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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6 毫秒
1.
在晚清时期,国家整合能力衰弱,社会极度分裂。面对内外交困的局面,清廷开始实施新政和立宪。一部良好的宪法能推动国家整合和社会整合,因为宪法可以凝聚共识,容纳不同的价值,它构造的宪制能吸纳反对势力,把社会动员制度化,且整合到现有的政治和社会框架内。但是晚清颁布的两部宪法性文件,一部缺乏整合效力,不能发挥国家整合和社会整合的作用,相反还激化了矛盾;另一部失去了宪法整合的时机。再加上其他因素,宪法整合失败,革命颠覆了国家,也就不可能在既有的政制框架内完成立宪。有整合效力的良好宪法和强弱适中的国家,是宪法能发挥国家整合和社会整合作用的两个基本条件。  相似文献   

2.
重思家庭在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需要科学的家庭观以及与此相应的制度构造。新中国宪法史中的家庭观延续和发展了近代中国思想史上对于家庭与国家关系的文化反思与选择,将家庭改造纳入到以个体自由保障和国家能力整合为核心的现代国家建设议程中,形成了四种典型的家庭观念形态,分别是作为革命对象的家庭、象征个体自由的家庭、再政治化的家庭、个体与国家价值适度平衡的家庭。因家庭未在宪法价值体系中获得主体性地位,使得家庭观念受宪法整体价值诉求的影响,呈现为一种在国家主义与个人主义间徘徊的特征,并在部分历史时刻走向了极端,对个体、社会和国家都产生了消极影响。走出历史困境,需重建具备主体性的家庭观和制度表达,通过宪法及其相关制度平衡个体、家庭和国家的宪法关系。  相似文献   

3.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重大时代命题,明晰家庭政策变迁的制度逻辑不仅是理解“中国之治”的重要视角,更是家庭发展和国家治理的现实需要。本研究将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嵌入中国场景,从自然物质条件、共同体属性、应用规则以及行动情境等变量出发,分析家庭政策的外部环境,探究家庭政策的特征,诊断影响家庭政策的制度因素,审视新中国成立以来家庭政策的变迁历程,进一步厘清我国家庭政策变迁的制度逻辑与内在机理。新时代我国家庭政策的推进要走向制度创新之路,尊重家庭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形成支持家庭、保护家庭的外部环境,完善家庭政策体系的制度顶层设计,构筑积极友好的政策行动情境,有效提升政策效能,才能更好地回应新时代国家治理和家庭发展面临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法学理论中基本权利的功能分类为我们解读宪法规范中家庭权的内涵提供了分析框架.对应基本权利的“主观权利”和“客观的法”两个属性,家庭权首先意味着公民除可要求国家遵守不侵犯义务外,还可请求国家通过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税收优惠等措施履行对公民的给付义务;其次,“客观的法”属性的家庭权意味着公民可要求国家建立系统完整的家庭法律体系,以维护社会的客观价值秩序.国际人权文件中的家庭保护条款为我们框定家庭权的宪法保障范围提供了国际法上的参考;公民在组建家庭、维持家庭存续、维护家庭和谐和维持家庭成员亲属关系上的权利应受宪法保护.因应社会现实,拓宽家庭的内涵,让更多的人实现自己的家庭权,这也是我国家庭权保障中有待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5.
乡村整合,即通过村庄自身力量或国家外在力量或二者共同作用实现乡村秩序化的过程。通过对不同时期乡村整合机制的回顾,认为中国乡村的整合大致经历了4个过程:传统时期的文化一道德整合,清末以后新中国成立以前的行政整合,1950年到1980年的意识形态整合和1980年以来的多元整合。  相似文献   

6.
新中国成立伊始,广大农村,尤其是新解放区的农民封建思想还比较浓厚、政治观念也很淡薄,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还处于模糊状态。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在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宪法推行、社会主义改造等一系列的运动中,对农民进行了长时间的教育动员,基本上达到了对农村社会进行政治整合的目的。  相似文献   

7.
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后很长时间内,均未能很好实现由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角色转换.改革开放政策的成功实施为实现党的角色转换提供了现实基础并使其成为必然;"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中国共产党实现角色转换提供了广阔的理论空间,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理论现代化的标志.  相似文献   

8.
在中国宪法的实施过程中,理论界一直存在着不同修宪模式的竞争性主张,其中,渐进式修宪模式与一次修宪模式之间的观点争锋尤为激烈.渐进式修宪模式的理论基础是宪法修改的有限度理论;一次修宪模式的理论基础为宪法修改无限制论.中国近六十年来的宪法变迁实践显示,宪法修改的许多原则性或者根本性问题仍然无法在当今中国形成共识,宪法修改仍然必须面对民主转型过程中的价值多元与价值重构.宪法修改的核心功能已经从传统的“限制政府权力”范式转移为国家价值多元化时代的“社会共识的整合”范式.为此,采用折中的以宪法修改限制理论为理论基础的阶段式修宪模式将有可能成为未来中国修宪模式的一种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9.
人的尊严作为人的内在价值,是人作为人本来所固有的,并且与个人自由相关联.这种独立个体存在的自我价值,其本身为了个体自我存在而存在着,人的尊严的自由性、平等性决定了人的尊严的普遍性和独特性,其不依赖于外在的价值判断.同时,人的尊严在宪法上的价值更作为其首要价值而存在,这种价值不仅视每个人为拥有内在价值的、有自决自主权利的理性个体,而且其在宪法实施过程中,为国家和他人提出尊重的要求.一个人的尊严的保护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化水平的一个标志.  相似文献   

10.
从角色整合的视角出发,着眼于移动技术的使用造成的员工在非工作时间的工作家庭冲突,探讨了移动技术的使用对工作家庭冲突的影响机制.借助资源保护理论,引入工作控制与工作分离两个调节变量,进一步探讨了非工作时间的移动技术使用在不同情景下对员工工作家庭冲突的作用.研究结果表明: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内使用移动技术的时间和频率都能对工作家庭冲突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角色整合在其中起中介作用,工作控制代表的资源获取能力和工作分离代表的资源保护能力在其中起调节作用.  相似文献   

11.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规范蕴含着浓厚的宪法元素。宪法社会主义原则和基本权利条款是民法居住权保护的价值基础,也构成民法居住权解释的背景规范。遵循基本权利处分、基本权利限制、基本权利冲突等宪法原理,居住权的处分受到除当事人约定之外的一定限制和宪法“济弱性”的保护。法院在处理公民居住权与其他公民权利冲突的民事案件和国家基于公共利益对财产实行征收征用的行政案件中,应从宏观层面上培育宪法意识,并在微观层面上区分宪法在“裁判依据”和“裁判说理”中的不同效力定位,准确地以宪法基本权利原理解释和指导民法居住权规范的适用。   相似文献   

12.
我国正处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变革期,行进在全面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新中国成立以来,离婚的制度实践伴随着婚姻家庭立法的多次修改不断完善,在传统和现代的碰撞中生成的离婚法理也由于《民法典》的出台而沉淀下来。在现代化转型的大背景下,离婚法理表现在文明、制度和人的三重维度中,离婚自由和离婚权利是社会进步的文明表征,离婚是规范婚姻家庭关系、确认爱情消亡的法律制度,离婚是合法解除婚姻契约、正当调整社会关系的善治程序。  相似文献   

13.
数字文明、数字经济、数字技术的颠覆式创新引发既有法律制度在法律关系、法律价值、法律体系三个层面的变革。中国《民法典》诞生于高速发展的数字时代,从规范数字经济要素、数字经济活动以及数字经济社会三个层面构建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民法典》的数字经济治理效能体现为:以私法自治原则为前提,以共商共治共赢的合约治理模式为基本路径,实现多主体、多手段、公私法规范协同下的数字经济“共治”;规范电子商务交易模式、完善网络侵权责任制度、兼顾个人信息保护与数字流通使用,实现以良法夯实数字经济的“善治”;《民法典》规范并保障数字经济安全有序发展,同时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与信息技术的持续创新也在不断延伸拓展《民法典》的适用范围,推动《民法典》吸收、凝练新的内涵,实现《民法典》与数字经济的“现代”协同发展。  相似文献   

14.
我国《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特征体现在普适性、程序严格、不得相抵触三个方面,据此可引出三个问题,即宪法为何应被遵守?为什么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较普通法律更为严格?法律抵触宪法无效?凭借独创的“纯粹法理论”在宪法学领域作出不可湮磨贡献的凯尔森,他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是:宪法应当被遵守是因为其效力来源于“基础规范”;程序更严格是对“实质宪法”的形式化的要求;“法律抵触宪法无效”是一个没有意义的陈述。以上解答便代表了凯尔森对宪法效力问题的核心观点,即其纯粹法理论下的宪法效力观,希望籍此能将纯粹法理论的合理内核融入当今宪法学理论研究之中,使“规范性”得到更多的重视。  相似文献   

15.
中国婚姻家庭法的传统与现代化——写在婚姻法修改之际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婚姻家庭法作为“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每位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它在适用上具有极大的广泛性,在内容上具有鲜明的伦理性和强烈的民族传统特色,现行婚姻法存在诸多缺陷和若干立法上的空白,建立亲属制度,无效婚姻制度,改善夫妻人身和财产关系以及离婚制度、扩大亲子关系及其他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等,应成为婚姻法修改的重点。婚姻法的修改将改变中国婚姻家庭法在传统与现代中间停滞的不良状态,逐步走向现代化。  相似文献   

16.
文本·结构·实践:中国宪法权利二重属性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尽管中国法学学者对宪法权利或基本权利已展开了较为丰富的学术讨论,但从既有研究模式来看,还鲜有对中国宪法权利基本属性的揭示与阐发。从中国宪法(典)文本、中国主权结构与中国宪法权利实践三个维度可以发现,中国宪法权利具有二重属性:在权利主体上,阶层与公民并存;在权利性质上,政治性与治理性并存;在权利实践方式上,政治化方式与治理性方式并存。在二重属性关系中,阶层地位优于公民地位,政治性优于治理性,政治化实施方式优于治理性实施方式。  相似文献   

17.
自清末1908年的《钦定宪法大纲》至新中国1978年宪法的七十年间,中国历尽封建社会、官僚资本主义社会渐至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国家运行的重要保障,财政一直都是立宪的规范事项之一。从清末到改革开放前夜的新中国,宪法文本上的财政控制虽详略不一,但几乎都渗透着制约权力的思想精髓。梳理七十年财政控制的立宪史实,以重温远去的时代印记。  相似文献   

18.
修正后的《婚姻法》规定了有关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问题 ,填补了我国婚姻家庭立法上的一个空白。但是这一规定仍有不尽完善之处 ,特别是对子女是否享有探望权、探望权能否放弃等问题没有作出规定。本文建议在今后修改《婚姻法》或制定《民法典》时 ,应对子女探望权等相关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 ,以进一步完善我国婚姻家庭立法。  相似文献   

19.
《民法典》人格权编第九百九十条第二款与《民法总则》即《民法典》总则编第一百零九条一样,以人身自由作为一般人格权的价值基础,有别于之前其他制定法如《婚姻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在具体人格权意义上所使用的人身自由概念。对作为一般人格权价值基础的人身自由,应将其作为通往人格尊严这一目的的桥梁,在与同是一般人格权价值基础的人格尊严的规范关系中加以把握,从而将其理解为可以涵摄人之行为的所有表现形式的一般自由,在具体适用上构成其他自由形式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的行动自由、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的婚姻自由的补充,从而为现实生活中新出现的以人格尊严的全面实现为目的的人格自由发展提供保护依据。  相似文献   

20.
《民法典》评注工作有助于提升中国民法学的教义化、科学化水平,整合民法学界的理论和实践资源,有助于建构中华民族的法律自信,同时构成与域外法学平等友好交往的中介。在“评注”的过程之中,要对法律文义、法律体系、立法目的、立法客观目的以及学理说明和经典案例等多种素材进行评论与注释,以注释带动评论、以评论推动注释。同时,在评注的体裁选择上,应当尊重官方与私人、理论界与实务界的评注成果,在其中适当地分配“评”与“注”的分量,更要强调学生教材和普法读物这种面向初学者和一般读者的“评注体裁”的创作。因此,作为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民法典评注”需要法学知识共同体结合准体系化的法典、多样的审判经验与研究经验、一致性的法学方法论,最终实现民法学的教义化的“共同知识”理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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