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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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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融科技及风险防范制度中所蕴含的权利、权力内容及复杂关系,决定了以"权利-权力"为核心范畴的"法权理论"对其有更充分的解释力。金融科技运行中的权利类型包括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和经营者的自由经营权,权力形态表现为监管机构的金融管理权。金融消费者权利的非理性行使、金融科技经营者自由经营权的过度扩张以及国家金融管理权运行中的失灵情形,是诱发金融科技风险发生的重要因素。法权理论视角下金融科技风险防范的优化路径包括:提升金融素养,促成金融消费者权利的理性行使;实施"监管沙盒",平衡经营自由权行使中的创新与安全;规范金融监管权,提升金融科技监管行为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2.
从法律金融学理论看,广义金融科技在信息技术驱动下历经金融信息技术、互联网金融与金融科技等发展阶段,其发展质量与效率快速提升,并对应形成机构监管、功能监管与双峰监管。然而,金融科技在创新发展中面临法律、金融与技术层面的系统化监管困境:金融科技的法律监管范围与时效有限;金融科技的监管体制与模式难以适应金融科技的创新;金融科技的监管技术落后,难以应对金融科技的冲击。对金融科技实施有效治理,具有明显的必要性。通过采用法律金融学方法,对域外大陆法系与海洋法系典型国家的金融科技系统治理开展比较分析,我国可以积极借鉴钱学森的系统工程理念,从单维度的政府监管上升至多维度的系统治理,从而全面勾勒出金融科技稳健发展的系统治理图景:加强金融科技的法律治理系统建设;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积极探索金融科技监管新模式;强化金融科技的监管技术建设,提升数字化监管的技术水平。  相似文献   

3.
金融数据作为行业核心竞争要素,受现行监管机制缺陷与法律规则漏洞影响,成为诱发金融风险的导火索,对监管层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整合权力体系与既有规范,加强宏观顶层设计与立法建设,完善微观技术协助式监管与中国式“监管沙盒”模式,坚持以法律治理科技为路径,是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数据监管体系的应然选择。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愈发紧密,金融市场数字化转型的趋势不可逆转,且呈现高度融合与加速发展的态势。当前,数字化转型下的金融市场风险逐渐显现:企业金融化普惠表象蕴藏高杠杆与高泡沫,数字技术发展构成的天然技术鸿沟加剧对金融消费者的金融排斥,大数据应用于金融领域威胁金融数据安全。我国在数字金融时代的金融消费者保护范式构建中,应通过厘清监管理念、激发市场活力,健全监管体系、增加监管专业性,打破金融壁垒、缩小信息鸿沟等措施,回应数字金融背景下金融消费者保护面临的新型风险,适应金融市场数字化转型的新形势。  相似文献   

5.
互联网金融不断暴露的行业风险问题表明现行的监管模式存在诸多不足。近年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为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转型提供契机。本文在对相关概念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总结了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信息技术不完善、监管信息不透明、监管主体不明确及监管机制不完善等。然后,基于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以及激励相容等理论,进一步剖析了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存在的原因。再次,围绕存在的问题,提出金融科技助推互联网金融监管转型的创新路径,包括借助5G技术简化监管程序、引入区块链实现监管信息透明、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完善社会征信体系、依靠人工智能明确监管主体、运用大数据建立互联网金融预警机制等。最后,提出金融科技背景下创新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金融科技的大发展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监管沙盒即是迎接这种挑战的产物。监管沙盒是一种在真实但受限的环境下对金融创新进行测试,并以此判定是否可以大规模适用的制度,能够在防范各类风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促进金融创新。目前,监管沙盒的发展趋势能够为缓和法律滞后性与创新超前性的矛盾、协调监管部门与创新主体的关系和变革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范式提供有益参考。我国包容性监管理念的运用、协调性监管框架的出现和试点性法律法规的实践,为监管沙盒的本土化提供了理念的适应性、体制的兼容性及规则的合法性基础。  相似文献   

7.
利用中国30个省市2011—2019年的数据,运用面板回归分析研究绿色金融、金融科技与高质量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实证考察绿色金融和金融科技对高质量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发现,绿色金融通过对生态环境、经济高效发展、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四个方面的积极影响,综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此外,金融科技增强了绿色金融在创新发展、高效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方面的积极影响,但在绿色金融影响绿色发展的进程中,金融科技未能表现出预期的调节效果。在此结论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性建议,包括加强绿色金融科技的顶层设计,积极发展绿色金融科技,以及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绿色金融领域的风险监管、控制能力等。  相似文献   

8.
金融与科技的创新融合在支付结算、存贷款与资本筹集、投资管理、保险、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五大场域。金融科技因为技术性和中介化链条繁长,其风险转化的破坏力也更大。此外,金融科技创新将进一步模糊产融界限,加剧金融混业化,提高金融产品法律认定难度,并使监管供给严重滞后。金融科技监管的最大困境在于平衡创新与监管两者之间的关系,发达国家(地区)正探索沙盒监管加以解决。我国应在明确监管原则、甄选立法形式、构造具体制度等方面引入境外沙盒监管,以应对本土实践中的金融科技创新。  相似文献   

9.
金融科技监管实践中的“穿透式”监管与“原则性”监管均存在不足,并因为价值衡量标准的缺失而放大了监管缺陷,需要引入比例原则确保金融科技监管的合比例性。通过法理论证与经济分析发现,金融科技监管适用比例原则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为确保比例原则在金融科技监管领域的有效适用,应当以类型化的审查基准为指引,将四阶段式审查程序作为比例原则应用的具体内容,辅之以促成比例原则落地的相关配套措施,并通过监管沙盒验证比例原则的具体应用价值。  相似文献   

10.
以科技金融为切入点,解释科技金融本质及相关政策,对科技金融是否支持经济与创新协同作了理论假设,并利用省级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科技金融指数、经济与创新协同水平均呈上升趋势,但经济与创新协同以规模为主,质量有待提升;公共科技金融、市场科技金融以及两者之间的交互效应均显著地促进了经济与创新协同;东部与中西部的区域异质性在统计上不明显,但公共科技金融对中西部地区影响更大。  相似文献   

11.
监管沙盒的基本宗旨是促进金融科技发展,特别是支持初创企业所进行的"破坏性创新"活动,在此意义上构成金融科技监管的一个子命题。金融科技是指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与中国语境下的互联网金融异曲同工;监管科技(广义)则是市场主体"合规科技"和监管机构"监管科技"的统称。监管沙盒本源上是对全球金融危机后过度强化的监管要求的"反动"和"纠偏",其理论基础是破坏性创新和适应性监管。英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实践表明,监管沙盒对于金融市场、监管体制和监管文化等外部条件有着特定要求,并非金融科技监管的必然选择或者普适模式。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至少就当下而言,并不适于引入监管沙盒。  相似文献   

12.
金融科技的创新应用在为金融市场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因其技术特征带来了不可避免的风险,如何制定合理有效的金融监管强度增加金融科技的普惠效应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通过采用2011—2017年中国283个城市的面板数据来探究金融监管是否促进了金融科技的普惠效应.研究表明,金融科技显著提升了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使用情况和可负担性,具有较强的普惠效应.在金融监管程度较高的地区,金融科技的普惠效应更强;但当金融监管程度过高时,金融科技的普惠效应有所减弱.并且,市场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更有利于金融科技普惠效应的发挥.本文的研究对于构建金融科技监管制度体系具有重要的政策启示,为了更好地发挥金融科技的普惠效应,在实施柔性监管的过程中,既要防范金融创新所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形成统一全面的监管框架,更要给予金融创新一定的"试点容错"空间,鼓励多元化的金融业态,助力金融与科技的融合,更好地满足长尾群体的融资需求.  相似文献   

13.
建立适合本国国情的开放银行监管框架是应对银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客观要求。以数据可携权为基础的法律架构、竞争机构主导的监管协调机制、严格的第三方准入规则、持续更新的开放API标准以及完善的消费者保护规则是英国开放银行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障。立足于我国金融市场和金融法制的现状,借鉴英国经验,我国开放银行发展宜采取鼓励型监管模式;定位于促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目标之实现,建立金融监管机构主导的监管协调机制;引入“白名单”机制加强对第三方准入的监管;制定和细化金融数据共享的数据标准和安全标准以实现降低交易成本和防范风险的双重效果;通过完善授权规则和信息披露规则、明确数据泄露时的责任分担原则、采纳互惠共享条款等,平衡开放银行生态系统中消费者利益、银行利益和第三方提供者的利益,全方位构建数据导向的金融监管。  相似文献   

14.
“监管沙盒”在解决鼓励金融科技创新与防范金融风险的矛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金融科技风险的不确定性、“监管沙盒”相对宽松的监管规则以及复合型监管人才的缺失等问题加剧了测试企业与各相关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因而有必要针对测试企业建立相应的信息披露制度。在借鉴英国、澳大利亚及新加坡等国制度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应为参与“监管沙盒”的测试企业设置以定期周报及临时报告为主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的内容应根据申请、测试中及测试结束三个阶段进行具体规定。同时,信息披露应符合时效性、有效性、易理解性、准确性、公平性等基本原则,以保障测试企业信息披露质量。  相似文献   

15.
本文基于我国25省2003-2014年相关数据,利用“公共科技金融资源、经费、产出”三项指标,通过公共科技金融发展指数的构建对我国各地区公共科技金融进行评价,结果表明我国公共科技金融发展指数呈现较明显的地区差距.为进一步研究地区公共科技金融指数发展差异的原因,分析了各指标对公共科技金融总指数的贡献度,从而为我国公共科技金融的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数字金融背景下,金融科技在重塑金融服务模式的同时,也潜藏着系统性的法律风险。金融科技的法律风险源于其对法律规范与法律伦理的挑战,本质上是金融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失衡以对金融公平价值的侵蚀,主要表现为法律伦理风险、权利极化风险、法律侵权风险、数据安全风险与责任归结风险五种基本类型。由于各类风险的内在症结不同,因此在选择治理策略时应注重差异化,分别构建与各风险类型相应的算法伦理框架、信息平权方案、权利救济机制、数据治理规则体系与责任分配机制,以实现金融科技风险的有效治理。  相似文献   

17.
城市交通发展有赖通过对其交通科技创新行为正当性及创新成果效用性的价值理性审视以确立其交通科技创新的民生化导向。交通科技创新民生化的法治基准在于,政府通过推进交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城市交通发展及其资源配置创设平等而自由的权益分享机制,有效破解交通科技创新所致的人权悖论。城市交通发展规划及其科技创新民生化的法治实现,既要规范政府在其中的权力行使,以确保交通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中的惠益分享,又要强化政府于城市交通发展规划及其科技创新民生化中的义务履行,以落实交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中的公共服务供给与宏观监管职责。  相似文献   

18.
金融科技的发展突破了许多传统金融服务在支持实体经济过程中的束缚,对抑制实体企业债务违约、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以及经济高质量发展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基于2011—2020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具体研究金融科技发展对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的影响机理。实证结果表明,金融科技发展对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存在显著抑制作用,且这一结论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旧成立。机制分析表明,金融科技的发展能够提升金融的资源配置效率、改善市场信息效率、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具体而言,金融科技能够有效缓解企业融资约束,提高股价信息含量,降低委托代理成本,抑制企业的债务违约风险。异质性检验发现,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内部治理环境差和成熟投资者参与度高的企业中,金融科技对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的抑制作用更为明显。  相似文献   

19.
本文基于279份调查访谈样本,通过Logistic模型对基于金融科技视角的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展开分析。经研究得到结论如下:供应链金融风险的产生会对公司赚取利润的能力产生抑制作用。具体而言,公司赚取利润的能力与其资金和资本增值能力有关,直接影响着该公司的偿债能力。因此,可以认为当公司的金融风险较大时,在某种程度上说明该公司的盈利能力出现了问题。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供应链金融渐渐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形式,意味着商业银行跟供应链企业的协同合作与信息共享将会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有效动力。基于研究结论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控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科技金融已成为推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基于2009—2019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实证检验科技金融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促进效应。结果表明:科技金融能够显著促进我国产业结构高级化与合理化;中介机制检验发现,加快技术进步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是科技金融促进产业结构高级化和合理化的两条路径;科技金融对产业结构高级化和合理化的促进作用受制于制度环境,呈现边际递增与倒“U型”门槛效应。鉴于此,亟待进一步提高科技金融发展水平,实施差异化科技金融发展策略,构建高质量的制度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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