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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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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济诉讼与经济诉讼法学--经济诉讼法概念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讼法学界关于经济诉讼法涵义的肯定说与否定说,均失之偏颇.作为一种新型的诉讼形式,经济诉讼具有特殊性.经济诉讼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可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学学科.  相似文献   

2.
通过对已有研究成果的收集、整理和归纳,本文对经济法意义上的诉讼理论观点做了五种粗线条的分类,并对以上五种观点做些介绍与评判,从而发现,民事诉讼说和行政诉讼说受大民法和大行政法的影响深刻,不是真正经济法意义上的诉讼理论;经济法诉讼说、公益诉讼说和独立经济诉讼说是比较合理的,但以往的研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纠偏,本文将其中的合理部分进行有机的结合和升华,认为我国有必要构建与经济法实体精神、原则、宗旨和体系保持高度吻合的公益经济诉讼理论和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3.
刘建 《兰州学刊》2012,(11):192-195
为了维护股东和社会公共利益,2005年10月27日通过的《公司法》修订案增加了股东诉讼制度,笔者通过对股东诉讼性质的分析,进而引发出对我国经济诉讼构建问题的思考。由于我国独立的经济诉讼制度至今没有建立,类似于股东派生诉讼之类的大量经济纠纷在现有的诉讼救济机制之下,出现了制度供给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学术界纷纷提出了经济诉讼的实现模式,笔者在分析评价相关观点及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经济诉讼模式:以特别诉讼制度为基础,把经济公益诉讼制度明文列入民事诉讼法或者行政诉讼法之中,并可以以私益的形式提起经济公益诉讼,力求在未来建立独立的经济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4.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法律责任的规定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我们在修改《民事诉讼法》时应对第10章的章名、民事诉讼参与人所实施的各种诉讼违法行为、诉讼法律责任方式和审判人员应承担的诉讼法律责任等缺陷和不足加以修改,以便建立科学的民事诉讼法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5.
环境利益是社会公共利益,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两大法系中主要国家和地区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规定都比较具体,规定的原告范围也比较广泛,但我国法律尚无明确具体的规定。一些地方法院对环境公益诉讼展开了司法实践并作出了具体规定。我国应通过修改三大诉讼法的方式,赋予公民个人、环保社团、环保机关和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6.
《江西社会科学》2013,(12):157-161
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关键在于对适格原告的选择。2007—2012年30份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司法裁判文书显示,环境公益诉讼适格原告涵括公民个人、环保局及资源管理部门、检察机关、环保组织及地方政府。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了"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是环境公益诉讼适格原告,其有关原告的模糊规定使得法院在面对具体案件时无法准确认定原告是否适格。在吸取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司法解释或其他法律明确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尤其应以《环境保护法》修改为契机构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有条件地建立公民和环保组织、环境行政机关及检察机关三元制诉讼主体模式。  相似文献   

7.
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应当坚持立足本土、借鉴域外的基本方法,要在确保立法连续性的前提下进行全面修改,保留基本原则的设定、强化程序的多样化设置,让法院调解在民事诉讼中保持一定的度,强调诉讼与非讼的适当分离,执行立法暂不与民事诉讼法分立,法官在诉讼系属之前持消极态度,而在诉讼过程中应与当事人保持协动,建立小额诉讼程序、简易诉讼程序和家事诉讼程序,增设公益诉讼制度,完善检察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8.
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公益诉讼,是一种担当人诉讼,与通过普通诉讼进行的涉及公益的诉讼并非同一范畴。在涉及公益的三种利益形态中,唯有缺乏明确归属主体的第三种利益及特殊情况下的“共”益,才属于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因而,公益诉讼的适格当事人并非传统的实体利益人,而是维护公益的程序当事人。  相似文献   

9.
民事公益诉讼可谓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制度都面临的一种新型挑战。我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将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启动权仅赋予给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这种极窄的范围并不利于预防制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在拓宽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程序适用领域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启动主体的范围,赋予检察机关和公民个人程序启动权,并减少对社会团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限制。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纠纷越来越多,然而现有的解决机制却不能使这些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因此,有必要建立一种新型的纠纷解决机制,以适应社会经济生活的需求。通过比较大陆法和英美法两大法系有关国家对经济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笔者认为,应当明确经济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创新经济法责任制度,赋予法院针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权等,建立我国经济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1.
经济法的实质是保障个体权利的实现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协调。经济法责任作为经济权利、经济义务实现的保障机制,在整个经济法基础理论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是经济法目的实现的最后一道屏障。经济法责任因其社会性、综合性与双重性而构成自己特殊的责任制度体系。这一体系包括调控主体的经济违法责任、经济侵权责任、经济补偿责任和受控主体的经济法责任。无诉讼即无权利,要实现经济法责任,突破传统的诉讼模式,建立经济诉讼模式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2.
日本民事再审程序中值得借鉴的几个方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日两国同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在诉讼观念和诉讼制度上存在共同之处,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在某种程度上也深受日本的影响,对于日本相似的规则凝结成的经验财富加以利用,应当是一种明智的选择。本文就日本民事再审程序所涉及的再审诉讼的程序构造,再审的法定事由,再审的补充性与驳回再审后的权利救济和再审案件的管辖等四个问题,结合我国的现状进行了一些比较和评述。  相似文献   

13.
“反垄断行政诉讼”在我国表现为两种形式:反垄断执法行政诉讼和反行政垄断诉讼。两者共同追求经济法所代表的实质理性观、实质平等观和社会利益观,却与我国当前行政诉讼体制的形式理性观、狭隘身份观和个体利益观形成了强烈冲突。后者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涉经济法案件的有效展开,只能通过相应的制度改造和观念变革,在行政诉讼中逐步引入经济法理念,才能有效地应对社会经济形势发展的新需求。  相似文献   

14.
综合我国学者对经济法本质的研究成果 ,特别对较有影响的“干预主义”和“协调主义”进行如下评述 :协调主义忽视矛盾分析法 ,把各种矛盾或矛盾两方面平均看待 ,貌似全面 ,但否认重点 ,是“均衡论”的表现。“干预主义”对经济法本质的认识过于细划 ,不利于经济法学界统一认识。通过对经济法本质的辩证思维法分析和矛盾论分析 ,应将经济法的本质与经济法概念、经济法调整对象等其他基本理论的研究范畴加以区分。经济法的本质只能是“国家干预经济之法”。  相似文献   

15.
本文结合各地检察机关的实践,对其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的法律地位等相关问题加以论述。  相似文献   

16.
中国现行劳动诉讼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是欠缺应有的独立性,具体表现为诉讼程序启动欠缺独立性,裁判机构欠缺独立性,诉讼程序欠缺独立性。独立性缺失的恶果是劳动仲裁与诉讼受案范围不清;劳动争议当事人诉讼选择受限;劳动纠纷处理时间过长;劳动诉讼忽视调解的重要作用;审判人员构成背离"三方协调性"和"智识专业性"。中国劳动诉讼改革的制度取向应是构建相对独立的劳动诉讼制度。其基本制度内涵是"或裁或审",劳动诉讼独立于仲裁;在普通法院内部设立劳动审判庭;在我国正在制定的《劳动争议处理法》中确立劳动诉讼特别程序。在劳动诉讼特别程序中,要适当缩短审限;确立相对诉讼时效;突出调解的地位;规定小额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17.
现行行政诉讼法启动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的"天然"缺陷,导致"事不关己"的我国行政公益诉讼无一例外地陷入困境,亟需在立法上构建与之相应的制度。三种行政公益诉讼启动程序各有利弊,而三元式启动程序最佳,必须在坚持三元式启动程序的前提下,在现行行政诉讼制度中设置三种机制,以完善检察机关启动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18.
张弘 《学术探索》2006,(5):45-48
我国目前正在起草行政程序法,虽然面临诸多的问题,但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问题是最为重要的问题,不但体现立法者的价值取向,而且决定行政程序法的目的意义。现代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公正模式,二是效率模式。笔者认为,对于我们的行政程序法来说,当公正与效率发生矛盾时,应侧重选择公正模式,即作出公正优于效率的明确安排和选择。  相似文献   

19.
王鹏  聂斌 《学术探索》2010,(4):55-6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我国劳资关系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近年来,罢工停运事件不断发生,备受关注,影响不小。关于其性质问题官方并没有明确表态,而学界也存在一些分歧,主要表现为不同的立场者提出的一些不同观点。经过对这些观点加以概括总结,并从经济法角度我们认为,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罢工事件可定性为"机制失灵"背景下劳动者的自发性维权斗争。为此,有必要采取一些法律上的应对措施:完善罢工活动经济立法;构建三维协商机制;激活劳动纠纷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20.
以往关于经济法诉讼模式的学说,忽视了对经济法诉讼价值目标的关注,难免会造成错误或缺憾的存在。经济法诉讼,以维护整体经济利益为价值目标,但该目标超出了现行诉讼体系保护能力的范围,导致在当前实践中经济法效力的缺失。因此,只有建立起独立而又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相协调的经济法诉讼,才能更好地保障经济法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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