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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40 毫秒
1.
论反规避技术措施条款对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的限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当法律还没有为数字环境中的版权人权利和用户权利之间树起界限分明的“篱笆”时,版权人自己就树起了“技术篱笆”。不可避免地,“技术篱笆”保护权利的正当性引起人们的质疑。版权法中“反规避技术措施”条款加强了设置在版权作品中的数字技术保护措施,强化了版权人对版权作品的控制。同时,“反规避技术措施”条款也对合理使用规则提出了挑战。美国、英国和中国三国版权法中的“反规避技术措施”条款在不同程度上压缩了版权合理使用在数字环境中的存在空间,从而增加了信息获得的障碍。  相似文献   

2.
合理使用制度本是版权法中利益平衡的主要制度安排,但随着数字网络技术的发展,版权法原有的平衡机制被打破,合理使用制度受到严峻挑战。为更好地平衡网络环境下版权人和公众的利益,在我国著作权法修改时,应将“合理使用”制度由现行的“规则主义”立法模式变为“混合主义”立法模式;同时根据我国国情适当扩大网络环境下合理使用的范围,并对版权人享有的“技术措施权”进行严格规制,以防止其滥用“技术措施”损害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3.
论网络版权之精神权利及其表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完整的网络版权,应是权利人因网络作品的传播而享有的法律赋予的各项版权及相关权利的总和,包括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就精神权利来说,作者在网络空间的精神权利既不是全新的重新加以设定只会遭遇更多的麻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墨守成规的结果不但影响网络产业的持续发展,还会导致整个网络版权使用制度的无序化.因此,网络环境下版权精神权利必须因网络技术和网络媒体的特点作出适时的调整,其中,发表权是指作品通过网络向不特定公众首次进行传播,署名权的行使则更加注重程序法上的证据规则,而对于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在不可避免地遭受限制的同时更要维护版权人的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4.
网络环境下版权人精神权利合理使用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理使用制度在版权法中的适用旨在保障作品用户接近作品的需要.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对作者的精神权利予以限制成为必要.实践证明,合理使用模式具有更加合理的基础.然而,国内外关于合理使用之标准的认定在理论上存在分歧.理性的精神权利合理使用标准应包括目的、性质、程度及影响四个要素,它们是精神权利保护与限制的宏观指导原则,也正是版权法对技术发展所带来挑战的理论回应.  相似文献   

5.
民族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利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有关民族对其集体创作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享有完整的版权利益 ,在精神权利方面需要给予特殊的保护。许可使用制度不仅利于监督和控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使用 ,而且是有关民族实现版权利益的有效方式。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限制制度有别于传统版权法上的一般作品 ,同时 ,应建立符合民族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特点的侵权行为和法律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6.
版权,它的英文名字是Copyright,也有人称之为著作权。版权法是以法律的形式保护著者在荣誉、经济等方面的权益。同私人财产一样,版权可以赠送,继承或转让出售。版权法同时又对著者的权利范围加以一定的限制,从而维护公众的某些利益。例如,利用获得版权的作品并不一定都要经过版权所有者的同意,或向他们偿付费用。在版权法许可的范围内对作品的无偿利用称为“正当使用”。对“正当使用”的判断应考虑以下四种因素: (1)使用的目的和性质; (2)获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性质; (3)对原作品或其中重要部分的使用量; (4)对原作品的使用给该作品及作者带来的 影响。  相似文献   

7.
数字环境下,网络侵权行为的隐蔽性大,版权保护的难度也随之加大。鉴于此,版权法赋予版权人技术措施权,以强化对其利益的保护。然而,技术措施是“全有或全无”的工具,技术措施的采用,将使社会公众的权利受到限制或剥夺,由此引发诸多的冲突。因此,如何平衡版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就成为现代版权法的重要使命。  相似文献   

8.
卡通角色常被他人进行商业性使用,而权利人的权利却常常得不到保护。我国运用版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制度对卡通角色进行保护,但著作权法未作出规定。基于卡通角色属于动漫作品的一部分,版权法对卡通角色的保护更为有利。一部动漫作品中存在有多个卡通角色,可以获得版权法保护的卡通角色应当具有独创性和可版权性两个标准。  相似文献   

9.
版权保护经历了前版权制度、传统版权制度、全球化版权制度和现代版权制度四个发展阶段。每一次复制技术和传播技术的进步都为版权人权利的扩大提供了契机。传统的劳动论、功利论难以解释版权制度保护版权人利益与兼顾社会公众合理分享知识信息的价值目标。社会规划理论从新的视角探讨了网络版权保护的新思路。数字时代的版权保护对版权法体系的重新构建以及遏制版权扩张提出了新的课题。  相似文献   

10.
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催生了新的利益,传统版权法的权利已不能满足其要求,版权的扩张势不可挡.新权利的产生势必打破原有的利益平衡模式,数字化环境下恢复利益平衡机制是版权法必然发展的方向.  相似文献   

11.
面对数字技术带来的困境,建立在复制权基础上的传统版权法已是力不从心,必须加以重构。数字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人们欣赏和阅读作品不再依赖于有形复制件,传统的购买、占有有形复制件的方式将在相当程度上为直接体验作品的模式所取代。但在未来世界,有形复制件不会完全消亡,就传统图书而言,硬拷贝还将长期占据主导地位,也就是说,数字版权不会一统天下,传统版权法仍有其适用余地。  相似文献   

12.
美国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对其国内的版权保护制度产生了强大的冲击 ,有关理论界已开始对版权传统权利的性质从新认定 ,但争议颇大。立法界与司法界已着手在现有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对版权保护制度进行新的调整与改革 ,主要体现在对版权人的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的保护方面 ,并在技术措施保护、合理使用以及侵权责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相似文献   

13.
中美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下载免费PDF全文
著作权客体属于准公共产品,法定许可是为了促进"物尽其用"而将部分作者权利交由适格者行使.美国法定许可制度以反垄断、市场定价和保护公众知情权为原则.在作者权利保护上,主要有表明其身份、保护作品完整、广告插播和收取许可费的权利.被许可人的权利则主要为实施权和因实施而产生的相关著作权.双方都有在实体和程序上配合对方实现权利并进行取证的义务,对违反义务的行为原则上承担过错责任.在许可费及其相关条款的确定上,采取协议优先原则;难以达成时,由行政裁决和司法诉讼依照市场价格作出决定.中国在系统性的法定许可制度方面可以吸收美国经验,但其"默示许可"方式有一定长处,可以有条件地予以保留.  相似文献   

14.
本文在了解国际条约及各国法律特别是我国关于著作权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探讨了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之间的利害关系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提出了作品复制件所有人行使所有权与著作权的法律冲突及解决办法,指出著作出租权应当被确认为著作权人的一项独立权利。  相似文献   

15.
美国互联网版权保护制度评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美国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对其版权保护制度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立法与司法部门已在原有法律制度的基础上 ,对版权保护制度进行调整与修补 ,在对版权人权利内容的修订等关键问题上 ,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这些修订 ,对于完善我国的网络著作权保护制度具有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6.
互联网中的著作权保护领域存在侵权严重、孤儿作品大量出现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个根本原因在于网络作品的确权存在困难。网络作品确权的核心问题实际就是解决谁具有在先的权利,因此具有不可篡改、记录创始时间等特性的区块链技术将其存在性证明功能运用到网络著作权领域将具有巨大潜力。同时,区块链在著作权确权与交易领域的应用需要通过法律在区块链数据证据效力、知识产权保护期限、智能合约是否为电子合同、与现有登记制度的关系等方面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17.
独创性①在著作权法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没有独创性的客体一直被拒绝于著作权法律保护的门外;但在网络传播时代,数据库、多媒体等未必有独创性但有着重要的商业价值的网络新事物的蓬勃发展,对著作权法中的独创性要求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继续坚持对所有保护客体的独创性要求的传统思路和完全放弃独创性要求的信息产权法思路都未能很好地解决当前及今后所面临的问题。本文基于作品作者和作品传播者功能价值的不同提出:在作品作者享有的著作权中依然坚持独创性要求,而在作品传播者享有的邻接权中则以经济投入要求替代独创性要求,真正使著作权和邻接权成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两种独立且平等的权利。  相似文献   

18.
我国网络环境下著作权许可模式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著作权行使的主要方式之一.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许可面临着重重障碍.著作权是一种私权.著作权的保护和限制,体现了著作权法的利益平衡精神.作品的使用一般应当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国外网络环境下存在着著作权集体管理、补偿金制度、知识共享等著作权许可途径,这些途径对我国有一定借鉴意义.鉴于我国现有的著作权许可途径存在着一些问题,从著作权法的基本精神出发,我国应当建立如下适应网络环境的著作权许可模式:以著作权集体管理为著作权许可的基本途径,同时也鼓励多样化的著作权许可途径,包括知识共享、补偿金、授权要约、超星模式等等.这些许可途径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数字、网络技术,尽量降低交易成本.  相似文献   

19.
伴随数字传播技术的迅猛发展,版权法的传统理论和规则在互联网环境下面临着传播技术自身结构引生的悖离式障碍。版权法应以协调多元参与性主体之间利益合理、公平分配作为政策衡量的基础。技术保护措施作为一种版权私力救济手段,很可能因带有私人利益的价值偏向而产生对合理使用造成损害的负面效应,应结合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作进一步完善。版权法应侧重以去"作品"中心化的"使用行为"作为确定版权保护边界的主要作用"焦点",故合理界定使用行为的"商业性"和"公/私性"对认定作品使用行为是否构成版权侵权具有重要的补充和参考作用。同时,互联网环境下应提倡构建版权的"双轨"治理模式,重新配置版权在互联网环境下"补偿责任规则—财产规则"并存的二元结构体系。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著作权法财产权利体系中,"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广播权"都是控制在不转移作品中的有形物质载体的所有权或占有的情况下,通过技术手段远程传播作品的行为。二者结合原本应当覆盖经由一切技术手段进行的"交互式"和"非交互式"远程传播行为,但是,在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上,二者的衔接却存在着缺陷。这种缺陷使得"非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无法对我国著作权法中明确列举的各项财产权利进行调整。司法实践中,适用兜底条款进行规制的做法本身存在严重弊端,只能作为权宜之计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必须对上述两项专有权利进行重构。在可能的三种选择方案中,扩张我国《著作权法》中"广播权"的定义使其能够控制各种"非交互式"传播行为是最佳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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