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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立法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设区的市立法权限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立法法》对设区的市立法权限的规定,未能顾及“较大的市”和部分新赋权的设区的市立法的实际需求。在立法实践中,某些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越过了立法权限的边界,存在越权立法的现象。因此,需要调整设区的市立法权限的限制模式,建立纵向合理的立法“分权”体制,赋予设区的市相对完整的地方立法权,并通过立法批准等控权机制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的监督和指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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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协同立法是不同区域的立法主体针对共通性或牵连性事项制定共同规则的过程和结果。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法律保障是地方协同立法,一体化发展的目的即是解决区域发展利益不平衡问题。区域发展权从人权的高度关怀区域发展利益不平衡问题,是地方协同立法的权利基础和指导理念。立法是一项利益协调活动,为保障协同立法相关区域主体的发展利益,地方协同立法应确定区域平等、利益均衡和开放参与三项原则。根据上述原则,应构建和完善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之间在横纵向、内外部上的沟通协作机制,建立并优化获益主体与受损主体在重要事项和领域上的补偿性利益流动机制,健全社会公众有效影响协同立法的全过程参与机制以及立法主体间的交叉备案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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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与实务——〈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培训教程》一书于2010年8月由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是全国第一部省级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权威解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宪生亲任该书的顾问,对该书的编写给予了热情指导和大力支持。该书出版后在我省政府法制系统乃至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中受到广泛好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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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我国教师申诉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曹海晶 《高等函授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6)
教师申诉制度是关于教师对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法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机关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教师作为一个公民,既享有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多方面的权利,还享有许多与教师身份相联系的权利,其中,教师申诉制度是和我国现行行政复议制度有一定联系而又不同于行政复议制度的一种保护教师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特殊救济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称《教师法》)对这项制度的基本内容作了原则规定,本文就如何健全和完善这项制度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一、申诉参加人教师申诉制度中的申诉参加人是指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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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立法体制的重大变革 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立法体制的演变大致可以概括为两种模式.一是多级分权模式,即中国县级以上的各级政府都享有一定的立法权限;二是中央集权模式,在此种模式下,立法权集中在中央,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唯一行使立法权的机关,并由1954年宪法加以确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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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正义视角下的农村垃圾治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垃圾治理凸显了我国城乡有别的差异性基础设施供给和基本制度,反映了城乡之间的环境非正义关系,暴露出农村垃圾治理资源分配失衡、农村垃圾治理决策程序缺失以及农民承受的垃圾治理责任不公平的问题。防范农村垃圾污染的发生,必须将环境正义理念贯彻到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中。首先,通过健全农村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实现环境分配正义,消除治理工作中的制约瓶颈。其次,通过推进农村垃圾治理主体多元化和决策程序合理化实现环境程序正义,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最后,通过加强农村垃圾治理法治建设和农民环境权益保障实现环境矫正正义,确保农民享有适宜的人居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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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海晶 《高等函授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2)
正确认识和处理司法审判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明确司法审判权对行政权既有监督和制约作用,又有重要的保护作用,对于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有着重要意义。行政权是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它是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这种权力的行使对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需要用法律武器加以保护。但这种权力如果缺乏法定的监督和制约,就有滥用的危险,从而导致国家和社会的混乱。在我国,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授予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司法审判权,通过行政诉讼,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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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国民待遇原则要求国内外企业在国内市场地位平等,公平竞争。我国目前存在的行政垄断破坏 了平等竞争的市场秩序,与国民待遇原则发生冲突。规制行政垄断必须遵循国民待遇原则,从规制行政垄断行为 及禁止行政主体滥用行政权两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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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的实质性开展,公民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对于权益的保护意识逐步从私益向公益延伸。近年来药品安全事件频发,传统侵权损害诉讼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公益保障需求,为避免药品管制过程中行政权力滥用与不作为情况的发生,药品管制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几成定局。基于此,应当依托当前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大背景,以药品管制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为研究对象,对原告主体资格认定、制度模式、举证责任以及奖惩措施等问题提出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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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行政垄断广泛存在,表现形式繁多,严重阻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区域性行政垄断的形成既有法律制度层面的原因,也有深刻的历史原因,更有地方政绩、地方利益的驱动,只有完善《反垄断法》、健全反垄断执法机构、引入公益诉讼制度、改善地方政绩考核机制、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加快区域行政立法进程,才能抑制这些不利因素,减少区域性行政垄断生长的土壤,降低区域性行政垄断的发生率,有效规制区域性行政垄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