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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36 毫秒
1.
公众立法参与权利的实现和公众立法参与行为的真实有效都需要完善的立法参与制度来保障。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制度的运行由一系列行为规则、规范和具体制度维系支撑。代议制民主制度、授权立法制度、立法信息公开制度等为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制度的建立与运行提供了制度基础。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制度体系由程序性参与制度、非程序性参与制度、基础性制度等三个层面构成。建构完善的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制度需要明确制度目标,科学定位制度功能,要有利于发挥不同主体立法参与作用。  相似文献   

2.
对国内外环评公众参与机制不断地进行探索与比较,有利于我国环评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中欧环评公众参与机制在法律背景与依据、在"公众"的定义与范围上存在差异,在公众参与环评的范围、内容、阶段以及信息公开方面也有不同。欧盟环评公众参与机制给我国的启示为:我国公众参与机制应遵循国际原则,积极履行国家义务;立法明晰公众环境参与权;完善"公众"主体机制;完善公众参与环评的范围、内容、阶段;加强信息公开与知情权保障;完善公众参与环评专项立法。  相似文献   

3.
美、英、德、日诸国的城乡规划立法对于公众参与程序均有详细的规定,信息公开、告知、听证、说明理由、公众参与计划诸建制化与非建制化程序安排贯穿于城乡规划的立项、编制、审议、批准、实施许可与修改全过程.反观我国有关城乡规划立法,公众参与之信息公开、听证程序基本停留在规划草案编制阶段,而其余阶段几乎未有任何具体的规定.我国法律关于城乡规划机关承担告知、说明理由义务的规定亦极为狭窄.借鉴上述诸国关于城乡规划中公众参与程序的立法规定,希冀在检讨我国城乡规划中公众参与立法规定之不足基础上对之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4.
刑事评议程序的合理建构,对于保障刑事裁判的公正性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我国刑事诉讼立法没有对刑 事评议程序作出详尽的规定,导致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程序适用的随意性极大。因此,刑事评议程序的建构和完 善势在必行,而其路径主要在于明确刑事裁判的一系列具体规则。  相似文献   

5.
对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公众参与对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我国新出台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公众参与的内容和程序方面的规定明显不足 ,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 ,设计尽可能明确具体的公众参与程序 ,尤其是相当重要的信息公开程序、说明会程序、听证程序、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程序等 ,并辅之以司法审查的保障机制 ,才能完善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从而使环境影响评价在实践中真正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6.
<立法法>和<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等法规确立公众参与立法制度,这对于改变以往我国封闭式的立法程序、促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总的看来,这项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有待于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7.
美国<信息自由法>的文本虽然缺少在今天看来必不可少的公众参与规则,但在实施时社会公众的广泛且组织化地参与已经构成<信息自由法>有效实施与持续发展的一个显著方面.美国"解密国家安全资料库"作为公益性非政府组织在2003-2008年持续发布了七篇"奈特开放政府系列调查报告",已经成为对政府信息公开实况予以社会评议的一个范本.该系列报告综合运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答复规则和国家保密文件定期解密规定,揭示了美国联邦信息公开中普遍存在着积压与迟延回复、"伪秘密"、网站建设不力等问题与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该系列调查报告反映了公众对联邦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化参与,对信息自由法实施状况的机制化监督和专业、系统化的社会评议,对蓬勃发展的信息公开法制化的世界潮流和我国的信息公开法制有诸多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8.
听证制度发轫于美国的正当法律程序,在吸收了协商民主的价值后进入立法领域。该制度在我国发展迅速,甚至出现了网络听证。但是中国固有的政治文化传统的滞后性以及商品经济的不成熟使得立法听证制度在我国先天不足。长期以来的精英政治以及近几十年来公众参与政治被误导,再加上立法听证重功能轻价值的工具主义盛行,该制度在我国运行面临诸多困境。程序正义作为法治的基石,能引导政府主导权威向理性权威过渡。程序理念在确立交涉规则的同时又体现了立法听证过程中分化与独立的价值,促进了理性选择结果的产生。在程序理念深入和推广的大环境下,一部统一完善的立法听证规则呼之欲出。  相似文献   

9.
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是指公众对地方立法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表达意见和诉求,进而影响立法结果的活动。它能够促进地方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合法性和正义性。然而,实践中,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在参与主体、参与规则、参与保障机制等方面存有不足,影响了其功能的实现,可以通过塑造具有参与能力的理性参与主体、完善合理的参与规则体系、健全有效的参与保障机制等路径,突破地方立法公众参与功能实现的困境,从而发挥其应有功能。  相似文献   

10.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环境保护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得到许多国家的高度重视。美国、加拿大、日本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立法、评价对象及公众参与等方面有自身的特色。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起步较晚 ,存在不完善之处 ,突出表现为 :立法缺乏、执法不力、公众参与机制欠缺。因而既立足本国 ,又积极借鉴国外的先进因素 ,完善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已成当务之急。首先 ,树立环境影响评价理念 ;其次 ,本着维护法制统一与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立法 ;再次 ,建立有效的公众广泛参与机制  相似文献   

11.
《环境保护法》修订案首次明确将公众参与确认为我国环境保护的原则之一并确认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是一项程序性权利。然而,《环境保护法》修订案并未就公众参与制度作出框架性规定,而是将完善公众参与程序的义务施加给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鉴于我国环境决策中公众参与制度的上述立法进展,本文将结合国际公约及域外立法经验,从微观层面着手纵向分析我国在不同的环境公共决策层次上公众参与制度的立法现状。此外,本文也将横向分析我国地方法规、规章和部门规章中公众参与制度发育和形成的状况,在此基础上,厘清新法和既有法律法规所形成的公众参与法律制度框架,进而对《环境保护法》修订案中涉及公众参与的条文进行评述,更加明确地识别我国在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相关立法方面的进步与不足,以便在“查漏”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地进行“补缺”。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中若干问题之评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影响评价是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法律制度,公众参与是国内外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基本法律原则,对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有效推行以及公共环境纠纷的防范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有立法难以有效保障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参与权的实现。因此,需要进一步明确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的范围和类型,扩大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完善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方式,提高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效力。  相似文献   

13.
公共租赁房立法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公共租赁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困难问题推出的一种新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房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立法支撑。针对当前公共租赁房立法存在的位阶较低,条文内容笼统,权利人保障措施缺乏等问题,需选择公共租赁房集中立法模式,确定法制统一、鼓励私人投资等立法原则,要在立法中明确国家是公共租赁房的唯一产权主体,把刚毕业的大学生群体纳入公共租赁房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4.
非公有制林业是我国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对于我国林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及林权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更好地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必须用法律的手段对非公有制林业进行管理,实现非公有制林业管理的法制化。非公有制林业管理的法律制度是指通过国家立法活动颁布的与林业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对非公有制林业活动所进行的法律调整和规制的措施总和。非公有制林业管理法律制度的构建必须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林业可持续发展原则、保护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原则、稳定性和连续性原则以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相似文献   

15.
湖南生态环境现状令人堪忧。地方生态环境立法的不完善,以及立法与实务需求脱节是主因。结合湖南实际立足当前湖南生态环境的法制现状,统筹全省生态环境的总体布局,完善湖南生态环境地方立法并严格适用意义重大;提高公民爱护环境和遵守环境保护法律的自觉意识,探索公众参与环境法律制度建设是湖南生态环境法制建设的有效途径;加强生态环境法制建设发展的保障,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是湖南生态环境法制建设的目标。  相似文献   

16.
运用归纳分析、实证分析、价值分析等方法,论证了地方立法调研的公众参与价值。认为地方立法调研具有立法民主和科学统一的价值、道德上的善与真统一的价值,因而具有道德的正当性。立法调查研究使立法从立法时机、立法内容两方面更准确回应社会的需要,具有满足现实需要的正当性和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法律实现的价值。但现行地方立法调研制度供给不足,影响了地方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因此,应当加大地方立法调研适用、调研主体、调研方式选择、调研程序、调研的立法效力等方面的立法调研制度供给。  相似文献   

17.
地方协同立法是不同区域的立法主体针对共通性或牵连性事项制定共同规则的过程和结果。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法律保障是地方协同立法,一体化发展的目的即是解决区域发展利益不平衡问题。区域发展权从人权的高度关怀区域发展利益不平衡问题,是地方协同立法的权利基础和指导理念。立法是一项利益协调活动,为保障协同立法相关区域主体的发展利益,地方协同立法应确定区域平等、利益均衡和开放参与三项原则。根据上述原则,应构建和完善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之间在横纵向、内外部上的沟通协作机制,建立并优化获益主体与受损主体在重要事项和领域上的补偿性利益流动机制,健全社会公众有效影响协同立法的全过程参与机制以及立法主体间的交叉备案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18.
京津冀一体化长期以来被解读为市场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一体化与规划的一体化,对法制一体化重视不够。法制一体化是京津冀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保障,缺少法制的一体化,京津冀难以持续发展。京津冀法制一体化可通过区域立法机构制定区域性法规或三地采用协同立法的方式予以实现,但后者比前者更契合当前的制度与现实。通过协同立法可消除三地规则不一致所引发的问题,应将协同立法作为京津冀法制一体化的主要形式。协同立法在性质上属于地方立法机构之间的合作,缺少约束力,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为最大限度发挥协同立法的作用,三地应共享立法信息,明确协同立法的原则,确定协同立法的重点,及时研究协同立法的实施效果,建立适合京津冀区域发展的协同立法模式与立法机制。  相似文献   

19.
公益林生态补偿基本原则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的基本原则是整个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公益林生态补偿应首先确定基本原则来指导公益林生态补偿的立法及实施。文章立足国内原有公益林生态补偿的基本理念以及国内公益林生态补偿的具体国情,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提出了确立效益原则、公平原则、利益权衡原则,利用者补偿原则和公众参与原则为公益林生态补偿基本原则的构想。  相似文献   

20.
良好的政治生态是政治发展追求的目标.公共领域作为公众话语表达和舆论监督的政治参与平台,对国家政治生态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当下中国,“私民意识”“顺民意识”和“官本位意识”等因素严重制约了民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并产生了不利于政治生态建设的消极影响.作为一种公众“在场”的参与型民主政治,公共领域就是要使决策者接受公众的审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此,党和政府应该大力提升公众政治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完善公众话语表达的制度保障和法律保障,主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积极利用舆论监督优化政治生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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