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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田小丰 《理论界》2012,(4):55-59
国际刑事法院对非缔约国公民的强制管辖权与国家主权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一直是国际法学界关注的焦点,也是国际刑事法院实践中最受争议的方面。国际刑事法院对非缔约国公民的强制管辖权作为一种补充原则下的普遍管辖权,是有限国家主权理论的体现,是国际法理论新的发展。尽管目前国际刑事法院在对非缔约国公民行使管辖权的实践中遭遇到一些困境,特别是在苏丹达尔富尔案中,受到了涉案人及有关国家的抵制,但随着缔约国的增加,通过与非缔约国的有效合作,其必然会对国际刑事司法的发展和人权保护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国际刑事法院的设立从一开始就与积极惩治最严重的国际罪行的人道主义理想密切联系在一起。然而,国际刑事法院要实现对国际罪行的有效管辖,就必须借助引渡形式。但国际刑事法院向《罗马规约》缔约国提出引渡请求时,可能面临的法律障碍有战争罪的过渡条款、缔约国对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罪名修正案的接受、缔约国承担的对第三国的国际法义务等。作为《罗马规约》非缔约国,中国可依据双重犯罪原则、《规约》补充性管辖权和本国公民不引渡原则拒绝国际刑事法院的引渡请求权。  相似文献   

3.
国际刑事法院的设立,对惩治和威慑严重的国际犯罪、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具有积极的法律意义。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必然涉及主权国家国内法院的刑事管辖权,归根到底与国家的主权问题密切相关,因而,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问题,一直是国际刑法学界争议的焦点问题之一。中国应结合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性质特点,完善相应的国内立法。  相似文献   

4.
曲涛  王小会 《阴山学刊》2007,20(3):87-94
国际刑事法院是世界上第一个常设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其管辖权补充性原则直接影响着缔约国和非缔约国的权利和义务,关乎国际义务与国家主权的均衡协调。《罗马规约》对于管辖权补充性原则进行了多层次的规定和要求,但同时也存在有关非缔约国主权、案件不可受理性和“一罪不二审”的例外与冲突。对于检察官重复启动调查、起诉程序以及修改、追加指控或代之以较严重的指控的权力,应当实施限制次数和间隔时间的制约措施。  相似文献   

5.
国际刑事法院对非缔约国国民行使管辖权,是主权国家让渡部分主权的结果,未对非缔约国主权造成冲击,众多的国际公约中都含有管辖非缔约国国民的条款,实践中也不乏国际刑事审判机构管辖非缔约国国民的范例;《罗马规约》中体现补充性原则的条款为非缔约国维护权益提供了便利条件;《罗马规约》中的个别条款对非缔约国是不公平的.但从总体上讲,法院对非缔约国国民行使管辖权具有合法合理性.  相似文献   

6.
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分为属人管辖、属时管辖、属地管辖和属物管辖四方面。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是整个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犯罪。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与国家主权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但国家主权先于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  相似文献   

7.
国际刑事法院对于中国主权构成潜在威胁,其根源在于:普遍管辖权的蚕食因素、启动机制的强制因素、战争罪的衍生因素以及程序性审查权的优势因素。中国政府应当顺应国际刑事司法发展趋势,反思和修正绝对主权观,并加快国际犯罪国内立法进程,健全国际犯罪追诉机制,以有效屏蔽国际刑事法院的威慑力,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主权。  相似文献   

8.
张新产  李明奇 《江淮论坛》2011,(4):122-126,73
危害人类罪已经成为强行法中的罪行。国际法对危害人类罪的惩治经历了一个演化的过程,一战后对德国责任人的惩治失败了,但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二战后两个国际军事法庭对危害人类罪的惩治较为成功,但也促使国际社会反思这种惩治模式的不足并加以改进。联合国国际刑事法庭和国际刑事法院是惩治危害人类罪的最新模式,特别是国际刑事法院,它代表了惩治这种罪行的最先进的模式。在惩治危害人类罪的过程中,曾出现过事后立法和法庭本身合法性这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在实践中解决,但也促使我们思考如何使得惩治危害人类罪的国际法机制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9.
国际刑事法院在实现国际正义和维护世界和平方面的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近启动运作的国际刑事法院是国际刑事司法制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突破。但是,受国际政治因素制约,国际刑事法院在借助于惩治诸如战争罪等最严重的国际犯罪以实现国际正义和维护世界和平方面只能发挥十分有限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国际刑法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是国际刑法研究领域的基本问题之一。国际刑法的概念应为:国际刑法是在国际社会预防和惩治国际犯罪活动中形成的,主要调整国家间刑事合作关系并为各国所公认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国际刑法的法律特征,应以国际刑法的概念为基点,从国际刑法的主体、立法方式、执行手段及效力范围等方面加以分析,可知:国际刑法基本具备国际法的主要特征,是国际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际法在刑事领域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11.
关于中国公海登临权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登临权是各国公海普遍管辖权的一种行使方式,但作为执法主体的军舰等毕竟属于某一主权国家,其行为也需要国内立法依据.中国当前的海洋法体系中没有登临权的相关规定,建议将来在相关立法中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精神,对公海登临权行使的具体程序、行使登临权时是否可以使用武力、登临权行使不当的国家责任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中国军舰等更加有理有力地对公海上的嫌疑船舶行使登临权力,从而更加有效地保护中国的海洋权益.  相似文献   

12.
在全球化发展的推动下,各国之间相互冲突的法律规定不仅妨碍各国之间的交流,而且会使国与国之间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我国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与他国的管辖权冲突就是其中之一.出于国际交往的需要,维护持续稳定的国际秩序而对相关领域进行国际立法,形成有效、统一的国际法律规范来调整相互间的关系已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文章针对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特点,浅析在这种趋势下我国管辖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完善这项制度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3.
杨河  陈建军 《云梦学刊》2013,34(2):76-79,160
刑事审后程序包括判决生效后的一系列程序,即刑事执行程序、被害人保护程序、前科消灭程序等,不包括审判监督程序。为了弥补我国刑事审后程序权力分散、职责不明的缺陷,应当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行使刑事执行权,由人民法院行使刑事执行中的裁判权及前科消灭的裁判权,完善刑事审后程序中的被害人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4.
鄢焱 《学术探索》2013,(8):50-53
本文分国内、涉外和海事三大类梳理了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中有关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管辖规定,并指出:申请撤销经依法批准设立并登记、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受理案件并作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分支机构所作出的仲裁裁决的,由该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撤销海事仲裁裁决的,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海事法院管辖,如无则由;建议今后修订法律时将地域管辖统一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法院修改为仲裁地法院。  相似文献   

15.
作为刑事诉讼当事人之一的被害人,其知情权理应受到法律保护,以利于其更好地参与诉讼,实现其合法权益。但现行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知情权的保护却存在诸多漏洞,不利于法治国家的建设。建议完善被害人知情权保障制度,使被害人行使其正当权利。  相似文献   

16.
随着刑事诉讼的发展,刑事诉讼的价值功能也逐渐发生了改变,由单纯的惩罚性向惩罚与教育并举的方向发展,犯罪嫌疑人被带上法庭受审不是最终目的,在起诉阶段进行分流的主张已得到法学界的广泛接受。这就是赋予检察机关一定的不起诉自由裁量权。从理论和立法方面进一步确定不起诉自由裁量权的性质、适用范围和价值,使不起诉裁量权与刑事诉讼的价值目标相适应是法学理论界面临的任务。  相似文献   

17.
傅德元 《河北学刊》2008,28(2):82-88
《公法会通》是继《万国公法》、《星轺指掌》与《公法便览》之后,丁韪良主持翻译的第四部重要的国际法译作,虽然在承认领事裁判权与不平等条约等方面具有消极内容,但总的来讲,该书详尽地阐述了进步的国家平等、人人平等的国际公法思想和人权思想,对若干国际公法领域的叙述比较详细,观点比较公正,至今仍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该书使用的一些政治、外交与法律新名词,逐渐被中国知识界、法律界所接受,有的沿用至今;在文字表达和体例上,该书也是丁韪良主持翻译的最好的国际公法译作。总之,该书对晚清外交界及知识界进一步了解国际法,并运用国际法从事劣势条件下的外交,起到了一定的促进、启蒙和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8.
在适用"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时,应当严格分析判断案件事实的性质,对能否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作出合理判断,避免出现适用不当之情形。对于"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权利的时效应以一年为佳。如有必要,免受不利益的当事人应给予他方一定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19.
浅谈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现状与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近年来刑事被害人学研究的兴起,各国日益重视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许多国家的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心由保护被告人权利发展到同时保护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权利。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赋予被害人当事人地位,加强了刑事诉讼中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但是相关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造成被害人当事人地位与权利享有不相称的尴尬局面,因而我国对刑事被害人权利的保护还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  相似文献   

20.
刘斌斌 《兰州学刊》2014,(6):176-182
美国的专利诉讼分为两种:一种是对于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请求(抗告)诉讼,另一种就是最常见的专利侵权诉讼,这两种诉讼的管辖权均属于联邦法院。采用联邦制的美国法院实行三审制,一审的联邦地方法院进行案件事实审查,联邦巡回区法院和联邦最高法院实施法律审查。了解美国专利侵权诉讼的裁判管辖,对我国企业及专利权人在国际贸易中的法务防范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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