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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毒品的泛滥与有组织犯罪有着密切的关系,许多毒品问题的滋生和蔓延都使有组织犯罪获得了很大的社会发展空间;而有组织犯罪的发展又极大地增强了毒品犯罪的能量,加剧了毒品的泛滥。毒品犯罪与有组织犯罪的共生模式以有组织毒品犯罪为传动轴,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提出严重挑战。  相似文献   

2.
科层组织体制的权威等级结构,形成了一种压力型体制和行政逐级发包体制,在政治晋升锦标赛的激励模式下,政府官员个体的政治寻租行为将触发体制内的寻租竞争,形成梯级寻租格局。基于我国的历史传统,强势的政府与弱势的社会组织之间形成了一种共生庇护关系的法团主义结构。这种结构有助于权威确立和秩序稳定,也为政府官员汲取社会资源、转嫁政治寻租成本提供了稳定的制度外保障。个体的政治寻租通过科层组织的梯级格局在体制内不断扩展,再通过法团主义结构向体制外不断扩张,导致腐败向社会弥漫。政治寻租型腐败的防治,既要破除梯级寻租格局的基石,也要重构法团主义结构及其制度。  相似文献   

3.
腐败行为的形成机理与反腐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腐败给行为者带来的收益可能大于其付出的代价,并且在现实中政府腐败与个人腐败有共生趋势。企事业单位的腐败实际上可能比政府腐败更为普遍且更为持久,但政府腐败更难于被公众接受。无论腐败有何历史原因,社会为腐败行为而受到的损失实际上大于政府、个人及其他组织的腐败收入。反腐败是当今社会进步中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相似文献   

4.
政府组织及其官员的腐败,是带有普遍性的社会消极现象。控制和预防国家公职人员腐败,建设廉洁政府,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地方政府中腐败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政府组织及国家公职人员通过种种途径产生了租金,引发了寻租活动,即寻租性腐败。在县级政府中寻租性腐败主要寄生在权力运作过程中,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文章以江苏省北部某县1999年-2006年腐败案例为样本,分析了这种腐败的特点和成因,提出了从经济人和道德人两个维度出发,创新和完善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从源头上治理寻租性腐败的对策。   相似文献   

5.
欧美国家是有组织犯罪最为猖獗的地区之一,有组织犯罪的危害之大,渗入社会各个领域的程度之深远非其他国家所能比拟,因而欧美国家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对有组织犯罪的打击。除了加强对有组织犯罪的侦查和起诉力度之外,近年来欧美国家的执法机关还充分利用风险评估工具对有组织犯罪进行预测和评估。这种风险评估方法,以犯罪学为视角,以统计学为工具,在分析有组织犯罪发生及发展因素的基础上,为执法机构提供了一套科学、系统的评估模式。  相似文献   

6.
我国有组织犯罪企业化的现状、特点及原因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过30余年的发展演变,我国的有组织犯罪已呈现企业化发展趋势。综合分析我国有组织犯罪企业化转型的过程与表现,可以发现有如下主要特征:企业化转型主要表现为有组织犯罪的企业化和合法企业的有组织犯罪化两种模式;企业化的有组织犯罪在组织形式上表现为利用企业或商业组织进行犯罪;企业化的有组织犯罪外部控制能力更强,社会危害性更大;企业化的有组织犯罪行为更具掩饰性,查处难度增大。我国有组织犯罪企业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犯罪市场化以及由此所必然导致的犯罪组织化是有组织犯罪企业化转型的根本原因;我国转型期社会环境及制度缺陷是促成我国有组织犯罪企业化转型的重要因素;与企业制度的高度相似性为我国有组织犯罪企业化转型提供了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7.
政府在市场运行中的"寻租"活动,是一种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寻租"性腐败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法则和优胜劣汰的运行机制,导致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加强政府在市场运行中的廉政建设,就要转变政府职能,铲除寻租的体制性基础;深化政府精简机构的改革,削弱寻租的组织性基础;改革政府的行政审批制度,割断"权钱交易"的根基;强化行政道德建设,构筑治理"寻租"性腐败的思想防线;加强廉政法制建设,依法惩处腐败分子.  相似文献   

8.
涉黑犯罪的严重破坏性已为国际社会所充分关注并受到各国立法与司法重视.国际社会通用的“有组织犯罪”包括黑社会犯罪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各国惩治有组织犯罪对策的比较研究表明,为有效遏制不断蔓延的涉黑犯罪态势,我国应在明确反黑刑事政策的基础上,完善刑事立法、便宜刑事司法、加强区际与国际司法协作等方面有所作为.  相似文献   

9.
有组织犯罪日益猖獗已成为国际关注的社会问题。我国 97刑法增设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条款 ,作出了立法反应。对这种特殊形态的犯罪如何有效地惩治与防范 ,已是急迫而艰巨的任务 ,也是犯罪学极富价值的课题。从建国初期新生政权惩治有组织犯罪的策略其效用来看 ,对当代中国惩治有组织犯罪实践有三个方面的启示 :国家与社会双本位控制 ;打击与促进社会整合相结合 ;宽严相济的灵活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分化瓦解有组织犯罪。  相似文献   

10.
加入世贸组织总体上对我国的反腐败斗争是有利的.但由于西方国家对我国进行外部渗透和影响的机会增多;我国经济、政治等体制改革的不彻底;入世初期的接轨工作难以到位;高智化、国际化、团伙化的犯罪特点;新一轮资产重组等原因,存在着腐败滋生蔓延的必然条件,新的腐败犯罪的高发期还可能出现.为此,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强化办案职能,严肃查处各种腐败犯罪,加大对国有资产监管的力度,依法治权,依法行政,完善党内各项运行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抑制腐败;密切国际间的相互协调与合作,共同打击腐败.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刑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规定了较为严厉的刑事处罚,为司法机关有效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了立法保障。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立法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缺陷,为了有效遏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发生,应尽快完善相关立法,以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12.
由于刑事责任年龄与未成年人年龄界定之间的冲突,引起本罪与相关犯罪之间发生竞合。应当厘定本罪与相关间接正犯之间的界限。本罪的“组织”行为与教唆行为性质并不相同。本罪的范围不限于实施与财产有关的活动。同时,应当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导,认定本罪的着手和既遂。  相似文献   

13.
有组织犯罪具有从低级形态不断向高级形态演进的自主趋势.要想有效遏制有组织犯罪的发展壮大,就必须以有组织犯罪的演变规律及其在本土的具体表现为基本事实依据.本文以近5年来河南、湖南两省终审审结的362个有组织犯罪案件、4994名涉案人员作为样本,运用实证研究方法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从组织结构、行为方式、资金状况、人员构成等角度出发,揭示出我国当前有组织犯罪的发展规律.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组织犯不仅仅只存在于集团犯罪中,一般共同犯罪中也应当有其存在空间。以我国刑法理论对共同犯罪形式的认识为基础,组织犯可以存在于一般的复杂共同犯罪(包括雇佣犯罪、狭义的团伙犯罪)以及犯罪集团之中。但是,恐怖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的首要分子以及我国刑法规定的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存在一定特殊之处。  相似文献   

15.
刑法第294条第3款规定的理解适用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第294条第3款规定的"其他犯罪行为"不包括敲诈勒索等罪的观点,这与"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规定不相符。尽管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看成吸收犯并无不当,因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两者之间确实存在轻重差异;但将其看成牵连犯更有道理。将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与"又有其他犯罪行为"依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理,这不违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  相似文献   

16.
本文首先采用通说的观点,认为贪污罪是"纯正身份犯",其身份特性为"国家工作人员"。然后对学界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即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单位财物占为己有的如何定性进行了探讨。在分析"主犯决定论"、"分别定罪说"、"主要客体决定说"、"贪污罪说"的基础上,提出应当正确理解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的含义,将主观要件作为核心,在对上述人员定罪时,主要考虑主观上利用了谁的职务便利,如果是相互利用,则要考虑数罪并罚和想象竞合犯。  相似文献   

17.
人性与犯罪都是不断进化的,犯罪随着人性的进化而进化。所以如此,既有生存和欲望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方面的原因。人性进化的趋势是崇尚能力、推崇理性、追求利益、主张自立,犯罪进化的趋势表现为经济犯罪、有组织犯罪、职务犯罪、高科技犯罪的大量增多。  相似文献   

18.
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深入,计算机犯罪日益严重地扩散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关于计算机犯罪的概念,中外学者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争论焦点往往是计算机在犯罪中所处的地位,笔者认为这一“焦点”只是根据计算机犯罪的表象所进行的归纳、总结,而不是计算机犯罪区别于它罪的本质特征。换言之,众多学者对计算机犯罪概念的界定只是回答了:什么是(或者好像是)计算机犯罪?而没有追问:它为什么是计算机犯罪?  相似文献   

19.
预备行为实行性转化是预备行为之所以能入罪的原因,预备行为实行性转化是此罪预备行为转化为彼罪的实行行为。预备行为不符合此罪犯罪构成的要求,不构成此罪。实行性转化后的预备行为已经具备相应的构成要件中所描述的各构成要件要素,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构成彼罪,按照彼罪定罪处罚。预备行为入罪,行为人不是对自己预备行为的预备性负责,而是对自己预备行为的实行性负责。认清预备行为的实行性转化,有利于正确认识犯罪预备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来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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