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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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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实施效果不理想,究其根源还在于其理念基础存在着重大缺陷。因此,在改革现行民事再审制度时,必须摈弃现存的一些错误观念,确立正确的理念。为确保民事再审制度改革目标的实现,最终建立民事再审之诉,必须在既判力、民事诉讼目的、民事诉讼程序价值与民事再审之诉之间求得一种衡平,并确立有限再审、有限纠错的理念。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程序在纠正错误判决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该程序实际作用的发挥还远未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仍然存在着一些缺陷。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和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有必要对我国的民事再审程序进行重构,构建再审之诉的相关制度,以规范再审之诉,建立起符合诉的一般特点的民事再审制度。  相似文献   

3.
随着民事审判方式的深入改革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既判力的引入与明确适用势在必行,基于既判力理论的影响,现行民事再审制度已经严重影响了生效裁判的稳定性,也动摇了社会司法权威的应有尊重;但是,既判力的引入与明确适用并非是绝对排斥民事再审的,而是相对适用,允许有条件提起民事再审有其合理性,并是既判力适用的应用之义。将提起再审的制度置于既判力适用的前提之下,才能科学地审视和改革之。  相似文献   

4.
从民事诉讼效率的角度考虑,既判力的确立有其积极的作用,而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的适用导致既判力效力的不确定性。研究二者的关系,对我国的民事再审制度加以改造,对推进我国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完善,维护司法公正有着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既判力与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民事诉讼效率的角度考虑,既判力的确立有其积极的作用,而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的适用导致既判力效力的不确定性。研究二者的关系,对我国的民事再审制度加以改造,对推进我国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完善,维护司法公正有着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再审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既要有效地强化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又要有效地维护法院的司法最终裁决权,建立当事人再审之诉是其关键。民事再审之诉与起诉和上诉不同,有独特的内涵和价值。我国民事再审之诉的制度构建应从提起主体、管辖法院、再审理由、立案受理、审理程序、再审期间等多方面考虑。  相似文献   

7.
论民事再审与既判力的平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再审程序作为一种特殊救济程序,在追求实体公正和司法本质上起着重要作用。它有着纠错、救济、保障和监督等多项功能。而我国民事再审制度存在的缺陷和不完善则严重影响生效裁判的既判力。既判力和再审的发动是一对与生俱来的矛盾,承认并采取正确的制度来平衡两者的冲突,进而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法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相似文献   

8.
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法释[2011]2号)彻底否定了民事判决确认债权之受让人的再审申请主体资格。但其据"当事人恒定主义"与"诉讼承继主义"两种立法体例所作的基础性论证不能成立,其所谓"从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及维护诉讼顺利进行的立场出发"提出的理由亦不成立。因为,再审申请主体资格之有无的原理性判断标准是某一民事主体是否属于该生效判决之既判力的主观范围,而据既判力之主观范围扩张理论,受让人属既判力标准时后之利益继受主体,应为既判力之主观范围所扩及,从而取得再审申请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9.
2007年10月28日,中国最高立法机关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其中对再审程序进行的一系列重大修改,可以极大地改变民事诉讼法修改前由于民事再审程序的滥用而造成的裁判效力不稳定的弊病,增强民事判决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体现了立法者以维护生效裁判权威、监督纠正裁判不公与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努力在判决的既判力和个案公正、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率之间进行平衡的司法理念。为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保证诉讼公正,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0.
为了研究中国的民事再审指导思想,应用对比论证和民事诉讼法理分析方法,研究中国的民事再审程序,结论认为:这一程序在指导思想上强调职权主义,忽视当事人处分权,加之制度设计不合理,导致终审不终,反复再审现象严重,终审裁判的既判力受到挑战,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应从民事再审制度指导思想误区入手,在当代中国建立以人为本,尊重当事人处分权为核心的再审指导思想.  相似文献   

11.
论行政判决的既判力--兼与民事判决既判力比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判决既判力指确定行政判决对当事人和法院的拘束力和通用性。对行政判决既判力应从实体法和诉讼法两个角度理解,行政判决既判力在其本质、根据、范围上都有不同于民事判决既判力的特点。  相似文献   

12.
大陆法系德日等国民诉立法及学说中的既判力、执行力等民事判决效力的扩张均有限定.而中国的相关司法解释及实务报道却表明中国判决效力扩张存在随意性.预决效力扩张了既判力客观范围,既判力相对性也未得到严格遵循,其有时会不当地向他人扩张;合伙组织清偿能力不足时将合伙人追加为被执行人,是执行力扩张的示例.这些扩张不仅与传统理论不符,也不利于特定主体的程序利益保障.为此应限缩判决效力的扩张.  相似文献   

13.
既判力的本质是在理论上如何说明既判力的效果来自何方以及作为什么现象来对待。借鉴民事诉讼的研究成果,行政判决既判力的本质应当同时包括实体法上的确定力和程序法上的确定力。由行政判决既判力的根据所决定,实体法上的确定力是对被诉行政行为的确定力,并不直接指向行政相对人,只有程序法上的确定力才同时约束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为了实现行政诉讼的目的,行政判决的既判力,不仅包括对诉讼程序的确定力,而且包括对行政程序的确定力,不仅在后诉的诉讼程序中表现出来,而且原则上也适用于以后的行政程序。行政主体不仅不得在其他诉讼中提出与确定判决相反的主张,也不能在以后的行政程序中实施与产生既判力的判决相矛盾的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14.
法院裁判对后诉案件具有预决效力,进而使得当事人免于举证的理论基础——既判力,在我国尚未完全确立,且从既判力的角度审视,我国现行立法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做法都存在诸多不当,故法院裁判预决的事实作为民事诉讼免证事实存在正当性方面的欠缺。  相似文献   

15.
既判力论在中国的困境探析——以民事诉讼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判决的既判力制度是维护司法的高度权威性和法律的稳定性之必然要求,但在我国却处于理论上重视而立法、实践中忽视之尴尬窘境中。造成这种状况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应当多角度地寻求其解脱途径。   相似文献   

16.
学习和研究民事诉讼法学,为我们正确运用民事程序法,保证民事实体法律的公正实施提供程序性的措施和工具。诉讼法学的教学方法较多,案例教学法是民事诉讼法学课教学中运用效果较好的重要方法。针对民事诉讼法学的课程特征,探讨了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案例教学的主要原则、方法设计等问题,对提高民事诉讼法学课教学质量具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7.
Unreal joint liability is a unique type of civil joint liability in China. To facilitate the needs of the obligees to seek relief, substantive law gives obligees for prosecution options. But in the judicial practice, the serious shortage of rules of procedure makes the practices diversified in the choice of court in litigation form, an outsider procedural safeguard limits and the presentation of the main text of the judgment. so it is necessary to start with internal and external relationship of unreal joint liability, apply similar necessary joint action to construct unreal joint liability litigation structure. In the stage of litigation, the ultimate liable person who is not listed as the defendant can enter the litigation as an auxiliary third party or witness and obtain certain procedural protection by comprehensively considering the factors of “procedural protection, litigation economy, case investigation” and so on. In the stage of liability determination, the objective scope of res judicata is expanded to block the right of the successful plaintiff to claim the same facts separately, so as to give consideration to the interests of the litigant subjects and the quality and effect of dispute resolution.  相似文献   

18.
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对象确定的理论基础是矛盾的特殊性。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贯穿于民事诉讼实践活动、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学中的主要矛盾及其这一矛盾运动过程的规律。也就是说,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以及法官与当事人既对立,又统一,促使诉讼矛盾必然解决的规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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