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53篇 |
免费 | 3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6篇 |
劳动科学 | 35篇 |
民族学 | 1篇 |
人才学 | 16篇 |
丛书文集 | 27篇 |
理论方法论 | 2篇 |
综合类 | 57篇 |
社会学 | 12篇 |
出版年
2022年 | 4篇 |
2021年 | 4篇 |
2020年 | 8篇 |
2019年 | 2篇 |
2018年 | 3篇 |
2017年 | 3篇 |
2016年 | 4篇 |
2015年 | 2篇 |
2014年 | 6篇 |
2013年 | 10篇 |
2012年 | 15篇 |
2011年 | 8篇 |
2010年 | 13篇 |
2009年 | 12篇 |
2008年 | 21篇 |
2007年 | 4篇 |
2006年 | 7篇 |
2005年 | 12篇 |
2004年 | 9篇 |
2003年 | 2篇 |
2002年 | 2篇 |
2001年 | 3篇 |
2000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5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6 毫秒
21.
22.
蔡恒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50-55
依解释论,合同解除后不能再要求承担违约金责任,只能要求承担赔偿损失责任;依立法论,则应当允许在合同解除后依约定要求承担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责任应优先于赔偿损失责任适用。 相似文献
23.
24.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61(2):32-36
预约合同属于能够单独发生法律效力的独立合同。我国《民法典》规定了预约合同,但未明确规定违反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形式。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信赖利益保护,违反预约合同义务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具备强制缔约效力的预约合同,可以适用继续履行责任,其损害赔偿责任范围应根据有关履行利益的规定进行计算。对于具备善意磋商效力的预约合同,不能适用继续履行责任,其损害赔偿责任范围应根据直接损失来确定。违约金赔偿责任和定金责任,不仅可以适用于预约合同,而且其数额也是可以计算的。未来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可以作出具体规定,统一司法尺度。 相似文献
25.
海南省某企业在其招聘广告中要求劳动者承诺终身服务,涉及服务期规则的适用问题。现行《劳动合同法》存在对劳动者过度保护的倾向性,劳动者约束性条款数量较少。而服务期规则作为用人单位长期留用人才的唯一法律依托,存在着可设定服务期的事项范围过窄、违约金条款不具有应有惩罚性的问题。服务期规则的不健全把企业吸引和培育人才的手段引向异端。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对现行服务期规则进行突破的裁判或未突破现行规则但裁判结果有违诚信原则的情况。针对现状,建议拓宽可设定服务期的事项范围、改进违约金规则使其具有惩罚性来保障企业人力资本投入上的合理利益,同时规定最长服务期限来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持劳资双方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26.
27.
案情简介:被申请人杨某是申请人重庆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员工,主要从事二手房交易工作,先后担任门店店长、区域经理职务.2014年12月20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自2014年12月20日起至2015年12月29日止.在该劳动合同中约定,被申请人在离职后6个月内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应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30000元. 相似文献
28.
29.
【案例】:孙某原为某公司技术部主任,公司曾派孙某出国培训半年,事先签订了培训协议,约定培训后孙某应为公司工作2年,如违约赔偿公司培训费5 相似文献
30.
案情简介刘某到某船厂应聘焊接岗位工作,经考核,2007年6月刘某等25名应聘人员与船厂、某职业中专签订三方协议书,协议约定:职业中专按照船厂船体焊接技术要求对刘某等25人进行技术培训,期限4个月。培训期间由职业中专进行日常管理,其他相关费用由刘某等自行承担,船厂按照1万元/人支付培训费用,培训期满后,刘桌等进入船厂实习,实习期间,船厂支付部分生活费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