然停留在早期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范畴,劳动法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必然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关系概念必须进行理论上的修正。  相似文献   

17.
新经济形态的发展改变了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组织方式,对劳动关系的认定和规制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劳动法律制度作出回应。运用从属性理论对分享经济下雇佣关系的实际样态加以具体判断,为必要范围内的契约劳动者提供一定程度的倾斜性保护是适当的,但这有赖于从属性具体判断指标的明确化。网约车平台公司与注册司机之间的关系认定问题在本质上需要以平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新业态发展为原则。由于受到平台公司经营策略以及地方性规范的影响,二者的关系认定需要结合具体个案的从属性指征加以判断。  相似文献   

18.
以岗位实习职校生的双重身份为逻辑起点,深刻分析当前以民法为重心的权益保障模式在制度框架与实际运用中的困境,立足“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尝试重新引入劳动法规制手段,建构“一体两维”的权益保障模式,从劳动法与民法两个维度全面保障岗位实习职校生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9.
劳动法不仅是平衡劳动关系的法律,更是劳动者的人权保障书.我国劳动者的人权保障通过<劳动法>以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来实现.劳动者人权法律保障呈现广泛性和多样性、真实性和可操作性等基本特点,其实现有赖于物质、政治、法律、文化、观念基础和国家公权力的保障等方面的基础条件.劳动者人权在劳动法律、法规中的具体体现可以概括为人身和人格尊严权以及劳动权两大方面.目前应加快制定并完善与<劳动法>相配套的劳动法律法规,构建完整的劳动者人权保障法律体系,以切实提高劳动者人权的实现程度.  相似文献   

20.
我国劳动法的立法目的是倾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认定劳动关系是解决劳动法问题的逻辑起点,因此劳动关系的认定规则也应当遵从劳动法的立法目的。然而,我国现行劳动关系的认定规则却呈现出封闭、复杂的特征,其中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伤损害救济中所遭遇的劳动关系认定瓶颈是这一特征的重要例证。劳动关系认定规则的缺陷直接造成劳动关系认定的困难,进而影响劳动纠纷的解决。因此,根据劳动法的立法目的重新厘清劳动关系的含义,推进劳动关系的理性扩张,是对实践中存在的诸多因劳动关系认定困难而引发的各种争议的有效制度回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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