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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邹艳晖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69-73
身心健康,对每个公民而言都至关重要。健康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目前,对于健康权的性质存在诸多争议。事实上,健康权既是民事权利,又是人权和基本权利。探讨健康权作为民事权利、人权和基本权利的相关规范、所处地位和意义,从多个角度入手分析健康权,有利于为健康权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保护。 相似文献
2.
神经损害之诉是英美侵权法中的一项颇具特色的制度,其对严格保护自然人生命健康权有着积极意义,但客观上该制度也蕴含着难以合理控制责任范围的问题.故此我国立法合理借鉴该制度的正确做法应该是:在我国既有的生命健康权保护的框架内,对后果严重的神经损害受害人予以救济,从而既能对确需救济的神经损害受害人予以合理保护,同时也能防止诉讼泛滥所带来的种种弊端. 相似文献
3.
自助透析是没有医疗保障的尿毒症患者在自我医疗的医疗风险与财力耗尽近乎死亡的风险之间作出的无奈抉择。自助透析有一个极为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即透析者出于对自己生命的珍惜而对透析同伴健康的重视。因此,自助透析是“低风险高收益”的救命之策。行政机关取缔自助透析法律依据不足、理由不充分。在尿毒症患者无力承担医院昂贵的透析费用这一根本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之前,匆忙取缔自助透析是对公民健康权的不尊重,剥夺了公民自我医疗的自由、选择承担医疗风险的自由,而且取缔也可能只会使自助透析完全转入地下状态,尿毒症患者们的生存状态将更加恶化。 相似文献
4.
黄军锋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10,31(2):92-95,115
健康是指自然人身体的生理机能的正常运转以及心理上的良好状态,包括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两个方面。健康权是自然人以其身体生理机能的完整性和保持持续稳定和良好的心理状态以及良好的社会适应性为内容的权利。全面正确认识健康权的内涵,研究健康权的基本理论,对于保护健康权和完善健康权的立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熊勇先 《中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52-56
社会弱者权利保护是实现社会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健康权是社会弱者行使其他人权不可或缺的一项基本人权,国际人权公约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从健康权的权利属性和给付行政下行政权行使的目的分析,政府负有促进社会弱者健康权实现的义务。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政府应主导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并通过行政给付诉讼为社会弱者健康权的实现提供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6.
田开友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
健康权是指公民获得卫生保健和健康条件的权利.当前我国健康权无论是应有权利、法定权利还是现实权利都普遍处于一种权利贫困状态,而造成这种状态的真正根源就是关涉健康权的制度贫困.为消除健康权的贫困,就必须安排有效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7.
牟方君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4)
现代民法以人为本,充分关怀人的独立人格与利益。生命健康权为自然人法律人格之基础,妥善保护自然人生命健康是现代法特别是民法之首要任务,也是民法实现宪法理想之现实举措。我国民法与宪法理想尚存差距,缩减乃至消除此等差距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的现实内容。 相似文献
8.
李挚萍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7(4):71-76
农村环境质量急剧恶化是中国目前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不仅对农民健康权和财产权造成巨大损害,而且导致农村返贫率上升,城乡贫富差距拉大,人与自然关系恶化,进而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可持续发展。该文在大量的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将如何保护农民环境权益放在社会转型这一背景下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保护农民环境权益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9.
反思环境法的权利基础——对环境权主流观点的一种担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环境权概念,不可避免地带有浓厚的政治运动色彩,但它所宣示的环境保护理念还是发挥了应有的效用.公民环境权利的宪法条款并不能当然昭示一种新型基本权利的诞生,却滋生了环境法学界关于环境权研究漫无边际的构想,呈现出某种程度的表面繁荣.当前环境权研究最大的缺陷有两点:一是人为割断环境保护与现有基本人权的关系纽带,使环境法在没有基本权利支撑下失去法律保护的目的;二是习惯用一种静态的眼光审视宪法、行政法、民法以及其他部门法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原有的缺陷,却没有以动态的理念去体察各个部门法基于环境保护所作的调整.事实上,现代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是相互交错、融为一体的,围绕环境法的立法、执法和司法的中心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的维护和救济. 相似文献
10.
健康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之一。1949年以来,中国根据干部、工人和农民三种不同的身份,建立了三种不同的医疗卫生体制,在城镇建立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干部和工人享受国家医疗保障,在农村建立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则在市场化改革中走向解体。看病难、看病贵成为当今中国最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借鉴世界各国医疗保险的基本经验,从宪法的高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尊重、保障和实现亿万农民的健康权和社会保障权,是中国医改的战略选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