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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流域立法源于流域生态学、复合生态系统观与水治理结构扁平化的综合发展,其制度目的是实现流域内各政区对水资源公平合理地开发利用,促进流域保护治理上的集体行动,并承担起推动宏观政策实施、弥补分割立法缺陷和形塑流域治理新秩序的功能。在系统论思想下,流域立法目的功能的实现有赖于完成从线性立法向非线性立法、从权威式立法向合作式立法的转变。从立法规律和客观实际出发,我国流域立法宜采取“流域基本法+流域特别法”的模式,通过完善流域法制来为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和治理提供法律支撑与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2.
地方流域立法是国家流域立法的重要补充,是实现地方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的重要举措。审视地方流域立法现状,其存在立法结构松散失衡,尚未形成流域立法规范体系、立法目的各有考量,无法满足流域立法现实需求、流域管理体制受限,地方流域协同立法进展缓慢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地方流域立法路径不成熟,流域利益冲突制约着地方流域协同立法进程。为促进流域生态环境整体、协调保护,地方流域立法应实现体系化、协同化发展。为此,应以流域综合保护为原则搭建地方流域立法规范体系,以流域整体利益为依据明确地方流域协同立法路径,以流域协同治理为目标完善地方流域协同立法机制。最终,以协同性理念为理论基础,以国家流域立法实践为指导,深入推进地方流域协同立法进程,为流域环境的高质量发展提供立法保障。  相似文献   

3.
中国《长江保护法》开启了流域立法的新篇章,《黄河保护法》也于2023年正式实施,两部流域立法具有重要的价值导向和制度创新内容。但流域立法涉及广泛而复杂的制度和实践问题,对中国流域立法的价值与规范体系仍需研究阐释,以对未来流域立法形成学理和制度引导。在制度设计上,两部法律以整体观作为流域立法的方法论基石,清晰界定流域的内涵、合理定位流域立法的属性、明确流域立法的价值取向,为流域立法奠定了基本的话语基础。在价值体系和基本原则上,流域生态安全是流域立法的首要价值,流域高质量发展是流域立法的根本价值;流域立法的基本原则体现为生态优先与绿色发展原则、统筹协调原则和系统治理原则。在流域立法基本价值和原则的指引下,建构以“中央-流域-地方”不同层级事权体系为核心,以流域统筹协调管理、流域规划、流域污染防治和资源开发利用、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流域多元治理机制为主要规范和构造脉络的流域法律制度体系,是新时代通过科学立法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4.
流域治理的整体性为“空间思维”指导流域法治的重塑提供契机。黄河流域特殊的生态环境问题、复杂的环境社会关系、落后的管理体制机制、突出的法律供需矛盾构成黄河法的生成背景,黄河流域的“自然—社会—管理—法律”空间属性成为黄河法的生成动力,循此所生成的黄河法应当具有独立性、系统性、非凡性和中观性特征。在基本理念上,黄河法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管理体制上,黄河法应当修正流域治理与区域治理相结合的主辅关系;在事权配置上,黄河法应当按照“中央—流域—地方”的三维层级界定权责;在制度设计上,黄河法应当对流域基本制度进行体系化。  相似文献   

5.
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一种较好协调长江经济带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各方利益关系、缓解流域用水主体间各种矛盾的法律制度,但存在立法严重滞后于流域补偿实践、分散立法模式欠缺治理整合的能力以及区域立法缺位造成整体性治理效能不足等方面的缺陷。因此,首先应强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在宪法和环境基本法中的地位;其次,修改并完善水资源利用类法律和其他部门法,如将生态环境利益纳入刑法的规范和调整范畴,进而对相关条款进行立法完善;再次,推进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专门性立法;最后,推进区域立法为流域内省际合作设置稳定框架,从而最终形成中央立法、区域立法、地方立法构成的多层次、多元化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6.
受还原主义观影响,在传统立法过程中通常将环境分解为环境或资源要素并以其为调整对象单独立法。在新时代生态文明法治思想推动下,迈入从“分割治理向整体治理异质转向”时期,即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系统原真性为出发点,以流域、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区等地域为新的调整对象。面临环境法治观这种转向,在同一时期形成行政的空间、生态的空间和整体的空间三种空间形态,以及各治理规则并行的法律结构。但因新旧思维碰撞以及制度惯性作用,导致诸多法律规范之间存在冲突、重叠等一系列问题。为从根本上化解这些遗留难题,需从认知上同步跨入“从整体治理向空间治理同质转化”这一新的阶段,即在环境法立法当中明确强调空间性关照,实现空间思维普遍化、规范化。  相似文献   

7.
在新发展阶段,数据要素化和社会经济数字化已成为必然趋势,数字技术革命加速推动人类经济活动向多元经济空间拓展,数字治理是新发展理念指导下实现区域一体化的关键路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智治性是数字治理驱动的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的主要特征。可以从规划编制、城市大脑、城市群安全防控、中心城市决策体系、中小城市场景开发等方面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从建设数字政府、发展数字经济、数据驱动创新、打造高品质数字社会等方面加快建设数字区域一体化发展体系。  相似文献   

8.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过程中,我国逐渐形成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其中,"法治"作为"三治融合"的中坚力量,在我国乡村治理体系的"自治"与"德治"之间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由于乡村法治体系在立法、执法、守法等方面均存在客观局限性,使得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法治"薄弱化、虚置化、边缘化的困境。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法律体系,提高乡村治理主体法治能力,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的衔接作用,实现"三治融合"的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9.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我国的法治体系尚未形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需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推进作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先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因此,完善法律规范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前提和基础。为此,对立法先行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做了几点思考展望:一是以"以人为本"法律观引领法律体系的完善;二是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相似文献   

10.
《史记》中“战国四公子”形象略论(修订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流域生态危机的严重性和上下游区域之间矛盾的尖锐性,决定了流域生态补偿立法的必要性。为了使区际流域生态补偿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实施保障,应该建立完善的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相结合、综合立法和单行立法相结合、程序性立法和实体立法相配套的立法体系,确立"流域生态系统服务受益者向该服务提供者付费"这一指导原则,并对生态补偿金、补偿主体、补偿对象和补偿标准等内容作出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1.
《尚书》为治理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所面对的风险提供了符合中国文化特质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其中不仅包涵着不同类型的风险观,并且在质朴的以人为本的基石上构建了以"德""法""礼""乐"治理风险的风险治理观。在全球性风险风靡于世的时代背景下,它为我们科学应对当前的社会风险提供了诸多重要的启示。  相似文献   

12.
内河产业带既是形成最早、历史最悠久的交通产业带,又是流域经济空间组织最重要的地理单元,从空间构成要素来看,它是以大江大河干线航道为"生长轴"、以内河大中型港口城市为"生长点"、以河流两翼广大腹地为"底盘"的"点-轴"空间系统。内河产业带孕育于工业化之前,并随着工业化的推进而不断发展演进。内河产业带把产业布局与江河两岸的交通基础设施、岸线资源等天然地结合起来,既是区域开发"点-轴系统"模式的运用,又蕴含了产业活动和经济发展"顺应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具有环境耦合、聚集扩散、区域协调和陆海统筹等多重空间效应。中国建设长江产业带蕴藏着巨大潜力。  相似文献   

13.
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时代"和"百年变局"的历史方位,深刻回答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内涵深刻、逻辑严密、理念科学、视野宏大的理论体系.首先,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构建具有自足性:在理论创新层面,汲取以"儒释道"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精髓并发展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观和法治观;在问题应对层面,破解当下"四大赤字"危机并提出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发展观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为核心的中国方案;在全球视野层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并提出未来全球伦理观.其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的功能表达具有互助性:二者互为价值观指引、互为方法论支撑,并共同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后,在形式理性层面,环境法典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治理思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稳步推进;在实质理性层面,环境法典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运用体系性、系统性、整体性方法和"生命共同体"理念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环境法典不仅通过适度法典化的路径实现环境法典形式外观的体系性、结构内容的开放性、逻辑关联的自恰性,还通过"总则+分则"的立法技术支撑实现制度编排的合理性、程序运转的流畅性、法律体系的稳定性.因此,环境法典是最优承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的集大成者.  相似文献   

14.
河长制是生态文明背景下为加强河流治理而探索出来的创新机制,党政领导担任河长统筹负责、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合作的治水模式与流域治理现代化的理念相契合。随着河长制的全面覆盖,流域治理正从“九龙治水”的分立式格局向高度统一的整体性格局转变。但立足于现阶段的国情水情,河长制的推行仍面临着法律缺位、组织架构不合理、运行条件滞后及考评标准不明确等难点堵点。为了肩负起新发展阶段推动流域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历史使命,必须运用法治思维,从立法健全、组织协同、运行保障和考核评价四个方面对河长制进行制度变革,激发河长制在流域治理领域的效能,加快构建现代化治水格局,描绘“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画卷。  相似文献   

15.
完善相关法治是破解宗教管理、打击和遏制宗教极端难题的有效途径.从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法治,是保障新疆社会和谐稳定、长治久安和跨越式发展的根本途径,对保证国家安全与人民安全具有战略意义.依法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治理是强化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保障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管理宗教事务,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坚持推进宗教事务治理创新的法治建设,积极健全国家法律与国际反恐合作机制及与地方维稳法规相互衔接配套的法治体系.  相似文献   

16.
推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治理就是要通过对流域内空间资源的控制、规划、干预和影响,调节流域内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实现黄河流域的持续、协调和稳定发展。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与空间治理体系建设具有内在一致性。构建黄河流域空间治理体系有利于实现对流域国土空间的合理开发、科学利用和有序管理,从而化解流域经济空间分异的现实矛盾、助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升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水平。黄河流域空间治理体系建设要聚焦科学化、系统化、多元化、民主化四项总体要求,构建科学严谨、流域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围绕主体功能区建设优化区域经济总体布局,完善政府、市场、社会三者有机配合的空间治理模式。以高水平的科技手段、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完备的制度保障和有效的政策体系为重要支撑,促进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推动黄河流域的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7.
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成为新时代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重在营造自由贸易港创新政策制度体系和法治秩序,构建优质法治环境.自由贸易港创新立法体制,推动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立法先行,促进形成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营造一个便利化、市场化、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是自由贸易港法治创新、形成优质的法治环境的基本目标.贸易自由化、营商便捷化、政务高效化、市场公平统一化、市场竞争有序化、社会信用化等,成为构建自由贸易港法治创新的根本内容和重要领域.海南"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明确了自由贸易港未来30年法治建设和法治创新的思路方向,紧扣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三大产业",成为自由贸易港法治创新重点领域,并先行先试法治新体制新机制.充分运用自由贸易港授权立法,打造自由贸易港法治创新秩序的自由度和特色度,探寻自由贸易港法治创新路径等.  相似文献   

18.
清代水利立法继承了历代水利立法的成就,又有所创新,体现了以下特点:重视水利及水利立法工作;水利立法体现了对大江大河综合治理的要求;在水利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上,既明确职责范围,又互相监督、互相制约;水利立法体现了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精神;水利立法专制主义思想浓厚。  相似文献   

19.
数字经济的异军突起,给作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重要依托的法治秩序带来了挑战,也产生了全新的法治需求。面对新出现的"治理赤字",如何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构建有助于数字经济发展与治理的法治秩序,成为当务之急。但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生事物,高度依赖科技创新,处于不断创新、发展与变化之中,具有创新性、跨界性、虚拟性以及平台性等典型特征,由中央层面进行统一的法治供给面临诸多现实困难,也无法有效激活地方数字经济创新与发展的动力。为此,中央通过《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选择在部分地方进行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与治理的试验,鼓励试验区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地方性法规探索。此背景下,数字经济领域的法治建设,除了由中央统一推动诸如《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基础性法律制度的供给外,地方政府以法治试验的方式接入部分法治供给在理论层面何以可能,在实践层面是否具有现实基础、面临那些挑战以及如何克服,便成为不得不重视的问题。基于此,文章借助逻辑推理和实证分析方法,对数字经济领域地方法治试验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路径进行了探索。研究发现,数字经济的地方法治试验,是一种有效回应数字经济法治需求的经验性治理方式。其理论逻辑在于以国家整体法治为最终归宿,以地方数字法治探索为切入口,在注重地方试错和经验积累的同时,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有机结合作为数字经济法治建设的路径选择,从中央和地方在数字经济发展与治理中各自所代表的利益及其所遭遇的现实困境出发,构建符合中国特色治理需求的数字法治格局。而宪法及其相关法律授予的地方法治创设权,中央对地方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的授权与激励,以及部分省份"先行先试"的数字法治建设经验积累为该领域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地方法治试验提供了现实可能。当然,数字经济的这种经验性法治路径也面临地方数字法治边界扩张、地方数据保护主义、地方数字治理方式单一等的挑战,需要以国家法制统一原则、全国统一市场目标,以及多元共治格局的构建等为限度,以此克服数字经济地方法治试验中的弊病,发挥其优势。  相似文献   

20.
村容整洁""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当前,农村的公共环境卫生状况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存在差距.我国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大致经历了"自发性治理模式""干预性治理模式""外包化治理模式"三个阶段."干预性治理模式""外包化治理模式"并不是最优化的治理模式,其自身缺陷使得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极易出现"张弛无序"现象.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融合"是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的必然选择.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自治具有制度依赖性和技术依赖性,应以自治管理制度构建和农村环保技术开发为突破口;自治应注重"量力而为"原则,不能排斥市场行为和社会参与.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法治体系构造应以制度完善为切入点,改变城乡分治的立法局面,出台与我国法律规定相配套的实施制度,引入人工智能、地理信息和远程监控技术,创新生态环保监管执法方式和格局.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的德治功能应当通过双向激励性宣教、农村人口结构优化、乡规民约重塑予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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