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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确立,标志着人民法院民事司法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但却未引起民事诉讼法学界的关注.笼统地说“调解优先”并不科学,应从案件性质、发生地域、诉讼程序和法院审级等方面进行细化分析.“调解优先”的司法政策容易导致对不顾当事人意愿强制调解的担心,必须采用以当事人对席的方式进行调解,调解方案应依照预测的判决提出等有效的程序保障手段加以规制.  相似文献   

2.
法院调解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是我国民事审判的特点和优势之一,其有效地弥补了刚性审判的不足,缓解了法院的案件压力,同时满足了当事人纠纷解决的多元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但当前的司法实践过分强调"调解优先",无异于是"调解为主"的翻版,既模糊是非,破坏规则之治,又违反了"自愿、合法"原则,不能彻底解决纠纷,也无助于真正实现社会和谐。因此,必须重新审视"调解优先"政策,吸取历史教训,在重新厘定法院调解概念和内涵的基础上,坚守"自愿、合法"底线,确立以保障诉权为前提的适当性、补充性的民事诉讼调解政策。  相似文献   

3.
调解表明双方合意的最大化,具有维权成本低、及时化解矛盾、节约司法资源等功能性优势。但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调解案件占执行案件比例趋升、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高的现象,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反映出调解合意的贫困化,调解效果异化,"案结事了"司法功能出现弱化趋势。这种现象的原因既有恶意拖延逃避执行等当事人因素,也有法院为主导下策驱动的强制调解,因此应将合理定位调解制度,在司法理念上澄清认识误区,在司法考核技术规则上合理设计,在司法制度上进行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凉山彝区出现的"德古热"和"诉讼凋敝"现象表明,理论界认为国家法与习惯法的关系中习惯法处于弱势地位的观点已经滞后于凉山彝区司法实践。德古调解具有效率高、成本低、有保障、合道德的特点。在凉山基层纠纷解决实践中,已经出现了德古调解与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相互配合的典型案例。在"国家法——习惯法"二元权威结构下,最大化二者相互促进作用,减少相互消解作用,需要在能动司法理念指导下,处理好三对关系:即平衡好民族团结的政治目标与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的关系,处理好依法裁判和德古依习惯法调解的关系,协调好司法裁判中国家法和习惯法适用的关系。  相似文献   

5.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实现司法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此,社会各界展开了广泛的讨论,褒贬不一。文章从法治进程的角度,以统治类型的选择、社会发展阶段以及今后法治的走向为线索来看待"调解优先"原则。  相似文献   

6.
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导思想的确立,包括司法调解在内的各种调解机制在定纷止争、促进和谐中的地位更为突出,随着法院系统对司法调解的日益重视,对调解本质及功能的准确定位成为当前司法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从法哲学的角度对司法调解的本质进行理性反思,提出司法调解的本质是一种谈判民主,并从调解当事人的主体性、调解程序的形式合理性、调解价值的民权属性和调解功能的和谐性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7.
我国立法仅在审判阶段确立了公权力机关调解模式,而实践中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却普遍执行公权力机关调解模式;加害方—被害方自行和解模式和公权力机关调解模式都存在不可忽视的弊端,而第三方机构调解模式才是我国刑事和解模式的应然选择;将我国的刑事和解的调解主体暂且命名是“刑事和解小组”;恢复性司法是一种理念,而刑事和解是在恢复性司法理念指导下的一种司法模式;恢复性司法为刑事和解小组唯一的法理基础;应在恢复性司法的视野下,从法律性质、成员组成、经费保障以及启动与监督等方面构建刑事和解小组.  相似文献   

8.
由于对调解是否属于司法权的认识不同,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调审分离”的实现路径上存在差别。我国大陆地区属大陆法系,在司法理念和调解实践上与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存在诸多相似之处,可在借鉴其家事调解前置机构设置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大陆地区情况选择适宜的制度设计。设置单独的家事调解前置程序,确立家事调解法官和家事调解委员会调解两种调解模式。家事法官负责行使司法职权,调解员负责具体的调解事务,以此实现彻底的“调审分离”。调解成功后可作出合意裁定或调解书,明确其具有与确定判决相同的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及时转交审判机构,审理时发现确有调解必要的,移付调解机构调解,但除特殊情况外以一次为限。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社会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司法提出了新挑战,而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的建设完善了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在定位上更加明确,功能设置上趋于完善,但仍存在地区化与标准化、智能化与老龄化、司法引导与司法强制的现实冲突。针对当前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资源共享程度不足、在线调解平台建设不够健全、在线调解人员专业水平不足的问题,文章提出培养多元解纷理念、完善调解平台统一化与解纷多元化、实现调解规则与信息技术有机结合、加强多元化解纷调解制度衔接、构建有效评价反馈机制。  相似文献   

10.
中国针对调解的司法政策受制于民事诉讼的功能预设和现实状况,每每作出重大调整。政策多变的背后是国家本位立法理念的深刻影响,调解制度沦为实现国家司法功能的工具,丧失了独立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基础,跌宕起伏在所难免。在未来的调解立法与实践中,应实现立法理念从国家本位到权利本位的转换,在保障当事人诉权、实体处分权和程序选择权的基础上,使用利益调控之手段,合理控制案源以利于诉讼功能之实现,使诉讼制度与调解制度相得益彰。惟有在权利本位的立法理念下,调解制度才能奠定平稳发展之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11.
人民调解制度在诉讼时代面临着挑战,行政调解被司法机关漠视,调解与审判的结构关系未能理顺,现行的各种调解制度“各自为战”,尚未形成合力。法院应设置专门的调解机构,建立对法院外调解协议的司法审查制度,从而实现法院调解与法院外调解的有效互动和有机衔接,同时,应尽快出台《民事调解法》。  相似文献   

12.
能动司法语境下的大调解是在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针对当前出现的矛盾纠纷多元化的特征而提出的司法新策略,诉调对接机制的提出符合当前纠纷解决多元化的新趋势。法院调解在这一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分析了法院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并进一步对审前调解、诉讼调解以及执行调解的具体诉讼过程进行了研究。认为应当加快相关制度建设,使调解与诉讼充分衔接,不断挖掘能动司法的合理因素,以解决不断出现的矛盾冲突,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13.
90年代以前,法院调解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承担了大部分的解决纠纷的功能,但也由此而造成了一些问题,这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日渐成熟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法院地位得到了空前的提高,法院调解却遭到了冷落与质疑。文章从几个方面进行分析,说明了我国法院调解前后地位变化反差的原因,并指明了法院调解改革的方向。  相似文献   

14.
从社会转型的视角去研究法院调解能更深刻地理解法院在纠纷解决上的功能变迁。从对浙江省A县人民法院1982—2008年司法统计数据的梳理和分析看,基层法院在传统结案方式以调解为主的背景下,判决正日益普遍,呈现"调解判决两条腿走路"的结案状况,而结案方式的改变也是法院自身对社会转型的一种调整和适应。  相似文献   

15.
程序的启动是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首要环节。有关启动的诸事项当采如下立场:无须双方共同申请,单方当事人即可申请确认;必须明确申请期限,以达成协议后七至十五日之间为宜;应当以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法院为管辖法院;对受理范围无须作具体列举,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均可申请确认;申请确认无须交纳费用,但是应该有相关配套措施以防止当事人滥用程序权利。  相似文献   

16.
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弊端、原因及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目前的法院调解制度存在诸多弊端,这种调审结合、交相运行的调解模式,常造成与审判的混同,不利于我国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有必要对其加以改革。"调审分离,审前调解"应成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方向。  相似文献   

17.
行政主体调处一定范围的民事纠纷,在世界各国已成通例.在我国,行政附带民事调处的法律依据,已包括在现行许多法律、法规之中.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复议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应以行政复议案件的成立为前提;两个不同性质的请求之间具有内在关联性;有关联的民事请求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提起.对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及其复议进行司法审查不仅有客观现实性,也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主要途径是由人民法院行政庭作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处理;此外,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受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及其复议决定的申请,在执行前对相关行为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18.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然而,在审判实践中,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加强协调工作,确实解决了大量的行政争议,有效地缓解了官民矛盾;另一方面,我国行政案件撤诉率常年居高不下。这些都促使我们反思行政诉讼法禁止调解的规定是否科学.是否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在我国,不论从传统文化还是现行法律体制环境上都可以找到适于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土壤。  相似文献   

19.
网络侵权案件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问题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议颇多。提出网络侵权案件应当由原告住所地法院优先管辖,在原告住所地法院为不方便法院的情况下,可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网络侵权行为地的确定应区分侵权行为实施地和结果地,并可以计算机终端所在地、ICP服务器所在地及是否有意利用等作为参考因素。  相似文献   

20.
论法院委托调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院委托调解是中国司法实践中为了激活调解资源、吸收社会力量解决纠纷、实现良性诉调对接而进行的一种创新,其直接的法律依据是<调解规定>第3条.法院委托调解兼具法院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属性,关键要注意"四个合适":将合适委托调解的案件,委托给合适的调解机构,采用合适的调解程序,赋予调解协议以合适的法律效力.法院委托调解具有值得信任的一面,也有不值得信任需要警惕的一面.中国当前尚不具备人民调解前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法院委托调解为契机,建立附设法院的调解,是中国诉前调解前置的可行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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