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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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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对各国保安立法的比较研究和保安处分制度的中国化的哲学及实践分析,在保安立法方面提出以下观点:采取二元立法,在区分保安处分与刑罚的前提下,将具有刑事意义的保安处分措施规定在刑法典中,不具有刑事意义的保安处分则应由行政立法加以规定;在单纯宣告保安处分的裁决机构应根据保安处分的性质和不同种类而定,刑事意义上保安处分即规定在刑法典中的保安处分应由人民法院或少年法院裁决;对我国的保安处分制度直呼"保安处分"并以法定、经济、适当、不定期并注重教育改善为原则,在执行上以必要原则为指导兼采代替主义。  相似文献   

2.
保安处分一直是学术界热议的话题之一,尤其在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后,学者们又将后劳教时代的保安处分之争推向一个新的高潮.大多数在刑法中设立保安处分的国家和地区采取二元主义的保安处分,即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刑法将保安处分作为除刑罚以外的另一种刑事法律后果与刑罚双轨运行.劳教制度刚废止不久,基于人权保障之故,并不赞同二元主义的保安处分,认为应仅就欠缺刑事责任能力和刑事责任年龄的"准犯罪"行为刑事立法化,以祛除其人身危险性为主要目的,以强制医疗和强制教育为主要手段,构建我国剥夺人身自由的保安处分.且将这种制度性质确定为"准刑罚",作为我国非刑罚法律后果之一.  相似文献   

3.
我国保安处分措施散见于刑事立法和行政法规之中.相比较西方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我国的保安处分措施在系统性、法律形式、稳定性、裁决程序、监督机制等方面存在欠缺.究其原因,宏观方面主要由于国家本位型刑事政策的主导,传统刑法理念打击犯罪有余、预防控制不足.随着我国刑事政策转型和刑罚理念的转变,保安处分制度的发展必将有所突破.  相似文献   

4.
我国目前没有诸如西方的保安处分制度,但有类似的保安处分措施,可是这些措施存在着诸多的缺陷。保安处分理论有一元制和二元制之分,保安处分立法形式也各不相同。保安处分制度的建立,应该充分注重立法机构的权威性、体系的统一性与内容的科学性;在我国刑法典中,以专章的形式确立二元制的保安处分制度可以完善我国法制体系,有效预防犯罪,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5.
我国在废止劳动教养之后近期的刑罚改革方向,应当立足于维持我国既有的"小刑法观念"和基本刑罚制度,对部分"类劳动教养性质"之保安处分进行适当的"小修改",将其改革重点放在有效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保安处分合法化改造。为此,我国应在借鉴吸纳西方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完善我国保安处分制度方案,合理诠释我国保安处分制度的刑事政策原理和基本法理,通过保守的刑法解释实现保安处分实践中的谨慎限缩适用。  相似文献   

6.
在民主法制建设迅速发展,人权保护备受关注和公民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关于废除我国现行劳动教养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学界普遍认为可以借鉴国外的保安处分制度、轻罪处罚制度等,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制度.任何工作都是需要监督的,只有完善监督机制,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进行"违法行为教育矫治"立法时,应当重视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通过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妥善处理政府权力、公民权利和社会利益的关系,推进司法独立.  相似文献   

7.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废止劳教制度后,对于轻微违法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制度的构建问题已成学界热点。我国1991—2012年间的劳教案例的数据分析表明,实践中的劳教制度虽然适用范围不断扩大,功能亦由最初的矫治为主向惩罚为主异化,但劳教制度在惩戒、教育矫治、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作用明显。因此,后劳教时代立法宜延续劳教制度的基础功能,并把握好教育矫治和惩罚违法之间的度。  相似文献   

8.
保安处分是刑事古典学派的报应刑论向刑事社会学派的教育刑论转型的结果,以社会防卫论的"人身危险性"为理论基础,崇尚刑罚个别化,注重对危险人的预防与教育,目的是预防犯罪、防卫社会安全.从政治学角度讲,保安处分是国家权力运行的体现,是国家的一种政治实践.从社会学视角观察,保安处分是维持社会整合的强有力的社会控制手段.从伦理学角度而言,保安处分是对伦理道德规范违反者的惩治.总之,保安处分顺应了世界刑法发展的潮流,是法治国向文化国进化的标志,是报应刑向教育刑转型的结晶,能更好地达到防卫社会之效果.  相似文献   

9.
保安处分制度是当代非常重要的一项刑法制度。该文通过对保安处分制度的法理基础和国外立法的研究 ,认为在我国刑法体系中构建 ,既符合我国国情 ,也符合国际立法潮流 ,它将使我国公民权利、个人自由和人权的保护全面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相似文献   

10.
和谐社会的刑事政策应当重视轻罪的妥善处置,树立宽严相济、宽缓为主的理念以及惩罚与矫正相结合、重在矫正的理念。我国现行轻罪刑事政策存在一些明显不和谐的因素,包括劳动教养制度以行政处罚之名行刑罚之实;过于倚重监禁刑,社区矫正刑太少;自由刑的执行重惩罚和隔离,轻教育改造。应当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予以完善:从立法上实行重罪和轻罪的分类;从根本上改革劳动教养制度,制定保安处分性质的《违法行为矫正法》;立法上完善社区刑罚的设置,司法上和刑罚执行上提高社区刑罚的适用率;建立和完善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11.
《南都学坛》2017,(1):73-79
《刑法修正案(八)》开启了中国在立法上废止死刑的进程,迄今为止的两次死刑废止立法实践积累了诸多有益的经验,主要表现为坚持逐步废止的路径,准确把握不同死刑罪名危害的差异,注重死刑配套制度的完善,关注死刑的司法现状。在未来二十年的时间里,要促进死刑政策的调整完善,进一步扩大削减死刑的罪名范围,加强死刑配套制度的完善,注重死刑废止的司法跟进,优化死刑废止的社会条件,通过立法与司法并进的模式,稳妥、理性、务实地推动死刑废止历程,最终实现中国死刑的全部废止。  相似文献   

12.
当前刑法理论上关于追缴违法所得的刑罚说、保安处分说、刑罚与保安处分混合说等具有较大不足,刑罚说难以解决不法取得所得与刑罚依赖定罪的矛盾,保安处分说无法解决对人身危险的处分与违法所得属于物的矛盾,混合说实质上属于刑罚说.有关境外立法形成的英国"民刑复合型"理念与制度以及德国的"三元并存型"理念与制度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刑事诉讼法的两次修改对刑法形成了倒逼效应.对违法所得的刑事追缴应当确定为刑事单列后果,不以定罪为前提,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与罪刑均衡原则.应适时修改刑法,将追缴违法所得与其他刑事处罚措施明确区分,对腐败犯罪违法所得的追缴可以试行更长的追诉时效.  相似文献   

13.
保安处分制度作为预防和控制犯罪的有效手段 ,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接受。我国现行的某些制度在正当性、合法性方面存在着种种不足和缺陷 ,社会治安形势需要建立保安处分制度 ,规定保安处分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必然要求 ,符合现代刑法的发展潮流 ,且传统观念的转变也为设立保安处分制度打下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4.
灾难教育是预防和减轻灾难的关键环节,灾难教育立法贯彻实是灾难教育施的法律保障。与我国同样为灾难频发国的日本,已经探索出了一条日臻成熟的灾难教育立法道路。日本灾难教育立法实践经验给我国的主要启示是:树立灾难教育法制理念、强化灾难教育立法意识;健全灾难教育立法体系、形塑灾难教育的规范性;严格立法技术、提高灾难教育立法的可操作性;规范立法程序、协调灾难教育立法层次。  相似文献   

15.
保安处分制度作为预防和控制犯罪的有效手段,被许多国家所接受。我国目前虽然没有制定统一的保安处分法,但类似保安处分的措施大量存在。这些措施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要求极不适应,而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就是使我国的保安处分制度刑法化。  相似文献   

16.
我国 1997年新刑法的颁布 ,标志着我国的刑事实体法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保安处分制度是现代西方刑法理论和刑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法修改以前 ,是否应该将该制度引入我国的刑事立法体系 ,引起了我国学者的广泛讨论。本文通过对台湾刑法中的保安处分制度和大陆法律中类似于保安处分制度的保安性措施进行比较分析 ,旨在论证将保安处分制度引入我国大陆刑法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7.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矫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我国实践十多年的社区矫正工作进入发展的快车道,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科学合理设定社区矫正机关,规范程序,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执行体系,提高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社区矫正目的。  相似文献   

18.
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囿于缺乏统一立法,地方立法监管无序,标识制度难以落实。基于立法体制特征与立法文本呈现,审视转基因食品标识立法体系,转基因食品标识中央立法分散、相互交叉冲突;转基因食品标识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规定和立法精神相违背。转基因食品标识立法矛盾丛生的主要根源在于转基因食品标识立法理念不一,立法权限划分模糊,地方立法保护主义滥用,国家立法监督制度缺位,制约了立法效果的实现。借鉴美国统一标识制度安排及其协调立法冲突的经验,进而立足本土需求,消解我国标识立法冲突之虞,中央立法应尽快制定统一的转基因食品具体标识规则,完善立法监督制度;地方立法应坚持“不抵触原则”,提升立法质量,实现保障食品安全、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的立法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为新时代做好政务处分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政务处分在制度理念上的创新主要包括监督全覆盖、"两个责任"协同推进、注重宽严相济等。政务处分运作模式上的创新主要体现为:在立法模式上实现了程序法与实体法的有机统一;在处分类型上实现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有机统一;在运作形态上实现了党纪与国法的有机统一;在对公职人员的要求上实现了约束权力与保障权利的有机统一。为了更深入地贯彻《政务处分法》,需要界定政务处分对象的边界,优化政务处分的运作机制以及制定相关的配套法规体系。  相似文献   

20.
本文旨在通过对保安处分基本理论、国外立法的研究,论证我国刑法典应设保安处分专章,以预防犯罪,保全社会。这与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均衡(亦称罪刑相适应)原则并不矛盾。作者认为,罪刑均衡并非静止不动,其内涵的扩展应贯串于保安处分之中,不过与其相对应的是有犯罪危险的人,而不是犯罪,对应的内容是保安处分的具体措施与被适用人的人身危险性的大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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