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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负有作为的法定职责 (或职权 ) ,应当履行且有可能履行而消极地不为的行为形式。构成行政不作为必须具备三个方面的要件 :主体为行政主体 ;主观方面具有过错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政主体负有积极作为的法定义务而消极的不为。行政不作为具有违法性、单方性、法定义务的作为性以及行为方式的消极性四个方面的特点。它有抽象行政不作为和具体行政不作为、不行使法定职权的行政不作为和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不作为两种基本的组合分类  相似文献   

2.
当前行政乱作为现象趋于减少,而相对隐性的行政不作为现象有抬头之势,影响了政令畅通,造成了社会危害。行政不作为的表现形态主要有迟延履行法定职责、未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对申请不予答复或逾期答复、对行政相对人申请要求作为不到位或拒绝履行、不按约定履行行政契约或行政承诺中的行政义务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应科学设置政府职权职责、尽快制定行政程序法典、完善对行政不作为的诉讼救济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强化政府执法人员的依法履职意识、完善监督制度等,以期达到预防与遏制行政不作为的目的。  相似文献   

3.
界定不作为有存在论和规范论两种基本进路,在现代法治语境下,从规范论的角度,行政不作为较为合理的定义应为:行政主体负有法定的作为义务且能够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的行政行为。着眼于有效规制行政不作为行为以及构建行政不作为的责任体系,对于行政不作为可以区隔为抽象行政不作为和具体行政不作为、中请行政之行政不作为和职权行政之行政不作为两种主要的对应分类。道义责任、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构成行政不作为责任体系的三种基本类型,其中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具体形式。  相似文献   

4.
行政不作为与行政不履行法定职责一直以来都被作为相同的行为对待,但是两者在含义、性质、构成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只有准确界定行政不作为与行政不履行法定职责,精确分析行政不作为与行政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外延、内涵、性质以及它们的构成,并加以区别对待,才能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
行政不作为是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的危害?Ζ 后果十分严重.但目前尚缺乏有效救济.本文从检察机关进行检察监督的角度出发.认为检察机关对行政不作为进行检察监督具有必然性和可行性,提出应赋予检察机关对行政不作为案件提起公诉的权利,并对提起公诉的行政不作为案件的范围、前置程序、行政不作为公诉的提出、检察机关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讨论,以建立检察机关对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公诉制度.  相似文献   

6.
行政不作为违法之国家赔偿责任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下载免费PDF全文
行政不作为违法以现实的行政作为义务存在为前提,以行政主体能够履行而未履行为必要。怠于行使自由裁量作为义务的行为只要违反合理原则即构成行政不作为违法。因行政不作为违法造成相对人损害,只有在相对人具备公法上请求权时,方有可能成立国家赔偿责任。作为构成要件的因果关系,必须区分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因果关系分层次考察,其中行政不作为违法作为损害产生的原因力是从行为的社会意义角度理解的。  相似文献   

7.
行政不作为是行政行为的一种,是相对于行政作为而言的.行政不作为违法与行政作为违法一样会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而对于行政不作为的概念学界尚无定论.作者尝试结合"法定义务"标准及"法律关系"标准来重新界定行政不作为.  相似文献   

8.
论不作为犯罪的认定   总被引:4,自引:3,他引:1  
阐述了不作为犯罪义务的来源,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要求履行的义务,法律行为产生的义务以及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构成不作为犯罪的行为人必须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而未履行,不作为行为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以及由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的两种表现形式即纯正不作为犯罪和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等问题。  相似文献   

9.
不作为犯的归责问题最早是在因果关系的名义下研究的,但对于"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这一命题本身来说存在不少争议。不作为犯的所谓"因果关系"实应为"条件关系",属于客观构成要件要素,其研究目的在于为不作为犯在客观面的归责奠定基础。具体来说,这一问题需要从以实质的作为义务为核心构建的"不作为犯之实行行为"和"作为义务之欠履行与危害结果的发生"之间的条件关系以及以违反义务的关联性为判断基础的"不作为犯实行行为之危险的现实化"等三个方面来考虑,且其结论必须考虑公众的刑法认同感。  相似文献   

10.
在刑法理论中,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犯论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不作为犯的法定义务的研究有形式作为义务与实质作为义务之分,由于形式的作为义务论存在诸多缺陷,因此,对不真正不作为犯的研究已从形式的作为义务论转向实质的作为义务论了。本文通过对德、日两国实质作为义务论的评析,并试对实质作为义务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1.
行政执法中的法治理念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行政执法存在诸如执法违法、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以及行政越权等问题,这反映了行政执法者法治意识淡漠,缺乏依法行政的基本素质。要根治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其关键是要将法则、程序、绩效等基本法治理念引入到行政执法之中。  相似文献   

12.
法律主要靠行政机关执行 ,改善执法软环境必须提高干部法律素质 ,目前干部法律素质还不高 ,必须转变领导观念 ,规范领导行为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把法律内化成为干部依法行政的基本素质  相似文献   

13.
全国各地成立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在疫情信息公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该议事协调机构并非我国法定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原因在于我国行政主体理论的缺陷导致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制度存在诸多现实困境。对此,基于我国经济社会政治现实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接受性考虑,应在与行政主体理论分离基础上,从功能标准考虑,以是否依法享有、行使公共行政管理职权作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制度重构逻辑,它具有不再脱离行政组织机构设置实际、不再过分注重行政法上的独立人格、不再局限于国家行政职权、不再局限行政主体和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相合一等优势。在进行具体重构时,可从以公共行政管理职权“名”“实”相统一确立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的“质”、以公共行政管理职权合法性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的“量”、以最先受理原则应对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受理权冲突等方面努力。  相似文献   

14.
税务强制执行权的双重主体制度已为税收征管法所确定,但如何划分税务机关与法院之间的强制权限,目前尚未有法律法规规定。从分析税务强制执行主体和税务强制执行权的性质入手,对税务机关与法院之间的强制权限的划分进行了探讨,税务强制执行是一种行政强制执行,要了解税务强制执行主体,必须正确理解行政强制执行主体和其应具备的条件。  相似文献   

15.
当广告进入互联网时代,网络广告的海量性及网络广告平台的出现给原《广告法》带来了很大挑战。此次《广告法》的修订回应了这些挑战,其中最重要的修改之一是引入了新的网络广告主体即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新《广告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设定的义务模式为“明知或应知违法—制止”。这一义务是一个行政法上的第三方义务,类似的义务在我国网络治理领域早已有之。但新《广告法》的义务模式与通行模式有所区别,其义务模式没有采取类似法律中行政义务通常的用词“发现”,而是借用了来源于民法的“明知或应知”。从内涵上而言,“应知”意味着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行政法上的审查义务,但承担合理的注意义务。对于“制止”而言,应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广告发布过程中承担的不同角色而采取适当的必要措施。  相似文献   

16.
现实中,委托执法备案审查,是行政执法监督中使用较多、实效性较强的一种层级监督机制。然而,法规范层面缺乏有关委托执法备案审查的相关规定,理论层面学界也很少涉及这一问题。为了规范委托执法,促进依法行政,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有必要确立委托执法备案审查制度。同时,在我国确立委托执法备案审查制度具有宪法和组织法上的依据。为回应现实需要,各地立法机关应该围绕委托执法备案审查的主体、范围、标准、程序等方面完善委托执法备案审查的法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17.
合法、合理的环境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法治政府的建设也有助于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但是,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尚存在环境行政执法无法可依、环境行政执法主体缺乏必要的自行强制执行权和政府责任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对此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后提出了结合环境行政执法的实际适当加快相关立法的进度、赋予环境行政执法主体以自行强制执行权和强化法律责任等三方面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旅游环境行政执法指旅游行政执法主体在法定的行政管理领域内,适用旅游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监督管理的活动。我省旅游环境行政执法的主体相当多,分为四类,执法的依据的范围也十分广泛,这是由旅游环境法调整对象的广泛性、综合性决定的。社会监督是四川旅游环境依法行政执法的保障。旅游环境行政执法主体在内的行政执法主体按照法定程序执法是对环境行政执法主体行使执法权的一种必要节制,是法律规定的职责,是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19.
论行政违法的主客体构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违法同一般违法一样须具有主客体的构成要件。行政违法主体不同于其他性质的违法主体之处在于 ,从行政违法行为的主体内部构造来看 ,行政违法的主体不是单一的组织主体 ,而是两个实施违法行为的主体 ,一个是对外的、整体的组织主体 ,一个则是具体实施行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公务人员个体。由此 ,行政违法的主体类型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行政违法的外部主体 ;一类是行政违法的内部主体。行政违法的客体是行政违法行为所侵害或破坏的受行政法所保护的一定社会关系——合法行政关系。行政行为是否侵害了客体 ,具体侵害了什么样的客体 ,是划清行政行为是否违法及何种行政违法的界限之一。  相似文献   

20.
关于行政执法法治化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国家职能的扩充 ,行政执法已成为当代社会最经常的行政现象。本文紧密联系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 ,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围绕行政执法体制的法治化、行政执法行为的法治化、行政执法监督的法治化以及行政执法者的文明素质等方面 ,探讨了实现行政执法法治化、确保依法行政的制度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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