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改革开放以来,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体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呈现出总体发展的轨迹,但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土地承包经营权面临很多新的问题,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通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过程以及面临问题的分析,提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该向统一的城乡土地使用权法权体系、商品性、融资性权利方向发展,农民主体应由“身份”向“职业”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抵押实质上是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与融资功能能否有机结合的问题。现行的金融担保体制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存在法律风险、信贷风险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难处置等诸多困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问题的解决急需金融担保制度的创新。我国农村的金融担保必须与农民享有的土地权利相结合,围绕土地进行制度设计。我国的农地融资模式应该走合作制道路,探索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形式。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在管理上存在土地产权界定不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不力、流转受到限制等问题,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同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相关立法上也存在问题。文章从物权法的视角提出完善举措: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保障权利主体权能的实现,加强相关立法,以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  相似文献   

4.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根据土地承包合同而享有的土地权利的总称,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程度上处分的权利。但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模式具有很强的债权性,从而导致了多方权势人物任意更改合同,损害农民利益。为了克服这种土地经营方式的缺陷,就必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重新定义为一种物权。以物权的稳定性和排他性来保障农民的承包经营权,维护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土地是农民特别是农村妇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证,土地承包权益是她们最为关切的经济权利,通过对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现状、类型和原因的分析,从法学的视觉提出了界定农村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条件,在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组成人员中实行"男女比例"制度,实行家庭承包土地"按份分割"制度,明确无过错归则原则、追究侵害人法律责任等立法建议,以期对减少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中的违约行为不仅是对承包经营合同的违约,也会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造成侵害,存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竞合。现行立法尤其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6条对此规定并不十分明确,以致出现不同的解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中存在责任竞合之情形,适用责任竞合制度予以规范更有利于当事人权利的保护,立法对此应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7.
狭义土地承包经营权特殊用益物权性质及其流转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规范和引导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前提是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涵和所流转土地权利的属性,但我国立法及相关理论研究对此都缺乏明确的解释。以区分两种涵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起点,从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关系、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三个方面,分析了狭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殊用益物权性质,指出其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承包本集体土地的权利,具有不同于一般用益物权的特殊性质,是接近自物权的他物权,是法律保护农民土地产权的重点。土地流转中除了土地互换外,转移的并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规范措施。  相似文献   

8.
本文以法的形式为基础,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五个层次出发,输理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解决的法律依据,分析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如综合性的纠纷解决法的缺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法律缺乏体系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地方立法不足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普法教育存在问题。笔者认为应以《宪法》相关规定为指导,积极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综合性立法,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法律体系,增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地方性立法,增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普法教育,才能够保证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构建一个稳定和谐的农村环境。  相似文献   

9.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权利人依法对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用、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是我国一种特殊的权利。本分分为四个部分,首先是论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采取的是用益物权说,第二部分介绍了现行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定,第三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规定及分析,分别从法理依据、物权法立法目标和农民利益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最后一部分得出结论,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有条件的设定抵押。本文旨在讨论‘物权法》颁布后,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界定和讨论,希望以后对实现农村土地经营多种形式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0.
我国农村经营体制从政社合一人民公社转变为"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再发展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地权利从禁止买卖及非法转让转变为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转让,集体土地权利的登记从无到有。但是,1986年《土地管理法》颁行后经1988年、1999年、2004年三次修改,却至今未对占有土地数量最大、与国计民生、粮食安全最密切的不动产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确权加以规定。这与我国法律规章先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登记范围的规定相冲突,也与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经营体制发生巨大转变的状况不相适应。正在修改中的《土地管理法》,应当明确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登记范围。  相似文献   

1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土地问题解决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对此都有相关规定。但是,由于立法的缺陷,造成实践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还存在许多问题,学界对此也产生很多争议。本文首先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立法历程进行了简要回顾,然后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缺陷进行了深刻剖析,最后提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完善及相关制度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以《农村土地承包法》〔1〕存在的缺陷为切入点,以土地利用制度的价值追求———公平和效率的统一为向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进一步完善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农村土地“三田制”的构想;并考虑到土地利用权利安排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就三个密切相关的制度建设:改革农地征用制度、建立农地登记制度、建立农地融资制度进行了思索。  相似文献   

13.
由于法律上的不足、村规民约的违法及传统观念等原因,侵害农村出嫁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现象十分普遍。保障出嫁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界定两个标准,同时结合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物权法》的精神,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及配套制度,提高农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相似文献   

14.
《物权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系以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为基础,区分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后者仅实行债权保护,力度不够;对登记对抗效力主义中的第三人在解释上宜限于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处在相互矛盾的法律关系立场上的人,以更周延地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应丰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对“其他方式”采宽泛解释,但是对割裂性流转如转让等仍应持谨慎态度。  相似文献   

15.
在肯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通过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来发展适度规模经济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转型的现实选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改革意味着土地承包经营权由静态的物权质变为一种可自由处置的财产或生产要素,即财产化;而这样的变化将促使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转化为一种市场化、社会化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虽然社区统一组织的全员土地股份合作是较为理想的选择,但现行《承包法》所确立的农户自愿流转方式已经能够支撑不同规模的经济形式,应是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转型较为现实的道路。目前最重要的是正确认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农村集体经济体制转型之间的关系,清晰描绘新农村经济体制目标和内容,然后探索支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相似文献   

16.
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是建立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之上的。与传统农地利用权相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四个方面特色明显:一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初始分配贯彻公平原则,实行绝对的平均主义;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特殊的农村承包经营户;三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更加注重权利的流转;四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存续期限,但期限较长。  相似文献   

17.
《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法律关系主体、抵押的设立和实现等进行了一系列改造。在土地经营权的抵押中应当明确“农户”的法律地位以及农户内部成员间的共同共有关系,并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明确抵押权的设立采用登记生效主义。规定物上代位权以保护抵押权人,引入涤除权以保护土地经营权再流转情况下的抵押物买受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法律适用必须基于物权法、担保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多个部门法,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制度体系并健全相应的运行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18.
我国《物权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做了较为严格的限制性规定,这种限制严重阻碍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顺利流转,不利于形成农业的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因此,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在法律层面上适时放开对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严格限制,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9.
论基于生存需要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环境法意义上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与民法、经济法意义上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具有显著的差别。环境法意义上的基于生存需要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是环境权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指农业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为了满足生存需要而对自然资源的财产权利以及从事与自然资源有关的财产性活动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已经考虑到了农村公民的基于生存需要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优先于一般的土地经济权利的法律地位。环境法还需要进一步将农业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一般意义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剥离出来,使其成为一项独立的环境权。当全社会出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而需要限制农民的基于生存需要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时,政府必须代表全社会向这部分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支付足额的生态效益补偿,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需要。我国农业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的生存条件问题的解决,有赖于环境法对于基于生存需要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