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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由于国际法在自决权主体问题上存在着一定的模糊性,导致了自决权主体研究中的泛化现象。根据国际法的宗旨和国际社会的实践,少数者、土著人、一国内的部分人民、主权国家和个人均不得被界定为自决权主体。自决权主体只能界定为"国族"和"一个国家的全体人民"。随意扩大自决权主体的范围,不利于国际国内秩序的稳定。  相似文献   

2.
对国际法中民族自决原则的重新认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族自决原则是反殖民主义的产物。在国际法中,民族自决原则作为一项人权原则是适用于所有民族的,但并非所有民族都享有同样的自决权;民族自决权分为对内自决权和对外自决权,在殖民后时代,一般情况下主权国家内的各民族已不再拥有对外自决权,民族自决权的重心已由对外自决权转向对内自决权,由政治自决权转向经济自决权;民族自决原则中的国际援助问题在霸权主义、新干涉主义日盛的今天更值得关注。总之,重新认识国际法中的民族自决原则在当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在现代生活中,科技的发展使得信息的快速传递与储存成为可能,个人难以保护其隐私.为能对抗这种新型态的人格侵害,个人的讯息自决权遂成为一项重要的基本权.本文探讨德国讯息自决权之发展源由及其内涵.德国讯息自决权的概念及发展源自联邦宪法法院之"人口普查法判决";此权利是从自我表现权延伸而来,得对抗国家无限制的调查、储存、使用与传递个人信息.为确立讯息自决权的保护范围与界限,领域理论将个人的私生活划分为绝对受保护的核心领域、不可侵犯的私人生活领域.人口普查法判决着眼于领域理论的功能面向,以是否造成人格权核心领域之侵犯,作为是否禁止信息传递与连结的基准.但个人对其数据并无绝对的控制权,在重大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个人必须忍受其权利的限制,而国家对此权利的限制则必须符合法律保留原则与比例原则.  相似文献   

4.
论义务本位和权利本位的尊严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德强 《文史哲》2006,(1):155-162
从法理学的角度区分义务本位和权利本位尊严观的不同价值取向,厘清维护人的尊严与尊重人的主体自决权之间的辩证关系是有效维护人的尊严的前提。当从法律上确定保有人的尊严是每个人必须履行之义务时,应避免由于禁止行为人自损尊严之行为,而对其主体自决权构成的不当限制或侵害;当从法律上确定保有人的尊严是每个人自治意志之权利时,应明确义务主体的法律责任,以保障该权利受到侵害后能够得到救济。  相似文献   

5.
生育自决权是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所规定的公民有生育的权利。目前,有关生育自决权的研究虽然较多,但仍有待深入发掘。从性质来看,它是人权。从主体来看,它为已婚者所享有,未婚者无论性别、年龄均不能享有。从内容来看,它包括三项权能,即自由地、负责地决定子女的数量、间隔、时机,但依法受到限制。平等主体侵权的表现形式主要表现为:妨害夫妻各方内心真意的形成、妨害对真意的表达。人民法院目前可以类推适用《侵权责任法》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该权利有必要也有可能设计成民事权利,具体的立法设想为:在《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夫妻各自享有依法自由地决定他们的子女的数量、间隔、时机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相似文献   

6.
瑞典的《医疗生物银行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适用范围有限、伦理原则缺失、有关职责界定不清等问题,科学界和医疗界提议出台新的生物银行法以替代旧法,促进医疗领域健康发展。瑞典新的生物银行法报告在尊重个体完整和隐私的前提下,将监管所有人类组织样本的收集、存储和使用,并将完善样本捐献者的知情同意,强化样本捐献者的自决权,增加可追溯性规定和样本库个人资料处理原则,申明生物样本跨界合作的安全问题,对正在修订《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的我国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7.
按照法律文本的翻译,自决权的主体应是"民族"或"人民"。如果译为"民族",那么这里的"民族"应界定为国族,而非种族;对于单一民族国家来说,民族自决权的主体是指单一的民族;对于多民族国家来说,民族自决权的主体则指一定领土范围内由多个民族构成的民族整体。如果译为"人民",那么这里的"人民"应界定为"任何一个国家之全体人民"(既包括殖民地人民和其他被压迫民族的人民,也包括独立主权国家的人民),而非一个国家内部的一部分人民。  相似文献   

8.
与个人信息保护在法律制度建构层面的进展相对比,在理论层面尚有许多基础性的问题存在争议,其中尤为突出的是个人信息的保护范围问题。域外的相关理论演进表明,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在保护的价值基础上存在着显著的不同,个人信息保护的价值基础表现为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对于自身信息利用的控制。以此为标准进行检视,我国现有民事法律框架中的隐私权无法完全涵盖取向于积极利用和掌控的个人信息。通过借鉴德国确立信息自决权的经验,我国也应当从宪法所规定的人格尊严条款出发,勾连个人信息与人格尊严之间的关系,从“可识别性”和“交互性”两个角度准确地界定个人信息的保护范围。  相似文献   

9.
张耕 《学术论坛》2006,(12):125-130
民间文学艺术通常被视为属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但对其赋予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日渐高涨。第三代人权理论发展产生的自决权、发展权等集体人权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充分的理论支持,人权保护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奠定了又一正当性基础。  相似文献   

10.
英国18世纪的卖妻习俗是民众在缺乏正常离婚途径时的一种离婚的变通形式,其背后的禁止离婚主义和中国既往的专权离婚主义都是对女性人格的严重压制.女性是否享有离婚自决权对女性人格独立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法律虽然规定了自由离婚制度,但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足.我们需要法律与政策的相应调整以进一步实现女性的人格独立.  相似文献   

11.
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存在以诉权为核心的英美法系和以司法权为核心的大陆法系两种不同模式。我国现行的起诉制度采行了具有刚性特征的大陆法系模式。为了顺应刑事司法发展的国际趋势,有必要对我国的检察官起诉裁量权制度进行诉权化改革,以柔化现行起诉制度,扩大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12.
商业秘密权是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对其商业秘密的支配权利.商业秘密权的财产权属性、权利客体的无形性、权利的法定性及国际条约、各国的立法实践表明商业秘密权是一种知识产权,与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相比具有权利主体、权利对象、权利期限和权利保护上的特殊性,其内容包括身份权、保密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相似文献   

13.
国际私法中的弱者利益保护原则是指在制定、运用和解释国际私法时,应侧重保护在国际民商事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或者不利地位的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顺应国际私法发展的趋势,在条文中凸显了对弱者利益加强保护的理念,但在内涵、外延、保护方法以及与其他原则、规则的关系等方面仍存在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我国没有对经理权问题进行统一立法,《公司法》对经理问题的规定不足以应对现行司法实践的需要。对于经理权的性质,存在着代理权与代表权的争论,但两者在适用时都存在着不能满足商事代理特殊需要的问题。英美法系国家对经理权的态度是将其作为代理法的特殊问题进行处理。而大陆法系国家则通过区别论将经理与公司、经理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作了内外部的划分。将大陆法系的区别论加以适当的改造,对我国经理权法律制度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随着国家管理民主化水平的提升和相对人权利意识的增强,相对人的抵抗权问题,日益引起我国法学界和法律界的关注.并不是所有的行政行为都是合法的,行政相对人在面对违法的行政行为特别是无效的行政行为时,有没有一种法律所支持和认可的抵抗权?如果有,这种行政相对人的抵抗权的法理基础和制度价值性何在?从这些问题出发,旨在探究行政抵抗权制度.  相似文献   

16.
国际私法的性质问题,尤其是其属于国际法还是国内法,在国内外长久以来持续成为各学者论争的焦点,引发了深刻广泛的讨论。毋庸置疑,这个问题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本文建立在对传统学说的梳理基础上,分析了传统学说论争中的两个概念上的误区,并提出自己的观点,由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性质入手,证明了国际私法的国际法性质。  相似文献   

17.
张磊 《学术探索》2013,(1):98-103
外交保护是国家保护海外国民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对我国意义重大。作为外交保护的前提条件,国际法要求自然人和法人持续拥有保护国国籍。在此条件下,如果在正式提出求偿之前,自然人逝世或者公司由于损害的原因而不复存在,那么他们的求偿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生转移。相比自然人,公司的求偿权转移更复杂,还要涉及公司不复存在后外交保护国的确定、导致外交保护国变化的权利转移等其他问题。与求偿权相关的是受益权的确定与转移问题,两个问题相互联系,密不可分。此外,保险公司代位求偿的问题也具有特殊性。  相似文献   

18.
当前刑法理论学派之争正在趋于折衷,对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也应该通过主客观相结合的路径来适应世界刑法理论的发展趋势,在强调客观方面的同时,关注共犯的主观努力,同时对共犯的中止行为提出一定的要求。依据牧野英一"因果的共犯理论",共同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应从因果关系理论的视角来构建,即时间性、自动性、脱离性。  相似文献   

19.
周后春 《兰州学刊》2007,(12):67-69
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物权变动问题上明确采纳了区分原则,这一区分原则必然会突破传统物权法律适用中的物之所在地法原则,对国际私法上的涉外物权法律适用问题产生影响。在国际私法上,涉外物权变动法律适用的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也应当分开,涉外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可以适用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而涉外物权变动的结果行为则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相似文献   

20.
表决权在资本多数决的股东大会决议机制下分化为意思表达权和形成权两种性质各异的权利,其原因在于股东大会决议行为的特殊法律行为属性和特殊法律效力,在于股东表决的不同性质——意思通知和单方法律行为,并由此导致对一系列关乎股东表决权的制度的重新评价和审视,如表决权排除、类别股东表决、异议股东股份购买请求权以及资本多数决的决议机制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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