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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环境影响评价具有科技专业性、利益多元性等特征,使得环境行政机关在实施时拥有较大自由裁量权。面对环境行政机关的裁量判断,现行模糊的环境立法并没有为司法机关能否及如何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提供精确指引,导致环境影响评价司法审查的正当性备受质疑。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法治国家中的权利无漏洞保护需求,分权原则不容许有不受约束的行政权力存在,以及司法权制约行政权政治框架中的正当行政程序标准等均为环境影响评价的司法审查提供了正当性基础。  相似文献   

2.
司法谦抑指的是在裁判案件的过程中,在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内,法院及法官对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谦让与自我克制。司法谦抑是美国司法审查中许多法官所奉行的司法哲学之一,其形成的理论与现实基础主要有:第一,司法审查的"反多数难题"和民主渠道的优势;第二,分权原则的要求;第三,现代行政的专业性、技术性和程序正当性的不断增强,以及行政自由裁量权大量存在的必要性;第四,权力博弈中司法权相对弱小的现实格局。了解司法谦抑的形成,有利于促进我国法院自我理性定位和理性地推进行政诉讼制度之改革。  相似文献   

3.
2020年4月,生态环境部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环评文件质量问题。美国的NEPA并未规定一个专门机构负责监督环评,而是依据NEPA提起的环境诉讼构成对政府环评决策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司法监督有力地保护公共环境利益并约束政府有关环境的行政行为。我国应当在借鉴美国有益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法院的监督作用,以防范行政机关实施环评时违法滥用行政权。具体而言,一是放宽环评诉讼当事人资格,二是严格环评审批诉讼的审查标准,三是赋予公民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资格。为建设环评制度的有效实施设立司法防线,减少因环评问题而引发的环境矛盾和纠纷。  相似文献   

4.
公众参与是环评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程序正义。对于公众参与法律法规等虽有明文规定,但由于许多事实因素和法律因素,致使其规范密度不足而无法达到立法旨意。面对这一现状,在对环评中影响公众参与的相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建议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的细节规定;对专家学者、专业人士和环保团体等人群的参加可以不受"存在利害关系"或受项目直接影响标准的限制;强化环评机关主动向公众征求意见的功能;将公众参与这一程序性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调整公众在风险决策中的地位,增进公众的实质参与。  相似文献   

5.
抽象行政行为是国家实施行政权、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它的特殊性质决定了需要对其加强监督制约。司法审查固有的公正性与正义性,较之其他监督有更多的优势,而我国的司法审查制度目前仅停留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间接审查”上,在“直接审查”上却是缺位的。从国外相关经验来看,司法审查更应重点放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直接审查”上。应借鉴这一经验,从管辖法院及审查范围、具体诉讼程序及违法抽象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等角度来完善我国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6.
按照行政权理论,房屋拆迁行政裁量权从性质上属于侵益性行为,法律应当将其设计为羁束行为,或者是羁束裁量行为。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其设计为自由裁量行为,将房屋拆迁个别案件的判断和处理授权给行政部门,期待行政主体以其自身的责任进行政策性应对或自由判断,其局限性与危险性在于其容易被滥用。应当从立法上确立拆迁权行使的正当性标准,并将其纳入司法审查领域。  相似文献   

7.
规范性文件依据的普遍不明确给司法审查中的"上位法依据"判断带来了困难,法院往往采取极为宽松的审查标准,认可行政机关可依据上位法中的宽泛授权,乃至在上位法空白的情况下根据行政管理的现实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面对这种情况,坚持授权明确性的进路和运用上位法原则性规定进行审查的进路均存在局限;区分权利限制程度进路更加符合现代行政的发展特点,且与我国行政立法体制和《行政诉讼法》立法目的相契合.在具体判断方法上,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运用比例原则进行审查,将无助于实现行政目的和过度侵害相对人权利的规范性文件认定为不具有上位法依据的做法,这为我国后续的"上位法依据"审查提供了启示.而在比例原则的运用下,"上位法依据"亦可获得更加具体的内涵.  相似文献   

8.
行政立法不作为的控制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具有重要的价值,其内涵和类型有待澄清。行政立法属于一种独特的裁量类型,比行政裁量享有更大的自主空间,同时受到授权条款的约束。赋予公民立法请求权,是参与民主发展、公民基本权利保护和对行政权进行监督和控制的体现,行政立法请求权应当在我国法律中予以确认。行政立法不作为的构成要件可从授权立法条款、行政立法事实、行政立法程序以及对公民权利的影响来展开。  相似文献   

9.
简论我国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国家行政权存在运行的一种普遍方式 ,也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的一项重要权力。目前我国行政自由裁量权在立法上的一些缺陷必须从行政程序、立法、司法方面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10.
现阶段司法违法行为受害人在获得国家赔偿时存在着申请难、决定难、执行难的问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现行司法赔偿程序正当性的缺失则构成了不容置疑的制度性障碍.现行<国家赔偿法>对司法赔偿程序的设计是一种非诉讼决定程序,就其属性而言应为行政程序.为此,以二元交叉型审理制度为核心来建立司法赔偿诉讼程序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具体表征为由行政法院审理普通法院违法司法行为导致的司法赔偿案件;而由普通法院审理行政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监狱管理机关的违法司法行为导致的司法赔偿案件.  相似文献   

11.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际上是通过法律、法规得到授权而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特定组织。我国法律对特定组织的授权方式不统一、授权范围模糊且权力边界难以确定,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概念出现被泛化的倾向,法院在相关司法判决中所依赖的"三段论"式论证逻辑也并不周延。在行政分权化的背景下,一方面需要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不断尝试对特定的行政权予以类型化,另一方面需要法院在个案中科学地界定特定组织的身份并不断积累相关司法经验,如此才能逐渐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正本清源。  相似文献   

12.
《行政强制法》第44条为违法建筑行政强制拆除设定了特别程序,但其规定存在很大的解释性空间.该法没有为所有涉及违法建筑管理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给予普遍性授权.对于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来说,有关行政机关则不能选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理论和实践中,公告程序的操作存在多种模式.公告的对象应当是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先公告后催告的程序最具有合理性.“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的排除适用系针对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其目的是防止对当事人造成难以恢复的损害,但是它将严重影响违法建筑行政管理的效率,其立法的理论基础值得检讨.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审查主要是指法院审查政府(包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行为,以决定其是否在宪法的界限之内行使权力。它的基本理念就在于保护个人权利和自由免受行政权力的非法侵害。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使得倾销成为一种常用的贸易救济手段。为了监督和控制行政机关滥用反倾销权力,WTO反倾销协议将反倾销司法审查规定在协议中,要求缔约方建立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完善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是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保障各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必须履行的一项国际义务。只有借鉴国外先进立法和实践经验,密切联系我国反倾销实践,才能建立和完善一套合理而有效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4.
行政立法裁量为自成一格之独立的特殊裁量类型,正是行政立法裁量不同于立法裁量和行政裁量的特殊性决定了对行政立法裁量及其司法审查标准的探讨的必要性.对行政立法的司法审查标准的德国模式和美国模式分别代表了个案衡量和类型化的倾向,这些都能为中国对行政立法的司法审查提供有益的借鉴.行政立法的裁量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对于不同种类的行政立法的裁量应适用宽严不同的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行政立法中的职权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立法分为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两种类型.西方国家强调行政立法的授权性,而我国现行体制强调行政立法的职权性.行政职权立法在我国相当长一段时期还有存在的理由和空间,执行性、组织性、程序性的职权立法具有基于行政权的执行功能和裁量属性之上的正当性,但与授权立法相比,其内在缺陷是致命的.因此,有必要也有可能实现职权立法体制向授权立法体制的转变.  相似文献   

16.
自1950年代沃伦法院以来,美国学界有关司法审查制度正当性的理论探讨不断推陈出新。1960年代前后,学界大多认为,只要司法审查能促进民主,并维护宪法原则的连续性,就是正当的。这一论证途径被概括为"实体价值论路径"。1970年代至80年代,不少学者支持最高法院审查民主程序的合宪性,反对司法权就民意立法进行实体价值判断。此种研究是谓"程序民主论路径"。1990年代前后,在实体价值论路径和程序民主论路径都遭到质疑的情况下,不少学者转变以往的纯粹法律视角,从哲学、政治制度结构、道德、文化等角度重新评估司法审查的正当性。同时,回归传统的学者则提出了原旨主义理论和司法最低限度主义理论,回应司法审查"反多数"难题。进入新世纪,学界再度从监督民主程序入手,提出了"民主政治宪法化"和"民主宪政"新命题,继续探讨司法审查正当性。  相似文献   

17.
随着行政权力的日益扩张,对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也要相应加强,特别是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已为世界各国所关注。它可以通过对程序的审查,及时发现滥用行政权的行为,从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本文从这一制度设立的必要性、具体内容和实现三个方面作了论述,力图弥补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空白,促进我国行政法制的完备。  相似文献   

18.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是促进行政机关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方式.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涉及检察机关、法院和行政机关三个机关,需要处理好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关系.一方面,环境司法具有能动性,容易导致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冲突;另一方面,基于司法有限性与环境法行政实施的特征,需要重视司法谦抑性问题.而如何认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谦抑性,需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维度进行分析.在检察机关提出环境行政诉讼时,应当尊重行政机关的首次管辖权、重视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尊重行政自由裁量权、重视行政不能问题.当然,这种谦抑并不是绝对的,为有效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的功能,应当把握好这种谦抑性的限度,通过明确强制诉讼范围、确定实体性裁判的要件、尊重诉讼和解等方式来处理好司法谦抑与司法监督的关系.  相似文献   

19.
委任立法片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章认为,委任立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立法机关以法定程序制定的授权法创制法规的行为.委任主体、委任立法主体和授权法是委任立法的三个构成要件.我国宪法体制上的缺憾导致我国并无严格定义上的委任立法,它给立法实践和理论研究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是取消行政机关实际存在的固有立法权;立法法典化;建立委任立法制度;建立司法审查制度.作者对中外学者关于委任立法的种种观点提出了具体的商榷意见.  相似文献   

20.
司法审查是税收授权立法领域应着力加强的一项监督制度。税收授权立法的司法审查应以违宪审查为核心,包括违宪审查、违法审查两个层次,实质审查和程序审查两个方面。我国应尽快建立起对税收授权立法的司法审查制度。要以保护纳税人基本权利为目的的诉讼制度为主要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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