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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人公司及公司担保制度深刻镌印着公司法发展的时代印迹,所诱导性地引发的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问题需要深入探究。遵循"风险研究范式",基于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的利益不当流失风险,应将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纳入法律规制视野,而现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却存在"立法漏涧",最终需要通过建立合理的法律制度,限制或减少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所引发的风险,实现公司法上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2.
物权法确认让与担保制度的几个疑难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有必要在担保法或民法典债的担保方式部分 ,以“让与担保”的名称统一规定让与担保和按揭制度 ,而不宜将让与担保作为一种担保物权规定在物权法中 ,理由是 :让与担保既有物权性质又有债权性质 ;作为物权规定 ,其公示方式问题无法解决 ;现行担保法禁止流质契约。  相似文献   

3.
让与担保为非典型的担保物权。该制度在我国法律中虽无明文规定,但在实践中长期适用。文章通过分析典型案例,简要阐述让与担保制度的性质与效力,认为让与担保制度从设定到实现还存在一些缺陷。法律应当以意思自治为原则,对让与担保加以规制,以平衡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相似文献   

4.
质押制度是当今社会经济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项债权担保方式。我国现行《担保法》首次明确规定了质押担保法律制度。质押具有从属性、支配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性等法律属性。质押设定的关键是明确质押当事人和质押标的物。我国的质押制度还存在一定的粗漏之处,尤其对动产质押的标的物、转质等问题,宜作进一步规定。   相似文献   

5.
担保交易制度与传统的担保制度具有同样的功能,并在一定范围有重合之处,但两者之间又存在着若干差别.对于该项制度,我国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在民法典或物权法、债权法之外单独制定一部动产担保交易法;二是在有关的法律中渗入担保交易法的有关内容.如果不制定单独的担保交易法,可考虑在买卖合同制度中确立附条件买卖制度和动产抵押制度.无论是确立附条件买卖制度还是动产抵押制度,都需平衡好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制度作进一步法律思考的前提是解决公司有无对外担保的权利能力。文章先 从比较的视角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得出肯定性结论。同时指出由于我国立法的粗疏,又使该规定引发了广泛 的法律争辩,进而成为公司法和担保法上的一个理论难题。笔者在厘清争辩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法律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抵押权是一种重要的物权担保方式,在我国被称为"担保之王".在即将实施的物权法中,抵押权制度相对于其在担保法中的规定有了较大的改进,本文通过两种法律的对比分析,将两者在抵押权制度的规定上存在的不一致内容进行归纳和总结.  相似文献   

8.
论“质押”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债权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定金、留置四种;但1995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则明确规定,债权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从而在我国法律中出现了“质押”这一新概念。 质押担保方式在我国债权担保实践中并不是一种新的担保方式,《民法通则》将其列入抵押的范围而未单独列出。但是,抵押和质押有许多性质上和法律要求上的不同点,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是将其列为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的。新的《担保法》明确区分了抵押  相似文献   

9.
《物权法》这样一部秉承宪法精神,进一步完善中国的物权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嗣度的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法律,如何处理与“其他相关法律”尤其是与《担保法》的规范冲突关系,如何处理《物权法》担保物权编与《担保法》中有关担保物权的规定,如何处理《物权法》条文本身看似矛盾的条文,透彻地理解立法本意和法条背后所蕴含的法理,是司法实践者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相似文献   

10.
为了研究商业银行对企业抵押担保贷款风险形成的原因,分析了商业银行抵押担保贷款风险的表现形式及其相关案例。结果表明:商业银行对企业抵押担保贷款风险的形成既有商业银行及其客户自身的原因,也有法律规定不明晰、抵押权实现的程序繁杂、担保登记信息披露缺少统一规定等方面的原因。因此,有必要对担保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完善,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抵押担保贷款的风险。  相似文献   

11.
抵押权是近代以来债权担保实践中最重要的物的担保方式。《担保法》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参酌发达国家有关抵押担保的立法经验,较为科学地规范了抵押权制度,意义不凡。但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发现有关抵押权的法律规定还存在一些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修改与完善。  相似文献   

12.
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需要完善的法治尤其是经济法的保障。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表明现行具有经济行政法色彩的经济法存在不足,需要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进行改革。经济法改革应在“去经济行政法化”的同时,围绕加强对“劳动力权”的保护展开。经济法应当遵循创新发展理念、协调发展理念、绿色发展理念、开放发展理念、共享发展理念,为实现市场经济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作出经济法治贡献。经济法改革应当尽快出台基本经济法,并将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劳动力权保护写入基本经济法。除此之外,经济法各种具体法律制度的改革,主要包括: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法律制度,并在知识产权、人力资本入股等法律制度中,加强对劳动力权益的保护,以利于为创新发展服务;应当参与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以利于为协调发展服务;应当通过建立激励制度来完善循环经济法等,以利于为绿色发展服务;应当完善涉外竞争法律制度,以适应开放发展的需要;应当完善按劳分配法律制度、税负法律制度、国有资产经营权法律制度、竞争法律制度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等,以利于为共享发展服务。  相似文献   

13.
定金担保是经济合同的一种重要担保形式。我国《经济合同法》、《民法通则》和《担保法》等法律及一些行政法规,都对定金制度等作了规定。本文仅就定金的性质和法律效力、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及定金在具体适用中的几个问题作一些粗浅的论述。  相似文献   

14.
共同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是一个牵涉多方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律问题,并且关联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衔接,同时也是一个反映利益衡量和法律政策的民法方法论问题。责令共同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的制度设计不仅使受害人的请求权的实现有了充分的物质保障,而且减轻了受害人的举证负担,使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简便易行,有利于受害人利益的充分救济和保护。充分保护个人安全、追求效率和公平的价值理念,同时实现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是要求具有牵连法律关系的民事主体在一定限度内对他人的行为负责的合理性根源。  相似文献   

15.
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制度是期货市场一项特殊的融资担保制度,参与主体包括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和期货客户,在该项制度具体实践中反映出三方法律风险分配不平衡的突出问题,影响了该项制度的功能发挥,这是金融创新对传统民法理论提出的挑战.从传统民法理论对金融创新回应的视野,对三方法律风险平衡进行了研判,提出利用权利质权转质权来重构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制度,赋予期货公司优先受偿权,从而平衡三方的利益和风险.  相似文献   

16.
我国的诉讼保全制度包括诉讼中财产保全制度和诉讼前财产保全制度,但现行法律关于诉讼保全担保制度只做了原则性规定,对担保的责任期间、责任范围等尚未作具体规定。这就使得在司法实践中不当延长诉讼担保责任期间,任意扩大担保责任范围的情况不时出现,且难以通过法律监督的途径予以司法救济,损害了诉讼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我国诉讼保全担保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应明确诉讼保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及范围,既保障被保全人的合法权益,又兼顾担保人的利益,确保诉讼保全担保制度施行的合理及平衡。  相似文献   

17.
《物权法》第176条对人保物保并存时担保权实现顺位、物上担保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内部关系的法律规则同样适用于各种担保形式并存的情形:共同担保人之间的法律问题约定优先;无约定情形下,债务人提供的物保优先于第三人担保权实现;若担保权均由第三人提供则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不得向其余担保人追偿,债权人放弃部分担保权也与其余担保人无关.《担保法》第12条共同保证制度中当事人无约定则推定保证人内部连带关系、肯定追偿等与《物权法》第176条立法精神相冲突的法律规则均不能再适用.  相似文献   

18.
《物权法》第176条区别于《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首次在混合共同担保制度中引入意思自治条款,以达到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目的。基于对意思自治原则的推崇,理论界对此条款未见质疑者;2019年9月通过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宁可牺牲公平价值也坚守该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亦照搬此条款。通过对司法实践的实证考察发现,大量的银行格式保证合同造成了对《物权法》第176条意思自治立法本意的背离。格式合同的存在使当事人约定担保权行使顺序在实践中变成了债权人事前单方决定,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立法设想难以实现,并造成保证人的权利失衡、道德风险增加、显失公平等不良后果,格式合同的弊病在《物权法》中再现。混合共同担保制度的设计应实现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摒弃《物权法》第176条关于意思自治的规定或者保留该规定辅之以保证人的求偿权和代位权,是达成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利益平衡的两种可能路径。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现行担保法中关于抵押、质押和留置三种担保形式的规定 ,共同构成了我国现行物权担保制度的核心。然而 ,在实践过程中 ,我们发现现行物权担保制度本身存在一些矛盾和漏洞 ,有损于其功能的发挥  相似文献   

20.
纳税担保制度作为民法与税法交叉的立法实践,结合其根源于民事制度的法理逻辑以及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及纳税人利益的价值目标,该制度具有民事担保的一般性原理是不言而喻的,同时该制度作为税法上的特殊担保制度,必然基于其税法特质与普通的民事担保具有一定的差异。然囿于传统行政思维的桎梏以及多方因素影响,致使学理上对于纳税担保法律性质及三方关系缺乏清晰的认识,实务中亦存在制度运行不畅、纳税人权益受损等问题。本文提出将纳税担保的法律性质界定为“以私为主、兼顾公法”。基于纳税担保三方关系之整体格局,提炼税务机关与纳税担保人关系以及纳税担保人与纳税人关系的两套新型法律关系,作为学理研究与制度设计的主线。据此对纳税担保予以系统全面地研究,以期厘清纳税担保制度设计及实践运行之根源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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