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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三种逮捕程序(即检察院批准逮捕程序、检察院决定逮捕程序和法院决定逮捕三种)均是实行书面审查且带有浓厚行政化色彩的审查逮捕程序,这种审查逮捕程序不符合现代刑事诉讼结构模式与人权的保护要求,应进行改革和完善,特别是司法实践中使用较多的批准逮捕程序.批准逮捕程序司法审查制度的构建应是我国逮捕程序改革的基本方向,在刑事诉讼法新一轮的修改中确立批准速捕程序司法审查制度是大势所趋.现阶段我们应确立批准逮捕程序司法审查制度.在批准逮捕程序中形成以检察机关为顶端,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抗辩双方的模拟三角结构.  相似文献   

2.
逮捕在我国是一种审前羁押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刑事诉讼的进行,但逮捕措施如被滥用,必将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为此,我国刑事诉讼法引入了逮捕必要性条件。但逮捕必要性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其对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的效果还不明显和均衡。我们有必要建立完备的逮捕必要性审查制度,对逮捕必要性条件的证明、审查、评估等方面进行规范,从而更好地体现出逮捕必要性对保障人权的价值。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逮捕的条件和执行程序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体现了依法治国的要求。但是由于我国逮捕及捕后羁押的有效司法审查程序和有效救济途径缺失,以及其他一些相关因素,致使逮捕制度不够完善,实践中存在错捕、滥捕、超期羁押等现象,在一些地方逮捕甚至已经不是刑事追诉的例外而成了必经程序。若逮捕措施用之不当,极有可能带来难以想象的风险和危害,如规避诉讼期限的风险、侵犯人权的风险、国家赔偿的风险等。因此,建立逮捕的风险控制制度,认真分析风险因素,严格适用逮捕条件,减小逮捕风险产生的几率,优化我国的逮捕制度,对于推进司法改革、实现司法公正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国际刑事诉讼中对逮捕的审查主要有审查主体、审查内容和审查结果几个方面。特设法庭对逮捕的审查主体是审判法官,国际刑事法院对逮捕的审查主体是预审法官。特设法庭没有单独规定逮捕的条件,其确认起诉也就意味着满足了逮捕的条件;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单独规定了逮捕的条件,包含实质要件和必--件。对于国际刑事法庭签发的逮捕令,应了解其内容、效力、修改和撤销程序以及保密等方面的基本问题。  相似文献   

5.
检察机关自侦案件逮捕决定权制度略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诉讼法目前制定的检察机关自侦案件自行决定逮捕制度存有重大缺陷。被逮捕人程序权利的虚无,违反了程序权利的最低标准。特别是被逮捕人异议、救济程序的缺失,使这一制度有侵犯人权的非诉讼化之嫌。基于我国司法体制的实际,从被捕者人权程序保障中寻找这一制度改造的路径,建立逮捕的异议程序、逮捕的复议(复核)程序以及被动司法审查程序,初步完善逮捕程序。  相似文献   

6.
从逮捕功能与程序设置关系的角度进行分析,是研究我国逮捕制度改革的全新视角.我国逮捕制度的预设功能在于,对逮捕进行事前的外部审查,决定是否长期羁押,这种“事前预防”功能应当与审查逮捕程序的“低标准”对应,以实现保护人身自由与保障侦查的平衡.但是,由于我国审查逮捕程序设置的“高标准”,批捕程序无法迅速控制犯罪嫌疑人,导致“事前预防”功能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的虚置.改革应当着眼于制度功能与程序配置的融合,降低审查逮捕的程序标准,以实现逮捕的功能.  相似文献   

7.
“逮捕必要性条件”作为整个逮捕制度的核心,是实现保障人权和保护诉讼两大价值目标的关键。而实践中因对“社会危险性”难以把握,导致逮捕强制措施的适用较为随意。因此,细化逮捕条件的五种具体情形,完善相关的配套工作机制,有利于增强逮捕条件中“社会危险性”认定的透明度,减少主观臆断,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8.
附条件逮捕改革述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与西方国家的逮捕制度相比,中国的逮捕制度有许多自身的特点,诸如逮捕行为与羁押状态合一、司法审查缺位、逮捕条件比较高、捕后羁押率居高不下等.司法实践中探索的附条件逮捕改革在解决这些问题上有其积极作用,然而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因此应对这一改革持审慎的欢迎态度.  相似文献   

9.
基于分权制衡理论和人权保障理念,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均确立了逮捕羁押司法审查制度.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提出构建逮捕羁押司法审查模式的理论已经具备、条件业已成熟.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文章着重从司法审查的参与主体、逮捕要件的证明以及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救济等方面进行了探索性分析.  相似文献   

10.
在入罪条件严格主义的司法实践中,目前我国未成年人逮捕呈现较高比例状态。以N市为调查样本,并结合作者的访谈等资料,来组成论证。未成年人逮捕率难降主因是逮捕审查实体化、决定逮捕的条件和程序成人化、社会管理安置基础不牢。在少捕、慎捕政策操作下,通过建立逮捕必要性专业化审查机制,以增强司法过滤的实践改良、细化逮捕必要性条件、健全非逮捕方式的社会基础等措施来支持诉讼,未成年人逮捕率可以有一定降幅。  相似文献   

11.
刘庆 《南都学坛》2010,30(4):12-19
文献所见的捕系文书主要包括逮捕诏书、诏狱书,中央和地方发布的各类通缉、逐捕文书等。对于罪犯的逮捕,除高级官吏等特殊人员需要诏书或诏狱书等文书命令外,均不需要逮捕令;对于逃亡犯,上至皇帝,下至地方郡县均可发布文书进行通缉,并根据案件需要确定通缉区域范围,有的通缉文书张贴于乡亭里所,让吏民尽知,广泛网罗搜捕,如名捕诏书,而有的通缉文书只令特定的执行缉捕任务的官吏知悉,以防止罪犯再次逃亡或隐匿。  相似文献   

12.
质疑附条件逮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6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试行)》确立了“附条件逮捕”制度。该制度的缺陷是:违背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实质上降低了逮捕条件;背离刑事诉讼的价值目标;制度设立的前提不成立;制度内容模糊,难以避免逮捕适用扩大化和超期羁押现象;为“以捕代侦”合法化提供了方便之门;背离逮捕的基本原则;与刑事赔偿范围相矛盾;缺乏权利监督制约。该制度实质上修改了刑事诉讼法规定,扩张了检察机关的逮捕权,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该制度不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正当性,应当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事诉讼法》在制度的设计上,不仅应注重打击犯罪,还应注重保障人权。而在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中逮捕必要性存在规范设定上的缺陷,导致在司法实践中,逮捕被滥用,其余刑事强制措施遭到虚置,一些本不应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我国立法者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修改旧法时凸显了对逮捕必要性的规制,以明晰、限缩对逮捕的适用,来凸显、昭示人权保障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回归。  相似文献   

14.
批准逮捕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这项职权运行的好坏优劣,直接影响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而最能保障批准逮捕效能发挥的是其运行方式的优劣。现行批捕方式不能有效发挥审查批捕的功能,有必要对其进行"庭审化"改造。  相似文献   

15.
我国公诉实践中存在相似情形不同处理的歧视性起诉现象,这违反了平等保护原则。为了实践宪法,实现法治,缓和社会冲突,防止公诉权滥用,保障被告人权利,我国也应当建立歧视性起诉辩护制度,对起诉进行司法审查,并进行程序性制裁。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种情形在理论上称为"事后抢劫"或者"转化型抢劫罪"。因为这种类型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所以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由于事后抢劫的特殊性,使得其在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形态,以及共同犯罪等方面都有值得注意的方面。  相似文献   

17.
过渡司法最初是指一个国家由非民主体制过渡到民主体制后,对旧政府侵犯人权行为的处理。冷战结束和东欧剧变之后,这一概念又被用来指战争或冲突结束后,如何追究过去的种种暴行。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政府对历史上受主流社会欺侮、压迫的群体采取的道歉与赔偿等补救措施,也被称之为过渡司法。联合国以及国际社会为此设计了多种机制,包括起诉、赔偿、真相调查、机构改革和人事清查等。总之,过渡司法就是对系统性或大规模人权侵犯的回应。过渡司法的精髓不在于提出某种本体论意义上特殊的正义/司法理念,而是要提供一种方法论,以调和正义理想与政治现实之间的张力,而且它强调的不是一种绝对的正义理念和一以贯之的司法模式。  相似文献   

18.
现行逮捕证明标准存在诸多方面的不足;可考虑对逮捕证明标准作以下改进,把刑法规定的犯罪分为可捕罪与一般犯罪,可捕罪逮捕证明标准为"合理相信",指有充足证据使人合理相信犯罪嫌疑人涉嫌应捕罪;一般犯罪的逮捕证明标准为"犯罪暂时真实",且能绝对优势证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有逮捕必要。  相似文献   

19.
香港特区的船舶扣押制度沿袭于英国,在香港回归后继续适用。海事请求权人既可在行使船舶物权、船舶优先权或普通海事请求权的对物诉讼中申请扣船,也可在对人诉讼中申请扣船.但各自的条件有差别,与内地的相应做法也存在差异。同内地的扣船制度比较,其在申请人的负担、程序的简捷等方面具有优势,但在扣船范围、司法担保功能等方面有其不足。  相似文献   

20.
扣船法院、本案诉讼管辖权法院等多家法院均可对错误扣船损害赔偿纠纷行使管辖权,为避免相应的管辖权国际冲突,船舶扣押国际公约试图将扣船法院的管辖权确立为专属管辖权,但这并非完善之举。我国要求扣船法院受理相应的错误扣船纠纷,但并未将其定位于专属管辖权,这虽然有其合理性,但仍存在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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