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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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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都学坛》2018,(1):101-106
乡村治理是一个多元竞演的场域,村规民约因其自身的乡土优势,自古就是重要的乡土竞演规则。随着国家政权和政策的演变,这套乡土秩序规则历经了辉煌、式微、转型三个阶段,当前重新活跃在广大乡村。作为一种村民自决产生、沿袭传统道德、发挥"法律"约束的文本,其与当前建构集自治、德治、法治于一体的新型乡村治理体系不谋而合。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建构应该发挥村规民约的重要作用。但当前由于制定程序缺乏民主、乡村共同体消解、乡土逻辑与法治逻辑缺乏调适导致村规民约难以发挥其在促进乡村自治、德治、法治上的作用。建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应完善村规民约制定的民主程序、重构乡村公共意识、调适乡土逻辑与法治逻辑。  相似文献   

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确立起来的“乡政村治”治理格局逐渐变成了“乡政”主导“村治”的一元化治理.在探索实现“乡政”与“村治”良性互动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村民自治和基层政府管理相结合的民主协商、良性互动的乡村协商治理形态,推动了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由于固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相关法律制度规范的失效或缺失以及民主传统相对缺乏等原因,现阶段我国乡村协商治理的发展仍然面临诸多困境.勃兴于西方社会的协商民主为我国乡村治理提供了一种新视角,并对于克服乡村协商治理的发展困境,推进并完善我国乡村多元主体协商合作、共同治理的形式具有一定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3.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党中央对基层治理的基本要求.村规民约作为非正式的社会治理制度,注重依靠道德力量教化和约束民众行为、规范民间秩序.德治作为乡村治理的道德伦理基础,是建立"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关键.在当前乡村治理背景下,德治必须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以此融入现代价值体系...  相似文献   

4.
乡村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发展逻辑与实现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乡政村治"是社会转型时期形成的一种"诱导性制度变迁",在特定时期内推进了乡村各方面事业的发展。但在乡村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下,基层政权组织与自治组织显现出了内部权力分配不均、两者关系衔接不畅等问题。考虑到我国乡村社会发展的实际要求以及解决"乡政村治"所隐含问题的迫切需要,党领导下的乡村多元主体通过平等协作的方式参与村治形成了协同合作化治理模式。这不仅化解了当前村治所面临的困境,满足了乡村社会的发展需要,还深化了村民自治的发展程度,扩大了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布局,为我国乡村治理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  相似文献   

5.
村规民约是我国乡村社会基层治理的重要保障,从出现到现在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村规民约主要具有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功能,能够对新时期的村庄治理产生重要作用。但是,在激烈的社会化改革大浪潮中,目前现有的村规民约在产生和实施过程中某些方面已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要求。根据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要求,为了更好地适应时代的特征与需要,加强基层民主治理和创新,亟需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村规民约进行规范治理,以求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民主建设。  相似文献   

6.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过程中,我国逐渐形成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其中,"法治"作为"三治融合"的中坚力量,在我国乡村治理体系的"自治"与"德治"之间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由于乡村法治体系在立法、执法、守法等方面均存在客观局限性,使得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法治"薄弱化、虚置化、边缘化的困境。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法律体系,提高乡村治理主体法治能力,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的衔接作用,实现"三治融合"的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7.
[提要]村规民约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只有嵌入特定的社会网络中才能发挥作用。传统时期的村规民约具有内生性,嵌入在传统乡村社会的“文化治理网络”之中,构成了乡村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近代以来,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传统时期以儒家伦理、科举制、士绅、宗族等为支撑的“文化治理网络”,被以现代政权、行政、制度以及现代文化为支撑的“组织整合网络”所替代。当前推行的村规民约是由现代国家力量建构的,脱嵌于当前乡村的社会网络,因而在乡村治理当中能够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村规民约作为基层治理中“三治”融合的重要形式之一,要发挥预期的治理功能,需要根据乡村社会网络作出相应的调适,激活自治以培育内生性主体,践行德治以振兴文化基础,推行法治以优化国家“在场”方式。  相似文献   

8.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振兴中"治理有效"目标的题中之义。文章以民族地区H县W村作为典型个案,选择从多元主体互动视角对"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展开探讨,研究发现多元主体互动推进"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适用对象为自治、法治与德治主体相对分离行政村,它的形成机理为确立党建引领"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价值准则,组建多元化的社会力量共建"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依托放权理念将村委会的职责发包给各种社会力量,基于协同理念实现村委会与各种社会力量协作共治。虽然多元主体互动推进"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初见成效,但出现了组织臃肿、权责交叉、保障不力现象,导致人浮于事、权责不清、参与者积极性弱,需要采取合理配置组织及人员、厘清权责清单体系及统一发包事权和财权等措施提质增效。  相似文献   

9.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和乡村振兴的基础。提升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质量,扎实有序做好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工作,需要重构乡村振兴中的社区治理共同体,优化社区自组织社会风险防范机制,构建新型乡村社区“三社联动”机制,构建多层次新型村庄治理共同体格局。乡村治理法治体系构建的关键在于: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效法“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地方性治理规范融入全过程人民民主,给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增权赋能。构建乡村治理法治体系的主要路径是: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凸显基层协商民主在乡村治理中的民主意识,强化家庭家教家风在乡村治理中的修复功能,重视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0.
当前"乡政村治"格局主要受土地制度、现代化、国家战略目标、基层自主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面临着行政化、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不足、乡村精英外流等诸多挑战。因此,从"乡政村治"向政府主导型的"多元共治"转换是中国乡村治理结构现代化的发展趋势。完成政府的现代转型,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实现农民的现代转型,推动乡村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并最终实现乡村社会的"善治"。  相似文献   

11.
软法治理已成为社会公共治理的重要路径。在社会转型时期,为能全面反映公民的多元诉求,需要广泛的民众参与以及互动的平等协商。基于对浙江省金华市W村的个案研究,结合对农村软法实施授权的阐释、农村软法资源和软法治理面临问题的现状分析,考量了村规民约、社会团体章程、村"两委"制度和党政机关文件等四大类的农村软法的治理实践。软法治理,弥补了硬法的不足,规范了农村社会治理体系,提升了公民的民主参与意识,更有效地推动了村民自治和农村法治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12.
作为一种本土化的社会治理资源,传统乡规民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不仅承担着政府“有形之手”的治理功能,而且发挥着市场“无形之手”规范引导与“第三方力量”组织协调的重要功能,是维护乡土社会良序美俗和社会稳定的“地方法”。但是,随着我国市场化、城镇化发展的不断加速和乡土社会秩序重构的加快,传统乡规民约面临着治理理念落后、合法性不足、治理效果日渐式微、手段单一落后、治理效果不具通约性等现实困境和治理限度,严重阻碍了乡规民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价值与功能的发挥。为此,扬弃和再造传统乡规民约,推动乡规民约与时代精神、法律规范、基层自治和政府治理等现代治理文明有效衔接,积极回应当下我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所面临的新问题和新变化,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相似文献   

13.
村容整洁""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当前,农村的公共环境卫生状况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存在差距.我国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大致经历了"自发性治理模式""干预性治理模式""外包化治理模式"三个阶段."干预性治理模式""外包化治理模式"并不是最优化的治理模式,其自身缺陷使得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极易出现"张弛无序"现象.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融合"是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的必然选择.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自治具有制度依赖性和技术依赖性,应以自治管理制度构建和农村环保技术开发为突破口;自治应注重"量力而为"原则,不能排斥市场行为和社会参与.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法治体系构造应以制度完善为切入点,改变城乡分治的立法局面,出台与我国法律规定相配套的实施制度,引入人工智能、地理信息和远程监控技术,创新生态环保监管执法方式和格局.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的德治功能应当通过双向激励性宣教、农村人口结构优化、乡规民约重塑予以实现.  相似文献   

14.
乡村建设行动中大量的资金资源输入为重新塑造村庄公共政治提供了契机。在实践中,大量的资金资源输入,尤其是村庄自主使用公益资金的输入,结合村民议事会、监事会等组织设置和相关议事监事制度的配套,能充分表达村民公共品供给的需求,体现出村庄的主体性,并激活村民自治。同时,以资源输入为契机所建立的村规民约,明确了村民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对村民利益连带的强制力,从而也能有效克服公共品供给中法治剩余事务之外的农民不合作困境。以公共品需求表达为核心的分配型协商民主提高了村民参与民主协商的积极性,以利益规制为基础的村规民约实践则有效形塑了权利与义务相均衡的公民意识和乡村公共规则。对村庄公共政治进行再造,能够实现村庄社会的善治。  相似文献   

15.
发展绿色建筑是国家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最为重要的措施之一,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实践,也是推进国家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课题。在全面发展绿色建筑的过程中,很多问题需要从国家法律的高度进行阐释和推进, 从而实现良法善治,并进一步体现社会治理绩效水平。如何正确地认识和理解相关问题,都将直接影响到我国绿色建筑的深 入开展。 “无规矩不成方圆”,在现有标准规范的基础上,绿色建筑已有充足的理由走向法治化道路。在治理能力现代化理念 下,探索完善我国绿色建筑政策法规体系的对策与方案,对促进新时期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从而提升社会治理绩效具有重要 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工业化和城镇化深入推进,市场经济因素被嵌入乡土社会,加剧了乡村传统社会的解构。乡村社会转型不断深化,乡村社区治理已成为重要的议题。软法能够整合传统因素并与现代因素对接从而消解社会巨变带来的“断裂”。通过对厦门市院前社区治理实践调研结果的分析,可以发现,院前社区所具有的独特的区位优势和深厚的文化积淀是其社区治理的重要资源。在软法视阈下,院前社区的治理机制主要包括参与机制、协商机制、激励机制与评估机制。在院前社区治理中,也存在着熟人社会与市场经济相抵牾、文化认同与利益分化相冲突、社区自治与政府管理不协调等困境。如何做好村规民约与政府法律的耦合、公共精神与主体意识的内洽、社区自治与政府管理的链接,是使社区治理达致善治的关键。  相似文献   

17.
党的领导是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与动力引擎。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同为农村核心治理主体,二者关系处理是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变量。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实施依据是《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契合了当前农村治理衍生关系复杂性对于治理主体利益协调能力、责任服务意识与良好道德品行的客观需求,体现了党对于农村实现共同富裕与高质量发展目标的组织安排。厘清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制度的实践逻辑、内在结构与规范协同,有助于从整体架构层面廓清和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为其治理能力提升提供制度势能。基于功能主义视角审视,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蕴含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推进“三治融合”治理模式、实现利益协调治理效果的多重实践逻辑。结合制度文本分析,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针对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文本表达既有耦合性与交叉性特征,也有“具体—概括”“顺序承接”“并列关联”“严格—兜底”等规范形态。但实践中,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不畅可能造成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主体的担当能力不足、民意基础薄弱、权力行使失范等问题。秉持立法与立规统筹、中央与地方互动、激励与监督并重原则,着力从领导规定、选举程序、民主决策以及权力监督等层面促进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规范协同,有助于实现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预设功能。具体而言包括:在领导规范层面,完善上级党组织领导村党组织、村党组织领导农村其他组织的规范;在选举规范层面,应将民意征集设置为村党组织书记选举必要程序,阐明村党支部书记未当选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补救措施;在决策规范层面,明确应经村党组织讨论和决定的内容并优化农村民主协商的决策程序规范;在监督规范层面,应出台针对村(社)巡察专门规范并完善村务监督补充性规范。  相似文献   

18.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党和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逐步推行,我国乡村治理的背景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给农村能人的治理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对河南省南召县四棵树乡盆窑村的调查研究,在"国家-村庄精英-普通村民"的框架下,分析了乡村精英在乡村经济发展、乡村民主建设、乡村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探讨了乡村政治精英在乡村治理中的绩效以及在执政过程中的行为限度。  相似文献   

19.
精准化是在复杂性时代背景下加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也是检验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准.基层治理精准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在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的今天,基层治理精准化十分必要也极有可能.就其内容而言,在横向上涵盖基层治理的各个方面,如党的建设精细化、经济发展精明化、社会治理精巧化、公共服务精心化、志愿服务精品化、信息系统精密化;在纵向上包括以人为本、法治、科学的价值体系、"一核多元"的组织体系以及各项支撑性制度体系.就其实现路径而言,主要包括7个方面,即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需求导向为前提、以协商民主为抓手、以组织联动为关键、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考核监督为保障、以"互联网+"为载体.  相似文献   

20.
作为21世纪乡村政治的重要现象,富人治村既有精英群体寡头化的趋势,亦 有提升公共品供给水平、改善乡村生活环境的利他行动.通过区域比较法和深度个案分析 法,探讨了富人村干部发挥积极治村功效的制度环境与过程机制.研究发现,富人村干部采 取何种治村策略,取决于其所处的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环境:在党政体制与社会制度皆有效的 情形下,富人村干部会采取道义逻辑(利他)与市场逻辑(利己)内外有别的分区行动策略;富 人治村还可能会提升乡村社会治理的组织化、制度化水平,有效规避学界担忧的富人治村寡 头化、货币化弊端.据此提出,在乡村振兴进程中,应对乡村精英予以适当的制度规约激励, 将乡村内生性人力资源转化为党政国策落地的接应性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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