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38篇 |
免费 | 1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3篇 |
劳动科学 | 1篇 |
丛书文集 | 48篇 |
理论方法论 | 7篇 |
综合类 | 76篇 |
社会学 | 3篇 |
统计学 | 1篇 |
出版年
2023年 | 1篇 |
2019年 | 1篇 |
2017年 | 1篇 |
2016年 | 1篇 |
2015年 | 2篇 |
2014年 | 5篇 |
2013年 | 6篇 |
2012年 | 7篇 |
2011年 | 6篇 |
2010年 | 9篇 |
2009年 | 7篇 |
2008年 | 8篇 |
2007年 | 11篇 |
2006年 | 9篇 |
2005年 | 6篇 |
2004年 | 5篇 |
2003年 | 9篇 |
2002年 | 7篇 |
2001年 | 7篇 |
2000年 | 6篇 |
1999年 | 7篇 |
1998年 | 1篇 |
1997年 | 3篇 |
1996年 | 1篇 |
1995年 | 2篇 |
1994年 | 1篇 |
1993年 | 3篇 |
1992年 | 4篇 |
1989年 | 1篇 |
1988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3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伦理学,就其最重要和最完美的部分来说,是如何治国的科学,是治理社会的最高级、最重要、最关键的科学。伦理学,就其全部内容来说,则是关于道德价值的科学,是关于优良道德的科学。伦理学分为元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以及美德伦理学。元伦理学主要通过研究"是与应该"的关系而提出确立道德价值判断之真理和制定优良的道德规范之方法:元伦理学是关于优良道德规范制定方法的伦理学。规范伦理学主要通过社会制定道德的目的,从人的行为事实如何的客观本性中推导、制定出人的行为应该如何的优良道德规范:规范伦理学是关于优良道德规范制定过程的伦理学。美德伦理学主要研究优良道德如何由社会的外在规范转化为个人内在美德,从而使优良道德得到实现的途径:美德伦理学是关于优良道德实现途径的伦理学。 相似文献
3.
国家是拥有最高权力及其管理组织或政府的社会,是最大且最高的社会。因此,一方面,从人的社会本性来看,国家必然起源于每个人对于社会最大化的需要和使各种社会成为一个统一整体的需要。这是国家的内在的、间接的和终级的起源。另一方面,从国家实际的产生状况来看,任何权力无疑必然都产生、形成和起源于社会成员的普遍同意;最高权力属于权力范畴,因而必定产生、形成和起源于社会成员的普遍同意。任何两个以上的人就某种利益交换关系所达成的同意无疑都是契约。于是,最高权力或国家便必然直接产生、形成和起源于契约,起源于社会成员就最高权力所关涉的权利与义务等利益之交换所缔结的契约。但究竟起源于何种最高权力契约则是偶然的:唯有起源于民主地缔结的民主的最高权力契约,才是善的、应该的和道德的;否则便是恶的、不应该和不道德的。这是国家的直接的外在的起源。 相似文献
4.
从外包服务来源国的角度出发,对服务业外包的基本理论进行阐述,从现状和特点的层面对中国和印度服务业外包情况进行定性的比较研究;同时针对中国和印度,运用模型实证研究IT外包对服务来源国就业的影响,得出IT外包受工资、外包系数、外国投资和外包利润四个变量的影响;最后对中国外包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5.
王海明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3(1):28-33
无私利他是最高且偶尔善原则,它只应该且只可能指导每个人的偶尔行为;其作用是使每个人在自我利益与社会或他人利益发生冲突而不能两全时,能够无私利他、自我牺牲而不会损人利己。为己利他是基本且恒久善原则,它应该且能够指导每个人的恒久行为;其作用是使每个人在自我利益与社会或他人利益一致的情况下,能够为己利他而不致损人利己。单纯利己是最低且偶尔善原则,它也应该且只能指导每个人的偶尔行为,其作用在于使每个人在与社会和他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行为领域,能够单纯利己而不致纯粹害己。 相似文献
6.
王海明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8(3):13-22
专制者一个人独掌国家最高权力,违背政治平等、经济平等和机会平等原则,剥夺所有人应该享有的各种平等权利,使所有人生活于一个极端不平等、不公正的等级社会;他违背政治自由、经济自由和思想自由原则,剥夺所有人应该享有的各种自由权利,使所有人都生活于一个遭受全面的奴役、异化和不自由的社会,完全丧失个性而不可能实现自己的创造性潜能;他违背人权原则、人道原则和公正原则,从而剥夺所有人应该享有的人权、人道和公正的权益,使所有人都生活于一个无人权、不公正和不人道的社会;他违背自由与人道以及平等与公正等全部社会治理道德原则,极端阻碍社会发展,造成社会停滞不前。 相似文献
7.
8.
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辩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海明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4(2):1-5
一切有利于人类的生物都应该成为道德共同体的成员。但是,只有道德的特殊的起源、目的和标准,才可能是为了增进人类与动植物等非人类存在物的共同利益;而道德的终极的起源、目的和标准,则必定只能是为了增进人类的利益。这样,一方面,当人类与动植物等非人类存在物的利益一致时,便应该遵循道德的特殊的、直接的目的和标准,因而应该既增进人类利益又增进动植物的利益,甚至应该为了增进动植物的利益而增进动植物的利益:非人类中心主义是真理。另一方面,当动植物等非人类存在物的利益与人类的利益发生冲突不可两全时,道德的特殊的直接的目的和标准便不起作用了,这时,便应该诉诸道德终极目的和标准“增进人类的利益”,从而应该牺牲动植物等非人类存在物的利益而保全人类的利益:人类中心主义是真理。 相似文献
9.
王海明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2):126-132
中国诸子百家之不同,不在于是否主张专制,因为他们都是肯定专制的专制主义论者;也不在于主张在何种历史条件下应该专制,因为他们都认为专制在任何历史条件下都是应该的,他们都是永恒的超历史的专制主义论者。他们的不同只在于主张怎样的专制:是王道的、开明的、仁慈的专制主义,还是霸道的、野蛮的、邪恶的专制主义?因此,中国专制主义便可以归结为两大混合类型:以孔子和儒家为代表的“永恒且开明专制主义”与以韩非和法家为代表的“永恒且邪恶专制主义”。 相似文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