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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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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徐振华 《理论界》2011,(8):60-62
近年来,公诉机关对部分公诉案件有意识地采取了刑事和解的做法,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刑事和解毕竟是一新生事物,各地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条件、程序、注意事项等方面不尽相同,目前的理论研究也有所不够。有鉴于此,本文将从刑事和解适用的必要性、适用的范围、适用的条件、适用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研讨,以期对实务作法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2.
金钟 《南京社会科学》2012,(4):97-101,109
我国刑事一审程序存在的多样性不足、难以满足实践需要的问题,影响着公正与效率两大诉讼价值的实现.为此,应当增设刑事和解从轻处罚程序,以确保刑事一审程序的功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实现公正和效率两大诉讼价值.相关制度的建构应该包括对和解案件的范围、和解的主体与主持人、相关参与人、和解的内容与效力、和解的监督和制约等内容予以规范;此外,对重刑案件也不宜一概禁止适用刑事和解从轻处罚程序,关键在于正确把握适用限度合理;至于对老年人犯罪案件如何适用刑事和解从轻处罚程序的问题,除极少数案件之外,可以适当放宽适用刑事和解从轻处罚程序的限制.  相似文献   

3.
在民族地区构建和谐法治社会的背景下,适用刑事和解制度不能简单地进行法律移植。在遵循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以及刑罚谦抑化价值理念的基础上,摆脱民族地区刑事和解本土化的现实困境,建构适应民族地区本土化的刑事和解路径,以期实现民族地区刑事司法制度的一体多元化格局。  相似文献   

4.
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设的"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适当扩大了和解程序的适用范围,部分公诉案件被纳入和解程序。这对于规范司法实践,保证案件处理效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都具有积极意义。但无论是从新法对刑事和解理念的重视程度以及刑事和解可以适用的案件范围来看,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与司法实践中已广泛开展的刑事和解活动还有一定差距。在对新法刑事和解三条规定解读的基础上,在准确把握刑事和解制度的主旨前提下,分析了新法对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制度设计之不足并展望完善之策。  相似文献   

5.
刑事和解在审判阶段的制度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刑事和解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诉讼中的具体体现,基于其特殊的价值,我国检察机关开始进行试点与探索,而对于具有普遍意义的刑事和解在审判阶段的应用并没有推开.自诉案件和刑附民案件程序的启动本身就决定于被害人,这类案件的和解并非普遍意义上的刑事和解.就刑事和解在审判阶段应用的价值、程序设置的主要问题进行评析,并在此基础上对程序设置的完善提出建议,以适用于审判实践.认为审判阶段进行刑事和解不仅提升了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刑事审判的功能发生变化,与过去靠"打"来稳定社会治安的作用完全不一样,能使司法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实现从有害正义到无害正义的进步,有利于社会和谐的构建.  相似文献   

6.
刑事和解制度自20世纪70年代在美、英等西方国家产生以来,已经形成了平衡、叙说和恢复正义等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并在实践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我国建立刑事和解制度有着传统文化、刑事政策、人本主义和现代法治等基础。在分析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隐忧的基础上.全面考虑刑事和解制度适用的对象与范围、适用条件、专门的机构、特别程序以及法律监督等模式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江西社会科学》2014,(9):147-151
新《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立法中的实体内容与刑法理论及刑事立法存在冲突,这种冲突既有刑事和解概念和范围的冲突,也有法律效力的冲突,这些冲突妨碍了刑事和解的适用。为了保障刑事和解制度的实施,应对刑法进行修正,将刑事和解作为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作为定罪量刑和行刑的情节,形成刑事一体化的刑事和解立法体系。  相似文献   

8.
公诉案件的认罪程序与刑事和解是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认罪程序与刑事和解在追求刑事诉讼的效率方面确有异曲同工之妙。然而,从刑事政策的角度来看,单纯的认罪程序具有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认罪是刑事和解的前提条件,刑事和解制度有助于达成公平与效率的合理平衡,因此,使认罪程序与刑事和解相协调,促进两者的有机结合,必将有助于诉讼程序价值与功能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立法价值与进一步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和解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对于落实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高犯罪预防效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规定,在立法上明确了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统一了刑事和解的适用标准,标志着我国刑事立法在保护被害人权利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立法对刑事和解仍采用了较为谨慎的态度,立法规定仍过于原则,有些问题仍有待于司法实践的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0.
刑事侦查中如何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宽严相济不仅是有关刑事实体处理的政策,也是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政策.我国刑事侦查程序的很多方面都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但也存在与该政策不相符的地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刑事司法秉承保障人权、和谐公正的理念,为了在刑事侦查中全面贯彻这一基本理念,应当规范强制措施的适用,在侦查终结的处理上引入和解制度,重视人权保障,在法律的轨道内贯彻严打方针.  相似文献   

11.
刑事和解在死刑案件中的限制适用对于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国家权力与公民个人权利的动态平衡,促进刑罚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最大限度地避免刑事和解产生消极影响等,都具有重大意义。刑事和解在死刑案件中的限制适用应遵守一定的原则,具体包括被动介入原则、价值平衡原则、综合评价原则。司法实践中,应以犯罪侵犯的法益或者犯罪客体为标准来把握死刑案件适用刑事和解的具体范围,只有单纯侵害个人法益或者所侵害的法益均属于个人法益的死刑案件,原则上才可以适用刑事和解。  相似文献   

12.
在和谐社会语境下,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应运而生,而刑事和解制度是该政策的重要指向和具体措施。立法缺失、观念错位、程序失范所衍生的法律障碍、思想藩篱和制度壁垒,正在挤压销蚀刑事和解制度的正当性和合理性。以中国的和合文化及西方的恢复正义为圭臬,确立原则、厘清范围、界定条件、规范程序乃构架刑事和解制度之进路。  相似文献   

13.
刑事和解在检察机关的应用,首先要明确适用条件,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由被害人启动程序,被害人与加害人必须自愿,不得侵犯公共利益,违背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刑事和解的范围包括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在案件符合刑事和解案件范围和条件的前提下,检察机关既可以应被害人的请求居中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又可以告知被害人有进行刑事和解的权利。  相似文献   

14.
在构建和谐社会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背景下,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在公诉案件中鼓励当事人和解的宽缓处理方式,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但由于受现行法律制度、司法资源以及传统观念的束缚,对适用和解程序处理刑事案件在案件范围、处理方式及相关配套措施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实践中人民检察院也有较大的顾虑,适用刑事和解的积极性不高。针对这些问题,应该从立法的层面确立刑事和解制度,明确刑事和解案件的赔偿标准,建立加害人帮教机制。  相似文献   

15.
任何一项制度的出台都会体现它应有的价值取向。近几年提倡的刑事和解制度当然也不例外。通认为,刑事和解理论基础是由恢复正义理论、平衡理论和叙说理论组成,其中恢复正义理论是刑事和解制度的理论核心。刑事和解制度顺应了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要求,然而,这项制度也是存在价值冲突的。本文试对交通肇事案件中刑事和解面临的现实困境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6.
刑事和解:人本主义的对话型和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瑞君 《齐鲁学刊》2008,12(3):101-104
缘起于上世纪70年代的西方刑事和解实践,以恢复性正义为理论基础,对话、商谈而非纠纷解决模式是刑事和解区别于传统和解制度的重要程序特征;实体上,强调以责任、恢复与回归作为其基本内容,关注对被害人心理损害的修复。近年来我国一些司法机关对恢复性司法进行的探索严格说来还称不上是真正的恢复性正义实践,因此,准确领会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程序特征和实体内容,对我国当下急速推进的刑事和解实践进行冷思考,对避免将刑事和解庸俗化,甚至变为一种功利的手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中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是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建设起步较晚,且很不完善,我们仍有必要进行创新和探索。刑事和解程序因强调保护、恢复和教育刑罚观念,与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确立的特殊保护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相一致,为增强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功能和效用,增加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处理程序和刑事处遏的多样化,以四川省检察系统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引入刑事和解处理未成年犯罪问题为例证,探析刑事和解程序引入适用于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8.
恢复正义与报应正义、个人本位与国家本位、刑事纠纷的传统公力解决与刑事和解私力解决之间的矛盾,在刑事和解制度和传统的刑事诉讼之间有所体现.但是,我国深厚的"和舍"文化根基、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有效解决刑事纠纷的司法实践,都是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生根发芽的法理基础.在构建上对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进行限定,并规定严密的程序,目的都在于防范刑事和解制度可能发生的道德风险.  相似文献   

19.
所谓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态势,是指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当今及今后一定时期内刑事法适用过程中的倾向及其对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事执法的影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在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及严打的刑事政策基础上一种理性的选择,它以刑事法谦抑理念为基础,不仅引领着刑事法改革的方向,而且是贯穿刑事法全过程的全局性、根本性的主线,它既是刑事立法政策,也是刑事司法政策和执法政策。当下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表层态势表现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的趋重性、刑事和解机制适用的扩大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深层态势表现为呼唤犯罪分层的立法明确性、呼唤刑罚体系的多元化及引导刑法解释的走向。  相似文献   

20.
刑事和解作为正规司法模式的补充,具有个人本位的犯罪论、刑罚功能论和程序价值论的理论根据,在保护被害人权益、提高诉讼效率、实现刑罚轻缓化、减轻监所压力、避免重新犯罪和补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等方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而现行制度也为推行刑事和解提供了空间,司法实践也存在刑事和解的现实需要。关于刑事和解,目前的任务是如何规范和推广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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