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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默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2):65-66
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任方依法予以赔偿,不能以车廉或肇事司机赔不起为由减免责任。但是“身价”千万豪车的赔偿往往近百万元,这就使得另一方车主不堪重负。其实对于在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而言,无论其车辆价格多少都应享有平等的路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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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由于子女都不在身边.我和老伴3年前养了一条宠物狗“寞寞”.作为精神寄托。前不久.我和老伴牵着“寞寞”在小区道路散步时,“寞寞”被一辆轿车当场撞死。我和老伴遭受了极大的精神打击.老伴更是天天以泪洗面。请问:我们能否向肇事司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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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美国与欧洲各国出现大量蜜蜂离群不归现象,手机辐射被怀疑是肇事元凶。德国兰道大学近日公布的一项研究显示,手机发出的辐射会干扰蜜蜂的导航系统,使其无法回巢。该研究的目的在于解释近来愈演愈烈的蜜蜂“群体崩溃紊乱”(CCD)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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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八事变在当时震惊全国,轰动世界。但人们对其肇事地点、地名至今没有一个正确统一的提法。最近我们对九一八事变的肇事地点、地名做了进一步的考释,结论是:九一八事变肇事地点在柳条湖,应当称柳条湖事件。一、历来的各种说法翻开近五十年的中外各种资料,大多数认为九一八事变发生地点在柳条沟。如: 李新等主编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通史》说;“九月十八日晚十时许,日本军队先将南满铁路柳条沟一段路轨炸毁(准备事后诬为中国军队破坏,以作进兵借口),继即展开对北大营、东大营及沈阳城的进攻。”一九七一年九月十八日《人民日报》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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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炜 《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学报》2009,22(2):60-65
船舶肇事逃逸的比例高,查获率低,一直是困扰水上治安和航运安全的一大难题。以船舶肇事逃逸的认定为基础,梳理了我国现行法律关于船舶肇事逃逸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的规定,并通过监察博弈模型对水上交通管理部门和肇事船舶的策略选择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防范船舶肇事逃逸的法律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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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中两个"逃逸"含义的新解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洪兵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24(1)
加重处罚肇事逃逸的目的是保护初次及后续事故中被害人的生命、健康权法益.除能证明不救助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外,肇事后不救助伤者以及不清除肇事形成的路障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均应认定为肇事逃逸.逃逸致死既包括不救助初次事故中的伤者致其死亡,也包括肇事者不清除路障引起后续事故致人死亡.成立肇事逃逸和逃逸致死不以逃逸前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肇事仅致一人伤害后不救助导致死亡的,应认定为逃逸致死;单纯逃逸的只需评价为逃逸致死,积极移置型逃逸升高了伤者死亡风险的,成立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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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炜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2(2)
船舶肇事逃逸的比例高,查获率低,一直是困扰水上治安和航运安全的一大难题.以船舶肇事逃逸的认定为基础,梳理了我国现行法律关于船舶肇事逃逸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的规定,并通过监察博弈模型对水上交通管理部门和肇事船舶的策略选择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防范船舶肇事逃逸的法律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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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案件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交通肇事罪的定罪量刑进行了情节上的细化 ,尤其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的量刑进行明确规定 ,但是 ,刑法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对于如何理解“交通肇事后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仍然存在很多分歧。本文从界定“交通肇事后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行为出发 ,通过对“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与“不作为犯罪”进行比较、分析 ,提出对“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行为定罪量刑的处理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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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1)
本文阐述了从“兴”到“逆志”、“入情”,再到“味”、“悟”,最后“各以情遇”、“作者未必然,读者何必不然”,这是中国古代文学鉴赏接受论的发展过程,并分析了这一理论的基本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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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域辽阔,具有多种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一些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肇事现象日趋严重,事件本身情况非常复杂。因此,为了既能有效地保护重点野生动物,又能维护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了解我国野生动物肇事问题的特点,提出有效的解决途径。在对我国野生动物肇事问题特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索在现有法规和经济条件下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肇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补偿的方式及途径非常迫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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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娟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4):293-295
海德格尔从存在论的角度出发,对死亡这一永恒的话题提出了不同于传统看法和日常看法的精辟见解。在此基础上,海德格尔提出“向死存在”这一著名命题,区分“非本真的向死存在”和“本真的向死存在”有助于深入理解这一命题。通过“先行到死”的生存方式以及良知、决心的帮助,此在克服了沉沦和异化,在“向死存在”中实现了本真的自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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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实”似乎已成为译者的天职。然而,现代翻译理论对“忠实”这一翻译标准提出了质疑.翻译研究中的解构学派试图解构这一标准,传统“忠实”翻译标准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伽达默尔提出了“理解的历史性”的哲学解释学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对传统“忠实”翻译标准的理解也应具有历史性。传统“忠实”翻译标准有可供解释的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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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志翘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11):25-31
当前美国科学家再一次用实验证明了心脏对于大脑具有控制功能,这不由得使我们想起了数千年前我国古人就提出的“心主神明”说,但历来由于孟子“心之官则思”这一说法影响巨大,加之汉字造字时往往将表示“思维”义的字都归于“心部”,故人们往往将“心主神明”等同于“心之官则思”,误认心脏为唯一的思维器官,而没有透彻理解“主”之含义,“心主神明”其实质是“心脏控制大脑”,是古人对心脑关系的一种阐释。本文从《说文·心部》及“囟”“思”“虑”“脑”等汉字分析入手,结合古代文献中对于“心脑关系”的论述,拟还原古人对这一问题的实际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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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翚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24(6):242-245
在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中 ,先前已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行为可以成为其后不作为故意杀人的先行行为 ,但并非行为人肇事后逃逸不履行救助义务就必然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只有行为人的不作为同刑法所规定的“积极的杀人作为”具有等置性时 ,才须承担不作为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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