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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目前,我国的宪法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关于国际海事公约与国内法的冲突规范,对于国际海事公约和国内法的适用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在缔结或者参加国际海事公约时,应当考虑我国的立法状况,在缔结或者参加公约后,采取必要的措施,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合理解决国际法和国内法适用的矛盾,尽量避免国际海事公约与我国国内法的冲突。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确立了涉外结婚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则,通过属人法和婚姻缔结地法的结合适用,对结婚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分别做出了规定。但在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方面对婚姻缔结地法的适用施加了不适当的限制,在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方面"手续"一词的使用不够严谨,代之以"形式"一词更为妥帖,而且规则表达方法与冲突规范的一般表达方法不符。因此,未来立法修改可以考虑取消对婚姻缔结地法适用上的限制,并在具体规定上采用国际通行的概念或术语,采用冲突规范的惯常表达方法,从而使中国关于涉外结婚的冲突规范更趋完善。  相似文献   

3.
缔结国际统一合同法的宗旨和目的之一就是防止或杜绝挑选法院,但统一法的许多条款不仅未能防止或杜绝挑选法院,甚至有的条款还鼓励挑选法院。为了根除挑选法院现象,人们今后应密切审视缔结国际统一合同法的政策之有效性,并努力探寻其他法律措施。  相似文献   

4.
国际河流是组成部分位于不同国家的水道。国际河流法主要是国家之间关于国际河流利用及其保护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它发展到今天,已经从过去比较单一的规范自由航行的功能进展到航运、水利水电等非航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等领域。国际河流法有着丰富的条约法渊源,国际河流习惯法渊源也越来越重要。目前国际河流法的体系包括一般国际河流法、特殊国际河流法和区域国际河流法,适用于中国的国际河流法主要包括中外国际河流条约和一般国际河流法原则。  相似文献   

5.
重婚罪的法益不是配偶权更不是人身权,而是法定的一夫一妻制度。被宣告死亡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不成立重婚罪;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前婚在未被作出宣告前行为人再婚的,成立重婚罪;已婚之人又与他人缔结瑕疵法律婚姻的成立重婚罪;与他人缔结瑕疵事实婚不成立重婚罪。跨国婚姻的重婚罪认定要根据各国法律的规定以及我国法律对冲突规则的具体规定得出恰当结论。  相似文献   

6.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第22条专门就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规定,就原有规则作出大幅度修改,体现了立法的进步,但学界就该两条规则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解释有较大的分歧.对比分析学者的迥异观点,可发现各类观点均缺乏足够的说服力.涉外结婚实际上涉及涉外婚姻的缔结和有效性判定两个层面的问题,应当从不同的层面准确理解第21条、第22条的适用范围.第21条主要指向涉外婚姻缔结的实质要件,第22条则只能用于判定涉外婚姻的形式有效性.就涉外婚姻缔结的形式要件,以及涉外婚姻的实质有效性判定的法律适用问题,则需通过法律解释的方法予以补充和明确.  相似文献   

7.
胡锦涛主席提出的和谐世界理念下的国际安全观、科学发展观,要求构建中国国际河流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而国内外研究现状也急需构建相关法律制度。根据中国国内河流水污染防治现状,应综合考虑不同国际河流在中国境内的不同情况,同时顾及其他流域各国的相关利益,增强各流域国之间的合作及防治管理的层次性。  相似文献   

8.
国际河流利用的有限主权原则是主要的国际河流习惯法,含义为一国在利用其境内国际河流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我国已经恪守国际河流法和一般的国际河流利用原则。《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还远不是生效的国际河流法,根据国情,我国目前不必急于加入该公约,也不应盲目地采用欧美地区标准超前的国际河流一体规划模式。  相似文献   

9.
从第三人侵害合同缔结的侵害对象着手,分析第三人侵害合同缔结的构成要件、应适用的责任制度及举证责任的承担。第三人侵害合同缔结侵害的是受要约人的期待法益与缔约当事人之间的缔约法律关系,应适用侵权责任制度对其进行调整。其中,以德国法的模式尤为适合。  相似文献   

10.
文章运用刑法理论,从界定国际犯罪的内涵出发,阐释了国际法上海盗犯罪的行为特征。为有效行使国际公约所规定的对海盗行为的普遍管辖权,从法律价值层面上分析了制裁海盗犯罪国内立法的必要性及其内在合理性。在此基础上,认为我国刑法应当与国际刑法全面衔接,并提出应根据我国已经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国际罪行,在刑法分则中增设新罪名,建立一个完整的惩治国际犯罪的国内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1.
解决国际河流水资源分配问题的国际法基础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际河流治理的核心是国际河流水资源分配问题,各国需要在国际法基础上优先解决国际河流水资源分配问题,进而实现对国际河流的有效治理.尝试探析解决国际河流水资源分配问题的国际法基础.文章简述了国际水法与国际分水条约的现状,并结合国际水法具体条文与国际分水实践,分别论述了国际水法中的分水原则、分水原则的发展历程与发展趋势,以及在分水过程中所需要考虑的各项因素,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水资源贡献量指标尝试考虑中国国际河流的分水问题.  相似文献   

12.
国际体育法体系包括总论和分论两个部分,总论部分解决国际体育法基本理论问题,分论部分解决具体的法律问题。学界对于国际体育法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还非常欠缺,本文拟对国际体育法的特征、基本原则、法律渊源、体系及国际体育法律责任等基本问题进行界定,以促进国际体育法学的完善。国际体育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及其所涉及的法律规范都具有与其他法律部门不同;其基本原则主要有三个:促进公平竞赛原则、不受政治干涉原则和维护基本人权原则;其渊源主要包括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国际惯例、一般法律原则和司法判例。国际体育法律责任主要是指国家的不当行为责任,国家由于常常阻挠正常的体育活动,而成为国际体育法责任的承担者。  相似文献   

13.
国际河流共享性的法律诠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河流具有共享性,国际河流的共享不仅有其历史渊源、现实基础,也有其理论及实践依据。国际河流不是"一切人共有的物",其共享的主体应为流域各国;共享的核心在于"共同分享"和"共同保护";共享者一方面享有共同分享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益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共同保护国际河流水资源的义务。流域各国在行使其对国际河流的开发利用权时,应相互尊重主权,以共同利益原则、公平合理利用原则、无害利用原则等为指导,加强国际合作,以使国际河流实现最佳和可持续的利用。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有关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尚处于争论之中。探讨了目前国内有关国际经济法内涵的学说,认为不仅广义说存在诸多缺陷,而且人们对狭义说也存在一些严重的误解;通过具体分析国际经济关系的性质,理清了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关系;指出,在我国,国际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但国际经济法学是一个独立的法学学科。  相似文献   

15.
侧重分析了个人作为国际刑事责任的主体地位,并界定了其内涵和外延,进而认为,个人连同法人和国家,都是国际刑事责任的主体。最后,对国际法、国际刑法、国家责任、国际刑事责任的主体范围进行了区分,进一步明确了国际刑事责任主体的概念。  相似文献   

16.
有学者曾对国际私法作出"既非‘国际’,又非‘私法’"的评价,这种认识一度是我国早期学界对于国际私法性质问题的一种颇有影响力的看法。如今再次认真地评读这一观点,能给我们正确认识国际私法的性质提供理论借鉴,从而正确把握国际私法的性质。国际私法已经超越了传统的"公法"与"私法"、"国际法"与"国内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划分界限,是自成一体,具有独立、特殊性质的一类法律规范群。  相似文献   

17.
国际海洋法法庭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其附件6增设的常设性国际司法机构。设立国际海洋法法庭是争端解决机制的一大创举,并且在争端解决机制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和重要的地位。比如,它确认了争端当事方资格,克服了海洋法本身的缺陷,实施了强制性的管辖权等。目前,国际海洋法法庭在实践中主要处理"船只和船员的迅速释放"和"临时措施"等案件。国际海洋法法庭对于中国也有重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18.
西方列强以"万国公法"为理论工具打开日本锁国大门后,日本的思想家、政治家们便采取了多种手段引进西方的法律制度。其中,多版本的《万国公法》在近代之初的日本纷纷登场,成为日本近代法体系的有机构成。与此同时,其自身伴随着近代日本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并表现出不同的阶段性特征。这些特征所表现出的实质意义在于:为日本社会不同时段的需求提供了理论武器。考察近代日本多版本《万国公法》,可以发现日本走上战争道路的法理原因。  相似文献   

19.
对于国际私法的性质,理论界历来持有不同的观点,国际私法诞生至今,从积极的意义上讲,这些观点在各个历史时期帮我们解读了国际私法。然而用发展的眼光来看,我们有必要将国际私法放在飞速发展的国际社会这个大环境下进行审视,并对其性质进行重新解读,明确其功能及效用,通过各国国内立法的变革以及国际统一立法的完善,促成其作用的完全发挥,同时完成国际私法的理论重构与国际私法的完整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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