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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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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惩治行政腐败是我国行政法治重中之重,域外发达国家治理腐败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主要有:一是具有完善的规范行政权力的行政责任追究立法规范,从根本上防止行政腐败;二是形成有效的以权力制约权力的行政责任追究模式,严控行政腐败的滋生;三是健全以权利监督权力的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全方位治理行政腐败。我们要达到治理行政腐败的目的,亦需根据国情,完善我国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行政责任追究力度:规范行政权力,完善行政责任追究法律体系;加强以权力制约权力,增强行政责任追究力度;确立权利监督权力的行政责任追究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2.
行政责任法律制度的目的之一是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增强其责任意识,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它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政,行政行为的依据、内容和实施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但是,当前行政责任法律制度不规范,存在诸多不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不能很好地落实到实处.因此,必须加强行政责任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3.
论违法行政责任的分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违法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应当依法承担的不利后果。为了深化违法行政责任理论和完善违法行政责任制度,应对违法行政责任作以下分类研究行政主体的违法行政责任和行政公务人员的违法行政责任,内部违法行政责任和外部违法行政责任;补救性违法行政责任和惩罚性违法行政责任;财产性违法行政责任和非财产性违法行政责任;权力机关追究的违法行政责任,行政机关追究的违法行政责任和司法机关追究的违法行政责任;抽象违法行政责任和具体违法行政责任。  相似文献   

4.
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与否,对于行政权力能否依法行使,行政法治能否实现,是至关重要的。新中国成立后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历史演变历程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恢复法治建设时期的行政责任制度的初步建立阶段;二是恢复法治建设10年后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快速发展阶段;三是近年来现代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阶段。考察我国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历史演变进程,我们不难发现当前我国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呈现以下发展趋势:从个别责任追究走向全面责任追究;从自上而下的行政责任追究向群众积极参与的责任追究发展;从注重“政治”层面的责任追究趋向制度化、法律化的责任追究。  相似文献   

5.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不作为而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时,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各国有不同的规定,英、美、法等国家主要规定了如下几种责任形式,即颁发强制令,强制行政机关执行;以藐视法庭罪追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判决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我国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形式主要有:责令履行;确认违法;行政赔偿责任;行政处分;刑事责任等。相对于英、美、法等国家来讲,我国还需要从立法和执行制度方面加强和完善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形式。  相似文献   

6.
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科学化与行政效能的提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健全和完善决策责任追究机制是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决策责任追究机制,用制度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是提高行政效能的一条有效途径。为此,应通过促进决策主体自身素质的提高,加快科学决策的立法进程,完善行政决策体制等,来保证决策责任追究机制的科学性、正确性,确保行政效能的提升。  相似文献   

7.
重视国家行政机关法律责任问题的研究,对加强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阐述了国家行政机关作为表现国家意志的机关,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国家行政机关法律责任是国家责任的重要内容,其责任内容和责任形式取决于国家的性质、目的和任务;而国家行政机关法律责任制度是否健全,亦成为国家责任制度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志。当前,我国传统的封建文化意识和现行政治体制中的缺陷是阻碍我国行政机关法律责任制度健全和发展的重要因素。社会应当关注这个问题,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完善。  相似文献   

8.
为探讨行政问责制法律化的关键问题,提出其具体范畴应是着眼于对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政治责任、纪律责任和道义责任追究的法律化,对法律责任的追究只需要在现有基础上加以进一步完善即可;通过立法明晰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是行政问责制法律化的重点;行政问责制法律化较为合适的途径应是完善行政组织法、完善有关监督行政的法律制度以及完善公务员法等。  相似文献   

9.
在现代国家中,由于国家行政管理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使得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手中的权力也不断扩大。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加强对权力的控制,必然导致腐败。本文想就我国有关进一步完善行政立法、坚持依法行政和健全行政执法监督等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以求在法学界取得一种共识。  相似文献   

10.
行政法对行政权力设置的两项基本原则是法无明文规定者不得为;行政权利与行政义务具有统一性且不得放弃性.任何主观上的因素或非法定情形都不得成为免责事由.行政权力的法定性是确定行政责任的实体性要求,在追究程序上,不宜用党纪政纪对待,应当将现有的一些责任制度在立法上独立并完善,明确行政责任的管辖、处理原则、责任范围、责任形式等.  相似文献   

11.
试论公务员受到惩处后的司法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国家公务员法》立法构想的提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进而促进政府机关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已成为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但囿于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影响,内部行政行为排除司法救济至今仍未有动摇的迹象。如何在加强公务员内部管理的同时,顺应法制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此领域做出的改变,为公务人员提供更为完备的救济途径,以切实保障其基本权益的实现,应成为此次《国家公务员法》寻求的突破点。  相似文献   

12.
被追究行政责任的公务员应该享有救济的权利,但我国现有的救济机关缺乏中立性,救济渠道单一,使得公务员的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应该通过赋予公务员诉讼的权利,完善行政机关救济途径,建立行政处分听证制度等方式扩大公务员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3.
行政立法具有立法性和行政性,但行政性更加突出;行政立法是行政权的行使方式,应当遵守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合法性和合理性应当是审查的内容。根据《宪法》《立法法》和相关法律,行政立法应当根据上位法制定,机关、组织和个人可以以行政立法"抵触"上位法为由对行政立法提起审查,有权机关对抵触上位法的行政法规和不适当的行政规章行使审查权、改撤权;而《立法法》第96条规定,超越权限、违反上位法、违反法定程序和规章不适当都是改变、撤销行政立法的理由,两类法条之间规定不一致。应对《立法法》相关条款进行解释,完善对行政立法不作为的审查,并且做到行政立法审查的权责统一。  相似文献   

14.
我国《信访条例》对信访法律责任的规定可以说是粗陋的。信访法律责任按性质不同可分为信访刑事责任、信访行政责任以及信访民事责任。信访法律责任中最为重要的是信访行政责任的认定和归结。信访行政责任根据行政侵权责任和违反行政程序之不同应分别采取过错责任原则和违反正当行政程序责任原则进行归责。此外,我国还应从宏观和微观等方面统一信访法律责任的形式,规范信访法律责任的追究程序,以便更好地发挥信访制度的功能。  相似文献   

15.
志愿者侵权责任分配应坚持志愿服务组织替代责任为主、志愿者个人责任为辅的原则。我国志愿者侵权责任分配及免除制度还存在立法体系不完善、保险体系不健全、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需要尽快制定《志愿服务法》加强对志愿者侵权责任分配及免除制度的法律保障,并通过健全志愿者侵权公众责任保险等方式优化志愿者保险体系内部结构,加强志愿服务经费保障力度,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志愿者侵权责任分配及免除制度。  相似文献   

16.
赋予行政相对人内部行政程序参与权,对制约行政权力和保护公民权利具有现实意义,但为立法所忽视.我国内部行政程序具有封闭性的特征,有其改革的必要性.改革首先应打破行政责任追究程序的封闭性,赋予相对人以下内部行政程序的参与权启动程序权、发表意见权、知情权、进一步诉愿权等.另一方面是相对人应参与对公务员的评价与激励,最重要的是公务员职务的任用和晋升,可以将现在常用的干部任用的"公示"制度发展为一种良好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7.
美国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案》和环境质量委员会的相关法规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其评估对象不仅包括工程和项目,也包括行政规章等立法文件。欧盟的《影响评估指引》,对立法环境影响评估的指标、方法和模型做出了分析和界定。在现有的条件下,主要应将立法的环境影响评估制度作为我国立法评估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来研究和发展;在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将行政机关提出的法律草案及其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的环境影响评估纳入到行政机关主导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我国的立法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可以借鉴和使用成本收益的经济分析方法。  相似文献   

18.
基金会理事制度比较与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金会属于财团法人,没有自己的成员,因而也就没有社团大会即意思机关,属于他律法人。理事会是基金会的重要机关,在性质上属于执行机关。基于基金会机构的特殊性和理事的重要地位以及基金会目的的公益性,基金会的治理机制也必然不同于社团法人。各国和地区立法上对于理事的选任、权利和义务、监督和管理机制以及责任的追究等方面的规定有比较大的差异。比较而言,我国立法上的相关制度有较大的不足。我国《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其它立法对理事制度的规定应进一步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我国关于行政决策责任的国家立法和党内法规已将责任追究的精神深深植根于政府运作的各个层面,相关制度建设引领着责任追究体系的未来方向。但是,这一系列制度因为连带责任制度的缺失而显示出明显的不完整性,离真正意义上的责任追究还有相当距离。因此,从中国行政决策责任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出发,为防止决策责任追究走过场,需要重点建设完善行政决策连带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20.
社会医疗保险欺诈法律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主体是具备社会医疗保险欺诈法律责任能力的单位和个人;行为人已完成医疗保险欺诈行为且存在骗取医疗保险待遇的主观故意;医疗保险安全已受到侵害。我国社会医疗保险欺诈法律责任制度还很不健全,需要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进行完善。在民事法律制度方面,应明确规定医疗保险欺诈不当得利返还民事责任制度;建立医疗保险欺诈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引入医疗保险欺诈促讼人共分罚款制度。在行政法律责任制度方面,应明确医疗保险欺诈行政执法主体;建立反医疗保险欺诈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多种行政责任形式综合运用。在刑事责任方面,应在《刑法》中增设社会保险诈骗罪;出台社会医疗保险欺诈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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