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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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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我国生态保护立法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的生态保护立法处于一种割裂状态,未能按照生态系统管理的思想对生态保护做出统一、协调的规定,现行环境资源法律在立法指导思想、立法目的、立法原则、法律制度、法律责任等方面都有待完善.完善我国的生态保护立法,应首先确立生态系统管理立法模式;在此基础上,构建由生态保护综合性基本法和各种涉及生态保护的单行法(包括生物多样性保护法、特定自然区域保护法、各类型生态系统保护法和提供各种生态保护手段的单行法)、区域(流域、特定地方)生态系统保护法、生态保护标准共同构成的内部协调、外部统一的法律框架.  相似文献   

2.
跨省流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建设是当前流域生态补偿的难点.研究把上下游政府作为博弈主体,分析上下游利益诉求,建立演化博弈模型考察长效机制的建设难点、必要条件、影响因素.结果表明,引入激励约束机制和上下游的"动态"联系后,能够建立跨省流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保护-补偿"策略的稳定性受上游保护时的损益、下游对上游发展的正向拉动程度、横向转移支付额度、奖惩力度等影响.其次,分析了长效机制的内涵,提出分阶段确定长效机制下补偿标准的思路.最后提出完善绩效评估制度、科学规划、明确央地责任和补偿依据、推动完善市场化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等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基于粮食主产区湖南、山东两省436份种粮大户调查数据,运用二分类Logit模型实证分析价值认知、制度环境对种粮大户质量安全控制行为的影响及代际差异,并检验制度环境在价值认知影响种粮大户行为中的调节效应。结果表明:价值认知对种粮大户质量安全控制行为有正向作用,其中社会价值认知对中生代种粮大户的影响更为显著,生态价值认知对新生代种粮大户的影响更为显著;引导制度、激励制度对种粮大户质量安全控制行为具有正向作用,其中引导制度对新生代和中生代种粮大户的影响更为显著,而约束制度对老一代种粮大户质量安全控制行为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制度环境是种粮大户价值认知与质量安全控制行为之间的重要调节变量,约束制度和激励制度在价值认知对老一代种粮大户质量安全控制行为的影响中有负向调节效应。  相似文献   

4.
流域立法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流域生态系统日趋脆弱使流域立法已经成为保护流域生态环境、促进流域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流域的特性要求流域立法理念应在可持续发展精神的指导下,以系统的、开放性的、可持续的思维模式来设计流域立法的制度框架结构,以义务为立法本位来规范限制流域内人们的行为活动,以便更好地保障立法目的的实现。流域立法应选择流域综合法的立法模式,既包括流域各资源环境要素,又涵盖对流域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流域社会经济要素。流域立法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流域规划制度、流域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分配制度、流域产业发展制度、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及生态恢复与重建制度、法律责任制度等。  相似文献   

5.
生态财富是指能满足人的生命活动需要的生物体、生态力、环境以及由生物群落和环境共同组成的生态系统.马克思的学说中含有丰富的生态财富思想.其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有:一是生态财富是社会财富的自然泉源;二是生态财富体现了“二重”对象性关系;三是生态财富本身没有价值;四是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破坏了生态财富.马克思的生态财富思想在当今时代有着重要的价值,一方面它有利于克服工业社会以来在财富生产中占主导地位的片面的非生态的财富观;另一方面它有利于实现我国社会财富增长的可持续性.  相似文献   

6.
加拿大流域政策和法律体系凸显了重视水的生态价值和水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确定了流域水资源管理的生态系统管理方法、联邦和省政府协作保护流域生态系统,及富有成效的流域管理体制等特色。我国应借鉴加拿大流域管理法律,依法确立水资源的生态价值,树立流域生态系统管理理念,形成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的沟通协作机制。  相似文献   

7.
随着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国家战略的实施,洞庭湖流域保护的立法问题更加凸显。现行的洞庭湖流域保护立法存在水事法规体系结构性缺陷,水生态和水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不健全,立法统筹性不足等问题。在洞庭湖流域保护立法中,我们应依据可持续发展,优先保护、预防为主,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等原则,对洞庭湖流域开发与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洞庭湖流域保护综合管理制度、生态环境监测预警和监察制度、洞庭湖流域水资源开发许可证制度、洞庭湖水污染防治制度、洞庭湖流域湿地生态自然保护区制度、洞庭湖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和洞庭湖流域保护中的公众参与等制度进行建构或完善,为洞庭湖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8.
论利益衡平视域下生态补偿规则的法律形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态补偿是以环境损益补偿为形式,以利益诉求的全面协调与重新配置为内容的政策工具集,其本质在于通过公平分配权义达致利益衡平,实现环境时代生态利益增益和利益冲突最小化。由于政府治理与有效激励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拒斥与冲突,当前我国政府主导的生态补偿制度在形成和运行中遭遇了诸多现实困境。参与主体的单极化、激励机制的缺位和实施结果的公平性缺失,导致利益失衡与博弈失序进而引发社会公正议题。以权义平衡与协调为目标,通过完善生态补偿立法和政策决策机制、社会参与机制、激励制度等方式,可以实现对利益相关者的正向激励,彰显生态补偿的社会正义价值。  相似文献   

9.
运用定性分析法在分析耕地保护相关利益主体损益关系的基础上,探讨耕地保护生态补偿作用机理及我国耕地保护生态补偿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指出生态保护和补偿可以通过人工干预加速耕地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以达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并进一步提出了建立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的具体措施:明确被征耕地生态补偿的范围和内容,调节好相关利益主体损益分配;强化公众的耕地保护意识,建立耕地保护生态补偿社会共担机制;建立多元化的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方式,拓宽耕地保护生态补偿资金筹措渠道;建立耕地生态价值损失考核体系,推进耕地保护法治化进程等。  相似文献   

10.
辽河流域“划区设局”,开创全国河道生态保护与管理的先河.辽河流域台安生态旅游区将流域生态系统管理作为规划必要性研究的背景,在生态保护一文明进程—经济发展的系统框架下,分析辽河流域原有的生态系统功能价值与现状结构与功能的退化趋势及所引发的环境问题,梳理辽河文明的发展进程、辽河文化的发展脉络,传统工农业经济发展过快所导致的资源过载问题.由此论述规划区在流域生态系统管理中的地位,总结规划必要性.  相似文献   

11.
作为一种国际义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应为地球生态环境的保护承担起与自身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的责任。任何名义任何形式之毁损环境的行为都将对人类可持续发展产生遏制,形成对全人类共同利益的侵犯。以相关国际公约为基准,发达国家应有意识地承担更多环境保护责任,我国及中亚各国可借助地缘优势构建区域环保合作机制,促进环保具体义务的落实。  相似文献   

12.
中国古人经由长期常识理性的积累、提炼,形成了颇具中国特色的“顺天应时”的流域生态治理法律理念,并构建出了符合流域生态治理时空规律的法律制度。古今流域治理问题的表现形式虽不尽相同,但受历史传统、法律文化、流域自然特征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流域生态保护之间的利益冲突使古今流域生态治理法律制度具有相通性。古代流域“一体化”生态治理法律制度对完善现代流域生态治理法律制度和提高其法律实效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公民环境权入宪与生态和谐建设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随着日益恶化的自然环境对人类生存的挑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成为更多人的共识,环境权也得到越来越多的国际组织和国家的认可,并写入相应法律文本中。自1979年以来,我国的环境法律体系虽经不断改革和创新,但仍无法全面控制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为更好地保护环境,建设和谐社会,我们应借鉴国外部分先进国家的经验,将公民环境权明确写入宪法中,为生态和谐建设提高宪法保障。  相似文献   

14.
在中国这样一个占世界人口最多的农业大国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必须把中国国情和国际经验相结合。从借鉴医疗保障制度国际建设经验的宏观视角看,我国“转型”时期所建立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属国家和社会承担主要责任的社会保障范畴,其“初级”和“过渡”的状态,决定了保障的目标应定位在“大病”上,并与农村公共卫生制度以及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相对接,依法构建由多层次、多形式的医疗保障制度组成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15.
流域生态补偿是利用经济手段对流域生态的外部性进行矫正的一种手段。政府强干预型与市场主导型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都各有优缺点。当前,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存在法律机制尚不完善,水资源的产权模糊,补偿主体不明确,补偿方式单一,公民参与渠道不畅等困境。为构建高效的跨行政区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必须制定专门性的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自主性,健全流域生态补偿的法律体系;既要在近期充分发挥政府在流域生态补偿中的主导作用,又要在远期着眼于建立市场手段为主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拓宽公众参与途径,建立信息公开机制以及公众参与的经济激励机制,以提升流域生态补偿的制度认可度与制度效用。  相似文献   

16.
国际河流共享性的法律诠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河流具有共享性,国际河流的共享不仅有其历史渊源、现实基础,也有其理论及实践依据。国际河流不是"一切人共有的物",其共享的主体应为流域各国;共享的核心在于"共同分享"和"共同保护";共享者一方面享有共同分享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益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共同保护国际河流水资源的义务。流域各国在行使其对国际河流的开发利用权时,应相互尊重主权,以共同利益原则、公平合理利用原则、无害利用原则等为指导,加强国际合作,以使国际河流实现最佳和可持续的利用。  相似文献   

17.
环境要素既是一种生产资源,具有经济价值,又是一种基本生活条件和生态上的某个环节,具有生态价值。保护环境必须全面认识和充分重视这两种价值才会有较为理性的态度。以财产法进行环境保护,在普通法中有较长的渊源和较深的影响,在客观上也取得了一定的理论成果,但在工业化和全球化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和扩大的今天,迫切需要人们从经济价值——权利损益的角度进行环境保护理论的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8.
欧盟航空碳排放权交易机制评析及中国的应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2年1月1日起欧盟通过征收航空碳税的形式将民用航空领域纳入其碳排放交易体系之中,这一做法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对。欧盟这一单边、强制性、未经其他国家同意的做法违反了规制气候变化的《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也违反了规制民用航空的《芝加哥公约》,不仅损害了国际气候谈判取得的成果,也侵犯了非欧盟国家的合法利益。面对其产生的国际影响,国际社会已开始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亦应当在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前提下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9.
由于“湄公河治理”是一个自主运作却又开放的组织集合,这种集合不仅仅是主权国、更是各类型组织组成的,因此它的治理直接面临着两个“根本性的难题”,即国际流域治理碎片化与各成员参与合作的约束与激励问题。因此如果单独采取科层制、市场机制或网络机制来协调澜沧江—湄公河治理中的矛盾都可能导致“囚徒困境”。根据西方各国经验并结合各流域国的国情,“澜沧江—湄公河治理”应着力于“整体性安排”,基本包括:完善合作的组织机构及机制、改善中国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治理的方式、流域政府的政绩评价、流域生态补偿与政府间平权机制、多中心的混合制治理制度。  相似文献   

20.
“零净损失”法律制度发端于美国,是美国为了保护其湿地而设立的一项制度。这一制度已经得到世界上不少国家的采纳,其实施有效保护了湿地。沿海滩涂作为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非常重要的生态功能,需要进行“零净损失”的保护,而且其所具有的动态性也使得这一制度在我国具有可行性。沿海滩涂的“零净损失”法律制度不仅包括面积的零净损失,也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的零净损失。因而其法律制度是一个系统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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