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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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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刑法实质解释,非法行医罪犯罪主体应从法律所保护的法益进行目的理解,将非法行医罪主体解释为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并从实质刑法解释论出发,坚持刑法的独立性解释,以区分刑事违法性和行政违法之间的界限,具体分析医疗机构开办者、美容师、实习医生等各类主体认定.  相似文献   

2.
非法行医罪是我国1997年修改刑法新增加的一个罪名。目前因为种种原因。我国非法行医的现象非常普遍,而且屡禁不止,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管理秩序,及时有效的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活动成了当今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但在司法实践中对非法行医罪的认定等方面却存在着模糊认识。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在非法行医罪的主体问题上存在争论,莫衷一是;非法行医罪和医疗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以及诈骗罪之间存在区别。  相似文献   

3.
2011年胡万林以非法行医罪服刑出狱后,不到两年的时间又涉命案,被警方以涉嫌非法行医罪逮捕。非法行医罪从1997年列入《刑法》,由于其规定过于原则性,为便于操作在2008年出台司法解释细化了其犯罪构成。胡万林一案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社会上是有不同看法的,由此引发了笔者对胡案定罪问题的思考及反思。  相似文献   

4.
非法行医罪自设立以来,对防范和打击我国医疗实践中的非法行医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对于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法律规定却很模糊,难以统一标准.只有明确非法行医罪主体的资格,才能惩罚犯罪,维护全社会的公共卫生,保护公民生命和健康安全.  相似文献   

5.
因为种种客观因素的影响,非法行医现象在我国广泛存在,并已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利用刑罚手段规制相对更为恶劣的非法行医行为已经成为必然,非法行医罪应运而生。司法实践需要相关法律理论的指引,而目前我国理论界有关非法行医的理论尚不完善,对其进行更为系统深入地探讨有其必要性。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对其范围应当作更为广泛的理解。非法行医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中就诊人的人身权利为主要客体。非法行医罪的客观方面,应当作更为全面的概括界定。具体界定非法行医罪时,采用严格的相关标准以及引进期待可能性理论均有必要。  相似文献   

6.
非法行医罪的主观罪过问题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刑法第336条对非法行医罪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与内在结构来看,非法行医罪是情节犯,也是行政犯。在情节犯与行政犯的双重视野下,基于刑法中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的立场,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注重的是行为无价值,主观罪过是犯罪故意,并且只能是直接故意。行为人对加重结果的主观心理一般是过失,但也不能排除间接故意的存在。  相似文献   

7.
根据刑法第336条对非法行医罪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与内在结构来看,非法行医罪是情节犯,也是行政犯。在情节犯与行政犯的双重视野下,基于刑法中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的立场,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注重的是行为无价值,主观罪过是犯罪故意,并且只能是直接故意。行为人对加重结果的主观心理一般是过失,但也不能排除间接故意的存在。  相似文献   

8.
非法行医罪在实践中的罪与非罪标准颇有分歧,关键在于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之法是指刑法还是指行政法、情节严重如何界定等问题意见分歧较大。医生执业资格既已由刑法的表述确认,行政法就只应是界定其具体范围,范围之内具备任一要素均应为具备资格,或直接规定某些情况视同具备资格,刑法角度的医生执业资格不应与行政法角度的医生行医需具备的全套手续捆绑在一起等量齐观,刑法角度的医生执业资格应从宽确认。非法行医之法不仅包括刑法也涵盖行政法。情节严重本为罪与非罪的界线,确因难以操作而虚置,有待司法解释明确。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立法解释立场的实证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刑法解释的立场上,存在着形式的解释论与实质的解释论之争。对我国当前九个刑法立法解释进行实证考察后发现,我国刑法立法解释均采取了实质的解释立场。这一立场具有两个积极功能 :合理入罪,促进刑法的规范正义;适当出罪,实质地保障人权。这一实质的解释立场值得继续坚持与维护。  相似文献   

10.
医生执业资格是非法行医罪的违法阻却事由,对该资格身份的认定是非法行医罪适用的关键,仅考虑形式价值的“单证说”与“双证说”存在不当扩大非法行医罪适用的风险,应围绕法益展开,只有侵害公共卫生安全法益的个人才能构成非法行医罪。无医生执业资格者与有医生执业资格者共同开展医疗行为,行为人原则上不构成非法行医罪,只有具有医生执业资格者未对医疗行为进行指导监督的才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  相似文献   

11.
非法行医罪的设立应以完备的卫生法规为前提。1997刑法颁布时相关的卫生法规尚不成熟,造成了犯罪主体范围的不当扩大、难以判断何为非法行医的情节严重等立法上的疏漏。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4月28日通过的司法解释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上述问题,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司法解释,但是,司法解释毕竟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选择,它未能有效解决本条立法上的缺陷。有效的解决方法是,从完善卫生行政法规的角度来限制主体的不当扩大;从立法技术上对本罪的适用应该以危险犯和结果加重犯来加以定性。  相似文献   

12.
非法行医罪客观方面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法行医罪是职业犯,因而“偶尔为之”者不应当认为是犯罪;行医之“医”是具有专业性和危险性的预防、治疗疾病的活动,巫术、饮食疗法等活动不是非法行医。此外,文章还探讨了非法行医罪构成要件中“情节严重”的若干情形。  相似文献   

13.
文章对2015年江苏省非法行医罪审结案件进行筛选和分析,了解犯罪成因及行政执法?刑事审判对遏制非法行医的作用?非法行医罪行为人绝大多数属于无业游医,公共卫生安全风险非常大;非法行医高发于经济不发达地区及外来人口较多的区县,医疗服务可及性较低是非法行医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卫生行政监督对于发现非法行医犯罪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部分司法机关对非法行医犯罪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处罚过轻?  相似文献   

14.
针对非法讨债领域中多种犯罪行为的危害性特征进行专项立法是制定《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重要特征之一。此次修改增设的催收非法债务罪存在行为类型化程度较低,与非法拘禁罪等他罪竞合关系处理思路不明,非法债务界定不明确,与扫黑除恶中套路贷等司法规范性概念存在交叉等制约构成要件识别机能和出罪机制等问题。应以“非法手段催讨非法债务”的场域性特征为基础,基于实质解释立场明确催收非法债务罪的保护法益、非法讨债等构成要件。在犯罪竞合关系处理上,催收非法债务罪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等存在着补充关系、择一关系以及补充与择一关系并存的多种情形,它不仅适用于高利贷案件,而且在套路贷、软暴力等扫黑除恶相关案件中也可以成为规制手段之一。  相似文献   

15.
通过我国刑法的罪过理论分析,认为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犯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包括间接故意,并不要求牟利的目的的理解,才符合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并且,认为本罪的结果加重犯的罪过形式为典型的复合罪过,即过失和间接故意,并给出了自己的理由。  相似文献   

16.
试论非法行医罪的罪过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对于非法行医罪等法定犯的行为犯、情节犯而言,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认识,可以直接体现在违法性认识上,其内容应当以行为人对行政法律法规的违法性认识为前提。非法行医罪只能是直接故意犯罪,不包括间接故意。非法行医罪结果加重犯的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不应包括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17.
行医是关系到大众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国家有关法规对该行业作了严格的规定,对行医者的资格加以严格的限制,对违反规定而非法行医的,我国的法律、法规均规定了较为严厉的惩罚。但对于非法行医罪的理解和认定,因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当不明确与不完善,司法实践适用中存在许多争议。为此,有必要时非法行医行为与就诊人伤害、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认定,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是否适当,如何认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以及非法行医大量存在的原因等方面分析,并提出一些立法建议,以便有效地遏制非法行医的行为。  相似文献   

18.
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主要阐明新刑法关于“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本罪的认定与处罚。并详实地探讨了犯罪构成的主体特征、主观特征、客观特征和客体特征。   相似文献   

19.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为了避免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刑法》增设了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这一罪名。通过对本罪定义、客观方面和主体的分析,对准确认定本罪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20.
按照刑法规范文本的不同,可以将网络犯罪分为网络化的传统犯罪与专门的网络犯罪,这种网络犯罪二分法在刑法解释问题上呈现出种种差异。网络化的传统犯罪更倾向于法益侵害说、实质解释、客观解释、扩张解释,而专门的网络犯罪则更倾向于规范违反说、形式解释、主观解释、限缩解释。在解释的误区上,网络化的传统犯罪极易架空构成要件要素,因此需要采用形式解释的方法进行出罪;而专门的网络犯罪则易忽略法益侵害程度,因此需要借助实质解释的方式进行解释出罪。在对这两类网络犯罪进行刑法解释时要警惕“刑法万能论”的误区,采取多种手段治理网络危害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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