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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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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态补偿机制及其建立作为目前生态经济学领域研究的热点,其在调水工程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分析了生态补偿的概念发展、理论基础和国内外调水工程及水源区生态补偿的研究与实践。结果表明:调水工程生态补偿是通过政府主导和市场作用共同实现的,通过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相关利益主体共同参与是实施调水工程有效管理、保障调水工程高效运行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2.
目前学界对小地域空间内跨社区环境治理研究较少。生态补偿是治理跨界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市场主导的跨社区生态补偿机制与政府主导的跨行政区生态补偿机制在补偿主体、补偿模式上有明显差别。基于云南M县的田野调查,探讨上下游村庄围绕水问题的跨社区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实践探索中的跨社区生态补偿存在补偿资金不足、补偿意愿较低、协商机制不健全和支付主体分散的困境。结合已有成功实践,从补偿定价机制、补偿协商机制、补偿支付方式、村庄治理能力建设等4个方面提出跨社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构对策。跨社区生态补偿机制可以为我国大地域空间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积累有益经验。  相似文献   

3.
张晓锋 《南都学坛》2011,31(2):125-126
南水北调工程是一项宏大的战略性基础工程,而水源区生态补偿的效果将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成败。在生态补偿中,不同的个体在以个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同时,存在着整体利益的矛盾和补偿效率低下的问题。多元化的生态补偿形式可以建立一个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来促进补偿效率的提高,主要的补偿形式有:受偿方政府为主导的货币和实物补偿形式;补偿方政府和受偿方个人与企业共同参与的技术和智力补偿形式;补偿方企业和受偿方共同参与的项目补偿形式;中央政府为主导的政策性补偿形式等。  相似文献   

4.
流域生态补偿是一种以流域水资源保护为核心,调节流域经济发展和水环境保护关系的制度激励手段,也是一种促进跨流域协同治理的重要制度设计。基于外部性以及协同治理理论(SFIC模型),构建流域生态补偿“动力-主客体-行动”关系分析框架。通过应用分析框架对田纳西河流域、易北河流域、墨累-达令河流域、新安江流域、赤水河流域、黄河流域等国内外流域协同治理生态补偿典型案例进行比较分析,可以归纳出权威管理机构主导下“输血式”、市场主导下“造血式”、中央主导下“混合式”、跨区域政府间“输血式”四种类型的生态补偿模式,且每种模式类型都有其特定的应用条件和制约因素。借鉴国内外经验,黄河流域协同治理生态补偿模式可以从法制保障、平台支撑、市场引入、绩效考评等方面进行重点优化。  相似文献   

5.
生态补偿是促进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协同共进的重要手段。在乡村旅游地,农户旅游生计资本的提升是评价生态补偿效果的重要指标。在构建旅游生计资本框架的基础上,对渝东南不同地区14个乡村的旅游生计资本进行统计,进而通过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了不同生态补偿方式对农户旅游生计资本的影响。研究表明,资金补偿对农户旅游生计资本的拉动作用最为明显,物质补偿、政策补偿作用次之,技术补偿作用最不明显。因此,针对不同的农户旅游生计情况,应通过农户生计需求与生态补偿方式之间的精准对接,进行生态补偿方式的捆绑组合,进而建立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6.
由于生态补偿资金不足、补偿标准难以确定等问题,导致流域内发展两极分化较为严重,普遍存在"上游保护地区发展缓慢,下游地区免费受益"现象。通过引入以水权交易为补偿模式的生态补偿机制,构建江西流域生态与经济耦合关系,有效实现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因流域生态保护失去发展权的补偿,平衡流域内不同行政区经济发展,为江西省统筹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提供方向。在机会成本法的基础上,引入水质系数1/IP综合、单位用水经济效率系数1/E以及协商系数β,建立江西流域生态补偿模型。以赣江南昌、宜春段为例,计算得出2012年的补偿额度应为20.890 3×β亿元。通过结合两地实际经济发展水平,设定协商系数β的合理取值范围,最终确定具有实际操作意义和运用价值的补偿额度。  相似文献   

7.
流域生态补偿作为一种创新的环境保护制度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许多国家已展开对流域生态补偿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本文根据生态补偿的付费主体,将国内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划分为政府付费型和使用者(受益者)付费型,发现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选择受到生态服务的类型与性质和交易费用等因素的影响。在总结流域生态补偿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太湖流域现有生态补偿机制及存在问题,尝试设计多地区—多主体—多层次的太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框架,为太湖治理提供政策参考,进而推广到其他流域。  相似文献   

8.
西藏自治区被列为全国重要的草原生态保护地区,由此必然产生其提供草原生态保护服务的义务及取得相应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的权利。分析西藏自治区草原生态补偿制度,发现相关生态补偿法律缺失、补偿主体限定过窄、补偿标准低、补偿形式单一、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提出完善生态补偿法律及制度体系、拓宽补偿主体范围、提高及明确补偿标准、完善生态补偿监管制度等措施。  相似文献   

9.
跨流域调水的生态补偿是平衡跨流域调水中调水区与受水区利益的办法,也是水生态保护的重要手段。我国的水资源权属制度决定了政府在调水中处于主导地位,政府主导也有效地解决了跨流域调水涉及面广、所涉利益复杂、补偿方式需要多样化的问题,也符合了水资源的公共产品的特征。但是,目前我国政府主导的跨流域生态补偿也存在着法律不完善、补偿资金规模小、补偿方式单一等一系列的问题亟需解决。因此,我们需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政府主导的原则下引入市场配合和公众参与,多方面拓宽生态补偿资金的来源,构建我国的跨流域调水的完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0.
论京津冀区际生态补偿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保证京津冀地区的公平发展,应建立区际生态补偿制度以弥补冀上游地区为保障京津发展而遭受的损失。构建京津冀区际生态补偿制度需在遵循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原则及受益者负担原则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区际生态补偿经验,正确界定补偿主体、受偿主体,采用公共财政支付、设立区际生态补偿金、建立政府引导下市场交易机制、实施异地开发、开展技术援助等多种补偿形式,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实现京津冀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1.
巢湖流域是以农业为基础的经济区域,巢湖流域生态补偿,很大程度上是流域中下游地区对上中游地区和城市对农村地区的补偿。巢湖流域应以农村地区环境与流域水资源保护一体化为原则,完善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包括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发展生态农业、建设生态农村等系列补偿措施,实现城乡协调、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2.
财政转移支付是民族地区生态补偿最直接最有力的经济手段,中央及各民族地区政府在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方面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完善民族地区生态补偿的转移支付策略包括三方面:一是在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中引进相容的激励机制;二是增强民族地区纵向转移支付生态补偿的力度;三是建立民族地区生态补偿的横向转移支付制度.  相似文献   

13.
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及其选择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有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式主要有政府补偿、市场补偿以及NGO参与型三种模式。其中政府补偿模式包括财政转移支付、政策补偿、生态保护项目实施、环境税费制度等方式,市场补偿模式包括自发组织的私人交易补偿、开放的市场贸易以及生态标记等。在流域生态补偿过程中,应根据三种补偿模式及其适用范围,结合受益主体的不同特点,进行补偿模式的选择。对生产用水及经营用水适用市场补偿模式,对生态用水适用政府补偿模式,对居民生活用水适用水厂参与型的补偿模式。  相似文献   

14.
以财政资金为主导的生态补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生态保护,但也暴露出财政资金覆盖不够全面、补偿效率与质量不高的窘状.在新时代应当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大力引进市场化补偿方式.当前我国市场化生态补偿存在生态区市场主体资格模糊、立法不够完善、生态资源价值核算体系不到位、市场化工具不够健全以及市场化效率评估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对此,我国应当制定生态补偿单行法、确定生态区市场主体资格、完善生态资源价值核算体系、建立健全金融证券市场化工具以及完善市场化评估体系等路径建立健全多元化、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15.
在主体多元化、社会关系与社会利益交叠冲突的现代社会,应通过生态补偿的方法实现生态保护。从多元和谐角度出发凝练生态补偿的基本理念,即社会公共利益,并注重实现社会的实质公平、人类的代际和谐与公民的发展权;在此基础上构建国家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三位一体的生态补偿和谐机制,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社会经济的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新疆重点生态功能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并且生态环境脆弱,是影响国家生态安全、经济安全、边疆安全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特殊地区。文章在分析新疆重点生态功能区及生态补偿状况的基础上,构建面板数据模型实证分析新疆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经济效应。研究发现:生态补偿对新疆重点生态功能区经济发展虽在一定程度有促进作用,促进了居民收入的增加,但影响不显著,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和退牧还草补偿可以增加居民收入,退耕还林生态补偿导致居民收入减少,生态补偿"组合体"、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退耕还林补偿、退牧还草补偿的"城镇"效应挤占"农村"效应。因此,需建立生态补偿主体的多元化、生态补偿方式的多样化格局以及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才能更好地促进新疆产业发展与生态平衡的双赢。  相似文献   

17.
论流域生态补偿的制度构建 --从社会公正的视角   总被引:25,自引:0,他引:25  
环境影响因素作用于流域生态时具有从上游到下游的单向性,加之上下游地区对流域生态资源做出的贡献性质上的差异,导致了上下游地区在利用流域生态资源上的不公正.从上下游地区付出和收益的情形分析,流域生态补偿既要包括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的补偿,也要包括上游地区对下游地区的补偿.流域生态补偿的制度构建可以通过制度和市场两条道路进行就制度而言,应该明确流域生态补偿的原则、标准、方式和资金来源,并将补偿保证金制度、补偿责任保险制度以及补偿基金制度作为辅助性的制度;就市场而言,应该建立和完善生态使用权交易市场来实现上下游地区之间的生态补偿.  相似文献   

18.
民族地区生态补偿机制关系少数民族地区生态保护和经济建设的成败,有利于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坚实的发展动力.从法律制度上完善民族地区生态补偿机制,是确保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经济补偿与投资教育、培训技术人员等智力补偿结合的回馈方式,在丰富少数民族文化知识、提高少数民族科学...  相似文献   

19.
民族地区生态补偿及保障制度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民族地区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关系到我国民族地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成败的系统工程。从法律制度上解决民族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理论的现实根据、核心内容和实现保障,是有效建立和实施民族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的紧迫任务。民族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的现实根据是实现民族地区在缓解贫困中对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和恢复;民族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根据是环境建设和保护正外部性的内部化原理。民族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的构成可以设计为静态框架结构和动态实现安排两大部分。  相似文献   

20.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就开始了森林生态补偿机制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逐步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调整和改进。目前,我国森林生态补偿立法存在生态补偿内涵与外延的界定不清、补偿范围窄、补偿标准低、补偿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及缺乏市场化机制等问题。建议生态补偿立法应明确界定生态补偿的主体、建立科学的补偿标准、采取政府补偿与市场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完善立法,为加强森林生态补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我国不同领域生态补偿的研究与实践中,森林生态补偿开始得最早,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可为其他领域生态补偿问题的研究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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