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改土归流与湘西土家族地区封建地主制经济的最终确立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正> 在土家族历史研究中,史学界对土家族地区封建地主制经济出现和确立的时间问题存在着很大分歧.有人认为“土司时期土家族地区应是封建地主经济”;也有人认为“湘西各土司一开始就是建立在地主土地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上的”;还有人认为“改土归流后,……使地主经济逐渐取代了领主经济”.众说纷坛,莫衷一是.本文试图就改土归流与湘西土家族地区封建地主制经济的最终确立问题谈谈自己的粗略看法,不妥之处,望史学界前辈指正.  相似文献   

2.
土司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对少数民族进行统治的一种政治行政制度,是封建统治的民族政策的具体体现。拉祜族地区土司制度的基本特点表现为从属性、分散性,交融性。“改土归流”是封建中央王朝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政治制度变革,拉祜族地区的“改土归流”对其社会产生的影响和变化:一是促进了其经济形态的变革;二是引发了其政治制度的变革;三是引起了其社会基础制度的变革。从发展的眼光看,“改土归流”是一种历史进步;但同时也伴随着统治阶级对少数民族的政治压迫、经济剥削和民族歧视  相似文献   

3.
土司制度贯穿元、明两代。元代全面实行土司制度,边疆民族地区出现了一种“土流并治”的格局。但土司制度在封建王 朝统治者心目中,只是一种手段、一种安抚边疆民族地区的权宜之计。土司制度在明代达到鼎盛时期。明代的土司政权在政 治组织形式上已经被纳入了明王朝中央集权的统一管理,而在土司的统治区域内,在政治、经济结构上仍然保留了地方的民族 特点。明朝中期以后,随着封建中央集权统治对西南彝族地区的进一步加强,逐步开始了所谓的“改土归流。”  相似文献   

4.
长期以来,学界习惯于把改土归流作为土司制度的落幕戏加以研究,但若细心查核改土归流后的当地史料,却总能发现被罢废土司的后裔们可以长期在当地担任各种行政要职,对当地的社会生活产生深远影响。可见,对土司制度而言,实行改土归流仅仅意味着用人制度的转型,因而及时和适度地实施改土归流,恰好是整个封建王朝官僚体制有效和灵活运转的标志。  相似文献   

5.
清代大臣鄂尔泰基于“欲安民必制夷,欲制夷必改土归流”“财不得理,则诸事不振”等思想,在兼任云贵总督期间,“改土归流”,铲除完全丧失进步作用的土司制度,设流官分治,使云贵边省置于中央政府的直接统治之下。与此同时,制定并实施了云贵边省经济开发战略。垦荒辟田,兴修水利,发展农业;兴建矿业,发展水陆交通,不仅维护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而且在边疆经济开发史上书写了不朽的一页。  相似文献   

6.
在唐代“羁縻”政策基础上演化而来的土司制度,经过元、明两代的发展,到清代已日臻完善。但是,土司制度本身的缺陷及统治阶级维持全国统一的需要,使改土归流随着社会条件的不断成熟,具备了施行的可能性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7.
壮族土司制度起源于汉、唐时期的羁縻制度。壮族土司制度在历史上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但发展到明朝中期已经日益腐朽没落,改土归流政策势在必行。清初的改土归流对壮族的政治、经济、文化都造成极大的影响。研究清政府对壮族地区的改土归流政策及其对壮族人民的影响,有利于对壮族的历史和现在的发展有更好地认识,还可以以史为鉴,为当代的民族政策服务。  相似文献   

8.
土司制度是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在我国西南民族地区普遍实施的一种“以夷制夷”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时期,土司上层或通过壮大武装势力,或通过整肃民风,或通过采借汉文化等措施来实现社会稳定、政权稳固的目的.鄂西南地区容美土司作为西南地区较大的土司之一,通过整肃礼制、加强交流、发展教育等一系列文化策略的实施,最终实现了土司社会有序发展以及国家认同的双重目的.容美土司的文化策略是土司时期少数民族社会自我治理的典型个案.容美土司以文化构建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治理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央王朝“改土归流”政策顺利实施以及“改土归流”后土民社会良性发展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9.
雍正五年的湖广改土归流是清王朝国防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西南改土归流的推进,出现了大量苗民逃往湖广及兵源粮饷紧张的局面。而湖广土司区的存在,不但影响西南军需的供应和保障,而且也影响整个西南改土归流的战局,因此,清朝政府为了稳定西南边防,策应西南云贵广西改土归流的需要,趁势顺带地将湖广土司实施了改土归流。  相似文献   

10.
老司城遗址是一个保存十分完好的土司衙署遗址,它是永顺土司历年施政的物态总汇.“改土归流”后,该衙署才“一次性”废弃并转化为遗址.在中国推行土司制度的历史岁月中,朝廷先后委任过1,700多家有官品、有职掌和有领地的土司.其后,经过历朝的“改土归流”行动,沿袭至1911年土司制度宣告终结,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土司衙署最终都演化为遗址.为此,将老司城遗产从“遗址化”的过程、遗址的保存现状及遗址研究的已有成果三方面与同类遗址展开比较研究,从中可以透视出老司城遗址“遗址化”过程的独特性、遗址保存的完整性.老司城遗址不愧是全国土司衙署遗址中保存最完好、保存现状最理想、代表性最强的遗址.  相似文献   

11.
土家族地区“改土归流”之我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家族地区“改土归流”之我见苏晓云清雍正年间在土家族地区实施的改土归流是土家族社会经济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它使土家族地区结束了长达数百年的土司统治,促进了土家族与汉族的经济文化交流,对土家族社会的进步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就土家族地区改土归流的原因、特...  相似文献   

12.
清乾隆中后期在岷江上游进行改土归流时曾采取了两种不同的模式,即在藏族聚居区推行“改土设屯”,在羌族聚居区将土民编入里甲,这体现了文化边缘地带社会结构的特殊性及清政府施政的灵活性。“改土设屯”模式开嘉绒藏区改土归流的先河,编民入里则直接将羌区纳入到封建制度的一体化进程中。  相似文献   

13.
民国云南地方政府对滇西土司区的治理,可用抗日战争为界划分为三个阶段:自民国建立起至抗战开始,实行“缓进”的改土归流政策;抗战时期则团结土司参加抗战,保卫边疆;抗战胜利以后,“改流”和反“改流”的矛盾斗争加剧。民国政府始终未能在滇西边区彻底废除土司制度  相似文献   

14.
"改土归流"以后,播州地方政权完全归入中央集权体系之中,实现了播州政治的转型;封建领主制经济迅速向封建地主制发展,完成了播州经济的转型;文化教育事业也踏上了向中原地区学习的道路,促进了播州文化教育事业的转型。本文试从"改土归流"后播州地区的社会变化,以播州地区的社会重构为视角,深入探讨播州地区改土归流政策的进步性及其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5.
改土归流既有土司的一面,也有土民的一面。从土民的视角来看,改土归流虽是国家力量对土司地区的变革,但这一变革并非单向,土民在改土归流过程中也并非被动的"接受者"。无论是土司阶层的改土归流还是土民阶层的改土归流,土民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不能忽视来自民间的力量。在改土归流过程中,既有汉文化对土家族文化的吸收和融合,也有土家族文化在汉文化强势影响下的自我传承与发展,二者并行不悖。土民社会并未彻底成为汉人社会的一部分,土家族文化也并未完全整合进汉文化当中。应多关注改土归流历史进程中土民的选择和土家族文化传承与延续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6.
清雍、乾之际,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实行过大规模的“改上归流”。但在川西北藏族地区的“改流”仅有杂谷脑和大小金川。它是四川藏区“改流”较早,而又较彻底的地区。然而,这里的“改流”却较为特殊,系以土屯制代替土司制。本文试述理县土屯制度。 改土设屯的原因 理县位于川西岷江上游崇山峻岭之中。改土设屯前名保县,改设土屯制后在旧保县城(今理县薛城)设理番厅同知,故更名  相似文献   

17.
广西土司制度,经过清雍正朝“改土归流”的冲击,土司势力每况愈下,到了光绪末年,全省就只剩下43个土州、县、司了。为了把这个已经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旧制度革新改造,消除土属地区人民对土官的不满,巩固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光绪帝采纳了广西巡抚张鸣歧的建议:停止土官承袭,暂由汉员弹压;选送土官子弟进校读书,学成择优承袭。由于社会动荡,政局不稳,这一办法不仅延缓不了土司制度的寿命,相反,它却象一副催化剂,加速了它的死亡进程,使土属人民提前卸下了土司强加的重负,受到了广泛的欢迎。研究弹压制度的产生、发展及其历史作用,有助于我们对土司制度末期腐朽性的了解,和改土归流必然性的认识。  相似文献   

18.
曲靖地区师宗县的壮族(占全区壮族总人口的83%强),明初属广西府(今沪西县),系垅氏土司的农奴,于弘治年间即明朝中叶(公元1488~1505年)“改土归流”,知县委派流官,乡、村设千户、百户,清袭明制,民国设保甲制,解放后,由社长、队长、村长统一管理,但至今仍保留有壮族族长制的遗俗;百户、把事制至今已有400~500年历史,但据康熙《师宗州志》载,对照壮乡墓碑、墓志及壮族民间保存的清咸丰七年(公元1857年)“执照”、“功牌”为依据可考证;壮族社会也曾经历过由封建领主制向封建地主制演变发展的过程。本文仅就师宗壮乡的族长制、百户制及封建地主制作粗浅的试析,但愿这篇拙文,能起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从人民生活状况的改善看改土归流的进步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王朝在南方土司地区进行了改土归流,其目的不仅是加强中央政府对这些地区的直接统治和经济剥削,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说,也是为了减轻土司地区少数民族人民的痛苦。总的看来,改土归流后,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表现在清政府废除了土司的各种苛派和陈规陋俗,发展文化教育事业,促进了南方少数民族社会的发展。这都体现出了改土归流的历史进步性。  相似文献   

20.
土司分袭制度是土司承袭的补充和完善,正式确立于清代的雍正时期。 土司的承袭直接关系土司的废立。 土司分袭 制有悠久的理论渊源和丰富的实践基础,是对土司承袭制度、职衔管理制度、边疆地区治理体制的不断调整和完善,是历史发 展的必然,也是土司制度的变化使清朝统治者不得不做出的正确选择。 它不仅满足了土司家族的庶支、旁支获得了承袭土司 职衔的机会和愿望,而且平息了土司家族内部的纷争,也达到了朝廷削弱土司势力、分而治之的目的,最终为改土归流铺平了 道路。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