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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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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刑事法院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常设性国际刑事审判机构 ,它的设立被誉为国际刑法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但国际刑事法院能否有效惩治犯有其管辖之罪的罪犯且有效预防犯罪 ,还有待实践的证实。这里以双重犯罪原则为视点 ,从法理学角度阐释了国际刑事法院引渡请求的国际法效力 ,认为国际刑事法院欲惩治犯有其管辖之罪的罪犯必须要将之引渡至国际刑事法院接受审判。  相似文献   

2.
国际刑事法院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常设性国际刑事审判机构,它的设立被誉为国际刑法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但国际刑事法院能否有效惩治犯有其管辖之罪的罪犯且有效预防犯罪,还有待实践的证实.这里以双重犯罪原则为视点,从法理学角度阐释了国际刑事法院引渡请求的国际法效力,认为国际刑事法院欲惩治犯有其管辖之罪的罪犯必须要将之引渡至国际刑事法院接受审判.  相似文献   

3.
前南刑庭视角下的国际刑事法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法发展最为突出的领域莫过于国际刑法,其中前南刑事法庭的设立和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因具有各自的象征意义而对国际法的发展产生不同的影响。与安理会之下的前南刑事法庭相比,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促进了国际刑法的变革和国际关系的法制化。  相似文献   

4.
二战以来,国际社会一直想建立一个常设性的国际刑事法院。经过长期而曲折的努力,具有国际刑法发展史里程碑意义的国际刑事法院终于在2002年7月1日成立了。这是国际法发展的历史性突破。然而,它的出现将会涉及一系列的国际法理论和实践问题。设立国际刑事法院,可使那些犯有严重国际罪行的个人最终难逃法网;而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行使却经常与国家主权发生冲突,这就决定了它的管辖前提是对国家法院的补充;它的检察官、法官在任职资格及权力的行使方面也应保持其司法独立性;由于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机制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其作用势必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5.
国际法发展最为突出的领域莫过于国际刑法,其中前南刑事法庭的设立和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因具有各自的象征意义而对国际法的发展产生不同的影响.与安理会之下的前南刑事法庭相比,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促进了国际刑法的变革和国际关系的法制化.  相似文献   

6.
国际刑事法院的官方身份无关性原则是国际社会在经历二次世界大战和多次武装冲突的不断反思中确立下来的,主要指个人享有的官方身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作为对犯罪责任免除或减轻刑罚的理由。目前,中国还不是《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的签署国,但不签署并不意味着完全不受其约束。中国应在国内刑法上做充分的准备,加强对国际刑事法院规则的运用,参与并引导国际法治,以便更好地保护国家利益。  相似文献   

7.
美军在利比亚的反恐行动突显出许多法律上的问题,鉴于目前国际组织及各国、各地区的反恐实践,首先应明确恐怖主义活动是一种危害极其严重的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行为,针对恐怖主义犯罪应以适用刑法为主导,辅之以其他应对措施。对我国反恐策略而言,应以刑法的正面预防为主,即刑法需提前介入,同时制定一部反恐单行刑法,以明确恐怖主义犯罪的范围,另外应将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有关罪行及时转化为国内刑法的罪名,以此加强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力度,确保刑法反恐机能的充分发挥。国际刑事法院对于其管辖权的补充性原则及范围应有所突破,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国际反恐的合力效用。  相似文献   

8.
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是国际法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历史性意义的事件,意味着人类历史上首次出现了以个人为审判对象的常设性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国际刑事法院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主要原因是其管辖权的特殊性。这种管辖权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其管辖的对象是构成国际犯罪的个人。为了在追求全球正义和维护国家主权这两个价值目标之间达成平衡,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性质被定位为补充性、有限的自动性和有限的普遍性。  相似文献   

9.
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是国际法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历史性意义的事件,意味着人类历史上首次出现了以个人为审判对象的常设性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国际刑事法院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主要原因是其管辖权的特殊性.这种管辖权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其管辖的对象是构成国际犯罪的个人.为了在追求全球正义和维护国家主权这两个价值目标之间达成平衡,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性质被定位为补充性、有限的自动性和有限的普遍性.  相似文献   

10.
1998年 7月 1 7日通过的《国际刑事法院规约》赋予国际刑事法院补充管辖权 ,是国际社会在审视历史、权衡利弊之后所作出的理智选择。其目的是使未来国际刑事法院成为独立、公正、有效的国际司法机关 ,真正地发挥其补充作用 ,从而加强对侵略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等国际犯罪的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11.
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是国际刑事司法的重大进展。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是以补充性管辖原则为基础的一系列管辖原则、管辖条件和程序。在实际运作中,国际刑事法院有可能对非缔约国的权益产生影响,并导致其与联合国安理会职权之间的紧张关系。美国对国际刑事法院的态度和立场从积极支持到竭力反对,有深层次的原因。中国应从自身实际和利益出发,处理好与国际刑事法院的关系并为适时加入做好准备。  相似文献   

12.
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是国际刑法体系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中国政府目前还没有批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理由之一就在于对检察官自行调查权的质疑。本文对检察官自行调查权的特点进行了剖析,分析了质疑的理由,提出了适用原则。  相似文献   

13.
国际刑事法院的正式运作依赖于国际刑事法院与国家、国际组织相互之间的刑事合作和司法协助。国际刑事法院刑事合作应当遵循尊重国家主权、保障人权、适用《罗马规约》原则。这些原则构成国际刑事法院刑事合作规范体系的核心。  相似文献   

14.
国际刑事法院成立是国际社会法治化、民主化的重大转折点。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是以补充性管辖原则为基础的一系列管辖原则、管辖条件和程序。对于国际社会而言,国际刑事法院的行使管辖权的目的是维护司法独立性与限制国家主权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为了让国际刑事法院管辖规则获得普遍认可,完善某些机制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5.
杜邈 《南都学坛》2007,27(1):94-96
在新的反恐背景下,澳大利亚通过颁布法律修正案和制定专门反恐怖法,进行了一系列刑法修正工作,加大了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犯罪的力度。以澳大利亚刑法为借鉴,我国刑法亦应明确基础性概念,完善罪名体系,集中规定恐怖活动犯罪,并规定特殊刑罚减免事由,从而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完备的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16.
《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或称《罗马规约》)主要得到了欧洲联盟等国家的支持,但包括美国、中国、俄罗斯等大国在内都对它持否定、怀疑态度,尤其是该规约中存在的问题反映出德国等少数国家意图利用国际刑事法院以达到其自身目的。它的规定有悖于二战后作为国际关系基础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刑事法院与联合国安理会的关系,是一个特别疑难的问题。虽然ICC被描述为独立于联合国的一个机构,但《罗马规约》授权联合国安理会可在国际刑事法院的工作中发挥一定的作用。于是,条约的条款对联合国体系在国际关系中的重要性不构成任何挑战。该法院甚至赋予自己对非缔约国也享有管辖权,该法院寻求或威胁行使管辖权就很可能会为ICC缔约国干涉非缔约国的内部事务提供机会。此外,该法院的财政体制也存在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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