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信息网络传播权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信息网络传播具有全球性、易复制性、自助性、互动性等特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保护面临挑战。出版者、广播组织和信息网络传播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网络汇编作品尚未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我国立法应明确界定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概念,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合理使用及法定许可,明确界定网络传媒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2.
网络成为学术期刊传播的重要渠道,但学术期刊进行网络传播的基本前提是解决期刊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问题.文章指出了学术期刊作品在不同情况下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归属,介绍了学术期刊作品在网上传播的几种主要方式,分析了当前学术期刊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才能有效地维护期刊社和作者的利益,促进学术期刊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3.
网络环境下的出版者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重点讨论了网络环境下出版者权所受到的冲击。从历史上看 ,出版者权是早于著作权被认识和保护的。传统意义上的出版者权由主体、客体和权利内容组成。约定专有出版权和法定专有版式设计权构成了出版者权的权利内容。网站虽然越来越多地发表原创作品 ,但还不是法律层面上的出版者。信息网络传播权使得著作权人能够将作品在网络上传播。但因特网只是增加了作品传播的速度和广度 ,它并未改变作品本身 ,无论被传播的作品是附着在何种介质的载体上。著作权人在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同时 ,可能会与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碰撞。我们应该学会用利益平衡的观点去看待冲突  相似文献   

4.
科技总是以人们难以预料的速度在发展,各种新问题不断涌现,法律也需要不断调整来适应世界变化。网络的出现对著作权法律制度构成了极大挑战,被广泛用于文件共享的P2P技术引发了诸多诉讼,而作为其中运用极为广泛的BT软件种子发布者甚至在香港被判刑。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BT软件"种子"发布者、软件终端用户和网络服务商可能承担不同法律责任,法律需对此提供对策。  相似文献   

5.
信息网络传播权之主体与内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我国著作权法新确立的一种著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主体除了传统的著作权人以外,还应当包括一些新的权利主体,即数字化作品的创作者和网络出版者。在权利内容上,信息网络传播权也有其特殊之处,包括网络出版和复制行为。  相似文献   

6.
在网络环境下,信息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扩张了著作权人的权利,也产生了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间的新矛盾,要求立法作出变革。信息网络传播权是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界限扩张的表现,其内容包括数字化权能、上载权能、传输权能和下载权能。信息网络传播权同其他著作权一样应当受到适当限制以平衡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在合理确定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间的权利界限方面存在立法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7.
网络作为信息时代第四媒体的特殊性,决定了法律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与限制不能简单等同于对一般著作权的保护与限制。现行法律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过强而限制不足,应加以规范,以平衡著作权人和公众之间的利益。  相似文献   

8.
云计算是由网络软、硬件技术发展而产生的更高一级的网络技术,通过云计算技术可将大量的科技期刊信息资源集中整合利用,云计算中科技期刊的授权方式、法律制度、运营模式等都应做出相应的调整。云计算中科技期刊版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权利面临新的挑战,在这种技术背景下的科技期刊法律规制应当以信息网络传播权为中心,才可有效保护科技期刊版权人的权益。对于以营利为目的,在云端非法获取大量科技期刊的侵犯版权的犯罪行为,我国的刑事法律应进行进一步规制。  相似文献   

9.
我国新著作权法确立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人借助网络服务商在网上实现的一种权利 ,在网上侵权案件日益增多的今天 ,各国关于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尚未取得一致的意见。本文通过国内外相关理论与案例的比较 ,探讨了网络服务商在相关侵权案件中的不同责任。  相似文献   

10.
试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新月异的网络环境给著作权保护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表现出实施载体的非物质性、保护标准和实施方式的国际性、运行环境的虚拟性、作品侵权的隐蔽性等新特点,并呈现出网页制作权、网络复制权、网络传播权以及网络数据库版权等新趋势。在网络环境下,应构建技术、法律、道德三位一体的著作权保护理路.以规范和协调网络主体的责、权、利,鼓励作品的创新和传播,促进文化、科学的发展与繁荣。  相似文献   

11.
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给版权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虽说法律规定了网络服务商对第三人侵权行为的责任限制,然而P2P缓存服务商自身从事复制、传播版权作品,已经远离了其扮演网络信息交换中立者的角色,可能构成直接或者间接侵害作者版权。主要适用于搜索引擎缓存网页和P2P文件分享技术的避风港规则也不能盲目适用于P2P缓存技术服务商。  相似文献   

12.
网络临时复制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网络传输和计算机运行过程中,临时复制大量产生,对网络著作权人的复制权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因此在完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时,应在厘定临时复制问题法律性质基础之上,先规定技术性临时复制和非技术临时复制的法律对策,后以定义的形式明确技术性临时复制和非技术性临时复制的法律区分标准.此种立法进路,有利于实现著作权人和公众在网络环境下利益机制的平衡.  相似文献   

13.
手机铃声下载作为一种新型网络服务方式引发了一系列相关的著作权问题。通过对一起典型案例的分析,指出未经许可使用音乐作品作为手机铃声供人下载侵犯了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但是应当由网络内容提供商而非网络服务商承当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此外,应当以合理方式确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相关收费标准,以促进作者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4.
我国主流学说认为,发行权以作品“有形”载体转让为前提,著作权法上不应成立“网络发行”,网络环境也不应适用发行权用尽。然而,这种源自欧洲的学说已为2012年欧盟法院UsedSoft案件明确抛弃。它既没有成文法依据,也不符合当今网络经济的发展趋势。发行权的核心特征在于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所有权转让”,无关乎作品载体是有形还是无形。网络发行和网络传播虽有相似,但本质不同。网络传播限于作品内容,其受众只可在作品传播期间享受作品内容,此行为受信息网络传播权调整;而网络发行必然含有转让作品复制件所有权的意思表示,其受众可以通过取得复制件无限期地自主享受作品内容,此行为受发行权调整。而且,作品数字复制件经著作权人许可网络发行后,发行权也理应用尽。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有法律对网络作品著作权保护对象、作品数字化和网络传播权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为保护网络环境下的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良好的网络秩序,解决网络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目前的互联网还是技术左右一切的时代,网络作品采取技术保护,可以与法律保护形成互补,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同时,技术保护进入法律的过程要坚持网络环境下各方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16.
法律出版社2004年10月推出乔生教授新著 《信息网络传播权研究》。这是乔生教授近年来对 信息化时代下知识产权问题探究的结晶,是作者在 《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等期刊发表了一系列专题 研究之后出版的一部专著。该书系统论述了信息网 络传播权在世界和中国的发展进程与立法保护的主 要经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基本理论,中心内容是信 息网络传播权司法保护问题,道破了中国加入世界 贸易组织后知识产权保护的种种问题与网络信息传 播权保护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难以厘清的多种纠纷 关系。该书不是作者静坐书斋,依靠演绎推理得…  相似文献   

17.
信息网络传播法是调整信息网络传播主体在运用网络传播信息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与传统大众传播法有很大差异。目前,我国虽有多种涉及信息网络传播的法律法规,但存在较多不足之处。完善信息网络传播立法,应该遵循传播自由、信息安全、公序良俗和保护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整合规章,科学立法,建立完善、系统的信息网络传播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8.
通过比较中美两国立法和分析典型案例可知,中国避风港规则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但书中的“明知或应知”,是模糊的、不清晰的;其次,权利人发出的不合法通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没有明确规定.这种条款规定的不确定性容易导致法律适用性不统一的后果.要改变这一现象首先必须修订避风港规则的相关规定,明确注意义务的判定标准和不合格通知的法律效力.此外,还需要引入利益分享机制,在权利人与网络服务商之间建立商业合作关系  相似文献   

19.
通过比较中美两国立法和分析典型案例可知,中国避风港规则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但书中的“明知或应知”,是模糊的、不清晰的;其次,权利人发出的不合法通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没有明确规定.这种条款规定的不确定性容易导致法律适用性不统一的后果.要改变这一现象首先必须修订避风港规则的相关规定,明确注意义务的判定标准和不合格通知的法律效力.此外,还需要引入利益分享机制,在权利人与网络服务商之间建立商业合作关系.  相似文献   

20.
版权声明     
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刊作如下声明:1.作者向本刊投稿,即意味着将作品的发表权、删改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数字化汇编权、数字化复制权、数字化制品形式(包括光盘、互联网出版物)出版发行权等权利授予本刊,并视同许可本刊官方新媒体免费转载以及与有关数据库的合作(本刊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如不同意以上授权,请在投稿时说明。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